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耀靈:活像個孤獨患者自我拉扯(5)
那個時候,精通所有人類情感的我,還是愚昧地玩弄著自己,欺騙自己,我不愛你。
親愛的花姑娘,你知道麼?我很恨我的職業,它總能讓我輕而易舉就看穿你的心思。
我能看穿你對我的防備,所以,我只能故意在你面前醜化花國財,我只能自私地想著,如果你恨他,就可以繼續留在我身邊。於是,我故意透漏給你蘭女士知道花國財的醜聞,我故意裝作是被花國財收買監視你的人。
我能看穿你對生活的渴望,所以,我逼你去上學,我給你徵文的宣傳單。我希望,你可以永遠保持五歲時的純真善良,心無城府。我希望,你告別糜爛的生活。我希望,你能活成所有人都喜歡的樣子。
為了你,我不介意把自己扮成一個瘋瘋癲癲的怪大叔,不介意為了保護你挨打。
是的,保護你,才是我當初不還手唯一的原因。我看得到,你的眼睛裡有對季阡仇的不舍。只要他不把我打死,我就不躲,也不反抗。我只希望,你可以不要傷心,不要難過,不要在我面前露出那種快掉眼淚的表情。
如果這還不是愛,那什麼才是愛呢?
可惜,當時的我就是喜歡自欺欺人。
我無數次地告訴自己:我這輩子活著只為了一件事,就是給我父母報仇。我沒有愛,也不會有愛。花陽,只是我仇人的女兒。
花陽每說一句覺得我愛她的話,我就會在心裡這樣告誡自己一番。我打擊她,我提醒我們我有女朋友,我絞盡腦汁地表現出我所有的冷淡。
但當我的花姑娘向我求助,當我的花姑娘輕言放棄,我還是沒辦法坐視不理。我要安慰她鼓勵她,我要給她找歌,我要自己成為她的靈感。
終於,她在一天之內露出了兩次快要掉眼淚的表情。這第二次,是為我。我看得出來,我感覺得到,沒人能質疑我的職業神經有多敏感。
如果她是我的病人,那我就是她的藥石根本。
看到她睫毛上盈盈欲墜的淚珠,我完全壓抑不住內心的悸動,湊上去親吻她的嘴唇,只輕輕一下觸碰,便產生了化學反應。
我本該習慣了這樣的觸碰。溫洛詩經常趁我不備湊到我嘴上嘬一口,在法國親吻臉頰也是最常見的禮節。可這兩片早已錘鍊麻木的唇瓣,一碰到花姑娘的嘴唇,就不爭氣地渴求深*入。
電流在體內亂竄,渾身的血仿佛都從尾椎湧向了頭頂,欲*望猶如一頭困獸,莽撞地帶領我抱緊她,大腦一片空白,只想本能地加深這個吻。
就在我最最意亂情迷不能自持的時候,花姑娘忽然狠狠推開了我,抹著嘴跳起來呸呸呸地沖我嚷嚷。
她嚷了些什麼我完全沒聽進去,只想再來一次。她傻乎乎作防護狀的姿勢,分明就是誘敵再戰。我絲毫沒心思繼續聽她嚷嚷,用更漫長的一個吻堵住了她的嘴巴,深深品嘗著我的花姑娘。
直到疼痛滿脹,我才恢復了意識。
一時間,我搞不懂自己在做什麼。
她是花陽!是我十五歲時還在上幼兒園的小奶包!是我滅門仇人花國財的女兒!
頓住動作,我不錯眼珠地盯著她閉起眼睛的赧紅小臉,瞬間羞恥憤怒齊上心頭。
可看見她意猶未盡地悠悠睜開雙眼,先前的情緒卻又好像都不復存在了。一股奇怪的惡趣味取而代之,在心頭作祟,扯著我的手拍拍她的臉蛋,安慰她:「初吻就初吻嘛,承認也不丟人。這回還你了,別再管我要。」
到這我才記起自己剛才問了她什麼,而且這話說完我就後悔了。
深知自己鑄成了大錯,我覺得自己急需冷靜,在她怒氣沖沖地叫著我的名字要扑打過來的時候,我慌亂地披上大衣,倉皇地奪門而去。
出了門,我差點沒站穩,靠在門上做了好幾個深呼吸,也沒能消減臉上熱*辣辣的溫度。
我想,也許我需要的不是冷靜,而是宣洩。我又深深地做了三次吸氣呼氣,才掏出電話打給呂爽,約他喝酒。
當時我沒想到,花姑娘也會找她的朋友去喝酒。甚至我跟呂爽喝得正爽,花姑娘的電話打進來,我都沒敢接。
我怕她問我親她是什麼意思。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什麼意思。我總不能跟她說,你小時候親過我,我現在親回來吧?
