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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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不想與秦虹有過多聯繫,並非是他絕情。

  在那段感情里,李承始終認為秦虹是一個很好的戀人。

  但現在,李承有了新的愛人,就要對許夢負責,保護好她。

  換位思考,如果許夢有過戀愛經歷,李承也不會接受她與前男友有往來,甚至去他家裡做客。

  所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李承答應要好好保護許夢,就要給她十足的安全感。

  「李承,之前是我和你叔叔的問題,強把你們一對戀人給拆散了,這些年我們也後悔。

  我家秦虹因為這事跟我們鬧了兩年的彆扭,聽思瑤說,你現在也沒結婚。

  我也想清楚,你們年輕人的戀愛,我們不干涉,你未婚,秦虹也未嫁,你們可以再相處相處,畢竟有感情基礎在。」

  秦虹媽媽笑呵呵的說。

  上次柳思瑤來家裡,跟秦虹父母講述了李承的現狀,還進行了一頓鼓吹。

  說李承是省長秘書,副處級幹部,妥妥未來的潛力股。

  四十歲就能做到市長的位置。

  秦虹父母在聽說自己的干涉,導致女兒錯過了成為領導夫人的機會,他們心中也是懊悔不已。

  今天剛好遇見,秦虹媽媽還想再撮合撮合他們兩個人。

  「媽,如果李承不是省長的秘書,只是一個農民工的話,你還會說出這番話嗎?」

  沒等李承回答,秦虹率先提出反問。

  「我....」

  被女兒問到關鍵,秦虹媽媽有些心虛。

  她到現在為止,看重的還是李承的位置,如果李承是農民工,她會自豪中帶著挖苦的對秦虹說:看,他就是一個農民工,媽媽當初阻止你們是對的,跟著他,你得受一輩子的苦。

  心虛歸心虛,她還是嘴硬的說:「當然會,只要你願意就行。」

  「如果你當初能這麼想就好了。」

  秦虹眼神黯淡了幾分,她看向李承:「聽思瑤說,你有女朋友了,祝你幸福。」

  「謝謝。」李承回以一笑,笑容同樣複雜。

  「爸媽,我們走吧。」

  秦虹對父母說了一句,邁步向前走。

  秦虹媽媽還想再對李承說些什麼,被秦虹爸爸瞪了一眼,兩個人這才跟上女兒的腳步離開。

  李承沒有轉身去看,他深深的吸掉最後一口煙,用皮鞋碾滅了菸頭。

  而在離去後,秦虹眼角流下了晶瑩的淚珠。

  看到李承有了很好的工作,也有了自己心愛的女人,她是打心底里祝福李承的。

  因為她見到過李承的愛,也知道,李承和李承的父母為了他們這段感情付出了努力。

  兩人有緣無分的原因,是她父母的問題。

  只是,秦虹的心底深處有一抹遺憾。

  如果當初自己的父母能夠支持,或許,兩個人一定是這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對愛人。

  李承站在原地,久久未動。

  他已經放下了這段感情,可當看到秦虹剛剛強忍淚水的倔強模樣時,還是會被牽動。

  他又何嘗沒有因為這段感情的分別,跟飽受過痛苦呢?

  『我的愛如潮水,愛如潮水將我向你推,緊緊跟隨...』直到手機鈴聲響起,他將他的思緒拽了回來。

  拿起手機,來電顯示:陳思琪。

  「餵?」

  「師父,你在忙嗎?」陳思琪情緒低落的問。

  「不忙,怎麼了?」李承問。

  「那你能來一趟城西派出所嗎?我這邊遇到了點麻煩,師父,只有你能幫我了。」

  陳思琪楚楚可憐的說。

  「你遇到什麼麻煩了?」李承追問。

  「是我弟弟,他跟別人發生了衝突,是對方的錯,情況很複雜,現在他們要定我弟弟為主犯,好像要判刑。」

  陳思琪說著說著,竟然哽咽了起來。

  李承見過陳思琪的弟弟,一個不學無術的小混混。

  他弟弟能成為那副德行,也是因為陳思琪父母老來得子,溺愛出來的結果。

  「行,我現在過去。」李承沒有拒絕。

  上次陸濤和潘男聯合設局陷害他,是陳思琪提前透露風聲給他。

  這才達到了『反殺』的效果。

  無論對方出於什麼目的,至少是幫過自己的忙,出於人情世故,他也得去打個照面。

  「謝謝師父,我就知道你最好。」

  掛斷電話,李承攔了一輛計程車,趕往城西派出所。

  半個小時後。

  陳思琪看到李承走進派出所,急匆匆的迎了上去。

  她的眼圈是紅的,剛哭過。

  在她身後還站著一對夫婦,是陳思琪的父母。

  「具體怎麼回事?」李承問。

  「上周五,我弟弟和他朋友在KTV唱歌,因為一個公主串台的問題,跟KTV的人動起手了。

  本來我以為跟平常打架鬥毆一樣,關幾天就出來了,但這次有個服務生被打成了輕傷二級,有刑事責任。

  可這件事是KTV的問題,是他們管理不到位,警方說KTV是受害方,要我們賠償KTV的所有損失,得不到對方諒解,還可能要坐牢。」

  陳思琪將事情經過講述給李承。

  所謂的串台,就是KTV的陪酒公主,同時陪兩個包廂的客人。

  在這個包廂待一會,去另一個包廂坐一會兒,來回串著陪。

  從這個角度上說,的確是KTV存在管理問題,是對方的錯。

  但任何事情,只要觸犯到刑事案件,就要以誰先動手,以及雙方傷情做定論。

  何況,陪酒公主這件事,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不在消費者的權益之中。

  「你弟弟打傷了人,法律該怎麼判,我也沒辦法,我不能干涉司法公正。」李承婉言拒絕。

  雖說,以現在他的身份,可能只要打一個電話,就可以解決這件事。

  但他不會為此濫用私權。

  這觸碰到李承的底線問題,他不會幫。

  「師父,我沒有讓你干涉司法公正,我只是想讓你給我們討一個公道。」

  陳思琪知道李承的秉性,她也清楚,想讓李承違法紀律幫她,是不可能的。

  「什麼公道?」李承不解的問。

  在他看來,陳思琪弟弟給人打成輕傷二級,就是他的錯,沒什麼可辯解的。

  「打人的不只是我弟弟,率先動手找茬的也不是他,他就是一個參與者,但那個領頭的人,家裡找了關係。

  然後就把我弟弟定成了主犯,我只是想要一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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