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情侶裝
看著她這樣,我心裡一陣陣痛。我想繼續罵她,卻根本罵不出口,只能是過去抱她,好想就這樣一直護著她,把她變回以前純真美好的花甜。
待她平靜了些,我回房間,給童宇蓋上被子,再帶著花甜出來。她還是有些不情願,我只能帶她去一個地方,小麗以前呆的孤兒院。
之前又陪小麗回來過一次,所以見過裡面有個小姑娘,叫曉曉的。人長得可愛又機靈,以前就和小麗關係不錯,所以我也聊了幾句。後來小麗跟我說,曉曉有個乾媽,每周末都會開著豪車,帶著禮物來看這個小姑娘。
我帶著花甜,沒想到運氣還真是好,竟然碰到曉曉和乾媽在花園裡聊天。這個乾媽年紀看上去並不大,一身的貴氣,關鍵是還長得和曉曉很是相似。有時看電視劇,看到親母女面對面也不相識的情節,我都會吐槽,血緣基因是騙不了人的,怎麼可能這麼相像的兩個人卻看不出來?!
「姐姐……」花甜在我旁邊,已經有了些不耐煩。
「小甜,你猜,這個女人是這個女孩兒的乾媽呢?還是她的……親媽媽呢?」
花甜愣了愣:「這不是孤兒院麼?」再看過去,也是察覺到哪裡不對勁,「兩個人……看上去有點像呢?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投緣?這個女人,是不是想領養這個小女孩兒?」
「據我所知,這小女孩兒在這兒已經有好多年了。」我不緊不慢地告之,「如果真的要領養的話,應該不會這麼多年了還這樣……」
「你猜,這會是一個怎麼樣的故事?一個有了婚姻家庭的女人,生了一個不能帶回家的孩子,只能把她放在孤兒院?還是……一個富有的有錢人家小姐,和一個窮小子相愛了?他們山盟海誓,卻不被小姐家裡接受?
「這個小姐天真以為只要生米煮成熟飯,就可以逼自己的父母接受。她沒有料到,父母比她想像中的強硬,也比她想像中的殘忍。就算她懷了孕,有了窮小子的孩子,依然還是被拆散。
「窮小子在她的父母手裡,就像一隻隨時可以被捏死的螞蟻。為了窮小子,小姐不得不放手,嫁給了父母安排好的對象?而那個同樣不被接受的孩子,只能被遺棄。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放棄自己的骨肉。
「這個小姐只能瞞著所有人,周末的時候來看一下她的孩子。但是,這又有什麼用?再多的禮物,再多的糖果,也彌補不了母愛,彌補不了她成長的缺憾。」
這樣說完,我看向花甜,見她表情凝重似有所思,真心希望她能明白。
從孤兒院出來,我又陪她吃了個晚飯。等花家派司機來接的時候,她都沒有和我說過多的話。上車前,她突然抱我。
「姐姐……」
我聽見她聲音裡帶著的哽咽,輕輕拍她的背。
「小甜,這個世界……也許並不如你以為的完美。也許有一天,你也會變成另外一個模樣。但是我想你答應我,無論你要過什麼樣的生活,你都會先對自己負責。」
她點頭。
我放開她,替她擦了擦眼角的淚,微笑:「還有答應我,什麼都不要說。想想這事的後果……」
「那你怎麼辦?就這樣了?」
我故作堅強地聳肩:「失個戀而已,又不會死。」
……
回公寓的路上,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只顧著想辦法分手,卻忘了還有那麼多的事情想為他做。如果這些事不做,肯定會是這輩子都永遠逃脫不掉的遺憾。
於是我趴在床上,拿著張紙就開始列清單。
寫得滿滿一張紙都沒有寫完,我才意識到自己是有多貪心。「去北極看北極光?不行,這個太難了,太貪了太貪了。」我喃喃地念叨著,又重新劃掉。
「穿情侶裝?這個好像也有點難度。」我朝更衣室張望上一眼,也還是劃掉。
「織一條愛心圍巾?」我咯咯笑,「這個可以有。明天就去買毛線,馬上就會下雪了。順便再一起看下雪,泥瑪,好浪漫。」
我把清單放在胸口上,看了看表,這麼晚了,花冥還沒有回來。他說過要晚歸。我突然想起白天蘇涼說的,明天就是歐陽娜娜的儀式,興許花冥是去……
