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李牧和錢莎莎
時間,似乎被暫停了一樣。
不知過了多久,錢莎莎才猶猶豫豫地開口。
「對...不...起。」
像是下定了很大決心,聲音小的,像是根本沒開過口一樣。
可李牧,還是聽見了。
他笑了笑,很是滿意。
「我接受了。」
「可惡!我憑什麼要向你這個傢伙道歉!」
「就不該喝這麼多酒!」
錢莎莎撅起嘴,有些可愛。
「現在後悔,已經晚了。」
李牧直接哈哈大笑起來。
「好吧,那你說說,你是怎麼知道的?是誰,告訴你的?」
錢莎莎雙手抱胸,表情嚴厲了起來。
「其實,是我們結婚之後,岳...不,你父母找了我一次。」
李牧開始會議,緩緩開口道。
「我爸媽?怎麼會去找你?」
錢莎莎一聽到是自己父母,更加疑惑了。
她的父母,可謂是老古板到家了,當初,就是二老操辦婚宴,強行給錢莎莎安排的婚事。
可錢莎莎當然不吃這一套,便想出,和李牧結婚這一辦法。
「把這杯喝了。」
「喝就喝。」
兩人,很快便大口大口地幹起來。
時間往前,差不多是一年前的時候。
她和李牧,是在一次登山活動中認識的,後來,又機緣巧合下,見了幾次面。
好巧不巧,李牧因為朋友委託,他便去錢莎莎的公司,送一些東西給她本人。
李牧在錢莎莎的公司,被她那英姿爽爽的女強人氣質,給吸引了。
說白了,就是有點一見鍾情。
二話不說,李牧直接對錢莎莎展開了攻勢。
李牧便主動去聯繫錢莎莎,想要約她。
可那時的錢莎莎,就是一個冰山美人。
她覺得,所有男人,都不是好東西。
特別是接觸她,想約她的,不是貪圖她的美貌,就是別有用心。
當然,她覺得李牧,也不例外。
李牧越是約她,越適得其反。
可沒多久,錢莎莎的父母,直接給她安排了一門婚事。
對方是大企業、大家族的公子,對自己家族幫助很大。
錢莎莎可不管這些,她當然不會答應。
可對方家大業大,如果拒絕的話會對她現在的公司,造成影響。
這個自己一手創辦的公司,是錢莎莎唯一在乎的。
所以,她便想了個辦法,「假結婚」。
自己和別的男人已經結婚了,那還說什麼呢?
最後,錢莎莎便從認識的所有男人里,挑了還算不是那麼討厭的李牧。
(當時李牧是-30,其他男人都是-100、-200)
這場突如其來的婚姻,李牧當然欣然接受。
這場「轟轟烈烈」的婚禮,震驚了許多人。
雖然遭到許多人的阻攔和反對,但最後,婚禮還是辦了下來。
李牧和錢莎莎,還領了證。
當然,效果也是立竿見影。
可結婚當天,錢莎莎便和李牧「約法三章」。
只有在一些特殊場合,李牧才能碰錢莎莎,還得演戲,裝出很恩愛的樣子。
而每天晚上,兩人都是分房睡的。
一開始,李牧還想著,自己能夠融化錢莎莎這座冰山,讓錢莎莎,真的愛上自己。
讓錢莎莎成為自己,真正的老婆。
一個月後,絕對不分房睡!
可一個月過去,無論李牧做什麼,錢莎莎軟硬不吃,似乎,還更討厭李牧了。
李牧這時,認清現實,打算放棄。
再這樣下去,自己的尊嚴何在?
