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今兒,總算派上大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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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不用起早趕工,能一覺睡到日頭曬屁股。

  天剛擦亮,院裡就熱鬧起來。

  大伙兒聚在後院,三五成堆,嗑著瓜子聊著天,話頭全圍著一件事:易中海今天槍斃。

  「你們說,傻柱今兒真去刑場看熱鬧不?」連因茂叼著菸捲問。

  「那必須去啊!」旁邊人搶著接話,「他不去誰去收屍?指望老太太?她怕是扶著牆都挪不出這院門!」

  許大茂陰陽怪氣插了一句:「哎喲,可別把骨灰盒抱回咱們大院來啊!他家房子早沒了,放哪兒?難不成傻柱還得騰間屋給他供著?再披麻戴孝、扛幡哭喪?嘖嘖,這孝子當得比親兒子還地道!」

  有人直搖頭:「骨灰盒八成要搬回來——老太太能攔?至於傻柱穿不穿孝衣、磕不磕頭……那就看他良心怎麼長了。他真要那麼干,等於當場認爹!這帽子扣下去,以后街坊見了都得繞道走!」

  「他腦子被驢踢了吧?」另一個人壓低嗓門,「親爹犯了死罪,當兒子的都躲著走,他還搶著披麻?不怕人戳脊梁骨?往後出門頭都抬不起來!」

  「我可不想讓殺人犯的骨灰進咱們院子!晦氣!」

  「老太太想作就作唄,大家睜隻眼閉隻眼。等她被人指著鼻子罵『養虎為患』,哭都沒地方哭去——難不成指望易中海從棺材裡爬出來保她晚年安生?」

  「越老越糊塗,真不是蓋的!」

  正說著,李建業「吱呀」一聲推開了自家屋門。

  他手裡攥著車鑰匙,腳上蹬著雙擦得鋥亮的布鞋,一看就是有備而來——直奔潮陽大街,去看易中海遊街伏法。

  「建業,這是要去潮陽看熱鬧啊?」有人眼尖,立馬招呼。

  「對嘍!」他笑著點頭,「這麼解氣的事,錯過一天都虧得慌!」

  「走,一塊兒去!我和許大茂包了輛卡車,擠擠就上去了!」

  李建業擺擺手:「不了,我騎車去。」

  「騎車?」許大茂嗤笑一聲,「你那破自行車鏈子都生鏽了,騎得動嗎?十點公審結束、槍響行刑,你踩著『二八』橫槓能趕到?怕是半道兒就得下車推著跑!」

  大伙兒心知肚明:李建業以前窮得叮噹響,別說摩托,連自行車都靠蹭。可現在不同了——易中海賠他一萬塊,腰包鼓了,買車還不是一句話?

  「誰說我要騎自行車?」李建業眨眨眼,沒多解釋,拔腿就走。

  他直奔廠里倉庫,推開鏽跡斑斑的鐵皮門,「嘿喲」一聲,從角落裡推出一輛老式挎斗摩托——車身漆皮掉了大半,但發動機擦得鋥亮。

  這車,是他親手從廢鐵堆里扒拉出來修好的。

  聽老師傅講,是抗戰時候繳獲的日貨,躺倉庫幾十年,早被當成破銅爛鐵準備熔了。結果讓他撿了漏,拆拆裝裝,愣是救活了。

  車雖是廠里的,但他已拿到特批許可,想騎隨時能騎。

  平時回家路近,用不著;今兒,總算派上大用場!

  李建業跨上座駕,轟一腳油門,黑煙噴出半尺高,挎斗嗡嗡震得地面發顫。

  一路駛過胡同口、菜市場、供銷社,引來一片驚呼和張望。

  六十年代的北京城,滿街是鈴鐺響、車輪滾的自行車,汽車稀罕得像金疙瘩,摩托車更是鳳毛麟角——除了軍區大院或市里要害部門,普通人想摸一下都難。

  西直門到潮陽大街,十幾里路,摩托二十來分鐘就晃到了。

  他把車停穩,掃了一眼四周:靜悄悄的,連警戒線都沒拉,更不見押人的吉普。

  公審大會還沒開場。

  不急。

  他掏出幾毛錢,踱進路邊小飯館,點了一碗熱湯麵、兩個素包子——今早空著肚子出門,正好邊吃邊等,等著好戲開場!

  那年頭,所有飯館都是國營的,買飯光掏錢不行,還得掏糧票、油票、肉票、豆腐票……缺一不可。

  能在外麵館子裡坐著吃頓飯的,不是單位幹部,就是家裡有硬關係,要麼就是——剛剛揣著一萬塊現金,腰杆筆挺走路帶風的新晉「大戶」。李建業兜里揣著大把鈔票和糧票,吃頓好的?小菜一碟!

  他正坐在國營飯店裡,慢悠悠喝著熱豆漿、啃著剛出鍋的油條,四合院那幫愛湊熱鬧的鄰居——許大茂帶頭,一群人還在胡同口磨蹭著往這兒趕呢。

  就在這當口——

  死刑犯易中海,在兩名穿綠軍裝、挎手槍的獄警一左一右押著下,從看守所鐵門裡走了出來。

  沒多會兒,他跟另外四個判了死刑的人一起,被推上了輛敞篷大解放卡車。

  車斗四周,站著一圈全副武裝的解放軍戰士,步槍斜挎在胸前,臉繃得像塊鐵板,連眼皮都不帶眨一下。

  「你是不是叫易中海?」

  剛上車,一個戴大檐帽、肩章閃亮的軍官就走到他跟前,聲音又冷又硬。

  易中海沒吭聲,只是木木地點頭,脖子僵得像生了鏽。

  「喏,給你!」

  軍官手一揚,一塊硬紙板牌子「啪」地掛在他胸前。

  黑粗字赫然寫著:「殺人犯易中海」

  他胸口一燙,不是燙,是燒——一股火燒火燎的羞恥猛地躥上來,直衝腦門。

  他可是軋鋼廠響噹噹的八級鉗工!大伙兒嘴裡的「易師傅」!院裡老少見了都喊一聲「一大爺」,誰不豎大拇指?

  這些年攢下的口碑,全是實打實幹出來的,穩穩噹噹,挑不出半點毛病。

  可現在?人設碎得比碗碴子還徹底。

  沒人認他這「一大爺」了。

  再早的功勞、再大的名氣,全白搭——大伙兒只記得:這人,殺了倆人!

  馬上就要拉到菜市口外頭,挨那一聲槍響,當場斃命!

  先前他光顧著怕死,啥面子、啥身份、啥規矩,全扔了。

  可真到了斷頭台前,他才發現——最扎心的不是死,是丟人!

  之前知道他犯事的,頂多是院裡幾戶鄰居、街坊兩三家。

  可今天這趟遊街,沿路全是人!他得站在車斗里,讓人指著他鼻子罵、拍著他肩膀笑、對著他吐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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