腦子裡已經有了他們擁在一起的畫面,我趕緊搖了搖頭,盯著天花板本想放空大腦,沒想到卻不知不覺睡著了。
我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周圍的光只有床頭檯燈亮著,熟悉的那個身影外衣都沒有換就坐在我旁邊,手裡拿著我的清單,看得很是仔細。
我盯著他的側臉,立馬就清醒了,不能搶得太明顯,於是只好輕聲問:「回來了?」
花冥扭頭看我,臉上帶著一絲疲憊。
我坐起來:「去洗澡吧,看你很累了。」
他笑笑,然後又重新看了眼手裡的清單:「一起拍照,把對方手機屏保換成合照。我同意。給對方起個暱稱,把手機來電換成暱稱。勉強同意。兩人不帶手機,去一個有美景有美食的地方,與世隔絕共度24小時。這個有難度,我可以嘗試先把工作安排好。」
「花……」我已經想把清單奪回來了,還好上面沒有寫著分手前必須完成的清單。
但他沒有給我說話的機會,繼續。
「北極光確實應該先劃掉,最近我們都沒有這個空檔。」他說著,眼前明顯是一亮,眼神都能把人給羞死。「沒看出來,你還有這種心思?一起……裸泳?」他把最後兩個字說得字正腔圓。
泥瑪……我只是寫著寫著yy了一下。
我恨不得挖個坑把自己給埋了,紅著臉先去搶他手裡的清單。他敏捷地就閃開,嘴角的笑得意得簡直要上天。
「我亂寫的。」我開始強行圓場,「真的,就是無聊的時候開玩笑亂寫的。你還給我,我撒了。」
「開玩笑?」花冥蹙眉,不高興地看我,「給我看這些,卻變成了開玩笑?」
我啞口。
「那……那這些你都要陪我嗎?」我腦子一抽就槓上,「裸游這種事,本來就是件很浪溫的事情啊。沒看過電影麼?上面的男女主角在月光下,那畫面多浪漫啊。是你非要把它想像成那個顏色。」
花冥一動不動地看著我,笑而不語。
「哎呀。」我臉上燒得更厲害,只能是重新鑽進被子裡,用被子蒙頭,「隨便你了。我繼續睡覺。」
才躺下,花冥就過來扯我的被子。扯來扯去變成了打打鬧鬧,打打鬧鬧著就演變成了親吻……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的時候以為花冥已經去公司。
結果,他從外面返回來,手裡拎著個袋子交給我,說讓我穿上,然後沒再說其它,就進廚房裡去倒水喝。
我睡眼惺忪地拎著進更衣間,拿出來一看,袋子裡裝著件白色衛衣,胸前印著個卡通豬的圖案。
稀里糊塗地換上,還洗了臉刷了牙,晃出來的時候,見餐桌上已經擺著豐盛的早餐,坐過去理所當然地就吃。
不一會兒,花冥過來坐我對面。
我元神還沒歸位,機械地往嘴裡塞著麵包,全然沒發現花冥的著裝和往常有什麼不同。
直到聽到他故意乾咳了兩聲,我才撕開眼皮,赫然看見他身上穿著和我一模一樣的白色衛衣,胸口有著同樣的圖案。
豬?!
我險些把麵包給噴出來,定睛再一看,伸手捏了一把臉,確定並不是在做夢。是的,花冥現在和我正穿著情侶裝,而且是他從來沒穿過的卡通衛衣!
我的心情怎麼能不洶湧澎湃?就差沒有掀了桌子,然後尖叫跳舞。我捂著臉,在那兒咯咯地笑,像個傻子。
「不好看?」花冥問,應該不明白我為什麼笑,還以為是因為他穿成這樣很可笑。我才不要告訴他,他穿成這樣像個青澀的小伙,靠著這張陽光青春的臉,絕對可以迷倒成千少女。
「怎麼可能不好看?」我拼命點頭,「以後多穿,真的。花樣美男就是你。」
他完全不吃我這套,一幅要起身去換掉的架勢。
我趕緊跳起來抱住他,開始撒嬌:「不不不,我喜歡你穿這樣。真的,你最好了。花冥,你最好了。」
花冥胳膊圈著我,無可奈何地笑。
「這麼早,你去哪裡買的這情侶裝啊?」我抱著他,左晃右晃。
「自有辦法。」
「是是是,花冥先生是無所不能的。不過……你為什麼要選個豬啊?」我又忍不住笑。
他頗是無奈地看著我,示意了一下我上次買的那個圍裙,上面全是豬的圖案。
我笑:「你以為是我喜歡?」
他表示難道不是?