任由電話響著,呂爽小心翼翼地問我:「是花小姐,您確定不接麼?」
呂爽這如履薄冰的態度我早已司空見慣。我知道,他怕我,李玲也怕我,連溫洛詩都怕我。我平時面對工作和復仇的事情,非常嚴厲,誰犯一點小錯都會挨罵。
其實,我回國接任院長是唯一的出路。大家都不知道,我有心理創傷後遺症,在法國只拿到了律師執照,沒有拿到心理諮詢師的執照,回國後還是溫思妍托關係給我拿到的這份執照。
就算我的成績無論在哪都是頂尖的,可我依舊是不被認可的。權威判定了我有病,我就不能給別人治病。
這份氣,我全撒在了平日裡的合作夥伴身上,對所有人的要求都嚴苛得幾近完美。
所以,呂爽被我的一個眼神就嚇得噤了聲。可手機看不到我的眼神,一遍一遍不厭其煩地繼續響著。無奈之下,我心煩意亂地接了。
結果電話那頭根本就不是花陽,而是一個陌生的小姑娘。小姑娘告訴我花陽在翡麗喝多了,要我去接。
頓時我心頭又上了一股火!這小奶包真是長大了,更會折騰人了!
平日裡最在乎行車安全的我,顧不上自己喝了多少酒,丟下呂爽,匆匆往翡麗趕。後來,呂爽說,從那以後,他終於發現我像個人了。
我還記得,呂爽說這話的時候,很是羞澀,跟一黃花大閨女似地,悠悠補了一句:「您平時都像個工作機器。」
當然,這話已經是他第二年跟我說的了。那會兒我可沒察覺到自己有什麼不對勁,包括看見花姑娘就捨不得發脾氣,包括回家以後給她換衣服,包括第二天給她送雞湯的時候差點動手揍季阡仇。
在花姑娘學校的食堂里,我發現我根本不能忍受除我以外的任何人欺負她,我發現我變態地希望,她的眼睛,只為我一個人濕。
假如花姑娘當時沒有攔住我,季阡仇挨的絕對不是一個耳光。我頭一天已經忍過了,第二天真的沒法忍。
可她攔住了我。為了季阡仇那個臭小子,她第一次主動抱著我,哭著求我。那句「別……求你……」一直盤桓在我的腦海里,揮之不去。當她坐在我的車裡哭,我恨不得殺了季阡仇。對,我氣得想要殺人。
但我不能殺人,我不能成為花國財那樣的人,我只能蒼白紳士地拍拍她的肩膀,詞窮地告訴她:「沒事,沒事,還有水大大呢。」
哪怕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心在滴血。
哪怕跟她喝酒的時候,我很想讓她放棄季阡仇選擇我,我也只能順著她的心思,說季阡仇很愛她,說季阡仇肯定會對她好。
哪怕她言語間暗示著讓我對她表白,我也只能理智清醒地跟她說那番真心換真心的言論。
因為,我清楚。她喜歡我,只是覺得我和她是同類。可她愛季阡仇,哪怕自己配不上他。
早在從何曉雅手裡接走她的那一刻,早在她質問我憑什麼的那一秒,我就已經懂了,她恨我。她恨我……毀了她為季阡仇留著守著的一切。
越是明白她這樣想,我就越想毀得更徹底。
也許,因為她是花國財的女兒,我想報復她。也許,因為她忘了我,我也恨她。反正我就是想弄哭她,就是想毀了她。
尤其在溫洛詩找上門以後,我更裝不下去了。尤其在花姑娘醉醺醺的回來以後,我更按耐不住心頭的那隻困獸了。我壓抑過,我對她的問題避而不答,我讓她早點睡。
可我傻傻的花姑娘,把我想得太善良了,居然膽大到睡在了我身邊。我要是還能壓抑住所有病態的渴望,簡直禽獸不如。
什麼溫柔,什麼理智,統統被拋在腦後。我只知道,借著我們都各自喝了幾杯的機會,我可以徹底地永遠地把她搶走。我只知道,繼續下去就可以把她永遠留在我身邊。假如花姑娘沒有叫出季阡仇的名字,我絕對不會停下。
我不傻,我清楚她想要我給個愛不愛她的答案。可我給不了,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沒有愛。
大概就是從那時起,我苦心經營的形象全盤崩塌,幾乎只要能留住她,我什麼都願意去做。我想她,想抱她,想親她,也想睡她。哪怕不愛她,只要能把她綁在我身邊,我就覺得很滿足。
即使她摔碎了我母親的那隻碗,即使為了她我面臨著跟溫洛詩分手、與溫思妍為敵的風險,我還是想要把她拴在身邊。我甚至覺得她長得太大了,如果她小一點,再小一點,我就可以把她揣進口袋,無論去哪裡,都可以帶著她一起。
我也知道這種想法很變*態,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
親愛的花姑娘,你知道麼?我很恨我的職業,它總能讓我輕而易舉就看穿你的心思。
我能看穿你對我的防備,所以,我只能故意在你面前醜化花國財,我只能自私地想著,如果你恨他,就可以繼續留在我身邊。於是,我故意透漏給你蘭女士知道花國財的醜聞,我故意裝作是被花國財收買監視你的人。
我能看穿你對生活的渴望,所以,我逼你去上學,我給你徵文的宣傳單。我希望,你可以永遠保持五歲時的純真善良,心無城府。我希望,你告別糜爛的生活。我希望,你能活成所有人都喜歡的樣子。
為了你,我不介意把自己扮成一個瘋瘋癲癲的怪大叔,不介意為了保護你挨打。
是的,保護你,才是我當初不還手唯一的原因。我看得到,你的眼睛裡有對季阡仇的不舍。只要他不把我打死,我就不躲,也不反抗。我只希望,你可以不要傷心,不要難過,不要在我面前露出那種快掉眼淚的表情。
如果這還不是愛,那什麼才是愛呢?
