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燕歸處
白冰開車接余磊,回出租房,22點落地的飛機,現在已經凌晨了。
夜色已經漫過了焦糖色的樓體,月亮半彎著。
白冰還是那麼美。
攏著白圍巾站在單元門口,幫忙拿行李,余磊反而轉身看向她:「你一個女孩子,這麼晚了,回去吧。」
「拿行李,都是大男人幹的事。」
白冰愣了愣,她眼尾映著的路燈微光,鬼使神差地點了頭,看著四周破碎,掉渣的馬賽克瓷磚,還是沒忍住。
「要不,你搬到我那裡住吧,我房間大,我當你房東,好不好?一起上下班,也有個照應。」
「不,兩個人住不習慣。」
「我們家小區下面有籃球場,平常健身啥的,都很便利的。」
「我人懶。」
「我也懶。」白冰說,「請我到你們家喝杯可可吧。」
「我們家,哦。」
一進門,這屋子「老破舊」,「還小」,一室一廳的床上,衣服扔的到處都是。
「太亂了。」白冰直接幫余磊整理衣服,邊收拾邊說,「一個家,沒個女人真是不行。」
白冰一個大小姐,養尊處優的,十指不碰陽春水,沒想到第一次進門給余磊收拾房間。
「我自己來,我自己來。」
「不用,分工合作。你去幫我弄杯可可吧。」
余磊燒水,沖咖啡,因為家裡只有這個,租的房子,畢竟不是自己的。
「我剛定了,一個籃球擺件。」
白冰的家是套大平層,落地窗外能看見遠處的霓虹,「客廳茶几上的花,我打算當個籃球擺件。」
「哦,咖啡,我這裡沒熱可可。」
「都行。」
白冰整理完衣服,隨手拿的,說「看著就想起你說的球場」。
熱咖啡端上來時,杯子裡凝著水珠,白冰坐在他對面,忽然說:「大學時想帶女朋友去看球嗎?」
余磊自己也來了一杯。
他指尖碰著溫熱的杯壁,耳尖又開始發熱,像當年在球場被人起鬨時一樣:「嗯,年少不懂事。」
「明天,我們去清華?」白冰笑了,耳尖還是有點紅,「我看你打球?」
「啊?」余磊笑了,我一個人玩有啥意思,「淨瞎看」。
畢竟,太晚了。
余磊一看表「凌晨兩點了」,明天還得上班,他送白冰到門口,心裡暖暖的,也許這就是「家」的感覺,對於孤兒來說,太想要一個家了。
三十年了,頭一次「心裡的冰融化了」。
孤兒一切都要靠自己。
因為沒有依靠。
別人的孩子都有依靠,就自己連個哭訴的對象都沒有,除了「堅強」。
余磊懂得。
大家都是要依靠自己,「他是沒辦法」,自我原子化,「是無奈」,人與他人之中找到自我存在,「是奢求」。
從孩童時期,純真到沒有心機,「他就被玩伴討厭」,「嗤笑」,「毫無尊嚴」。
少時沒了父母,便對一切都漠不關心,直到多年後,當你獨自承受的壓力,痛苦越來越多時,你無法再一個人了,時間在推著你走,你連休息都成為了奢望。
直到三十而立,人到中年。
余磊才意識到,人無法自我原子化,人這種生物至始至終都是社會化的生物,離群索居者,不是野獸就是神明,但人不是神,也無法成為荒原狼。
孤兒的性格都不好,但他卻罕見的想起了家。
白冰的這一刻,確實讓他感動了,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的月亮,不由自主的,眼淚唰唰的往下落。
這就是「感情」嗎?
