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卷宗很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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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是他已經把知道的都說完了。

  楊同新點了點頭,這傢伙確實沒說假話,他知道的真的不多!

  楊同新道:「你們等著我,我去找肖主任要卷宗。」

  既然已經接手了這個案子,楊同新就要儘快上手。

  至於要採取什麼方式調查,還需要對案子有一番了解才行。

  肖尚明沒在辦公室,還在專案組開會督促調查能源案件的相關事宜。

  楊同新找到了肖尚明的秘書,讓他幫忙找到了卷宗。

  到手的那一刻,楊同新心頭顫了一下。

  楊同新發覺裝卷宗的牛皮紙袋很薄,裡面好像就沒有幾張紙。

  這個案子連續經手了好幾個科室,也調查了好幾次,怎麼可能就只有這麼薄的資料。

  楊同新擔心肖尚明的秘書是不是拿錯了,還問了他一嘴。

  結果對方告訴楊同新,確定就是這個檔案袋,再沒有其他的了。

  走回辦公室的路上,楊同新就迫不及待的打開卷宗。

  抽出了裡面的所有資料。

  果然,最多也就只有十五六張紙的模樣。

  最上面的一張是對案情的基本介紹。

  描述的跟董春風之前說的差不多,只是稍微詳細一些。

  上面說王春梅失蹤的前一天晚上,剛剛在縣裡開過會。

  她從縣裡回永水鎮的時間,應該在晚上八點到九點左右。

  看到這個時間段,楊同新微微皺了下眉。

  怎麼會這麼晚?

  他之前做縣委書記秘書的時候,蕭月君也偶爾會把會議召開到這麼晚。

  但那可是縣裡的常委會!

  而且也是偶爾才會在這個時間段結束。

  如果縣裡要找鄉鎮長以及鄉鎮黨委書記開會的話,都會提前一天告訴楊同新,讓楊同新進行通知和安排。

  往往這種會議,都會把時間卡在比較適合的時間段。

  比如在上午上班之後,或者是在下午下班再召開這個會議。

  但會議的結束時間,又被規定的非常死。

  一定要在下班結束之前把會議開完。

  因為涉及到鄉鎮的領導幹部,所以儘量要讓他們在開會之後,能趕在天黑之前回到各自鄉鎮。

  這也是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甚至楊同新擔任蕭月君秘書這麼久,從來沒有一次給鄉鎮領導幹部開會的時候,會在這個時間段結束會議。

  一次都沒有過。

  更何況,王春梅還只是永水鎮的鎮長。

  縣裡如果有會議需要各鄉鎮領導幹部到場的時候,大多都是鄉鎮黨委書記參會。

  很少有讓鄉鎮長也參會的時候。

  就算有,大概率都是大型的學習會議,不太會是工作推進會議。

  因為工作會議往往都是各鄉鎮和各大局的一把手來參會,回去後他們才會把工作布置下去。

  可要是大型學習會議,來參會的鄉鎮長就絕不會是王春梅一個。

  肯定其他鄉鎮以及各大局也會有領導參加。

  既然有這麼多正科級幹部參加的會議。

  縣領導是絕對不可能把會議結束的時間段放到這麼晚。

  這不合理。

  楊同新把這個疑點記下,繼續盯著卷宗看下去。

  卷宗上記錄王春梅從縣裡開過會,回到永水鎮之後並沒有回家,而是去了鎮政府。

  半個小時之後,才從鎮政府離開。

  至於這半個小時時間,王春梅在鎮政府里幹了什麼工作,又做過什麼事,卷宗上並沒有記載。

  只是確定王春梅自從離開鎮政府之後,她就失蹤了。

  她也並沒有回家,從此就人間蒸發了。

  下一頁是複印的公安局那邊的案情通報。

  上面介紹說,臨川縣公安局接到王春梅父親王廷山的報警電話後,得知王春梅失蹤,就對此事特別重視。

  甚至還派了治安大隊和刑警大隊同時進行調查。

  這上面,有對當時調查到的人的詳細記錄。

  有永水鎮鎮政府的工作人員,也有王春梅的家人,以及她的朋友也都有調查。

  只不過所有的調查結果都顯示。

  他們都不清楚王春梅去了哪。

  甚至自從王春梅失蹤那天之後,他們就沒跟王春梅聯繫過。

  也沒找到任何有用的線索。

  有關於臨川縣公安局的案情通報,就只有這麼些。

  楊同新眉頭緊鎖,這是不是也太少了?

  除非是真的一點線索都沒調查出來。

  楊同新不好說是不是當時調查的時候,真的就出現了這種現象。

  什麼線索都沒有。

  那只能說明王春梅的失蹤很徹底。

  對於這點,楊同新有保留意見。

  下一頁,就是王春梅的個人介紹。

  楊同新仔細看過一遍,沒發現她簡歷有什麼問題。

  王春梅當年的畢業學校,是清江省師範大學。

  畢業之後,她參加了國家統招的教師考試。

  考入了當時臨川縣第二中學,擔任數學老師。

  那時王春梅才二十二歲。

  又過了一年,王春梅又考上了臨川縣公務員,去了共青團臨川縣團委工作。

  像是這種事業編制考公務員的情況,在各地都很正常,這沒什麼有問題的。

  而後王春梅在團委工作了兩年,也過了公務員的考察期,因為表現突出,被提拔到了副科級幹部。

  擔任團委副書記。

  那一年她才二十四歲。

  又過了一年半左右,王春梅又被提拔到了正科級幹部,擔任共青團臨川縣團委書記。

  之後過了半年,也就是在王春梅二十六歲的時候,被下派到了永水鎮擔任鎮長。

  就是說,王春梅失蹤是在她擔任鎮長一年左右時間發生的。

  下一頁,內容很少。

  只是對王春梅家裡的情況有了一些介紹。

  王春梅是家裡的獨生子女,母親在他上小學的時候就跟他父親王廷山離了婚。

  這些年也一直是王廷山撫養她長大。

  楊同新微微皺了下眉,從這個家庭結構來看。

  王春梅應該跟他父親的關係很好。

  再下一頁。

  就是當年第一科室針對王春梅失蹤一案的調查報告。

  上面有王廷山的詢問筆錄,以及在王春梅失蹤前一天晚上,與王春梅一起開會的所有領導幹部的筆錄。

  楊同新看了一眼,都沒有什麼問題。

  最後第一科室在調查最後做出結論。

  此案線索缺失,無法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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