正所謂,無巧不成書。
錢莎莎的父母,突然上門,找上了李牧。
李牧還是第一次,見岳父岳母。
就連大婚當天,二老都沒出現。
也正是這次會面,讓李牧徹底改變了心意。
「這裡是五千萬,離開我的女兒。」
錢莎莎的媽媽,面無表情地,將一張支票,拍在了高檔的紅木茶几上。
一旁的錢莎莎父親,也是一副不怒自威的表情。
錢莎莎的母親穿著一件剪裁得體的黑色旗袍,頭髮盤得一絲不苟。
眉眼間與錢莎莎有三分相似,但和錢莎莎的冷漠不一樣,多了幾分刻薄。
從她看李牧的眼神,就能看出來。
錢莎莎的父親,則是一身深灰色中山裝,身材魁梧,國字臉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鏡片後的目光凌厲如刀。
他端坐在沙發上,脊背挺得筆直,從頭到尾沒正眼瞧過李牧一下,偶爾掃過來的餘光,都帶著毫不掩飾的鄙夷,仿佛多看一眼都會髒了自己的眼睛。
李牧則是望了望那張支票,又望了望二老。
原來,那些狗血劇里演的橋段,是真的。
李牧沒有急著去看那張支票,而是起身,先給兩位長輩倒了茶。
雙手捧杯,恭恭敬敬地放在二人面前,動作不緊不慢,禮數周全地挑不出半點毛病。
「伯父、伯母,先喝茶。」
他語氣溫和,臉上掛著得體的微笑。可心裡,卻像一台高速運轉的機器,飛快地轉著念頭。
五千萬。
這個數字可不小,自己怕是一輩子都掙不到。
但是,他不會要的。
他在思考,該用什麼話術婉拒。
其實和錢莎莎結婚,答應她那些「約法三章」,她也是打算給李牧很多錢的。
但李牧,一分沒要。
他是想掙錢,想孝敬父母,但不會要這些錢。
錢莎莎的母親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見李牧半天沒吭聲,眉頭便擰了起來。
她放下杯子,手指輕輕叩了叩茶几桌面,語氣裡帶著不加掩飾的輕蔑。
「怎麼,嫌少?」
她上下打量了李牧一眼,目光從他那件便宜的襯衫領口掃過,嘴角微微一撇。
「李牧,阿姨說話直,你別不愛聽。」
「你就是一個窮小子,還幻想著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她頓了頓,冷笑一聲。
「再說了,你們倆那點事,真以為能瞞得住誰?」
「假結婚,演戲給我們看,對不對?莎莎那丫頭,怎麼可能真看上你?」
李牧端著茶杯的手微微一頓。
說誰是癩蛤蟆呢?
他放下杯子,抬起頭,目光平靜地直視著錢莎莎的母親。
臉上的笑容沒有消失,反而更溫和了。
李牧還是很有家教和禮數的。
「伯母,您說得都對,我確實是個窮小子。」
他頓了頓,語氣不卑不亢,「但有一件事,您說錯了。」
「我和莎莎,不是演戲,是真心相愛。」
「我也一定,會讓莎莎幸福的。」
李牧露出一臉幸福的表情。
紅木茶几對面,沉默了幾秒。
錢莎莎的父親第一次正眼看了李牧一眼,鏡片後的目光微微一閃,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不怒自威的模樣。
他伸手按了按妻子的手背,示意她說這些沒用。
接著,又拉扯了幾個來回,無非是威逼利誘、冷嘲熱諷。
李牧始終客客氣氣,茶涼了就換,話不投機了就笑著沉默。
最後,錢莎莎的母親提著包站起來,臉色鐵青。
「好,好得很。」
「李牧,你記住今天的話。」
她走到門口,回過頭,語氣冷得像淬了冰。
「你以後,一定會後悔的!」
門重重關上。
那天之後,他沒有再提過離婚的事。
當然這件事,錢莎莎並不知道,李牧也沒跟她說。
兩人就這樣,又過了半年。
錢莎莎覺得時機差不多了,便和李牧離了婚。
李牧在這半年裡,也不是一無所獲。
雖然沒能收穫錢莎莎的真心,雖說也是靠著錢莎莎的關係。
但是,他確實是靠自己的雙手,賺到了不少錢。