余磊曾經看過一個故事。
故事裡講到,一個美國流浪漢的採訪,流浪漢講述了自己流落街頭的故事,奮力掙扎向上卻又一次一次的滑落,最終認命的經歷。
採訪中最後問他,如果給你三個願望,你想許什麼願。
他的第一個願望,是希望自己有精神病和癲癇的妻子好起來,她的妻子是一位妓女。
他的第二個願望,是希望自己有真正的家人和親人,讓他有一個可以停靠的家。
想了很久,他不知道第三個願望要什麼,於是他說,第三個願望就給那些需要的人。
第一個給的是眼前之人,第二個給的是自己,第三個給的是他人。
最重要的永遠是眼前之人,你的家人只要不是特別爛,他們永遠是你最重要的人。
如果你發現你許久沒有與家人聯繫,沒有愛過一個人,可能會成為你未來的遺憾。
窮會讓人自卑。
厄運專挑苦命人。
余磊很幸運。
他意識到了這個問題,而他還年輕。
現在心裡有幾個願望,第一個就是親手做一頓飯給我的家人吃,一家人坐在一起。
第二個心愿,就是帶愛的人一起出去。
第一個他做到了,每年他都會回家,坐在墳前,擺好瓜果蔬菜,白酒,一家人大吃一頓。
第二個心愿,說不定也能夠實現。
因為每年回家,村里都有很多老男人,因為太窮了。
真的太貧困了,渾身上下都破破爛爛的,人老了更甚。
每天髒兮兮的。
基本上是孤獨悲慘的過完一生,不過人各有命,命好的一樣有女人有家庭。
還是看命啊。
但大多數都是在悲慘淒涼中死去,村裡有四個這樣的老頭,一輩子沒結婚,有的是五保戶,現在都走了。
一個人很孤單的,見過其中一個做飯,每天就抓一點米煮稀飯吃,弄點鹹菜,默默的喝著米粥也不講話,反正看著很心痛但卻無可奈何。
余磊或許逃脫不了命運的束縛,可是他真的很不甘心,不想認命哇。
為什麼不試一試呢?
余磊決定給自己一個機會。
「我明天來。」
Emoji!白冰發了一個「調皮」的表情,「緣分」就是這麼神奇。
那之後,兩人見面的次數多了起來。余磊下班,繞路去公司外面等她,畢竟,兔子不吃窩邊草,怕別人說閒話。
兩人一起去吃巷尾的小火鍋;白冰也會周末拎著菜,去余磊那間不大的出租屋,給他做番茄牛腩。
沒有嫌棄,怎麼舒適怎麼來。
她說「你總吃外賣對胃不好」,明明自己也不太會做飯,好幾次把糖當成鹽放,兩人對著一鍋「甜牛腩」笑半天。
冬去春來。
春天是萬物復甦的季節。
關係升溫得自然而然,像春天裡慢慢曬暖的被子,軟乎乎的,讓人捨不得挪開。
夜色已經漫過了焦糖色的樓體,月亮半彎著。
白冰還是那麼美。
攏著白圍巾站在單元門口,幫忙拿行李,余磊反而轉身看向她:「你一個女孩子,這麼晚了,回去吧。」
「拿行李,都是大男人幹的事。」
白冰愣了愣,她眼尾映著的路燈微光,鬼使神差地點了頭,看著四周破碎,掉渣的馬賽克瓷磚,還是沒忍住。
「要不,你搬到我那裡住吧,我房間大,我當你房東,好不好?一起上下班,也有個照應。」
「不,兩個人住不習慣。」
「我們家小區下面有籃球場,平常健身啥的,都很便利的。」
「我人懶。」
「我也懶。」白冰說,「請我到你們家喝杯可可吧。」
「我們家,哦。」
一進門,這屋子「老破舊」,「還小」,一室一廳的床上,衣服扔的到處都是。
「太亂了。」白冰直接幫余磊整理衣服,邊收拾邊說,「一個家,沒個女人真是不行。」
白冰一個大小姐,養尊處優的,十指不碰陽春水,沒想到第一次進門給余磊收拾房間。
「我自己來,我自己來。」
「不用,分工合作。你去幫我弄杯可可吧。」
余磊燒水,沖咖啡,因為家裡只有這個,租的房子,畢竟不是自己的。
「我剛定了,一個籃球擺件。」
白冰的家是套大平層,落地窗外能看見遠處的霓虹,「客廳茶几上的花,我打算當個籃球擺件。」
「哦,咖啡,我這裡沒熱可可。」
「都行。」
白冰整理完衣服,隨手拿的,說「看著就想起你說的球場」。
熱咖啡端上來時,杯子裡凝著水珠,白冰坐在他對面,忽然說:「大學時想帶女朋友去看球嗎?」
余磊自己也來了一杯。
