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再次發現陳路南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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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同新把煙點燃,吸了一口道:「你是覺得陳路南很狡猾,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周康用力點了下頭:「對!」

  楊同新一臉淡笑,嘆了口氣道:「是啊!就是因為他太狡猾了。」

  「所以如今出現了一件違反常理的事,你們卻都覺得很正常。」

  楊同新雖然沒擔任過陳路南的秘書,但是他對陳路南這個人還是有一些了解的。

  陳路南貪圖吃喝享樂的事,在豐安縣官場沒有一個人不知道。

  他不僅生活很奢靡,甚至還特別會享受。

  甚至這一次巡視組在他家裡,發現許多價值超過十幾萬的紅酒和雪茄。

  足可見陳路南有多會享受。

  試問,這麼會享受的一個人。

  又怎麼能忍受得了衣服吊牌扎在身上的感覺。

  他早就已經把享受當成了一種習慣。

  身上只要出現任何不舒服的地方,他必定會在第一時間就給想辦法解決掉。

  他也必定不可能讓這個吊牌在身上好幾天,扎著難受。

  之前有人說陳路南不可能找老百姓借剪子把吊牌給剪掉。

  這話楊同新根本沒反駁。

  也懶得反駁!

  難道除了剪子,就再也沒有其他可以把吊牌弄下去的方法了嗎?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用牙咬。

  這個方法大多數人都試過。

  簡單有效。

  只要稍微用力,就可以把綁著吊牌的線咬斷。

  隨手就能把吊牌丟掉。

  要不然,用打火機燒也一樣。

  陳路南是一個吸菸的人。

  了解吸菸的人都會知道。

  菸癮一旦上來了,哪怕是不吃飯,也會點一顆煙先抽一口。

  所以陳路南現在即使在逃亡,他一定會想辦法弄到煙和打火機。

  這是必然的!

  既然有打火機,而且也沒用牙咬斷吊牌,還讓吊牌掛在衣服上好幾天。

  這件事就有些奇怪了。

  楊同新看周康還是不相信,他搖了搖頭也不再多說。

  「你這幾天跟著我干就是了!」

  「說不定這次你可以立大功,能把陳路南從你們手中逃走的失誤彌補回來。」

  提起這個周康就來氣!

  他恨不得現在就抓著陳路南的衣領問問他。

  為什麼要選擇在周康值班的時候逃跑。

  搞得那天所有看守陳路南的人,現在都憂心忡忡。

  如果可以成功把陳路南抓回來,還好說!

  如果抓不回來,那天看守陳路南的十個人,也包括周康,都要承擔責任。

  主要陳路南還是煤礦爆炸案的主犯。

  他要是抓不回來,重啟調查的這個案子就沒辦法結案。

  他們每個人的責任都不會小。

  周康抽了口煙,看了楊同新一眼,心中竟然對楊同新莫名的相信。

  他道:「我現在都不去想升職加薪了,只要這次沒分擔到責任,就已經算運氣好了。」

  「老鐵,我這個失誤能不能彌補的上,就全靠你了。」

  楊同新笑著道:「你放心好了!」

  他知道,周康還是不相信他。

  但楊同新根本不在意。

  這件事還需要看結果。

  過程不重要。

  當天下午,公安局再次接到群眾舉報,有位永和村的村民,發現家裡晾著的衣服丟了,甚至還有人在永和村附近發現過可疑人員。

  消息傳來的時候,楊同新看著豐安縣地圖皺了下眉。

  小林村和永和村,直線距離就有十公里遠。

  實際上從小林村要想到達永和村,起碼要走十五公里的路。

  陳路南竟然走了這麼遠的路,甚至還沒被摸排的警察發現。

  足以說明這傢伙不是一般的狡猾。

  而且,小林村和永和村在豐安縣的兩個方向上。

  一個在南,一個在東北。

  而永和村更加靠近清河縣邊界。

  對於這樣的情況,巡視組也開會進行過討論。

  大部分人都認為,陳路南現在變成了無頭蒼蠅,到處亂轉想要找到離開豐安縣的線路。

  之前他出現在小林村,發現通往岩同縣的路上不僅在設卡攔截,甚至多有人員進行摸排。

  所以大家都覺得,陳路南是發現小林村那邊無法離開豐安縣,這才又去了永和村。

  想要在永和村那邊去往清河縣。

  楊同新再次提出了異議:「陳路南現在最害怕的就是被我們找到。」

  「他不管做什麼都會小心翼翼。」

  「甚至,他不管去了哪裡,都會儘可能的隱藏自身蹤跡。」

  「可是這兩次,情況都很不對。」

  「首先,陳路南丟掉了白色短袖,然後又在永和村明目張胆的偷了老百姓晾曬的衣服。」

  「甚至還在永和村附近轉悠過。」

  「他這一切行為,好像都是在有意暴露他的行蹤。」

  「你們難道就不覺得奇怪嗎?」

  楊同新這話令會議室里的空氣突然安靜。

  大部分人都皺眉看著楊同新。

  他們臉上甚至都寫著:「你覺得很奇怪嗎?」

  一組組長皺眉道:「楊主任,你是不是因為沒找到陳路南的藏錢地點,導致這幾天精神壓力過大,你要不要回家好好休息一下?」

  楊同新挑了下眉,不明白他這話是什麼意思?

  一組組長繼續道:「你最近應該是壓力大了,不然你關注的點怎麼這麼奇怪?」

  「你覺得這兩件事都很奇怪嗎?」

  「那麼好,我來給你解釋。」

  他伸出一根手指:「首先第一點,陳路南為什麼把白色短袖丟掉?」

  「是因為他傷口還在流血,導致短袖上出現了血跡。」

  「而且又是白色衣服,血跡留在上面會很明顯,很容易就會被人發現他這個人不對勁。」

  「而且當時陳路南又是在小林村,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就會越過邊界到達岩同縣。」

  「所以他會儘量讓自己變得很普通,不至於引起別人的注意。」

  「他才會把白色短袖脫了丟掉,避免上面的血跡引起別人注意。」

  他這話說完,很多人都點頭表示同意。

  他的這個解釋很合理,也非常符合現實。

  看到有人認同他的想法,一組組長變得比之前更自信。

  「等一等。」

  楊同新看著一組組長,辯駁道:「你這話有問題。」

  「陳路南身上有血跡,確實容易被人注意到。」

  「但要是一個人光著膀子,同樣也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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