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沿著四周的界線,測量著步數。我的步伐大約六十公分。走了一圈,測量了這塊地四周的長度。即使是晚上,這裡仍然感覺很舒服。白天,在陽光的照射下光線充足;入夜後,四周昏暗的環境更理想。正當我再度用步伐測量土地最內側那一邊的長度時,忽然聽到一個聲音。
「你喜歡這裡嗎?」
我慌忙轉頭順著聲音的方向看去。一片雜草上,站著一個衣著奇怪的小男孩。這個差不多六歲的小男孩,他把劉海剪成妹妹頭,長相看起來很像女生。
「你什麼時候來這裡的?」
奇怪的是,這個突然出現的男孩並不會令我感到害怕。
「不知道。很久以前,我已經記不清有多久之前,我就在這裡了。」
男孩看著車站的方向。
「那時候,還沒有那麼高的房子,也沒有那麼多開得很快的車子。」
我看著男孩身上的衣服。那是一件款式很像作業服的粗布衣,細細的腰上綁了一根繩子。
「那時候,這一帶是什麼樣子?」
男孩興奮地說:
「這一帶統統都是森林,有很多果實、鳥和蘑菇。可以在河裡游泳,也可以抓魚。以前,這裡很溫暖、很亮,也不會潮濕,是很棒的地方。」
我對著男孩點頭。
「現在也一樣。你一直住在這裡?」
「嗯,對啊。不過,我不會做壞事的。因為,你看到我也不覺得害怕,對嗎?」
沒錯。我並沒有對這個身穿不同時代的衣服,突然冒出來的少年感到害怕。也許是因為他和我大兒子年齡相仿的關係。男孩有點你不好意思說:
「你住在這裡吧!我不會每天露臉的。只有這塊土地換主人的時候,我才會出來看一看。」
我好奇的問:
「什麼意思?」
男孩笑著說:
「即使是幾十年的短暫時間,我也不想和不喜歡的人相處。所以,我只是看一看,到底新主人是什麼人。」
我驚訝的看著男孩。
「你上次來的時候,不是感覺很舒服嗎?那是我動了手腳,調整了幾項條件。」
「你怎麼做到的?」
男孩很驕傲的說:
「改變風的感覺,減少陽光,讓這塊土地的味道變得更濃一點。叔叔,你很適合這裡。只要稍微強調一下這塊土地的性質,就會自然而然的感到很舒服。」
男孩吃吃的笑著,繼續說道:
「不過,在那個房屋中介所帶來的客人中,你的打扮看起來最窮。其他人看起來都是有錢人的樣子。」
我也對男孩笑了笑。
「你說得一點都沒錯。如果我買下這塊地,百分之九十的錢都要向銀行借。即使這樣,我仍然應該住在這裡嗎?」
男孩半閉著眼睛,我無法分辨他的表情。他用分不清年齡的聲音說:
「你搬來這裡,和我一起生活吧。雖然並不是完美無缺,但這塊土地很適合你。人和土地之間能不能合得來很重要。」
我向男孩道別,走出圍欄。不用說,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電話給那個業務員。
·······IntheKaraokeBox·······
我參加了公共電視的某個節目。這個紀錄片的節目內容很特別,主要是由我訪談的三名十幾歲的少男少女。我見到的分別是補習班學生、秋葉原的宅男高中生,以及在這個故事中出現的自由業女生。當初,正如故事中出現的,是在卡拉OK店和最後那個女生見面。事實上,她那天的打扮比故事中更加與眾不同。而且,這個年輕女生竟然若無其事的笑著說,她已經好幾天沒洗澡了。那天晚上,是她來到東京的第三天。我這麼寫出來,也許會讓大家覺得她很邋遢。然而,她身上有一種不可思議的清潔感。那是尋找忠於自我的生活方式的人,所持有的清潔感。雖然會陷入痛苦,也會陷入迷茫,然而,這個過程卻等於是在勇敢向前走。當時,她給我留下了這種強烈的印象。我們往往容易以貌取人。即使聲稱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對別人的印象也有三分之二來自外貌和服裝。我想,我們應該也可以像她一樣,不再拘泥於外貌和年齡。
「音效師,可以了嗎?是,攝影機已經開始拍了。好,5、4、3、……」
最後兩秒無聲的倒數計時,導播做出了GO的手勢。地點是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昏暗的卡拉OK店。我的對面坐著一個手上綁著粉紅沙質緞帶的女孩。我的正面有一台攝影機,專門拍攝我的臉,斜斜的帶到了她裸露的肩膀。另一台從我的右側拍攝著她塗滿白色遮瑕膏的臉部特寫鏡頭。電視台的紀錄片拍攝工作正式開始了。
「我沒有什麼特別要說的,只是覺得,為什麼大人看到打扮不一樣的年輕人,就會有什麼差別待遇。」
我觀察著她的打扮。她的頭髮染成獻豔的粉紅色,銀色的接發好像繞在聖誕樹上的銀蔥條,和參差不齊垂在前額的長髮劉海形成了對比。時序已經是寒冬季節,她穿著露肩小洋裝,蕾絲的下擺勉強遮住了她的內褲。當她翹腳時,可以看到她大腿深處的白色肌臀。在黑燈管照射的卡拉OK包廂內,白得好像發出藍藍的凌光。
