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改革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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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0章 改革草案

  在經過了一天的討論後,關於行政改革的最終方案也正式確認了下來。

  首先,正式確立舊啟的首都地位,羅蘭為最高領袖,執掌最高權力。

  由羅蘭授權,首都舊啟組建中央機構,由中央機構代行羅蘭的最高行政權力,正式確立下了中央集權,中央凌駕於地方之上的原則。

  結合尤利烏斯的建議以及羅蘭的方案,為了明晰職權,根據目前領地情況,中央下設七個部門:行政部,財政部,農業部,工程部,律法部,管理部以及軍部,。

  行政部為最高行政機構,負責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同時負責管理官員升,領導並管理其他部門且只對羅蘭一人負責,

  尤利烏斯作為舊啟執政官直接轉為行政部執政官。

  財政部:負責管理領土,戶籍,賦稅,錢幣,工資,對外貿易及一切財政事務。

  農業部:負責管理耕地,法術,礦脈等一系列生產事務。

  工程部:負責管理建造,土木等一系列工程建設事務。

  律法部:負責確立法,執法,以及處刑的刑法與監督部門。

  管理部:負責對宗教信仰,傳統習俗的規範與管理,同時還將負責教育事務。

  軍部:負責管理包括城防軍,軍團士兵,超凡者在內的一切軍事力量,並負責所有軍務的暴力部門,是唯一一個不受行政部直接管理,且與行政部一樣受羅蘭直接指揮的部門。

  以羅蘭的來看,一個勢力想要能夠正常運轉的話,那麼,最基礎,最核心的四個能力,已經被這七個部門所覆蓋。

  第一,財務收支,要對勢力的財政收入,支出,要有一個明確且清晰的了解與規劃,否則這個勢力是容易出問題的,指不定哪天就會突然因為沒錢,進而無法再正常維持勢力的運轉。

  第二,規則秩序,一個勢力要建立起來就必然會建立起自己的規則秩序,不管是約定俗成的潛規則,還是明文確立的規則,一家欣欣向榮的勢力必須要有秩序,不管這秩序是好是壞,都得有,而秩序崩塌或者無秩序的勢力只會逐步走向崩潰與混亂。

  第三,政務處理,一個勢力成形之後,必然會產生大量的,各種各樣的事務需要處理,自然而然也就需要一個能夠對這些事務做出處理,並且安排下去執行的機構。

  第四,內務後勤,在一個勢力成形後,就需要有人來管理,保障勢力人員上下的衣食住行,只有管理並保障好人員的衣食住行,那麼這個勢力才能夠良好的運轉下去。

  當然,這只是一個最基礎,最簡陋的勢力運行組織框架。

  在勢力的不斷發展壯大中,這些組織框架也會越來越複雜,不可避免地再一次進行細化,並且在與外界的對抗中,誕生出專門用於對抗外敵,維護自身的新核心,也就是軍隊。

  以羅蘭領地的領地大小和發展情況,目前七個部門的劃分已經算是特別細化了。

  這還是羅蘭在接受尤利烏斯的部分建議,對部門數量進行縮減的情況。

  事實上,羅蘭本來還打算財政部負責土地,貨幣以及貿易的事務拆出來,獨立建立土地部,貨幣部和貿易部,將管理部拆分成負責管理宗教信仰的信仰管理部和負責培養教育的教育部。

  農業部也要進行細化,將農業,林業,畜牧業分成三個部門,工程部也要細化成公共工程和軍事工程兩個不同的部門。

  律法部也是如此,立法,執法,處刑,還有監督可以拆成四個部門,軍部也能拆成對內和對外的兩個部門。

  不過,在尤利烏斯提供的數據和建議下,羅蘭還是從善如流地將接受了尤利烏斯的大部分建議,並沒有將職權拆得這麼徹底。

  說到底,羅蘭領地還只是一個落後的農業勢力,人口和產出就那麼多,根本不需要細化到這種程度。

  不過,羅蘭也沒有全盤接受尤利烏斯的建議,像律法部和管理部併入行政部的建議,羅蘭就沒同意。

  雖然在尤利烏斯看來,沒必要為了編寫一篇成文法,或者是為了管理宗教信仰和教育單獨設立部門。

  畢竟,根據這個世界的看法,秩序和規則制定下來就能用上好幾百年,甚至上千年,不管是中央之國,還是白銀之國,他們的開國就確立下來的規矩到現在還能用的,最多就是偶爾修修補補而已,完全沒必須專門立個部門來處理。

  實在需要改了,大不了再抽調人手設立一個臨時部門來商量怎麼改就好了。

  至於宗教信仰,這些在這個世界都不是國家會管的,基本上就是放任的,信仰歸信仰,世俗歸世俗,從來沒專門組織個機構來管理的,最多就是有一個交流的機構,或者是互相潛入,在對方內部搞點自己人而已。

  專門設立機構管理,尤利烏斯還是第一次聽說。

  而教育的話,那不是只有貴族老爺才有的東西嗎?就算羅蘭想學西納爾那邊,搞個學院什麼的,那師生加起來撐死了一兩千人,需要單獨設立部門嗎?隨便安排幾個官員負責處理不就好了嗎?

  尤利烏斯是這樣子來說服羅蘭的。

  羅蘭表示理解,然後拒絕了她的建議,並表示,我才是決策人。

  別人爛,不代表羅蘭就要跟他們一起爛。

  因此,舊啟的政治改革就這樣子定了下來。

  設中央,分七部,明晰職權。

  至於地方的改革,也仿照中央的政治改革進行,設立七部的地方部門,並受各自部門的指揮與領導。

  如果改革順利進行下去,明確上下級關係後,地方的最高權力將被收歸中央,地方執政官也不能想幹嘛就幹嘛,並選擇性執行中央的命令。

  中央機構將管理整個領地的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而地方行政機關則將以管理內政事務為主,不再管理外交事務,並降低在軍事方面上的管理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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