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衝突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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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李雪梅去了村委會。

  村主任聽了她的陳述,也是直撓頭。

  「雪梅啊,不是叔不幫你。這事兒……清官難斷家務事啊。」村主任抽著煙,「地呢,從承包關係上說,確實在你爺名下。你們分家,是口頭說的,也沒正經文書。他要賣,從程序上,村里只能勸,不能硬攔。除非你們能證明,這地完全是你們娘倆自己開荒的,跟家裡一點關係沒有,或者有什麼書面協議。可這……哪有啊?」

  李雪梅心裡一沉:「主任,那就一點辦法都沒有嗎?那是我媽的心血,也是我們活命的指望啊。」

  村主任嘆了口氣:「這樣吧,我去找李老漢談談,做做工作。讓他別把事情做絕了。畢竟你們孤兒寡母的,也不容易。但你們也得有心理準備,他要是鐵了心,村里也確實難辦。實在不行……你們看看,能不能跟他協商,地賣了,錢分你們一部分?」

  李雪梅知道,這恐怕是目前村里能做的極限了。

  「謝謝主任。麻煩您了。另外……還有一件事,想請您幫忙。」

  「什麼事?」

  「我媽……想跟我爸離婚。」李雪梅直接說了出來,「我們已經分開住一年多了,因為感情徹底破裂,實在過不下去了。想請您或者村委會,幫我們出具一個證明,證明我們長期分居,各自獨立生活,這對我們以後辦手續可能有幫助。」

  村主任明顯愣住了,煙都忘了抽。他看了李雪梅好一會兒,才嘆了口氣:「春蘭……真想好了?」

  「想好了。」李雪梅肯定地說。

  「唉。」村主任搖搖頭,「離婚……在咱們這兒,可不是小事。春蘭以後的日子,難啊。你們可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李雪梅語氣堅定,「主任,我們已經決定了。只希望村里能基於事實,幫我們出個證明。」

  村主任沉默了片刻,點了點頭:「行吧。你們娘倆的情況,我也知道一些。分開住,確實是事實。這個證明……我以村委會的名義,寫一個情況說明,證明你們住房分開,長期各自生活,但我能只寫客觀事實。你看行嗎?」

  「行!謝謝主任!」李雪梅連忙道謝。

  有了這個證明,就是向「因感情不和分居」邁出的第一步。

  從村委會出來,李雪梅又要把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李老漢賣地的威脅,李德強的態度,村里人的反應,以及她和母親的決定,按照時間順序,簡單清晰地記錄下來。

  這也是一種證據,至少能證明她們所處的境地和做出的努力。

  回到家裡,她把村委會同意開證明的事告訴了母親。馬春蘭精神稍微振作了一些。

  然而,李老漢的動作比她們想像的更快。

  幾天後,竟然真的有人帶著工具,到了狼嚎溝的地頭,說是李老漢讓他們來「把地處理乾淨」。

  當時李雪梅正好在地里除草,看到那些人,又急又氣,上前理論。

  沒曾想,對方態度蠻橫,說是李老漢同意的,讓她別擋道。

  爭執中,李雪梅被推搡了一下,摔倒在地,扭傷了腳踝。

  馬春蘭得知消息趕過去時,那幾個人已經走了。

  李雪梅坐在地上,腳踝腫得老高。

  馬春蘭連忙把李雪梅扶回家,找了村醫來看,說是軟組織挫傷,需要靜養。

  其實這點兒情況,馬春蘭自己都能看得出來,也能處理。

  但李雪梅說了,必須要找第三方作證,保留證據。

  所以一直等到村里來之前,寫明記錄情況,李雪梅和馬春蘭都沒有做太多處理。

  看著李雪梅腫起的腳踝和痛苦的表情,馬春蘭心裡的怒火達到了頂點。

  李老漢這是要逼死她們!

  她安頓好李雪梅,轉身去了村委會,直接找到了村主任和新上任的村支書,把事情原原本本說了,特別強調了對方動手推人,導致馬春蘭受傷。

  村支書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賣地是一回事,打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真鬧出人身傷害,村里也脫不了干係。

  他當即帶著李雪梅和幾個村幹部,去了李老漢家。

  李老漢沒想到村支書會親自上門,開始還想狡辯,說只是讓人去看看地,沒讓他們動手。

  但這次村支書態度強硬,明確指出。

  眼下事實證明,這塊地牽扯家庭糾紛,在問題沒解決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置,更不能發生衝突。