他指尖碰著溫熱的杯壁,耳尖又開始發熱,像當年在球場被人起鬨時一樣:「嗯,年少不懂事。」
「明天,我們去清華?」白冰笑了,耳尖還是有點紅,「我看你打球?」
「啊?」余磊笑了,我一個人玩有啥意思,「淨瞎看」。
畢竟,太晚了。
余磊一看表「凌晨兩點了」,明天還得上班,他送白冰到門口,心裡暖暖的,也許這就是「家」的感覺,對於孤兒來說,太想要一個家了。
三十年了,頭一次「心裡的冰融化了」。
孤兒一切都要靠自己。
因為沒有依靠。
別人的孩子都有依靠,就自己連個哭訴的對象都沒有,除了「堅強」。
余磊懂得。
大家都是要依靠自己,「他是沒辦法」,自我原子化,「是無奈」,人與他人之中找到自我存在,「是奢求」。
從孩童時期,純真到沒有心機,「他就被玩伴討厭」,「嗤笑」,「毫無尊嚴」。
少時沒了父母,便對一切都漠不關心,直到多年後,當你獨自承受的壓力,痛苦越來越多時,你無法再一個人了,時間在推著你走,你連休息都成為了奢望。
直到三十而立,人到中年。
余磊才意識到,人無法自我原子化,人這種生物至始至終都是社會化的生物,離群索居者,不是野獸就是神明,但人不是神,也無法成為荒原狼。
孤兒的性格都不好,但他卻罕見的想起了家。
白冰的這一刻,確實讓他感動了,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的月亮,不由自主的,眼淚唰唰的往下落。
這就是「感情」嗎?
余磊曾經看過一個故事。
故事裡講到,一個美國流浪漢的採訪,流浪漢講述了自己流落街頭的故事,奮力掙扎向上卻又一次一次的滑落,最終認命的經歷。
採訪中最後問他,如果給你三個願望,你想許什麼願。
他的第一個願望,是希望自己有精神病和癲癇的妻子好起來,她的妻子是一位妓女。
他的第二個願望,是希望自己有真正的家人和親人,讓他有一個可以停靠的家。
想了很久,他不知道第三個願望要什麼,於是他說,第三個願望就給那些需要的人。
第一個給的是眼前之人,第二個給的是自己,第三個給的是他人。
最重要的永遠是眼前之人,你的家人只要不是特別爛,他們永遠是你最重要的人。
如果你發現你許久沒有與家人聯繫,沒有愛過一個人,可能會成為你未來的遺憾。
窮會讓人自卑。
厄運專挑苦命人。
余磊很幸運。
他意識到了這個問題,而他還年輕。
現在心裡有幾個願望,第一個就是親手做一頓飯給我的家人吃,一家人坐在一起。
第二個心愿,就是帶愛的人一起出去。
第一個他做到了,每年他都會回家,坐在墳前,擺好瓜果蔬菜,白酒,一家人大吃一頓。
第二個心愿,說不定也能夠實現。
因為每年回家,村里都有很多老男人,因為太窮了。
真的太貧困了,渾身上下都破破爛爛的,人老了更甚。
每天髒兮兮的。
基本上是孤獨悲慘的過完一生,不過人各有命,命好的一樣有女人有家庭。
還是看命啊。
但大多數都是在悲慘淒涼中死去,村裡有四個這樣的老頭,一輩子沒結婚,有的是五保戶,現在都走了。
一個人很孤單的,見過其中一個做飯,每天就抓一點米煮稀飯吃,弄點鹹菜,默默的喝著米粥也不講話,反正看著很心痛但卻無可奈何。
余磊或許逃脫不了命運的束縛,可是他真的很不甘心,不想認命哇。
為什麼不試一試呢?
余磊決定給自己一個機會。
「我明天來。」
Emoji!白冰發了一個「調皮」的表情,「緣分」就是這麼神奇。
那之後,兩人見面的次數多了起來。余磊下班,繞路去公司外面等她,畢竟,兔子不吃窩邊草,怕別人說閒話。
兩人一起去吃巷尾的小火鍋;白冰也會周末拎著菜,去余磊那間不大的出租屋,給他做番茄牛腩。
沒有嫌棄,怎麼舒適怎麼來。
她說「你總吃外賣對胃不好」,明明自己也不太會做飯,好幾次把糖當成鹽放,兩人對著一鍋「甜牛腩」笑半天。
冬去春來。
春天是萬物復甦的季節。
關係升溫得自然而然,像春天裡慢慢曬暖的被子,軟乎乎的,讓人捨不得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