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7章 李昭雲瘋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事實上,李昭雲的確被李娟逼得沒辦法了。

  李娟自從知道科里唯一的名額,被文悅可搶走之後,她已經變得神經質了一般,時不時想要把李昭雲潛規則她的事情透露出去,拼個魚死網破。

  李昭雲只想玩玩,可不願意跟她同歸於盡,於是思慮再三,便拿著證據過來要挾溫美玉。

  畢竟她的老公董建濤,即使再無能,但也是個副縣長,想要搞定一級科員的名額,應當不難。

  至於他身為董建濤的聯絡員,為什麼不直接相求,那是因為,最近董建濤似乎也聽到了風聲,故意對他疏遠了。

  所以他只能曲線救國,來找溫美玉。

  他端著手機正色道:「你少說風涼話。

  你都不搭理我了,難道還不讓我找別的女人?

  只要你答應這個條件,我就如你所說,把以前發生的事,全都爛在肚子裡。

  這些照片視頻,我也全部銷毀。

  你去做你的賢妻良母,我去做我的底層小秘書。

  從此我們井水不犯河水,就當陌生人一樣。」

  溫美玉想了想道:「只要為你姘頭拿到一級科員名額,你真的會放過我?」

  「一言為定,」李昭雲酸溜溜地道,「你既然已經找到了更好的,我不會那麼沒品,對你死纏爛打。

  你幫了我這個忙,也就相當於把我們的關係,畫上一個句號。

  從此相忘於江湖,兩不虧錢。」

  「誰找到了更好的,你別胡說八道,」溫美玉斥責道。

  李昭雲輕輕哼了一聲道:「你跟陳小凡的事,以為我不知道?

  當初董建濤跟陳小凡勢同水火,斗得不死不休。

  為什麼後來陳小凡突然原諒了他?

  還不是你主動對其獻身,才讓他們化干戈為玉帛?

  老董那方面不行,他應該很樂意你用身體,去為他換前途吧?

  要不然,他現在能成為陳小凡的馬仔,得到其多方面照顧。」

  溫美玉不想對他解釋什麼。

  這種事越解釋,越不清楚。

  她只是淡淡地道:「我的事,你少管。

  你說的那個一級科員,我會儘量幫你辦,但我需要時間。

  你也知道,你們科室的名額已經被搶走了,想要再從組織部要一個,並不容易。」

  「我知道,我會給你時間。」

  李昭雲咬牙切齒道:「其實這都怪陳小凡不講武德。

  我本來已經運作好了。

  可被他橫插一槓子,竟然把名額,給了文悅可那個賤人,把我所有的計劃都給打亂了。」

  兩人商議妥當,然後各自離開。

  ……

  ……

  翌日。

  清晨。

  陳小凡剛剛到辦公室,文悅可便報告道:「老闆,溫總來了。」

  如今溫美玉已經坐上了縣城投公司副總的位置。

  「讓她進來吧,」陳小凡隨意地道。

  不多時溫美玉進來,文悅可退出去,把門從外面帶上。

  陳小凡抬頭看了一眼,只見對方眼睛紅腫,於是詫異地問道:「怎麼了?

  哭過?」

  溫美玉幽幽地嘆口氣道:「李昭雲瘋了。

  他竟然要挾我……」

  溫美玉聲音有些沙啞,將昨天晚上兩人的交談,簡要敘述一遍,然後道:「我們家老董能力有限。

  所以我只能厚著臉皮,請你幫幫我。」

  陳小凡皺了皺眉頭,冷笑一下道:「李昭雲這小子,不過是個秘書股股長,就敢用這點微末權力,潛規則女同事。

  要是讓他掌握更高的權力,那還得了?

  就算你不來找我,我也不能放過他。」

  「謝謝,」溫美玉眼眶中淚水瑩瑩道,「我真怕他,一個不滿意,把那些照片發布出去。

  那樣我就沒法做人了。

  只要你能幫我這次,我願意用任何形式報答你。

  只要你提出來,我百分之百照做。」

  「報答的事先不要提,」陳小凡沉吟片刻,問道:「你之前有沒有聽過,關於他的罪證?

  對付這種人,必須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

  溫美玉擦了擦眼睛,想了想道:「大約兩年前,他突然問我借十萬塊錢,而且還很急。

  我問他有什麼用。

  他說他跟幾個朋友,把一個女中學生給灌醉,然後輪流與其發生了關係,導致對方大出血。

  據說那女生當時還未成年,家裡人準備告狀舉報。

  他們害怕了,一方面利用官場的關係,對女生家裡威逼。

  另一方面,他們湊了一大筆錢,要賠償人家。

  我看他當時很慌張,估計這件事是真的。」

  「具體時間你還記得麼?」陳小凡問。

  「好像是六月五日,我記得是過完兒童節的第一個禮拜天。」

  溫美玉答道。

  陳小凡點點頭道:「只要派人查一查就知道了。

  若這件事情屬實,輪姦未成年人,只這一個罪名,他這輩子都甭想出來了。

  假如他到了裡面,就可以隨意拿捏。

  你也不用怕他了?」

  「沒錯,」溫美玉恨恨地道,「假如他被關進去,若是還不老實,試圖威脅我。

  到時候不用老董出面,只是我的人脈關係,就能讓他生不如死。」

  她身為縣城投公司的副總,本身人脈關係也很廣泛,想要對付一個犯人,簡直輕而易舉。

  她得到陳小凡答應幫忙的許諾,滿意地離開辦公室。

  隨即陳小凡拿起電話,打給魏忠平:「幫我查一件事……」

  兩天之後。

  魏忠平親自來到辦公室,向陳小凡匯報導:「都查清楚了,那個受害的女孩兒叫陳美嬌。

  事發的時候,是光明區大橋道中學,初二的學生。

  那丫頭有點不服管教,上學便跟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來往,抽菸喝酒紋身,更是不在話下。

  我從縣人民醫院的婦科查到,兩年前的六月二號,她因為下部大出血,而被送到醫院急救。

  當時診斷為下部撕裂,應當是暴力性行為所致。」

  陳小凡道:「你去找過那個陳美嬌了麼?」

  「找過了,我已經拿到她全部口供,證明侵犯她的,其中就有李昭雲。」

  魏忠平道:「而且事發時,她還未滿十四周歲,屬於未成年人。

  但她家裡人貪圖錢財,最後選擇了不了了之。

  有了這些證據,可以立即對李昭雲動手。」

  「那就動手吧,」陳小凡道。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