我還是笑:「我買那個圍裙,主要是因為它便宜,大減價。」說著,手指在他胸前戳了戳,「不過,這個圖案真的很適合你,真的。」
他眼睛一瞪,就把我給騰空抱了起來,扔到沙發上哈我的癢。我笑著求饒,反被他抓住雙手動彈不得。
「童可可,今天就實現你的願望清單。」他認真地宣布。
待她平靜了些,我回房間,給童宇蓋上被子,再帶著花甜出來。她還是有些不情願,我只能帶她去一個地方,小麗以前呆的孤兒院。
之前又陪小麗回來過一次,所以見過裡面有個小姑娘,叫曉曉的。人長得可愛又機靈,以前就和小麗關係不錯,所以我也聊了幾句。後來小麗跟我說,曉曉有個乾媽,每周末都會開著豪車,帶著禮物來看這個小姑娘。
我帶著花甜,沒想到運氣還真是好,竟然碰到曉曉和乾媽在花園裡聊天。這個乾媽年紀看上去並不大,一身的貴氣,關鍵是還長得和曉曉很是相似。有時看電視劇,看到親母女面對面也不相識的情節,我都會吐槽,血緣基因是騙不了人的,怎麼可能這麼相像的兩個人卻看不出來?!
「姐姐……」花甜在我旁邊,已經有了些不耐煩。
「小甜,你猜,這個女人是這個女孩兒的乾媽呢?還是她的……親媽媽呢?」
花甜愣了愣:「這不是孤兒院麼?」再看過去,也是察覺到哪裡不對勁,「兩個人……看上去有點像呢?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投緣?這個女人,是不是想領養這個小女孩兒?」
「據我所知,這小女孩兒在這兒已經有好多年了。」我不緊不慢地告之,「如果真的要領養的話,應該不會這麼多年了還這樣……」
「你猜,這會是一個怎麼樣的故事?一個有了婚姻家庭的女人,生了一個不能帶回家的孩子,只能把她放在孤兒院?還是……一個富有的有錢人家小姐,和一個窮小子相愛了?他們山盟海誓,卻不被小姐家裡接受?
「這個小姐天真以為只要生米煮成熟飯,就可以逼自己的父母接受。她沒有料到,父母比她想像中的強硬,也比她想像中的殘忍。就算她懷了孕,有了窮小子的孩子,依然還是被拆散。
「窮小子在她的父母手裡,就像一隻隨時可以被捏死的螞蟻。為了窮小子,小姐不得不放手,嫁給了父母安排好的對象?而那個同樣不被接受的孩子,只能被遺棄。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放棄自己的骨肉。
「這個小姐只能瞞著所有人,周末的時候來看一下她的孩子。但是,這又有什麼用?再多的禮物,再多的糖果,也彌補不了母愛,彌補不了她成長的缺憾。」
這樣說完,我看向花甜,見她表情凝重似有所思,真心希望她能明白。
從孤兒院出來,我又陪她吃了個晚飯。等花家派司機來接的時候,她都沒有和我說過多的話。上車前,她突然抱我。
「姐姐……」
我聽見她聲音裡帶著的哽咽,輕輕拍她的背。
「小甜,這個世界……也許並不如你以為的完美。也許有一天,你也會變成另外一個模樣。但是我想你答應我,無論你要過什麼樣的生活,你都會先對自己負責。」
她點頭。
我放開她,替她擦了擦眼角的淚,微笑:「還有答應我,什麼都不要說。想想這事的後果……」
「那你怎麼辦?就這樣了?」
我故作堅強地聳肩:「失個戀而已,又不會死。」
……
回公寓的路上,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只顧著想辦法分手,卻忘了還有那麼多的事情想為他做。如果這些事不做,肯定會是這輩子都永遠逃脫不掉的遺憾。
於是我趴在床上,拿著張紙就開始列清單。
寫得滿滿一張紙都沒有寫完,我才意識到自己是有多貪心。「去北極看北極光?不行,這個太難了,太貪了太貪了。」我喃喃地念叨著,又重新劃掉。
「穿情侶裝?這個好像也有點難度。」我朝更衣室張望上一眼,也還是劃掉。
「織一條愛心圍巾?」我咯咯笑,「這個可以有。明天就去買毛線,馬上就會下雪了。順便再一起看下雪,泥瑪,好浪漫。」
我把清單放在胸口上,看了看表,這麼晚了,花冥還沒有回來。他說過要晚歸。我突然想起白天蘇涼說的,明天就是歐陽娜娜的儀式,興許花冥是去……
腦子裡已經有了他們擁在一起的畫面,我趕緊搖了搖頭,盯著天花板本想放空大腦,沒想到卻不知不覺睡著了。
