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山中傳來異臭
另一邊。
趙磊帶著秦博文,倆人騎著二八大槓,就趕往了青峰山腳下。
這一段土路有二八大槓加持,也就花了二十來分鐘就趕到了山腳下。
平常他們靠雙腿走這段路,就得花上個把小時才能夠進到青峰山深處。
將二八大槓鎖在樹上,藏在樹叢中,再用草葉子掩蓋起來。
這是最常規的操作了,畢竟如今這個年代也沒個監控,治安還沒有達到路不拾遺的程度。
要是車停在路邊,被歹人路過瞧見給騎走了,你上哪去找人去?
尤其是趙磊還丟過一次車,所以警惕性也增強了幾分。
兩人藏好車,便背上裝備上山去了。
一路上,秦博文都顯得很是亢奮:「嘿嘿,姐夫,你怎麼這麼快就想著帶我進山了?」
趙磊長嘆道:「哎呀,沒辦法呀,我要養家呀。我一個人養三個家,那不就得每天當牛做馬,給老婆孩子掙錢嘛。」
「哎呀,姐夫,我真羨慕你。」
「光羨慕有什麼用?自己好好看,好好學,今天我教你點真本事。」
「是嗎?姐夫,你放心,我絕對聽從你的指揮!」
倆人就這麼聊著,順著上山的小道上了青峰山。
在山裡轉悠了快兩個多小時,偶爾會瞧見一些突然竄出的野兔,或是躲在灌木叢中驚飛的野雞。
都被兩兄弟零零散散的槍聲打下來幾隻,不過卻沒有見到任何大型獵物。
趙磊並不著急,他前世在這座山上守了幾十年,早就習慣了這種情況。
可是秦博文最近打獵碰到的都是大型動物,漸漸有些沉不住氣了。
「姐夫,咱們都在這山里轉悠這麼久了,怎麼一隻大獵物都沒遇到?」
「臭小子,你現在是嘴養刁了是吧?這兩隻野雞三隻野兔的,已經不算白來一趟了,你還嫌棄上了?」
「哎呀,姐夫,那不是因為之前咱們都做的大買賣嘛。」
趙磊說教道:「博文,你這種想法可不行啊。進山打獵,就得沉得住氣,要有耐心。你這麼猴急猴急的,很影響心態。」
被姐夫這麼一說,秦博文也不禁開始反省,自己最近確實有點好高騖遠了。
但姐夫說的有道理啊。
以前長林叔在山裡轉悠一整天,可能連一隻野雞都逮不到,不仍然天天上山嗎?
他現在跟著姐夫趙磊,每次進山都有收成,還真有點好高騖遠。
於是他漸漸平復下心情,和姐夫一塊繼續往深山裡鑽。
趙磊這一次,沒有在外圍多停留,直接就往深處去了。
根據他前一世數十年的守山經歷,他對青峰山的掌握,可以說是了如指掌。
什麼季節,什麼獵物會出現在大概什麼範圍。
哪裡有山泉,哪裡有水溝;哪片林子裡最容易藏匿野獸,這些細節,他都記在了腦海里。
唯一的區別可能就是幾十年後和幾十年前的區別了。
雖然有一些差距,但山變化不大。
二人走到臨近中午,仍然沒有遇到大型的獵物出現。
不過趙磊能感受到,周圍的氛圍已經有點不一樣了。
除了蟬鳴鳥叫,附近的樹林枝椏上、灌木叢中,都有悉悉索索的聲音,可見這一片的生態是極好的。
二人走著走著,趙磊忽然抬手停下腳步。
秦博文在後面一驚,小聲詢問道:「姐夫,是不是有東西?」
趙磊嗅了嗅鼻子,皺眉說道:「不對勁,我怎麼聞到了一股怪味?」
被這麼一說,秦博文也學著姐夫的模樣猛吸了一口氣:「哎呀,還真有!這什麼味道?」
這個異味很是難以形容,很刺鼻,除了臭,好像還摻和著其他的怪味,說不清道不明。
可前方的趙磊卻露出了一抹欣喜的神色,低聲說道:「博文,能聞出來是什麼味嗎?」
「不知道,姐夫,你知道這是什麼?」
趙磊嘿嘿一笑:「嘿嘿,博文,今天就帶你好好長長見識,這可是好東西。」
「什麼東西?」
「你知道麝香嗎?」
「麝香?」
秦博文撓撓頭,似曾聽聞。
不過在他的印象中,麝香不應該是香的嗎?怎麼這股味道這麼臭?
