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9章 《反平克頓法案》
第979章 《反平克頓法案》
平克頓公司在合併了原本其他分公司的安保團隊之後,在成員和業務方面都有了長足的進步。
其合併的部分主要包括原瑰麗珠寶的安保部,還有拉瓜迪亞機場的保安團隊以及加州礦業公司的武裝保衛力量。
這些人員被合併後,經過平克頓公司的整頓和培訓,將更加專業的執行安保任務。
經過差不多一年時間的整合,整個阿美莉卡國內,羅伯特集團旗下所有子公司的安保力量煥然一新。
可以說,現在阿美莉卡國內的平克頓公司,才有了一點煥發第二春的跡象。
雖然它現在依舊比不上1880—1890最輝煌的時代,但這也是最近100多年中,唯一一次可以明顯看到的業務增長時期。
孫志偉倒是不在意老平克頓時代的輝煌,只是對平克頓在阿美莉卡國內的發展障礙清楚的很。
當年的《平克頓國家偵探社》為什麼會驟然衰落下去,並不是什麼罷工慘案。
當年卡耐基,洛克菲勒等壟斷公司幹過比那過分的多的事情,不也沒有見他們衰落麼。
別說什麼後來的《反壟斷法》和《謝爾曼法》,拆分壟斷公司這種把戲只能糊弄糊弄普通人而已。
有一個數據可以說明這一點,在《謝爾曼反托拉斯法》頒布之前,全美一共只有23家托拉斯組織。
可《謝爾曼法》頒布後,不過十年的時間,全美就多出來295家工業托拉斯。
這些工業托拉斯,明面上不再是私人持有股份的壟斷公司。
所有的資本家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都聰明的改頭換面,開始使用持股公司的形式來組織托拉斯。
所以,真正讓《平克頓國家偵探社》衰落下去的,其實是一部法律的誕生—
《反平克頓法案》。
聽聽這部法案的名字,直接用平克頓命名,這種針對的意味已經赤裸裸的擺在明面上了。
《反平克頓法案》是阿美莉卡建國歷史上,唯一一部針對特定私人執法機構而制定的法律。
表面上是阿倫·平克頓被指為情報騙子,《平克頓國家偵探社》遭到牽連。
其實質是,當年的《平克頓國家偵探社》已經發展到了,令所有資本家都膽寒的地步。
當年的平克頓公司,除了擁有2000名核心偵探外,還有3萬名預備役武裝探員,其總人數比當時的聯邦軍隊還多。
為了遏制平克頓公司的力量,所有反對平克頓公司的人都聯合起來,讓當時的阿美莉卡國會,專門制定了一部律法來限制《平克頓國家偵探社》。
《反平克頓法案》明確規定,聯邦政府及哥倫比亞特區政府,不得雇用由平克頓偵探事務所或類似組織所僱傭的個人。
這部法案實際上切斷了《平克頓國家偵探社》所作為聯邦政府執法「外包」機構的業務來源。
此後,隨著警察組織的現代化日漸完備,以及聯邦調查局(FBI)的成立,《平克頓國家偵探社》最核心的犯罪搜查業務,也逐漸無利可圖。
然後,平克頓公司連最核心的犯罪資料庫《「Rogues「Gallery」(欺詐者畫廊)》也被FBI拿走了。
20世紀60年代,隨著平克頓公司業務的進一步萎縮,它連公司名字上的偵探」兩個字都去掉了。
到孫志偉接手前,平克頓公司已經淪落到,跟芝加哥當地黑幫搶飯吃的准社團組織。
可以說,孫志偉接收平克頓公司後,除了幾個失去股份的二代偵探,以及被他處理掉的平克頓情報科,其他老員工其實是歡迎孫志偉的。
但是,平克頓公司的上限已經被那部《反平克頓法案》給卡死了。
《反平克頓法案》這部頒布於百年前的法案,雖然早就被人遺忘在塵封的故紙堆里,但它其實並沒有被明確廢止。
也就是說,一旦有人翻出這份法案,平克頓公司就有可能再度遭到這部法案的打擊。