他給父母買了城裡的大房子,好好地孝敬父母。
所以這段婚姻,李牧並不覺得有什麼好後悔的。
可沒想到,命運多舛,兩人會再次相遇。
會在這個公路求生的遊戲中,成為隊友。
在經歷了這麼多事之後,李牧和錢莎莎,都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特別是錢莎莎對李牧的態度還有感官。
似乎,這個男人,真的有點不錯。
李牧這時,一臉凝重地注視著錢莎莎。
錢莎莎此刻臉頰緋紅,讓人看了就想親一口。
李牧溫柔地牽起她的手,錢莎莎笑了笑,沒有掙脫。
李牧牽著錢莎莎那軟若無骨的細嫩小手,內心狂跳。
「錢莎莎小姐,如果是現在的話...」
李牧的表情,非常凝重,語氣也是一樣。
要不是快死了,他也不會問。
「嗯?」
錢莎莎輕輕回應。
「你願意,再次嫁給我,正真的,做我的女人嘛?」
李牧說完,心跳得更厲害了。
不知過了多久,錢莎莎才猶猶豫豫地開口。
「對...不...起。」
像是下定了很大決心,聲音小的,像是根本沒開過口一樣。
可李牧,還是聽見了。
他笑了笑,很是滿意。
「我接受了。」
「可惡!我憑什麼要向你這個傢伙道歉!」
「就不該喝這麼多酒!」
錢莎莎撅起嘴,有些可愛。
「現在後悔,已經晚了。」
李牧直接哈哈大笑起來。
「好吧,那你說說,你是怎麼知道的?是誰,告訴你的?」
錢莎莎雙手抱胸,表情嚴厲了起來。
「其實,是我們結婚之後,岳...不,你父母找了我一次。」
李牧開始會議,緩緩開口道。
「我爸媽?怎麼會去找你?」
錢莎莎一聽到是自己父母,更加疑惑了。
她的父母,可謂是老古板到家了,當初,就是二老操辦婚宴,強行給錢莎莎安排的婚事。
可錢莎莎當然不吃這一套,便想出,和李牧結婚這一辦法。
「把這杯喝了。」
「喝就喝。」
兩人,很快便大口大口地幹起來。
時間往前,差不多是一年前的時候。
她和李牧,是在一次登山活動中認識的,後來,又機緣巧合下,見了幾次面。
好巧不巧,李牧因為朋友委託,他便去錢莎莎的公司,送一些東西給她本人。
李牧在錢莎莎的公司,被她那英姿爽爽的女強人氣質,給吸引了。
說白了,就是有點一見鍾情。
二話不說,李牧直接對錢莎莎展開了攻勢。
李牧便主動去聯繫錢莎莎,想要約她。
可那時的錢莎莎,就是一個冰山美人。
她覺得,所有男人,都不是好東西。
特別是接觸她,想約她的,不是貪圖她的美貌,就是別有用心。
當然,她覺得李牧,也不例外。
李牧越是約她,越適得其反。
可沒多久,錢莎莎的父母,直接給她安排了一門婚事。
對方是大企業、大家族的公子,對自己家族幫助很大。
錢莎莎可不管這些,她當然不會答應。
可對方家大業大,如果拒絕的話會對她現在的公司,造成影響。
這個自己一手創辦的公司,是錢莎莎唯一在乎的。
所以,她便想了個辦法,「假結婚」。
自己和別的男人已經結婚了,那還說什麼呢?
最後,錢莎莎便從認識的所有男人里,挑了還算不是那麼討厭的李牧。
(當時李牧是-30,其他男人都是-100、-200)
這場突如其來的婚姻,李牧當然欣然接受。
這場「轟轟烈烈」的婚禮,震驚了許多人。
雖然遭到許多人的阻攔和反對,但最後,婚禮還是辦了下來。
李牧和錢莎莎,還領了證。
當然,效果也是立竿見影。
可結婚當天,錢莎莎便和李牧「約法三章」。
只有在一些特殊場合,李牧才能碰錢莎莎,還得演戲,裝出很恩愛的樣子。
而每天晚上,兩人都是分房睡的。
一開始,李牧還想著,自己能夠融化錢莎莎這座冰山,讓錢莎莎,真的愛上自己。
讓錢莎莎成為自己,真正的老婆。
一個月後,絕對不分房睡!
可一個月過去,無論李牧做什麼,錢莎莎軟硬不吃,似乎,還更討厭李牧了。
李牧這時,認清現實,打算放棄。
再這樣下去,自己的尊嚴何在?