「姐夫,聽是聽說過,但我也沒見過,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可是這個味道香臭香臭的,難以形容,難道這就是麝香?」
對於秦博文的描述,趙磊微微發笑。
這股怪味當中並沒有讓人類垂涎的香甜氣息,反而裹挾著腥臭味,一般人根本就不會聯想到麝香上面去。
但趙磊有著幾十年的守山經驗,曾在這青峰山上遇見過好幾次香獐。
香獐,又名林麝,是一種很奇特的野獸。
趙磊不僅在青峰山見過香獐,還親手取過麝囊,對這股味道印象深刻。
林麝體型類似野鹿,但比野鹿要小上一圈,大概也就三五十斤左右。
雖然肉量比不上野豬,可是麝香卻是極為珍貴的藥材,藥用價值極高。
即使在這個年代,其價格也不遑多讓。
可是要捕捉林麝非常困難。
林麝的膽子非常小,奔跑速度又極快,一般的獵戶瞧見它們,都拿它們無可奈何。
可趙磊在這座山上深耕了幾十年,對青峰山的獵物習性,可謂做到了知己知彼。
林麝有著固定的活動規律:七月左右棲息在山頂,八月往山腰處移動,九月份往河谷水溝回遷,這種季節性遷移的規律基本不會紊亂。
因此,看似四處遊蕩的林麝,實際上都有著固定的獸道和棲息地。
尤其是這種動物,生性謹慎,一般只會走族群認定安全的路線,甚至還會在固定的地方進行排泄,並用前蹄刨土掩埋。
只要找准了位置蹲守,必將事半功倍。
而且林麝還非常戀巢,即使受驚逃竄,用不了多久也會重新回到自己的巢穴附近。
掌握了林麝的習性,想要捕獲獵殺就簡單得多了。
趙磊簡單地將這些門道訴說給了秦博文聽。
秦博文倒吸一口涼氣,沒想到捕獵還有這麼多的說道,今天算是在姐夫身上大開眼界。
如果現在有紙筆,他恨不得當場記錄下來,因為這可都是相當難得的狩獵經驗,若是靠獵人自己一點點摸索,不知道要熬到猴年馬月。
可以說,姐夫現在傳授他的,才是實打實的獨門訣竅。
趙磊帶著秦博文,倆人騎著二八大槓,就趕往了青峰山腳下。
這一段土路有二八大槓加持,也就花了二十來分鐘就趕到了山腳下。
平常他們靠雙腿走這段路,就得花上個把小時才能夠進到青峰山深處。
將二八大槓鎖在樹上,藏在樹叢中,再用草葉子掩蓋起來。
這是最常規的操作了,畢竟如今這個年代也沒個監控,治安還沒有達到路不拾遺的程度。
要是車停在路邊,被歹人路過瞧見給騎走了,你上哪去找人去?
尤其是趙磊還丟過一次車,所以警惕性也增強了幾分。
兩人藏好車,便背上裝備上山去了。
一路上,秦博文都顯得很是亢奮:「嘿嘿,姐夫,你怎麼這麼快就想著帶我進山了?」
趙磊長嘆道:「哎呀,沒辦法呀,我要養家呀。我一個人養三個家,那不就得每天當牛做馬,給老婆孩子掙錢嘛。」
「哎呀,姐夫,我真羨慕你。」
「光羨慕有什麼用?自己好好看,好好學,今天我教你點真本事。」
「是嗎?姐夫,你放心,我絕對聽從你的指揮!」
倆人就這麼聊著,順著上山的小道上了青峰山。
在山裡轉悠了快兩個多小時,偶爾會瞧見一些突然竄出的野兔,或是躲在灌木叢中驚飛的野雞。
都被兩兄弟零零散散的槍聲打下來幾隻,不過卻沒有見到任何大型獵物。
趙磊並不著急,他前世在這座山上守了幾十年,早就習慣了這種情況。
可是秦博文最近打獵碰到的都是大型動物,漸漸有些沉不住氣了。
「姐夫,咱們都在這山里轉悠這麼久了,怎麼一隻大獵物都沒遇到?」
「臭小子,你現在是嘴養刁了是吧?這兩隻野雞三隻野兔的,已經不算白來一趟了,你還嫌棄上了?」
「哎呀,姐夫,那不是因為之前咱們都做的大買賣嘛。」
趙磊說教道:「博文,你這種想法可不行啊。進山打獵,就得沉得住氣,要有耐心。你這麼猴急猴急的,很影響心態。」
被姐夫這麼一說,秦博文也不禁開始反省,自己最近確實有點好高騖遠了。
但姐夫說的有道理啊。
以前長林叔在山裡轉悠一整天,可能連一隻野雞都逮不到,不仍然天天上山嗎?