我不太理解她說的差別是什麼意思。
「妳曾經因為這身打扮,有過不愉快的經驗嗎?」
「對啊,真的超火大的。妳聽我說、聽我說!」
她很激動的拍了拍手說:「當時我走在歌舞伎町,一個穿著西裝,有點年紀的大人竟然指著我,大聲的說:『看看,日本就是因為有這種妖怪,所以才會完蛋!』我實在氣不過,所以一直追著他到JR的剪票口,質問他說:『我有招惹妳嗎?妳有種看著我的眼睛,再說一次看看。』不過,那種歐吉桑,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嚇得不敢說話。」
她才十幾歲而已。的確,無論誰打扮成什麼樣,都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也不會妨礙到那個男人。人有選擇服裝的自由。
「哇,妳真勇敢。」
「我不會輸給任何人,不管發生什麼事,我都不怕。反正,這種事不會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膽大包天。」
她笑了起來,摸著脖子上的項鍊。她脖子上掛著無數條項鍊,簡直就像是飾品賣場。迷妳麥克風就夾在其中的一條上。
「妳每個星期來新宿幾次?」
她老家在離群馬縣和琦玉縣交界處不遠的地方,離新宿應該有相當的距離。
「嗯,大概每星期兩、三次。」
「這麼說,也沒有很頻繁嘛。」
她搖了搖搽成粉紅色的指甲說:
「不是這樣的。因為我來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會住兩、三天。也就是說,我每個星期有六天都會待在歌舞伎町。因為來回很麻煩,單程就要花三個小時。」
我發現她粉紅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經剝落了。仔細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側的照明很強烈,讓我一半的身體都在發熱。「這次妳來新宿幾天了?」
她摸了自己的臉頰,不知道是怎樣的感觸。她看著自己的指腹說:
「第三天吧。」
我訝異的問:「這段時間,妳住在哪裡?要怎麼洗澡?」
「這次還沒洗過澡耶。晚上幾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麥當勞或是漫畫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後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畫店也有沖澡設備,夏天我會去那裡。」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覺得新宿好像變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員之一。
「妳應該不是整天一個人玩吧?」
「對。通常傍晚的時候,就會接到電話,討論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裡,就會遇到朋友。」
我曾經在小說中寫過十幾歲的少女離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個不幸的角色。然而,我從眼前這個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強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開朗,很有魅力。
「那些朋友應該不是群馬人吧?」
「對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認識的人。」
我把「在路上認識的人」這句話儲存進內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園系列中借用這句話。
「妳和這些一起玩了三天嗎?妳沒有男朋友嗎?」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啊喲,我覺得自己很正,但這兩年都沒有交男朋友。雖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
不過,他們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覺得我很正嗎?」
說著,她抬眼看著我。她那雙層假睫毛似乎可以發出羽毛拍打的聲音。我發現她兩個眼眸的顏色略有差異。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隱形眼鏡?可不可以看著燈光的方向?」
