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怎麼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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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姿勢,和被告公司的LOGO剪影,幾乎一模一樣。

  全場徹底安靜了。

  安靜得連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見。

  所有人都盯著大屏幕,嘴巴張得老大,

  然後,演播大廳炸了。

  「臥槽!!!這也能行???」

  「桌球?!居然是桌球?!」

  「我的天,我看了半天,還真的是!那個姿勢打桌球也能做出來!」

  「不對不對不對,桌球是橫拍還是直拍?這個姿勢......」

  「橫拍!右手橫拍,左手輔助,身體前傾準備接球,完全說得通!」

  柳飄飄整個人愣住了,眼睛盯著大屏幕,嘴唇微微張開,半天沒說出話來。

  彈幕區已經徹底瘋了。

  【哈哈哈哈哈哈我不行了!!!】

  【張凡你是認真的嗎???】

  【桌球!!!居然是桌球!!!】

  【我服了,我真的服了,這都能被他圓回來!】

  【等等,這張照片是真的嗎?不會是P的吧?】

  【管他真的假的,在辯論里這就是證據啊!】

  【柳飄飄的表情哈哈哈哈,她整個人都傻了!】

  【張凡:誰說這是打籃球?我們老闆在打桌球不行嗎?】

  【法官:......我從業二十年,第一次見到這種辯護。】

  【凡叔和王矢也懵了哈哈哈哈!】

  嘉賓席上。

  凡叔盯著大屏幕上的照片,整個人僵在那裡,

  王矢也好不到哪去,嘴巴張得大大的,眼鏡都快從鼻樑上滑下來了。

  「這......」凡叔終於找回了自己的聲音,

  「這確實是桌球。」

  王矢艱難地咽了口唾沫,

  「從姿勢來說,打桌球確實也能做出這個動作。尤其是橫拍選手,右手握拍,左手輔助,身體前傾準備接球,跟籃球運球的姿勢確實有相似之處。」

  「不只是相似,」凡叔的聲音有些發飄,

  「簡直一模一樣。」

  兩人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同一個意思。

  這個張凡,到底是從哪兒找來這張照片的?

  主持人在舞台一側,手裡的話筒差點沒拿穩。

  他從業這麼多年,主持過無數場辯論賽,從來沒見過這種操作。

  這不是在辯論,這是在變魔術。

  張凡站在發言席上,臉上的表情一本正經,但心裡已經快笑瘋了。

  他看著大屏幕上那張照片,不得不佩服系統的能力。

  這照片做得天衣無縫,燈光、角度、陰影,一切都恰到好處,看起來就是一張真實的生活照。

  而且最關鍵的是,

  這個姿勢,確實和那個剪影高度相似。

  雖然不是百分之百一模一樣,但相似度至少有百分之九十。

  在法庭辯論中,這就夠了。

  因為他的目的不是證明這個剪影一定是桌球,而是證明這個剪影不一定是籃球。

  只要能讓法官和觀眾產生合理懷疑,原告的「唯一指向性」論證就站不住腳了。

  「法官,」張凡收起笑容,語氣變得嚴肅,

  「原告聲稱被告公司的LOGO是球員羅丹的運球姿勢,侵犯了他的肖像權。但我方已經證明,這個姿勢完全可以是其他運動項目,比如桌球。」

  他頓了頓,繼續說道,

  「既然這個姿勢不具有唯一指向性,那就不能認定為侵犯特定個人的肖像權。否則,全世界所有做出類似姿勢的人,是不是都要被原告起訴?」

  柳飄飄站了起來,臉色鐵青:「法官,我反對!被告律師這是在偷換概念!」

  「桌球和籃球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運動,一個用球拍,一個用手,怎麼可能混為一談?」

  「而且被告公司的產品是服裝,跟桌球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要把桌球的姿勢做成LOGO?」

  張凡立刻回應,

  「柳律師,我方已經解釋過,公司的命名是為了紀念老闆的初戀。至於LOGO的設計,是因為老闆本人就是桌球愛好者。」

  他從手機里又翻出一張照片,投到大屏幕上。

  那是一張獲獎證書的照片,上面寫著,張建國同志,榮獲c城市業餘桌球比賽男子單打第三名。

  「這是我們老闆五年前參加桌球比賽的照片。」張凡的語氣淡定從容,

  「他對桌球的熱愛,從年輕時就開始了。公司LOGO採用桌球的姿勢,完全是出於個人愛好,與原告的球員沒有任何關係。」

  柳飄飄被噎住了。

  這個張建國,還真的是桌球愛好者?

  那她剛才的質疑,反而成了給張凡遞刀子的行為。

  彈幕區已經徹底失控了。

  【哈哈哈哈柳飄飄被反殺了!】

  【張凡這是早有準備啊,連獲獎證書都準備好了!】

  【我現在嚴重懷疑,這哥們是不是早就知道決賽的案子,提前做的準備?】

  【不可能吧?案子是節目組臨時公布的,他上哪兒提前知道去?】

  【那就是臨場反應?這也太強了吧!】

  【不是強,是離譜!簡直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法官大人,我申請把張凡的腦子拿去研究一下,看看裡面是不是裝了什麼東西。】

  張凡站在發言席上,感受著全場的震驚和沸騰,心裡默默算了一下時間。

  三分鐘的強詞奪理技能,還剩一分多鐘。

  他深吸一口氣,準備做最後的總結陳詞。

  「法官,各位評委,各位觀眾,」

  「原告起訴被告侵犯姓名權和肖像權,其核心邏輯是,被告用了『羅丹』這個名字,用了這個姿勢的剪影,就是在蹭球員羅丹的熱度。」

  「但我方已經證明,被告公司名稱的來源是老闆的初戀女友,與原告球員無關。被告公司LOGO的來源是老闆的桌球愛好,與原告球員的運球姿勢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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