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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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0章 殺雞儆猴

  很快現場整理完畢,地下室的屍體和院子裡的傷者全都被巡邏隊和街道工作人員押著前往局裡。

  孫志偉簡單的把走廊盡頭的大門扶好,又從隔壁岳老師家借了一把鎖臨時鎖上大門。

  然後才推著自行車跟去了局裡,錄了事件經過。

  當然,他說的肯定不是真正的事情經過,只是他編輯的事情經過,連地下室的兩個死人,他都沒承認是自己殺的。

  畢竟,理論上他是不知道地下室的情況的。他只是受到攻擊後,不停的對下面開槍而已,具體打中沒打中他可不知道。

  這次他是受害者,持槍還擊也是正當防衛,自然不會受到責難。

  從錄口供都是在隊長的辦公室,而不是在審訊室,他就明白了局裡的態度了。

  至於那群受傷的闖入者,他們麻煩就大了,其罪名還不止一條。

  第一,入室。他們強闖烈士家屬家,這種事情上面肯定要追究的。

  第二,搶劫。他們還搶劫財物,經過巡邏隊的搜身,他們所有人的身上都發現了價值不菲的財物,而且明顯不是他們自己的。

  第三,特務。他們跟疑似特務的人混在一起,如果沒人擔保,他們很有可能被定性為特務的同夥。

  第四,燒書。這個罪名可大可小,完全看上面做決定的人是什麼人。

  就這四條只要有一條坐實,在這個時期都是十年起步。

  更何況他們還被孫志偉重點擊傷了關節,以後能不能生活自理都不一定了,其下場可謂悲慘至極,算是讓孫志偉解了恨了。

  至於死掉的兩個,則是帶頭人,他還不知道這兩人為什麼盯上自己家呢,只能等後面調查結果出來才知道了。

  事實上,這個調查結果第二天就出來了,現在事情那麼多,沒人有功夫深究這起案件。

  局裡從安全大院調閱了當年的檔案後,明確了文津街那個院子裡是有一條地道的,後來被下令填塞了,而且外面刷了白灰。

  孫志偉作為後來的居住者,沒有理由知道這個地道的位置,那麼能知曉地道位置的除了當年辦案的自己人,就只剩下特務的同夥了。

  使用排除法,就能得出最後的結論,那兩個人就是當年特務案的漏網之魚。

  局裡查清了兩人明面上的身份之後,又在兩人家裡發現大量財物。這更坐實了兩人的身份,事情就此定性。

  隨後,那批傷者最後的罪名也很快就定下來了。

  因為有他們學校的證詞,最致命的第三條嫌疑被排除了,但是其他幾條都被追究了責任。

  領隊的幾人判了20年,其他人最輕的也判了15年。這些人犯的是刑事案件,在後期也沒有開釋的可能。

  總之,等他們出來的時候都改開了。甚至他們因為受傷導致的殘疾,能不能活到那時候都不一定。

  消息傳出去後,附近的鄰居對孫家的都忌憚不已,這是一個都沒放過啊,太嚇人了。

  因為案件結案的很快,孫志偉家還沒有整理,依舊是被搶劫後的樣子。

  梁姨後來派人過來跟他商量,由街道出錢幫他重新裝修。

  孫志偉本來不準備占這個便宜的,結果梁姨說,這是上面的意思,只是由街道執行而已。

  如此,那就沒什麼好推辭的了,孫志偉就把鑰匙給了梁姨,讓她負責處理裝修事宜。

  金屬牌是榮譽也是保護。發下來的可不止孫志偉家一面,全國各地都有的。

  這件事責任重大,補償也就理所當然了,梁主任也只是接到電話就開始辦。

  連費用都是以其他的名義報銷,反正這事情上面是知道的,這筆款項會一路綠燈。

  這種事情也沒什麼奇怪的,從古至今,國內國外,從企業到個人,如果全部都要求實話實說,實報實銷,那事情就沒法子做了。

  這與一個人正直不正直,是不是好人都沒關係,不過是變通罷了。

  當然,上面也就是傾向於嚴懲肇事者,殺雞儆猴,為後來者鑒嘛。

  街道那邊動用了不少人手一起動工,幾天時間就把家裡恢復了原狀,還額外加固加高了院牆和大門。

  就在孫志偉家的小院裝修即將完工的時候,他收到了乾媽的傳信,乾媽家那邊出事了。

  乾媽因為當初要帶囡囡,很早就退下來了,她反而沒事,出事的人是乾爹,起因特別奇怪,竟然是因為乾爹的名字裡面一個字。

  問題其實不大,上面的人對這個奇葩理由也很無奈,只是現在情況在這,沒人想觸這個眉頭,所以也就聽之任之。

  最後的結果就是,讓乾爹檢討認錯。

  如果心胸夠寬闊,一笑了之也就罷了,只是乾爹文人意氣犯了,非要爭個對錯,可不就被針對了麼。

  現在乾爹頭鐵,不願意認錯,家裡現在也都拿這個倔老頭沒辦法,只能給孫志偉傳信。

  這些年,隨著孫志偉的級別越來越高,他在乾媽家的地位也越來越高,乾爹很多時候跟他說話像是對平輩,與對兒女們的態度迥然不同。

  孫志偉最了解這些倔老頭了,硬鋼是不行的,得曲線救國。於是,來的時候特意帶上孫紅纓和孫愛國。

  過來之前,他已經跟兩個孩子說好了,今天就是生拉硬拽也要把乾爹給帶回家住上十天半個月。

  只要離開了是非之地,別人找不到他,慢慢的事情也就淡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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