第232章 我來還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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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2章 我來還你公道

  「嗯?」於大章立刻來了精神:

  「詳細說說。」

  根據他以往的經驗,越是這種看似不起眼的線索,越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我也記不清了。」劉金松撓了撓頭,苦惱地回道:

  「時間太久了,我也只能記得個大概,而且當時學校里這樣的事很多。」

  1998年.於大章在腦中飛速搜索著當年的記憶。

  那時候的自己剛剛七歲,對當時那個年代沒什麼具體印象。

  不過後來隨著年齡增長,也接觸到一些九十年代末的事物。

  其中就有香江的古惑仔系列。

  不得不說,那個系列的電影確實好看,但也對國內的青少年影響很大。

  其中就有相當多的年輕人模仿電影裡的人物。

  浩南哥,山雞,大天二———

  當時幾乎每個學校里都有這麼幾個人物。

  就算沒模仿古惑仔,也總有一些學生自發組織起一個小團體。

  人數不會太多,一般控制在十人以下。

  取名也多數是龍啊、虎啊之類的。

  北方那就更絕了,直接拜把子,效仿桃園三結義。

  這在九十年代末的校園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兒。

  於大章雖然沒經歷過那個年代,但也聽說過很多類似的事兒,而且也看過古惑仔系列。

  「除了這個呢。」於大章又問道:

  「還能想起點別的嗎?」

  李勇最後僅存的記憶中,只有邵欣和劉金松兩個人的名字。

  說明對他下手的人,很有可能是因為當年這件事才找上的李勇。

  如果能確定下來,那這個案子就可以定性為「復仇」。

  「沒了。」劉金松茫然地看著於大章:

  「我實在是想不起來了。」

  終究是年頭太長了·—.於大章也很無奈。

  十六年,足以讓人忘掉很多東西。

  劉金松能想起這些,其實已經很不容易了。

  嘆了口氣,於大章站起身,又來到他的面前。

  「再來一根。」

  一支華子再次放到劉金松的嘴上,於大章拿出打火機幫他點燃。

  隨後他將剩下的香菸塞到了劉金松囚服的口袋裡。

  似乎在這十六年的時光里,從來沒人對他這樣好過,劉金松一時之間竟有些不知所措。

  「警官,我———」他的聲音顫抖著,似乎是想說什麼。

  於大章忽然抬起手,打斷道:

  「是不是覺得很委屈?」

  委屈?

  劉金松聽到這兩個字後,整個人如遭雷擊,僵在了那裡。

  委屈這個詞,他只在心裡想過,卻從未對人說過,也說不出來。

  在監獄找人訴苦,那也得有人聽才行。

  哭鬧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監獄專治各種調皮搗蛋。

  到了這裡。

  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得臥著。

  服刑十六年,也讓他知道了凡事都要有理有據。

  可人在裡面,就算想去找證據也沒辦法。

  他又不忍心再讓父母為自己奔勞。

  所以他也只能倔強地忍著,堅強地活著。

  可就在剛剛,「委屈」這個詞居然從一個警察嘴裡說了出來。

  而且還是對自己說的。

  劉金松終於回過神來,不敢置信地看著眼前這個胖警察:

  「你你能再說一遍嗎?」

  他的聲音都在顫抖,甚至連牙齒都在打架。

  於大章拍了拍他的肩膀,嘆息道:

  「接下來就說說你的事,放心,如果你真受了委屈,我保證還你公道。」

  他說這話也有些心虛。

  公道如果真是冤案,十六年青春怎麼算?

  人生最好的年華都留在了監獄裡。

  這個公道誰能給,又有誰能給得起!

  隨著於大章的話音落下,劉金松眼中泛起淚花,隨即一顆顆晶瑩滾落··

  一個三十多歲的大老爺們,忽然豪陶大哭起來。

  當年含冤入獄他沒哭。

  一次次申訴無果他沒哭。

  在獄中失去自由、痛苦煎熬他也沒哭。

  這麼多年過去了,他甚至都忘記了哭泣是什麼滋味。

  但是今天他哭了。

  讓人哭泣的從來都不是絕望,而是希望。

  於大章也沒勸,反而又坐回到劉金松對面。

  馬健也停了下來,安靜地等著。

  整個房間內瀰漫著一種凝重而壓抑的氛圍。

  哭聲持續了大概一分鐘,然後被劉金松強行止住。

  「對不起—對不起—」

  他胡亂地在臉上擦拭淚水,並聲音硬咽地道歉。

  「說說吧。」於大章平靜地開口道:

  「我想你已經找到了能自證清白的證據。」

  看囚犯資料的時候他就已經想到了。

  要是沒有找到證據,劉金松也不能一直在獄中申訴。

  「沒錯。」

  劉金松做了個深呼吸,讓自己的聲音恢復正常,然後緩緩說道:

  「後來我知道了邵欣的具體死亡時間,而在那段時間裡,我正好在同學家玩遊戲機。」

  「當晚我就是在同學家里過夜的,那名同學和他的父母都可以為我證明。」

  「所以說,邵欣遇害的那一晚,我根本就沒有出現在案發現場。」

  「並且有著確鑿無疑的不在場證明。」

  接下來,劉金松足足說了半個多小時。

  他將這些年所收集到的證據,和當年的細節都說了一遍。

  這回不止是於大章聽明白了。

  就連負責記錄的馬健,也將這起案子的前因後果弄清了。

  當年警方之所以將劉金松定為主要嫌疑人,其主要原因就是他和邵欣有暖味關係。

  之後經過DNA檢測,留在邵欣體內的男性體液,正是劉金松的。

  這在當年就是鐵證。

  而劉金松給出的解釋是,他在這之前被人打暈過。

  醒來之後發現自己躺在了一處廢棄的廠房裡。

  他懷疑有人在他昏迷時,採集了他的體液。

  對於這種事實不清楚的描述,警方沒有採納,並在抓捕當晚對劉金松進行了突審。

  那年劉金松才18歲,心智不是很成熟,

  所以嘛面對審問,說了一些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話。

  等判決下來了,劉金松也反應過來了,但也晚了。

  這之後就是漫長的十六年。

  雖然劉金松一直沒放棄申訴,可惜沒有任何結果。

  有些案子就是這樣。

  就算期間有人發現了疑點,可一旦深究下去,便不可避免地要去得罪某些人。

  因為倘若真的成功翻案,那麼當初經辦過這起案件的人都要倒霉。

  這就是人情世故最可怕的地方。

  維護了同事之間的關係,就沒有公平公正可言。

  個人情感凌駕於法律之上,正義還如何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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