她把臉轉
「你喜歡這裡嗎?」
我慌忙轉頭順著聲音的方向看去。一片雜草上,站著一個衣著奇怪的小男孩。這個差不多六歲的小男孩,他把劉海剪成妹妹頭,長相看起來很像女生。
「你什麼時候來這裡的?」
奇怪的是,這個突然出現的男孩並不會令我感到害怕。
「不知道。很久以前,我已經記不清有多久之前,我就在這裡了。」
男孩看著車站的方向。
「那時候,還沒有那麼高的房子,也沒有那麼多開得很快的車子。」
我看著男孩身上的衣服。那是一件款式很像作業服的粗布衣,細細的腰上綁了一根繩子。
「那時候,這一帶是什麼樣子?」
男孩興奮地說:
「這一帶統統都是森林,有很多果實、鳥和蘑菇。可以在河裡游泳,也可以抓魚。以前,這裡很溫暖、很亮,也不會潮濕,是很棒的地方。」
我對著男孩點頭。
「現在也一樣。你一直住在這裡?」
「嗯,對啊。不過,我不會做壞事的。因為,你看到我也不覺得害怕,對嗎?」
沒錯。我並沒有對這個身穿不同時代的衣服,突然冒出來的少年感到害怕。也許是因為他和我大兒子年齡相仿的關係。男孩有點你不好意思說:
「你住在這裡吧!我不會每天露臉的。只有這塊土地換主人的時候,我才會出來看一看。」
我好奇的問:
「什麼意思?」
男孩笑著說:
「即使是幾十年的短暫時間,我也不想和不喜歡的人相處。所以,我只是看一看,到底新主人是什麼人。」
我驚訝的看著男孩。
「你上次來的時候,不是感覺很舒服嗎?那是我動了手腳,調整了幾項條件。」
「你怎麼做到的?」
男孩很驕傲的說:
「改變風的感覺,減少陽光,讓這塊土地的味道變得更濃一點。叔叔,你很適合這裡。只要稍微強調一下這塊土地的性質,就會自然而然的感到很舒服。」
男孩吃吃的笑著,繼續說道:
「不過,在那個房屋中介所帶來的客人中,你的打扮看起來最窮。其他人看起來都是有錢人的樣子。」
我也對男孩笑了笑。
「你說得一點都沒錯。如果我買下這塊地,百分之九十的錢都要向銀行借。即使這樣,我仍然應該住在這裡嗎?」
男孩半閉著眼睛,我無法分辨他的表情。他用分不清年齡的聲音說:
「你搬來這裡,和我一起生活吧。雖然並不是完美無缺,但這塊土地很適合你。人和土地之間能不能合得來很重要。」
我向男孩道別,走出圍欄。不用說,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電話給那個業務員。
·······IntheKaraokeBox·······
我參加了公共電視的某個節目。這個紀錄片的節目內容很特別,主要是由我訪談的三名十幾歲的少男少女。我見到的分別是補習班學生、秋葉原的宅男高中生,以及在這個故事中出現的自由業女生。當初,正如故事中出現的,是在卡拉OK店和最後那個女生見面。事實上,她那天的打扮比故事中更加與眾不同。而且,這個年輕女生竟然若無其事的笑著說,她已經好幾天沒洗澡了。那天晚上,是她來到東京的第三天。我這麼寫出來,也許會讓大家覺得她很邋遢。然而,她身上有一種不可思議的清潔感。那是尋找忠於自我的生活方式的人,所持有的清潔感。雖然會陷入痛苦,也會陷入迷茫,然而,這個過程卻等於是在勇敢向前走。當時,她給我留下了這種強烈的印象。我們往往容易以貌取人。即使聲稱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對別人的印象也有三分之二來自外貌和服裝。我想,我們應該也可以像她一樣,不再拘泥於外貌和年齡。
「音效師,可以了嗎?是,攝影機已經開始拍了。好,5、4、3、……」
最後兩秒無聲的倒數計時,導播做出了GO的手勢。地點是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昏暗的卡拉OK店。我的對面坐著一個手上綁著粉紅沙質緞帶的女孩。我的正面有一台攝影機,專門拍攝我的臉,斜斜的帶到了她裸露的肩膀。另一台從我的右側拍攝著她塗滿白色遮瑕膏的臉部特寫鏡頭。電視台的紀錄片拍攝工作正式開始了。
「我沒有什麼特別要說的,只是覺得,為什麼大人看到打扮不一樣的年輕人,就會有什麼差別待遇。」
我觀察著她的打扮。她的頭髮染成獻豔的粉紅色,銀色的接發好像繞在聖誕樹上的銀蔥條,和參差不齊垂在前額的長髮劉海形成了對比。時序已經是寒冬季節,她穿著露肩小洋裝,蕾絲的下擺勉強遮住了她的內褲。當她翹腳時,可以看到她大腿深處的白色肌臀。在黑燈管照射的卡拉OK包廂內,白得好像發出藍藍的凌光。
我不太理解她說的差別是什麼意思。
「妳曾經因為這身打扮,有過不愉快的經驗嗎?」
「對啊,真的超火大的。妳聽我說、聽我說!」