這就是懸在平克頓公司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雖然看著鏽跡斑斑,但對平克頓公司來說,依舊殺傷力驚人。
孫志偉也早就考慮過這個問題,他還指望著將來,讓平克頓公司混進阿美莉卡軍事承包商的行列中去呢。
所以,應對的方法他也已經想到了。
阿美莉卡建國已經有200多年,這麼多年中,它制定過的法律成千上萬,有很多以前法律經過多年已經不適用於當下,就必須要明確的給予廢止。
這種事情其實有一個正式的規範流程,叫做:法律廢止程序。
阿美莉卡的法律廢止途徑一共有3條:
第一條途徑是:立法程序廢止,它又分為兩種類型。
一種是:法律到期失效。某些法律在制定時設定了有效期,到期後自動失效。
另一種是:國會主動廢止。國會可以通過立法程序(如提出法案、經兩院通過、總統簽署)廢止現有法律。
第二條途徑是:司法程序廢止。
也就是法院裁定違憲:聯邦法院(如最高法院)可以審查法律的合憲性,若認定法律違反憲法,則可宣布其無效。
第三條途徑是:行政程序廢止。
總統或行政部門,在特定情況下,可通過行政命令暫停或廢止某些法規(非法律),但涉及法律層面的廢止仍需國會參與。
顯然,《反平克頓法案》就是一項法規,他限制了某些地區某些政府部門僱傭平克頓公司的員工。
但很明顯,這不是一項具備普遍意義的法律,而且針對性特別明顯。
而且,這項法規之所以能通過,那過程根本就經不起查。
孫志偉也不擔心時間太久查不出來,當年法案通過時簽字的那些人的名字,可還都在法案的原件上呢。
而這些原件依舊完好的保存在華盛頓的《國家檔案館》中。
所以,孫志偉現在可以三種方法解決這把利劍。
一是走正規程序,讓國會通過投票來廢止《反平克頓法案》。
這個方法看似正規卻是最難的,在這個過程裡面,他需要找的關係可不止一個。
平克頓公司在合併了原本其他分公司的安保團隊之後,在成員和業務方面都有了長足的進步。
其合併的部分主要包括原瑰麗珠寶的安保部,還有拉瓜迪亞機場的保安團隊以及加州礦業公司的武裝保衛力量。
這些人員被合併後,經過平克頓公司的整頓和培訓,將更加專業的執行安保任務。
經過差不多一年時間的整合,整個阿美莉卡國內,羅伯特集團旗下所有子公司的安保力量煥然一新。
可以說,現在阿美莉卡國內的平克頓公司,才有了一點煥發第二春的跡象。
雖然它現在依舊比不上1880—1890最輝煌的時代,但這也是最近100多年中,唯一一次可以明顯看到的業務增長時期。
孫志偉倒是不在意老平克頓時代的輝煌,只是對平克頓在阿美莉卡國內的發展障礙清楚的很。
當年的《平克頓國家偵探社》為什麼會驟然衰落下去,並不是什麼罷工慘案。
當年卡耐基,洛克菲勒等壟斷公司幹過比那過分的多的事情,不也沒有見他們衰落麼。
別說什麼後來的《反壟斷法》和《謝爾曼法》,拆分壟斷公司這種把戲只能糊弄糊弄普通人而已。
有一個數據可以說明這一點,在《謝爾曼反托拉斯法》頒布之前,全美一共只有23家托拉斯組織。
可《謝爾曼法》頒布後,不過十年的時間,全美就多出來295家工業托拉斯。
這些工業托拉斯,明面上不再是私人持有股份的壟斷公司。
所有的資本家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都聰明的改頭換面,開始使用持股公司的形式來組織托拉斯。
所以,真正讓《平克頓國家偵探社》衰落下去的,其實是一部法律的誕生—
《反平克頓法案》。
聽聽這部法案的名字,直接用平克頓命名,這種針對的意味已經赤裸裸的擺在明面上了。
《反平克頓法案》是阿美莉卡建國歷史上,唯一一部針對特定私人執法機構而制定的法律。