正所謂,無巧不成書。
錢莎莎的父母,突然上門,找上了李牧。
李牧還是第一次,見岳父岳母。
就連大婚當天,二老都沒出現。
也正是這次會面,讓李牧徹底改變了心意。
「這裡是五千萬,離開我的女兒。」
錢莎莎的媽媽,面無表情地,將一張支票,拍在了高檔的紅木茶几上。
一旁的錢莎莎父親,也是一副不怒自威的表情。
錢莎莎的母親穿著一件剪裁得體的黑色旗袍,頭髮盤得一絲不苟。
眉眼間與錢莎莎有三分相似,但和錢莎莎的冷漠不一樣,多了幾分刻薄。
從她看李牧的眼神,就能看出來。
錢莎莎的父親,則是一身深灰色中山裝,身材魁梧,國字臉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鏡片後的目光凌厲如刀。
他端坐在沙發上,脊背挺得筆直,從頭到尾沒正眼瞧過李牧一下,偶爾掃過來的餘光,都帶著毫不掩飾的鄙夷,仿佛多看一眼都會髒了自己的眼睛。
李牧則是望了望那張支票,又望了望二老。
原來,那些狗血劇里演的橋段,是真的。
李牧沒有急著去看那張支票,而是起身,先給兩位長輩倒了茶。
雙手捧杯,恭恭敬敬地放在二人面前,動作不緊不慢,禮數周全地挑不出半點毛病。
「伯父、伯母,先喝茶。」
他語氣溫和,臉上掛著得體的微笑。可心裡,卻像一台高速運轉的機器,飛快地轉著念頭。
五千萬。
這個數字可不小,自己怕是一輩子都掙不到。
但是,他不會要的。
他在思考,該用什麼話術婉拒。
其實和錢莎莎結婚,答應她那些「約法三章」,她也是打算給李牧很多錢的。
但李牧,一分沒要。
他是想掙錢,想孝敬父母,但不會要這些錢。
錢莎莎的母親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見李牧半天沒吭聲,眉頭便擰了起來。
她放下杯子,手指輕輕叩了叩茶几桌面,語氣裡帶著不加掩飾的輕蔑。
「怎麼,嫌少?」
她上下打量了李牧一眼,目光從他那件便宜的襯衫領口掃過,嘴角微微一撇。
「李牧,阿姨說話直,你別不愛聽。」
「你就是一個窮小子,還幻想著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她頓了頓,冷笑一聲。
「再說了,你們倆那點事,真以為能瞞得住誰?」
「假結婚,演戲給我們看,對不對?莎莎那丫頭,怎麼可能真看上你?」
李牧端著茶杯的手微微一頓。
說誰是癩蛤蟆呢?
他放下杯子,抬起頭,目光平靜地直視著錢莎莎的母親。
臉上的笑容沒有消失,反而更溫和了。
李牧還是很有家教和禮數的。
「伯母,您說得都對,我確實是個窮小子。」
他頓了頓,語氣不卑不亢,「但有一件事,您說錯了。」
「我和莎莎,不是演戲,是真心相愛。」
「我也一定,會讓莎莎幸福的。」
李牧露出一臉幸福的表情。
紅木茶几對面,沉默了幾秒。
錢莎莎的父親第一次正眼看了李牧一眼,鏡片後的目光微微一閃,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不怒自威的模樣。
他伸手按了按妻子的手背,示意她說這些沒用。
接著,又拉扯了幾個來回,無非是威逼利誘、冷嘲熱諷。
李牧始終客客氣氣,茶涼了就換,話不投機了就笑著沉默。
最後,錢莎莎的母親提著包站起來,臉色鐵青。
「好,好得很。」
「李牧,你記住今天的話。」
她走到門口,回過頭,語氣冷得像淬了冰。
「你以後,一定會後悔的!」
門重重關上。
那天之後,他沒有再提過離婚的事。
當然這件事,錢莎莎並不知道,李牧也沒跟她說。
兩人就這樣,又過了半年。
錢莎莎覺得時機差不多了,便和李牧離了婚。
李牧在這半年裡,也不是一無所獲。
雖然沒能收穫錢莎莎的真心,雖說也是靠著錢莎莎的關係。
但是,他確實是靠自己的雙手,賺到了不少錢。
他給父母買了城裡的大房子,好好地孝敬父母。
所以這段婚姻,李牧並不覺得有什麼好後悔的。
可沒想到,命運多舛,兩人會再次相遇。
會在這個公路求生的遊戲中,成為隊友。
在經歷了這麼多事之後,李牧和錢莎莎,都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特別是錢莎莎對李牧的態度還有感官。
似乎,這個男人,真的有點不錯。
李牧這時,一臉凝重地注視著錢莎莎。
錢莎莎此刻臉頰緋紅,讓人看了就想親一口。
李牧溫柔地牽起她的手,錢莎莎笑了笑,沒有掙脫。
李牧牽著錢莎莎那軟若無骨的細嫩小手,內心狂跳。
「錢莎莎小姐,如果是現在的話...」
李牧的表情,非常凝重,語氣也是一樣。
要不是快死了,他也不會問。
「嗯?」
錢莎莎輕輕回應。
「你願意,再次嫁給我,正真的,做我的女人嘛?」
李牧說完,心跳得更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