他現在跟著姐夫趙磊,每次進山都有收成,還真有點好高騖遠。
於是他漸漸平復下心情,和姐夫一塊繼續往深山裡鑽。
趙磊這一次,沒有在外圍多停留,直接就往深處去了。
根據他前一世數十年的守山經歷,他對青峰山的掌握,可以說是了如指掌。
什麼季節,什麼獵物會出現在大概什麼範圍。
哪裡有山泉,哪裡有水溝;哪片林子裡最容易藏匿野獸,這些細節,他都記在了腦海里。
唯一的區別可能就是幾十年後和幾十年前的區別了。
雖然有一些差距,但山變化不大。
二人走到臨近中午,仍然沒有遇到大型的獵物出現。
不過趙磊能感受到,周圍的氛圍已經有點不一樣了。
除了蟬鳴鳥叫,附近的樹林枝椏上、灌木叢中,都有悉悉索索的聲音,可見這一片的生態是極好的。
二人走著走著,趙磊忽然抬手停下腳步。
秦博文在後面一驚,小聲詢問道:「姐夫,是不是有東西?」
趙磊嗅了嗅鼻子,皺眉說道:「不對勁,我怎麼聞到了一股怪味?」
被這麼一說,秦博文也學著姐夫的模樣猛吸了一口氣:「哎呀,還真有!這什麼味道?」
這個異味很是難以形容,很刺鼻,除了臭,好像還摻和著其他的怪味,說不清道不明。
可前方的趙磊卻露出了一抹欣喜的神色,低聲說道:「博文,能聞出來是什麼味嗎?」
「不知道,姐夫,你知道這是什麼?」
趙磊嘿嘿一笑:「嘿嘿,博文,今天就帶你好好長長見識,這可是好東西。」
「什麼東西?」
「你知道麝香嗎?」
「麝香?」
秦博文撓撓頭,似曾聽聞。
不過在他的印象中,麝香不應該是香的嗎?怎麼這股味道這麼臭?
「姐夫,聽是聽說過,但我也沒見過,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可是這個味道香臭香臭的,難以形容,難道這就是麝香?」
對於秦博文的描述,趙磊微微發笑。
這股怪味當中並沒有讓人類垂涎的香甜氣息,反而裹挾著腥臭味,一般人根本就不會聯想到麝香上面去。
但趙磊有著幾十年的守山經驗,曾在這青峰山上遇見過好幾次香獐。
香獐,又名林麝,是一種很奇特的野獸。
趙磊不僅在青峰山見過香獐,還親手取過麝囊,對這股味道印象深刻。
林麝體型類似野鹿,但比野鹿要小上一圈,大概也就三五十斤左右。
雖然肉量比不上野豬,可是麝香卻是極為珍貴的藥材,藥用價值極高。
即使在這個年代,其價格也不遑多讓。
可是要捕捉林麝非常困難。
林麝的膽子非常小,奔跑速度又極快,一般的獵戶瞧見它們,都拿它們無可奈何。
可趙磊在這座山上深耕了幾十年,對青峰山的獵物習性,可謂做到了知己知彼。
林麝有著固定的活動規律:七月左右棲息在山頂,八月往山腰處移動,九月份往河谷水溝回遷,這種季節性遷移的規律基本不會紊亂。
因此,看似四處遊蕩的林麝,實際上都有著固定的獸道和棲息地。
尤其是這種動物,生性謹慎,一般只會走族群認定安全的路線,甚至還會在固定的地方進行排泄,並用前蹄刨土掩埋。
只要找准了位置蹲守,必將事半功倍。
而且林麝還非常戀巢,即使受驚逃竄,用不了多久也會重新回到自己的巢穴附近。
掌握了林麝的習性,想要捕獲獵殺就簡單得多了。
趙磊簡單地將這些門道訴說給了秦博文聽。
秦博文倒吸一口涼氣,沒想到捕獵還有這麼多的說道,今天算是在姐夫身上大開眼界。
如果現在有紙筆,他恨不得當場記錄下來,因為這可都是相當難得的狩獵經驗,若是靠獵人自己一點點摸索,不知道要熬到猴年馬月。
可以說,姐夫現在傳授他的,才是實打實的獨門訣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