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任何疑點都不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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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0章 任何疑點都不能放過!

  於大章急著問訊茹瑤和舒汝佳,其實是想知道方鵬是不是還有幫手。

  確定下來之後,他更疑惑了。

  方鵬是如何做到的?

  懂得結構工程,還會給人洗腦,但他所犯的那起搶劫案卻又愚蠢至極。

  凡事就怕較真兒。

  如果仔細去分析,會發現這根本就不是一個人能做出來的事。

  難道方鵬有精神分裂症?

  應該不是·於大章立刻否認了這個假設。

  他和方鵬面對面交談過,如果對方有類似的病症,他是可以看出來的。

  按理說,案子辦到這一步,可以往結案的方向走了。

  嫌犯供認不諱,藏人的地點也找到了,被害人也提供了相關證詞,可以說是鐵證如山,毫無反轉餘地。

  但卻在於大章這裡過不去。

  因為還有疑點。

  辦案就是要對所有不合理的地方進行針對性調查。

  既然方鵬身上還存在疑點,那就要繼續深挖下去。

  離開醫院,於大章回到分局。

  他先是找到李鈞。

  「李隊,之前隊裡調查的方鵬個人資料我要看一下。」

  既然要調查,肯定要先從方鵬的過往開始查起,

  他之前只在李鈞這裡簡單看過方鵬的身份信息,其他內容並沒有詳細了解。

  「案子不是都已經查明了嗎?」李鈞有些疑惑他的反向操作:

  「現在看個人資料,你這是準備深挖?」

  於大章擺擺手,否認道:

  「沒有沒有,我是想重新建一份案宗,然後把三起積案匯總到一起,嫌犯的資料當然是越完整越好了。」

  目前對於方鵬的懷疑還只是他的個人推測,並且於大章也沒有把握能查出其他線索。

  所以嘛,當然是要給自己留好餘地。

  李鈞聽後點點頭,隨即將桌上的一份文件遞給他:

  「這是隊裡對方鵬的調查資料,如果還需要對他繼續調查,我可以另外派人。」

  身為支隊長,他當然希望案子辦得越仔細越好,刑事案件可容不得任何一點紕漏,

  而且憑他對於大章的了解,這個案子應該還有些其他問題。

  「不用不用。」於大章擺手拒絕道:

  「我真的就是整理一下資料。」

  回到積案辦公室。

  於大章坐在辦公桌前,開始翻閱起方鵬的個人資料。

  開頭的個人信息他之前看過,所以這次只是簡單的看一眼就略過了。

  方鵬的家庭背景也很簡單,現在只剩他一個。

  往後翻,來到工作經歷那裡。

  方鵬最早是一家大集體企業中的普通員工,還曾給領導開過一年車。

  2006年企業改制,方鵬拿到一筆賠償金後就離開了。

  之後他給一家工廠開過兩年通勤車,再之後就開起了計程車。

  嗯?

  看到這裡,於大章發現了不對勁兒的地方。

  方鵬開通勤車的時間是2006年至2008年。

  開計程車的時間是2010年至2012年。

  從時間上看,少了一年。

  2009年沒有記錄。

  也就是說,這一年方鵬是沒有工作的。

  於大章拿出本子,將這一年寫了上去,並在後面畫了個問號。

  這份資料還是不夠詳細,就算2009年方鵬沒有工作,最起碼也應該寫上大致原因。

  總不能沒有工作,這一年方鵬就什麼都沒做吧。

  而且看他以往的工作經歷,他不是一個習慣在家躺平的人,突然一年時間沒有工作,

  這本就不正常。

  再往後就沒了,方鵬的最後一份工作就是開計程車。

  後面的事情於大章都知道了。

  茹瑤,舒汝佳,章馨月,在2012這一年相繼失蹤,被方鵬囚禁在了珉江高中的地下。

  而那個地下室,是方鵬在2011年挖的。

  一想到這個,於大章就覺得不可思議。

  方鵬居然是一邊開計程車,一邊挖的地道,白天賺錢,晚上去廢棄學校忙業餘愛好。

  如此忙碌的生活,他居然堅持了將近一年。

  多麼充實的一個人啊。

  於大章在心裡算了算,方鵬今年46歲,2011年就是43歲。

  人要是到了這個年紀,身體機能會明顯地走下坡路,荷爾蒙分泌自然也會受影響。

  換句話說,女人都誘惑不了他了。

  可他卻為了囚禁女孩,用一年時間挖了個地下室。

  他哪來這麼大癮?

  難道是壓抑的太久了?

  不對,於大章覺得這個可能性太低了。

  40多年都挺過來了,方鵬要是有這方面的想法,早就動手了。

  最讓於大章想不通的是,他哪裡來的勇氣將這些幻想變成現實的?

  一個沒有案底的人,突然之間犯下這麼大的案子,無論怎麼想都透露著詭異。

  而且將三個女孩囚禁之後,方鵬居然連計程車都不開了。

  就算他工作多年有些積蓄,也早晚會坐吃山空。

  隨後於大章又將方鵬的個人資料重新看了一遍。

  高中畢業,他之後的工作經歷也沒接觸過結構工程之類的行業。

  現在來看,就只剩下沒有記錄的2009年了。

  那一年他去求學了?

  2009年方鵬41歲,這個年紀去學結構工程相關的知識?

  怎麼想也不可能。

  現在最好的辦法是直接去審問方鵬。

  但於大章想在去之前將一些事情梳理清楚,不然即使見到方鵬也不知該從何問起。

  就算是審問,也是要提前做好功課的。

  如果那一年他沒有特意去學習,還有什麼途徑能掌握相關知識?

  於大章此刻大腦快速運轉,各種可能性紛紛冒出,但又被他一一排除。

  最後他想到了一個詞。

  經驗!

  沒錯,就是經驗。

  有些技能不用學,直接上手去做,幹著幹著自然就會了。

  熟能生巧嘛。

  但是又有個新問題。

  假設方鵬2009年去做了和工程有關的工作,為什麼沒有這段工作經歷?

  也是在那一年之後,方鵬的膽子大了,都敢無視國家法律,直接對女孩下手了。

  那一年他經歷了什麼,才會讓他變化這麼大?

  當這兩個問題合併在一起後,於大章突然想起了葉智羽的那句話:

  人是可以被馴養的。

  我知道了·—於大章眼前一亮,一個想法慢慢成形。

  方鵬曾經被馴養過!

  不對,應該說,方鵬在2009年,被人用同樣的方法囚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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