表面上是阿倫·平克頓被指為情報騙子,《平克頓國家偵探社》遭到牽連。
其實質是,當年的《平克頓國家偵探社》已經發展到了,令所有資本家都膽寒的地步。
當年的平克頓公司,除了擁有2000名核心偵探外,還有3萬名預備役武裝探員,其總人數比當時的聯邦軍隊還多。
為了遏制平克頓公司的力量,所有反對平克頓公司的人都聯合起來,讓當時的阿美莉卡國會,專門制定了一部律法來限制《平克頓國家偵探社》。
《反平克頓法案》明確規定,聯邦政府及哥倫比亞特區政府,不得雇用由平克頓偵探事務所或類似組織所僱傭的個人。
這部法案實際上切斷了《平克頓國家偵探社》所作為聯邦政府執法「外包」機構的業務來源。
此後,隨著警察組織的現代化日漸完備,以及聯邦調查局(FBI)的成立,《平克頓國家偵探社》最核心的犯罪搜查業務,也逐漸無利可圖。
然後,平克頓公司連最核心的犯罪資料庫《「Rogues「Gallery」(欺詐者畫廊)》也被FBI拿走了。
20世紀60年代,隨著平克頓公司業務的進一步萎縮,它連公司名字上的偵探」兩個字都去掉了。
到孫志偉接手前,平克頓公司已經淪落到,跟芝加哥當地黑幫搶飯吃的准社團組織。
可以說,孫志偉接收平克頓公司後,除了幾個失去股份的二代偵探,以及被他處理掉的平克頓情報科,其他老員工其實是歡迎孫志偉的。
但是,平克頓公司的上限已經被那部《反平克頓法案》給卡死了。
《反平克頓法案》這部頒布於百年前的法案,雖然早就被人遺忘在塵封的故紙堆里,但它其實並沒有被明確廢止。
也就是說,一旦有人翻出這份法案,平克頓公司就有可能再度遭到這部法案的打擊。
這就是懸在平克頓公司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雖然看著鏽跡斑斑,但對平克頓公司來說,依舊殺傷力驚人。
孫志偉也早就考慮過這個問題,他還指望著將來,讓平克頓公司混進阿美莉卡軍事承包商的行列中去呢。
所以,應對的方法他也已經想到了。
阿美莉卡建國已經有200多年,這麼多年中,它制定過的法律成千上萬,有很多以前法律經過多年已經不適用於當下,就必須要明確的給予廢止。
這種事情其實有一個正式的規範流程,叫做:法律廢止程序。
阿美莉卡的法律廢止途徑一共有3條:
第一條途徑是:立法程序廢止,它又分為兩種類型。
一種是:法律到期失效。某些法律在制定時設定了有效期,到期後自動失效。
另一種是:國會主動廢止。國會可以通過立法程序(如提出法案、經兩院通過、總統簽署)廢止現有法律。
第二條途徑是:司法程序廢止。
也就是法院裁定違憲:聯邦法院(如最高法院)可以審查法律的合憲性,若認定法律違反憲法,則可宣布其無效。
第三條途徑是:行政程序廢止。
總統或行政部門,在特定情況下,可通過行政命令暫停或廢止某些法規(非法律),但涉及法律層面的廢止仍需國會參與。
顯然,《反平克頓法案》就是一項法規,他限制了某些地區某些政府部門僱傭平克頓公司的員工。
但很明顯,這不是一項具備普遍意義的法律,而且針對性特別明顯。
而且,這項法規之所以能通過,那過程根本就經不起查。
孫志偉也不擔心時間太久查不出來,當年法案通過時簽字的那些人的名字,可還都在法案的原件上呢。
而這些原件依舊完好的保存在華盛頓的《國家檔案館》中。
所以,孫志偉現在可以三種方法解決這把利劍。
一是走正規程序,讓國會通過投票來廢止《反平克頓法案》。
這個方法看似正規卻是最難的,在這個過程裡面,他需要找的關係可不止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