她很激動的拍了拍手說:「當時我走在歌舞伎町,一個穿著西裝,有點年紀的大人竟然指著我,大聲的說:『看看,日本就是因為有這種妖怪,所以才會完蛋!』我實在氣不過,所以一直追著他到JR的剪票口,質問他說:『我有招惹妳嗎?妳有種看著我的眼睛,再說一次看看。』不過,那種歐吉桑,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嚇得不敢說話。」
她才十幾歲而已。的確,無論誰打扮成什麼樣,都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也不會妨礙到那個男人。人有選擇服裝的自由。
「哇,妳真勇敢。」
「我不會輸給任何人,不管發生什麼事,我都不怕。反正,這種事不會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膽大包天。」
她笑了起來,摸著脖子上的項鍊。她脖子上掛著無數條項鍊,簡直就像是飾品賣場。迷妳麥克風就夾在其中的一條上。
「妳每個星期來新宿幾次?」
她老家在離群馬縣和琦玉縣交界處不遠的地方,離新宿應該有相當的距離。
「嗯,大概每星期兩、三次。」
「這麼說,也沒有很頻繁嘛。」
她搖了搖搽成粉紅色的指甲說:
「不是這樣的。因為我來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會住兩、三天。也就是說,我每個星期有六天都會待在歌舞伎町。因為來回很麻煩,單程就要花三個小時。」
我發現她粉紅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經剝落了。仔細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側的照明很強烈,讓我一半的身體都在發熱。「這次妳來新宿幾天了?」
她摸了自己的臉頰,不知道是怎樣的感觸。她看著自己的指腹說:
「第三天吧。」
我訝異的問:「這段時間,妳住在哪裡?要怎麼洗澡?」
「這次還沒洗過澡耶。晚上幾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麥當勞或是漫畫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後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畫店也有沖澡設備,夏天我會去那裡。」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覺得新宿好像變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員之一。
「妳應該不是整天一個人玩吧?」
「對。通常傍晚的時候,就會接到電話,討論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裡,就會遇到朋友。」
我曾經在小說中寫過十幾歲的少女離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個不幸的角色。然而,我從眼前這個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強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開朗,很有魅力。
「那些朋友應該不是群馬人吧?」
「對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認識的人。」
我把「在路上認識的人」這句話儲存進內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園系列中借用這句話。
「妳和這些一起玩了三天嗎?妳沒有男朋友嗎?」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啊喲,我覺得自己很正,但這兩年都沒有交男朋友。雖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
不過,他們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覺得我很正嗎?」
說著,她抬眼看著我。她那雙層假睫毛似乎可以發出羽毛拍打的聲音。我發現她兩個眼眸的顏色略有差異。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隱形眼鏡?可不可以看著燈光的方向?」
她把臉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