  如果李老漢再私自找人去動地,或者再發生類似衝突,村里就要上報鄉里,甚至報警處理。

  李老漢雖然橫,但對上村幹部還是有些發怵。

  他嘟嘟囔囔,最終不情不願地答應,暫時不讓人去動地了。

  從裡屋出來,村支書慰問了李雪梅的情況,然後又對李雪梅說:「雪梅,村里也只能壓一時。你們家的矛盾,根子太深了。你還是勸勸你媽,要麼跟李老漢他們徹底談清楚,要麼……就早點做打算。那塊地,終究是個隱患。」

  李雪梅明白村支書的意思。

  這塊地,成了李老漢拿捏她們最有效的工具。

  只要地還在,糾紛就不斷。

  村支書和村主任又跟馬春蘭溝通了半晌。

  回到外屋,馬春蘭嘆了口氣。

  「雪梅,那塊地……怕是保不住了。」

  「李老漢不會死心的,就算村里壓著,他也會想辦法。」

  「拖得了一時,脫不了一世。」

  馬春蘭坐在李雪梅床邊,握著她的手。

  李雪梅知道母親說的是事實。

  「媽,地如果實在保不住,咱們就想別的出路。」李雪梅努力扯出一抹笑,她不能讓母親失去信。

  「周律師說了,地是重要財產,如果李老漢擅自賣了,錢不給我們,在離婚的時候,我們可以主張他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要求他少分或者賠償,這是咱們的法律武器。」

  「眼下最重要的,是咱們按照計劃,收集離婚的證據。等分居時間差不多了,咱們就去起訴。只要婚離了,跟李家徹底斷了關係,地的事情,反而能說清楚了。」

  「該咱們的權益,咱們再一點點去爭。」

  馬春蘭看著女兒,女兒的眼神清澈而堅定,像黑暗裡的一盞燈。

  她漸漸平靜下來。

  是啊,地固然重要,但比起自由和尊嚴,地可以暫時放棄。

  她們的目標是離開這個窒息的地方,開始新生活。

  「嗯。」馬春蘭點了點頭,「媽聽你的。咱們抓緊時間準備離婚的事。」

  接下來的日子,李雪梅腳傷好了些,就開始系統地收集和整理證據。

  她找村主任開了那份「分居情況說明」,上面寫明了馬春蘭與一年半前,就開始分別居住於不同房屋,各自生活,經濟獨立,並蓋上了村委會的公章。

  她開始記錄家裡的收支,雖然簡單,但明確了與李德強無經濟往來。

  也是到了真正自己處理這些事情,她才明白當初趙芳茹的不易。

  原來,離婚不僅僅是兩個人說分開那麼簡單。

  在1996年,尤其在農村,它牽涉到複雜的法律認定、嚴格的證據要求,以及強大的傳統觀念阻力。

  母親面對的,不僅僅是一個無賴的李老漢和一個懦弱的李德強,更是一整套需要時間去撼動的規則和偏見。

  李雪梅突然想起之前趙芳茹對她說的話。

  當時,趙芳茹看出她的沉重,攬住她的肩膀,輕聲安慰。

  「雪梅,周律師的話是實話,這條路不容易。」

  「但你看我,不也走出來了嗎?事在人為。你媽有你這個女兒在後面支持,比什麼都強。」

  那時她是怎麼回答的?

  她說:「芳茹姐,我明白。不容易,不代表做不到。周律師給了我們方向和具體方法,剩下的,就是我們去一步步走了。將近兩年時間,我們可以等,也可以準備。最重要的是,我媽有這個決心,我也有。」

  李雪梅儘可能地收集著證據,這個世界上,有壞人,也有好人。

  就好像趙嬸子從來都是站在她們這邊,聽說要作證,當即開口保證:「好,不管是開庭還是啥的,有需要你就找嬸子,都住在隔壁,你家啥情況,嬸子清楚,嬸子給你們作證!」

  說起來,從頭至尾,趙嬸子都沒有反對過馬春蘭離婚。

  那些人說閒話的時候,她從不參與,也不會勸馬春蘭再考慮考慮。

  相處了這麼多年,她清楚馬春蘭是什麼樣的人,也知道這娘倆到底都經歷過什麼。

  李雪梅點了點頭,感激地看著趙嬸子。

  她知道,這從她要和母親一起,開始一場漫長而細緻的「備戰」。

  這場「戰」,是為了奪回母親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尊嚴和自由,為了徹底斬斷與那個令人窒息的家庭的聯繫!

  更為了她們母女能毫無牽掛地走向新的未來。

  法律是武器,但需要握緊武器並堅持戰鬥的,終究是她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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