可惜,當時的我就是喜歡自欺欺人。
我無數次地告訴自己:我這輩子活著只為了一件事,就是給我父母報仇。我沒有愛,也不會有愛。花陽,只是我仇人的女兒。
花陽每說一句覺得我愛她的話,我就會在心裡這樣告誡自己一番。我打擊她,我提醒我們我有女朋友,我絞盡腦汁地表現出我所有的冷淡。
但當我的花姑娘向我求助,當我的花姑娘輕言放棄,我還是沒辦法坐視不理。我要安慰她鼓勵她,我要給她找歌,我要自己成為她的靈感。
終於,她在一天之內露出了兩次快要掉眼淚的表情。這第二次,是為我。我看得出來,我感覺得到,沒人能質疑我的職業神經有多敏感。
如果她是我的病人,那我就是她的藥石根本。
看到她睫毛上盈盈欲墜的淚珠,我完全壓抑不住內心的悸動,湊上去親吻她的嘴唇,只輕輕一下觸碰,便產生了化學反應。
我本該習慣了這樣的觸碰。溫洛詩經常趁我不備湊到我嘴上嘬一口,在法國親吻臉頰也是最常見的禮節。可這兩片早已錘鍊麻木的唇瓣,一碰到花姑娘的嘴唇,就不爭氣地渴求深*入。
電流在體內亂竄,渾身的血仿佛都從尾椎湧向了頭頂,欲*望猶如一頭困獸,莽撞地帶領我抱緊她,大腦一片空白,只想本能地加深這個吻。
就在我最最意亂情迷不能自持的時候,花姑娘忽然狠狠推開了我,抹著嘴跳起來呸呸呸地沖我嚷嚷。
她嚷了些什麼我完全沒聽進去,只想再來一次。她傻乎乎作防護狀的姿勢,分明就是誘敵再戰。我絲毫沒心思繼續聽她嚷嚷,用更漫長的一個吻堵住了她的嘴巴,深深品嘗著我的花姑娘。
直到疼痛滿脹,我才恢復了意識。
一時間,我搞不懂自己在做什麼。
她是花陽!是我十五歲時還在上幼兒園的小奶包!是我滅門仇人花國財的女兒!
頓住動作,我不錯眼珠地盯著她閉起眼睛的赧紅小臉,瞬間羞恥憤怒齊上心頭。
可看見她意猶未盡地悠悠睜開雙眼,先前的情緒卻又好像都不復存在了。一股奇怪的惡趣味取而代之,在心頭作祟,扯著我的手拍拍她的臉蛋,安慰她:「初吻就初吻嘛,承認也不丟人。這回還你了,別再管我要。」
到這我才記起自己剛才問了她什麼,而且這話說完我就後悔了。
深知自己鑄成了大錯,我覺得自己急需冷靜,在她怒氣沖沖地叫著我的名字要扑打過來的時候,我慌亂地披上大衣,倉皇地奪門而去。
出了門,我差點沒站穩,靠在門上做了好幾個深呼吸,也沒能消減臉上熱*辣辣的溫度。
我想,也許我需要的不是冷靜,而是宣洩。我又深深地做了三次吸氣呼氣,才掏出電話打給呂爽,約他喝酒。
當時我沒想到,花姑娘也會找她的朋友去喝酒。甚至我跟呂爽喝得正爽,花姑娘的電話打進來,我都沒敢接。
我怕她問我親她是什麼意思。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什麼意思。我總不能跟她說,你小時候親過我,我現在親回來吧?
