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人太貪心是很危險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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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8章 人太貪心是很危險滴

  這件事畢竟是程文浩有錯在先,

  他要是不作奸犯科,也不會被判刑入獄。

  女方不等他,也在情理之中,程文浩應該能夠理解。

  就算有些怨恨對方,也不應該有這麼大仇恨。

  連孩子都沒放過,可見程文浩的仇恨已經到了什麼程度。

  「這個姚靜,對金錢過於貪婪了。」

  總隊長聲音低沉:

  「這件事的導火索就是她拿了不屬於她的錢。」

  「在認識姚靜之前,程文浩連續入獄,那些所謂的大哥也給了他一些錢。」

  「這些錢他沒有用於個人消費,而是交給了他的母親,總共有30多萬。」

  說到這裡,他的語氣加重了一些:

  「姚靜在程文浩入獄後,以能將他撈出來為由,從其母親那裡將那30多萬全給騙走了。」

  「之後她就用這筆錢包裝自己,結識了很多有錢人,其中也包括她後來的丈夫。」

  確實有點過分了——..於大章在心裡嘀咕著。

  姚靜的作法已經超出了拜金的範疇,完全可以定義為詐騙了。

  想來有些可笑。

  一個頻繁入獄,連監獄都沒教育好的人,竟然讓一個貪財的女人教育了。

  可以想像當時程文浩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是怎樣一種震驚和憤怒。

  「後來程文浩出獄後,向姚靜多次索要那30萬。

  總隊長繼續說道:

  「但姚靜堅稱那筆錢都用來給他活動關係了,並表示手頭沒有錢。」

  「後來這件事就一直拖著,直到程文浩再次入獄。」

  這是因。

  也是程文浩的殺人動機。

  有因即有果。

  因為姚靜的貪心,結果導致全家被滅門。

  當一個人失去了對生活的所有希望時,他最想做的自然是了卻因果。

  真是夠瘋狂的.於大章不由得在心中感嘆道。

  姚靜騙了程文浩的錢,遭到報復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可沒必要連孩子也給殺了吧,

  他也能下得去手,可見程文浩現在已經殺紅眼了。

  「還有其他和程文浩有仇的人嗎?」於大章問道。

  刑偵總隊那邊人多好辦事,尤其這種調查社會關係的活兒,那邊更是輕車熟路。

  「暫時還沒發現。」

  總隊長回答道:

  「像程文浩這種人,社會關係很複雜,一般的打架鬥毆對他來說更是平常事,基本不會因此產生仇恨。」

  「他跟過的幾個老闆,也沒有對不起他的,而且那些所謂的大哥現在都在監獄裡面服刑。」

  最後,他用肯定的語氣說道:

  「所以,據我們分析,程文浩已經無仇可報了。」

  無仇可報於大章在心中反覆念叨著這四個字。

  仇報完了,那就剩報恩了。

  什麼恩情最大?

  是救命之恩還是知遇之恩?

  都不是。

  如果恩情有排名,排在第一位的,一定是父母的養育之恩。

  尤其是人在絕境之時,念念不忘的,肯定是自己的親人。

  既然是報恩,那就不能是簡單的去見一面。

  程文浩一定會想辦法給父母留下一筆養老錢,這樣他才會放心。

  只是.

  錢從哪裡弄呢?

  去搶劫?

  應該不會。

  如果是個普通人,大概率會採取這種方法。

  程文浩是個慣犯,所以他很清楚,如今這年頭,靠搶劫根本就無法獲得足夠的錢財。

  就算是2015年,電子支付也普及了。

  人們出行,身上最貴的就是手機,而且這東西銷贓起來很麻煩。

  況且實施搶劫會立刻暴露行蹤。

  程文浩既然都能避開城市天網,自然不會那麼傻,去當街搶劫。

  冤有頭,債有主是姚靜從他母親那裡騙走了30萬,程文浩這次越獄出來,一定想過從她那裡將這筆錢要回來。

  也許,他根本就不是衝著滅門去的,而是單純地想要討回那筆給父母養老的錢。

  當這個假設出現在腦子裡,於大章越想越覺得這個可能性最高。

  如果程文浩真的想殺了姚靜,他不會等到今天,在入獄之前他就可以做到。

  「他會去取現金!」

  於大章立刻對著手機大聲說道:

  「去調取自動提款機附近的監控錄像,從姚靜家附近的銀行開始向外查找。」

  只有給家裡留下現金才是最保險的,程文浩一定會這麼想。

  「好。」

  電話那邊的總隊長連原因都沒問,直接答應了下來。

  結束通話後,於大章又返回樓上。

  這一次,當他再次站在案發現場時,他的視角和思路完全變了。

  之前勘查人員給出了這一家三口的死亡時間,雖然存在一定的誤差,但死亡順序不會錯。

  最先遭到襲擊的,是家裡的男人,然後是姚靜,最後才是孩子。

  表面上看,這個順序似乎沒有什麼問題如果要選擇的話,那麼先將反抗能力最強的人解決掉,無疑是最明智的。

  可接下來就有點說不通了。

  姚靜的死亡時間,比男人整整晚了半個小時。

  以程文浩的狠辣,殺一個女人根本用不了這麼久。

  那這半小時都發生了什麼?

  施虐?

  於大章在腦中回憶屍體沒被搬走時的場景。

  姚靜的雙眼被挖出,死狀悽慘,確實很像是被人施虐致死。

  這裡有個關鍵點,從程文浩的個人資料上看,雖然這是個頻繁出入監獄的慣犯,卻不是那種變態殺人狂。

  他有殺人的能力,卻沒有虐殺的愛好。

  這樣的人報仇,無論有多麼大的仇恨,將對方殺死就算達到目的了,沒必要弄得這麼變態。

  但要是以索要錢財為目的,這一切就說得通了。

  先將男人殺死,這是第一次威鑷,讓姚靜知道,他現在什麼都幹得出來。

  然後再以孩子為要挾,逼迫姚靜交出錢財,

  隨後挖其雙眼,讓其陷入痛苦和黑暗中,這時候的姚靜只剩最後一個念頭:保住孩子。

  所以她會滿足程文浩的一切要求,只求放孩子一條生路。

  於是想到這裡,於大章立刻回過神來。

  他看向屋裡的總隊警員,問道:

  「死者的手機呢?」

  警員回答道:

  「被負責現場勘查的同事作為物證帶回總隊了。」

  這起命案目前被定性為仇殺,兇手也基本可以確定了,所以現在首要做的是追捕程文浩。

  這樣一來,反而沒人關注死者的通話記錄。

  不過手機作為重要的物證,肯定是要被帶走調查的。

  於大章聽到手機被帶走了,立即對那名警員命令道:

  「快,打電話,讓他們把手機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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