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2章時愛番外98章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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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愛番外98章家的感覺

  慕清讓顯然沒有耐性跟這個小結巴多講,「換個地方。」

  他自己可能不覺得自己這一句話像是在命令對方。

  但身邊的每一個聽到這句話的人,哪怕是神經粗大如同時愛也感覺到了一股迫人的氣勢。

  時愛默默又往方南身邊挪了挪,還是喜歡方南哥哥,他最溫柔了。

  余念明顯也害怕,坐在那兒,兩隻手絞在一起,「可……可是……」

  余念越著急,越說不出口,根本就不敢看太子爺。說不出為什麼,他只要站在她的附近,余念都會緊張得結巴。

  分明對其他人,哪怕是對著最嚴厲的教導主任,余念都不會像這樣。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和姐姐聚在一起來這兒吃最有名的桂花糖藕,跟這個太子爺明明就沒有半點關係,不知道他來幹什麼。

  她的生日,想吃什麼,在哪兒吃,怎麼說都應該由著她自己決定吧。

  她又沒有邀請他,他來幹什麼。

  嗚嗚嗚……可是余念沒有出息,連看慕清讓的勇氣都沒有。

  「可是什麼?」慕清讓不耐煩,直接上手把坐在位置上不肯起來的余念提起來。

  余念就像個小玩具,臉憋地通紅,兩隻手在空中胡亂地抓了兩下,像是想要抓住什麼,但什麼都沒有抓住。

  「走。」慕清讓拖著余念在所有人的目光中走出去。

  時愛伸長脖子,直到再也看不見才恢復正常坐姿,「方南哥哥,那個女孩會不會有事啊?」

  方南看時愛一眼,她臉上有擔心的神色,這個小妞怎麼變成這樣時時正義感爆棚的性子了?

  方南本來是想讓童謠保護時愛,沒想到的是,童謠會有那麼大的人格魅力,影響時愛至深。

  現在,後悔似乎來不及了。

  「不會。」方南為時愛拆開消毒碗筷,「因為那個男生喜歡那個女孩的姐姐。」

  時愛一聽,哎,好像有八卦的樣子,「方南哥哥你認識他們?」

  方南看穿時愛那點小心思,「不認識,不清楚,快吃飯。」

  一句話就讓時愛老實了。

  飯菜都上上來,時愛正準備動筷子,有人匆匆忙忙跑過來。

  「哎?我妹妹呢?」

  方南聽這聲音有點耳熟,再聽她叫妹妹,估計是余戀來尋人了。

  方南想到余戀給賀書和求的學業福,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走了。被人帶走了。」

  他連頭都懶得抬。

  時愛卻熱心地多,「是啊,被一個看上去很冷的……」話音忽然間頓住,方南側頭去看時愛,卻見她臉上露出驚訝的神情。

  「是個很高的男生嗎?」

  余戀看著這個話說到一半的小姑娘,莫名覺得似乎有點眼熟,像是在哪兒見過一樣。

  時愛點頭,無法從余戀的臉上移開目光。

  「謝謝。」

  余戀很客氣,匆匆離開。

  「方南哥哥……」時愛感覺自己受到了巨大衝擊,「那個人長得和小魚好像啊!我……我差點都以為是小魚站在我的面前了。」

  「不覺得。」方南給時愛夾的菜都快堆不下了,他曲手在桌面上敲了敲,「快點吃。」

  「你真的不覺得嗎?」時愛不死心。

  「你要是想你妹妹了,你可以去巴黎看她,和她玩上一個暑假。」

  方南對誰像小魚這種事情一點都不感興趣。

  時魚那個臭丫頭,可是站在皇甫珏那邊的。

  時愛聽方南的話聽習慣了,誰讓方南人聰明成績優異,時愛當然是相信方南的。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我才不呢,我要和方南哥哥玩。」時愛沖方南做了一個鬼臉,「你別想甩掉我。」

  方南臉上微笑,心裏面卻瀰漫著一陣輕微的痛。

  分別,是成長遇到的最殘忍也不必可少的事情吧。

  吃完飯,兩人沿著小巷緩緩走回去。

  「方南哥哥,今天我們不去看焰火晚會嗎?」時愛忽然間提起這個,讓方南步子微頓。

  「不去。」

  上次看焰火晚會,他沒忍住親吻了時愛。

  每一次,只要一會想到當時的場景,方南的喉頭會情不自禁得發緊。

  時愛聽方南拒絕得這麼幹脆,當即沉默了不說話。

  路燈將兩個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方南也覺得自己剛才拒絕得太過生硬,「這附近有一處歷史公園,不如帶你去走走?」

  「好啊。」

  只要是方南提出來的,時愛都沒有意見。

  去的時候,天已經徹底黑了,公園裡面有什麼景致根本就看不清,只有來來往往做鍛鍊的行人。方南帶著她走了一圈,已經是兩個小時之後的事情。

  終於找到大門走出來,方南有點不好意思,帶時愛來這麼一個無聊的地方。

  「是不是很無聊?」

  「不無聊啊。我第一次逛公園。」時愛聲音甜甜得。

  方南停下來看她,這麼可愛的小姑娘,真的很想讓人抱在懷裡面,嘗一嘗她眼裡釀的蜜,骨子裡面的酥,以及那種從她靈魂深處散發出來的甜美乾淨。

  可是方南最終只是摸摸時愛的發頂。

  「看你表現得這麼好,我們打車回家。」

  第一天而已,方南到底還是狠不下心來真的讓時愛來一場苦哈哈的旅遊。

  她本就該被人捧在手心裏面,如掌上明珠一般,怎麼有人會捨得讓這樣的明珠沾染俗世的灰塵。

  時愛雖然的沒喊過一句累,可是上車之後,整個人就靠著不怎麼說話了。

  南城的風景和港城沒有什麼特別,明明這是一個陌生的城市。方南想,就是這裡了,因為沒有陌生感,未來他在這裡獨自上大學也沒有什麼問題。

  他不喜歡太陌生的城市,會感覺永遠都融入不進去。

  可是,後來,很多年以後,當方南一個人開著車,行駛在熟悉南城街道上,他已經在這裡紮根,買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家庭,卻覺得這座城市陌生無比。他仿佛是一個外來者,渾身上下都夾裹著遠方的風味。

  他看到空無一人的副駕駛,那個時候,方南才突然間明白,問題出在他的身邊沒了那個讓他覺得舒心的人。

  家是什麼?

  不是說你住了多久,多熟悉的地方。

  是因為你身邊陪伴的人,給了你熟悉的感覺,給了家的溫暖。

  愛的人在哪兒,家就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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