任由電話響著,呂爽小心翼翼地問我:「是花小姐,您確定不接麼?」
呂爽這如履薄冰的態度我早已司空見慣。我知道,他怕我,李玲也怕我,連溫洛詩都怕我。我平時面對工作和復仇的事情,非常嚴厲,誰犯一點小錯都會挨罵。
其實,我回國接任院長是唯一的出路。大家都不知道,我有心理創傷後遺症,在法國只拿到了律師執照,沒有拿到心理諮詢師的執照,回國後還是溫思妍托關係給我拿到的這份執照。
就算我的成績無論在哪都是頂尖的,可我依舊是不被認可的。權威判定了我有病,我就不能給別人治病。
這份氣,我全撒在了平日裡的合作夥伴身上,對所有人的要求都嚴苛得幾近完美。
所以,呂爽被我的一個眼神就嚇得噤了聲。可手機看不到我的眼神,一遍一遍不厭其煩地繼續響著。無奈之下,我心煩意亂地接了。
結果電話那頭根本就不是花陽,而是一個陌生的小姑娘。小姑娘告訴我花陽在翡麗喝多了,要我去接。
頓時我心頭又上了一股火!這小奶包真是長大了,更會折騰人了!
平日裡最在乎行車安全的我,顧不上自己喝了多少酒,丟下呂爽,匆匆往翡麗趕。後來,呂爽說,從那以後,他終於發現我像個人了。
我還記得,呂爽說這話的時候,很是羞澀,跟一黃花大閨女似地,悠悠補了一句:「您平時都像個工作機器。」
當然,這話已經是他第二年跟我說的了。那會兒我可沒察覺到自己有什麼不對勁,包括看見花姑娘就捨不得發脾氣,包括回家以後給她換衣服,包括第二天給她送雞湯的時候差點動手揍季阡仇。
在花姑娘學校的食堂里,我發現我根本不能忍受除我以外的任何人欺負她,我發現我變態地希望,她的眼睛,只為我一個人濕。
假如花姑娘當時沒有攔住我,季阡仇挨的絕對不是一個耳光。我頭一天已經忍過了,第二天真的沒法忍。
可她攔住了我。為了季阡仇那個臭小子,她第一次主動抱著我,哭著求我。那句「別……求你……」一直盤桓在我的腦海里,揮之不去。當她坐在我的車裡哭,我恨不得殺了季阡仇。對,我氣得想要殺人。
但我不能殺人,我不能成為花國財那樣的人,我只能蒼白紳士地拍拍她的肩膀,詞窮地告訴她:「沒事,沒事,還有水大大呢。」
哪怕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心在滴血。
哪怕跟她喝酒的時候,我很想讓她放棄季阡仇選擇我,我也只能順著她的心思,說季阡仇很愛她,說季阡仇肯定會對她好。
哪怕她言語間暗示著讓我對她表白,我也只能理智清醒地跟她說那番真心換真心的言論。
因為,我清楚。她喜歡我,只是覺得我和她是同類。可她愛季阡仇,哪怕自己配不上他。
早在從何曉雅手裡接走她的那一刻,早在她質問我憑什麼的那一秒,我就已經懂了,她恨我。她恨我……毀了她為季阡仇留著守著的一切。
越是明白她這樣想,我就越想毀得更徹底。
也許,因為她是花國財的女兒,我想報復她。也許,因為她忘了我,我也恨她。反正我就是想弄哭她,就是想毀了她。
尤其在溫洛詩找上門以後,我更裝不下去了。尤其在花姑娘醉醺醺的回來以後,我更按耐不住心頭的那隻困獸了。我壓抑過,我對她的問題避而不答,我讓她早點睡。
可我傻傻的花姑娘,把我想得太善良了,居然膽大到睡在了我身邊。我要是還能壓抑住所有病態的渴望,簡直禽獸不如。
什麼溫柔,什麼理智,統統被拋在腦後。我只知道,借著我們都各自喝了幾杯的機會,我可以徹底地永遠地把她搶走。我只知道,繼續下去就可以把她永遠留在我身邊。假如花姑娘沒有叫出季阡仇的名字,我絕對不會停下。
我不傻,我清楚她想要我給個愛不愛她的答案。可我給不了,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沒有愛。
大概就是從那時起,我苦心經營的形象全盤崩塌,幾乎只要能留住她,我什麼都願意去做。我想她,想抱她,想親她,也想睡她。哪怕不愛她,只要能把她綁在我身邊,我就覺得很滿足。
即使她摔碎了我母親的那隻碗,即使為了她我面臨著跟溫洛詩分手、與溫思妍為敵的風險,我還是想要把她拴在身邊。我甚至覺得她長得太大了,如果她小一點,再小一點,我就可以把她揣進口袋,無論去哪裡,都可以帶著她一起。
我也知道這種想法很變*態,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