我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周圍的光只有床頭檯燈亮著,熟悉的那個身影外衣都沒有換就坐在我旁邊,手裡拿著我的清單,看得很是仔細。
我盯著他的側臉,立馬就清醒了,不能搶得太明顯,於是只好輕聲問:「回來了?」
花冥扭頭看我,臉上帶著一絲疲憊。
我坐起來:「去洗澡吧,看你很累了。」
他笑笑,然後又重新看了眼手裡的清單:「一起拍照,把對方手機屏保換成合照。我同意。給對方起個暱稱,把手機來電換成暱稱。勉強同意。兩人不帶手機,去一個有美景有美食的地方,與世隔絕共度24小時。這個有難度,我可以嘗試先把工作安排好。」
「花……」我已經想把清單奪回來了,還好上面沒有寫著分手前必須完成的清單。
但他沒有給我說話的機會,繼續。
「北極光確實應該先劃掉,最近我們都沒有這個空檔。」他說著,眼前明顯是一亮,眼神都能把人給羞死。「沒看出來,你還有這種心思?一起……裸泳?」他把最後兩個字說得字正腔圓。
泥瑪……我只是寫著寫著yy了一下。
我恨不得挖個坑把自己給埋了,紅著臉先去搶他手裡的清單。他敏捷地就閃開,嘴角的笑得意得簡直要上天。
「我亂寫的。」我開始強行圓場,「真的,就是無聊的時候開玩笑亂寫的。你還給我,我撒了。」
「開玩笑?」花冥蹙眉,不高興地看我,「給我看這些,卻變成了開玩笑?」
我啞口。
「那……那這些你都要陪我嗎?」我腦子一抽就槓上,「裸游這種事,本來就是件很浪溫的事情啊。沒看過電影麼?上面的男女主角在月光下,那畫面多浪漫啊。是你非要把它想像成那個顏色。」
花冥一動不動地看著我,笑而不語。
「哎呀。」我臉上燒得更厲害,只能是重新鑽進被子裡,用被子蒙頭,「隨便你了。我繼續睡覺。」
才躺下,花冥就過來扯我的被子。扯來扯去變成了打打鬧鬧,打打鬧鬧著就演變成了親吻……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的時候以為花冥已經去公司。
結果,他從外面返回來,手裡拎著個袋子交給我,說讓我穿上,然後沒再說其它,就進廚房裡去倒水喝。
我睡眼惺忪地拎著進更衣間,拿出來一看,袋子裡裝著件白色衛衣,胸前印著個卡通豬的圖案。
稀里糊塗地換上,還洗了臉刷了牙,晃出來的時候,見餐桌上已經擺著豐盛的早餐,坐過去理所當然地就吃。
不一會兒,花冥過來坐我對面。
我元神還沒歸位,機械地往嘴裡塞著麵包,全然沒發現花冥的著裝和往常有什麼不同。
直到聽到他故意乾咳了兩聲,我才撕開眼皮,赫然看見他身上穿著和我一模一樣的白色衛衣,胸口有著同樣的圖案。
豬?!
我險些把麵包給噴出來,定睛再一看,伸手捏了一把臉,確定並不是在做夢。是的,花冥現在和我正穿著情侶裝,而且是他從來沒穿過的卡通衛衣!
我的心情怎麼能不洶湧澎湃?就差沒有掀了桌子,然後尖叫跳舞。我捂著臉,在那兒咯咯地笑,像個傻子。
「不好看?」花冥問,應該不明白我為什麼笑,還以為是因為他穿成這樣很可笑。我才不要告訴他,他穿成這樣像個青澀的小伙,靠著這張陽光青春的臉,絕對可以迷倒成千少女。
「怎麼可能不好看?」我拼命點頭,「以後多穿,真的。花樣美男就是你。」
他完全不吃我這套,一幅要起身去換掉的架勢。
我趕緊跳起來抱住他,開始撒嬌:「不不不,我喜歡你穿這樣。真的,你最好了。花冥,你最好了。」
花冥胳膊圈著我,無可奈何地笑。
「這麼早,你去哪裡買的這情侶裝啊?」我抱著他,左晃右晃。
「自有辦法。」
「是是是,花冥先生是無所不能的。不過……你為什麼要選個豬啊?」我又忍不住笑。
他頗是無奈地看著我,示意了一下我上次買的那個圍裙,上面全是豬的圖案。
我笑:「你以為是我喜歡?」
他表示難道不是?
我還是笑:「我買那個圍裙,主要是因為它便宜,大減價。」說著,手指在他胸前戳了戳,「不過,這個圖案真的很適合你,真的。」
他眼睛一瞪,就把我給騰空抱了起來,扔到沙發上哈我的癢。我笑著求饒,反被他抓住雙手動彈不得。
「童可可,今天就實現你的願望清單。」他認真地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