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商業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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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有一首跟圖書完美搭配的歌曲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就算張楚坐擁救世主系統也不可能給每本書都搭配一首。

  這種可遇而不可求的歌曲就那麼零散幾個而已,《悟空》對於《悟空傳》而言是絕配,《挪威的森林》同名歌曲跟小說也是同理。

  都說同樣的招數不能用兩次,此前在《悟空傳》上面用過的方式在這邊不知道能不能收到效果。

  反正葉淑梅很好奇,她直接從金甌那邊要到了一份陳沐陽昨晚錄製的版本。

  「葉總,這是什麼歌啊?以前好像沒聽過?」

  辦公室裡面進來送文件的馬欣怡好奇詢問著,平時幾乎沒怎麼聽歌的葉淑梅這會兒甚至在跟著哼唱著。

  「欣怡啊,你覺得這首歌怎麼樣?」

  「挺好聽的,節奏感很強,有種心碎跟無可奈何的感覺,歌詞雖然有些沒聽懂,但總感覺像是失戀後的樣子。」

  葉淑梅比了比大拇指,誇讚道:「欣賞水平很不錯啊,這就是網上傳的那首歌,我們老闆跟陳沐陽合作的東西。」

  馬欣怡瞪大了雙眼,她根本就沒注意到這個!

  「這聲音真不像陳沐陽的,我還以為是哪個唱搖滾的歌手呢。」

  「估計是想轉型吧,反正聽起來很不錯的,可能會成為一個大熱歌曲,說不定還能在抖音上面走紅。」

  現在馬欣怡有些糾結,「抖音感覺會讓一首歌紅起來,但也會毀掉這首歌。葉總,這首歌能給我拷貝一份麼?」

  「這只是個半成品,你先聽聽吧。等星輝音樂那邊真正製作好了再分享給你們。」

  馬欣怡的確有些遺憾,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葉淑梅最近的工作量非常大,很多媒體都想要來採訪張楚或者邀請他參加各種活動,其中不乏一些影響力巨大的雜誌、報刊。

  比如《GQ男士》就想邀請張楚拍攝明年1月開年刊的雜誌封面並且有內部寫真跟專訪,這可是國內最頂尖的男人類雜誌!

  對於廣大網友跟讀者們而言,張楚這個名字如雷貫耳,但相對而言卻是一個新鮮面孔,再加上相貌著實不賴,因此《GQ》雜誌才想要邀請張楚拍攝封面。

  對於很多明星來說,能登上《GQ》的封面都算是一個不小的成就,值得粉絲們大加慶賀!

  然而葉淑梅的困擾之處就在於她不知道該怎麼去說服張楚,那並不是一個喜歡拋頭露面的人。

  如果是專訪還能勉強說服他,可這拍攝雜誌封面的事情還是有些麻煩。

  伴隨著張楚人氣的逐漸高漲,越來越多的商家看中了張楚身上的影響力,於是各種商業活動就找上門來!

  年輕、活力、帥氣,這樣的作家數量可不多。

  張楚大約可以競爭一下作家裡面最帥面孔。

  聯想筆記本電腦、晨光文具、oppo手機以及美特斯邦威都跟翰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繫過,他們想要讓張楚參與代言。

  另外QQ閱讀正需要一個代言人幫忙打開局面,除開演員胡歌之外,他們就把目光鎖定在張楚身上。

  其實張楚才是最適合的人,因為他的作品在網民當中非常受歡迎!

  傳言還有什麼純淨水、汽車、手錶、滴眼液品牌都在考察之中,這幾乎包攬了生活中的所有能用上的東西。

  很多作家成名之後就迷失在這樣的商業活動之中,不寫書竟然比埋頭寫作竟然賺得還多!

  如果張楚真要把這些品牌代言都拿下,那他估計代言費都得破億。

  但這樣的方式完全是在消耗他的個人人氣,鋪天蓋地的GG會讓人們覺得厭煩,得不償失!

  葉淑梅也並非是見錢眼開的人,她打算在這裡面精挑細選幾個比較適合的代言,可以跟張楚作家身份相輔相成的那種,而不是跨界去代言什麼汽車什麼飲料之類的。

  「老周,你覺得哪些代言比較合適?」

  周康也被叫到辦公室裡面進行協商這些問題,他才是正兒八經張楚的經紀人。

  「首先我覺得行業領域要規範,另外品牌很重量,不可能讓張楚去代言一些很low的東西,那是自掉身價。我覺得聯想筆記本電腦就挺不錯的,雖然只是ThinkPad,但全球代言人還是非常厲害的。」

  「以往聯想都是找國內外的明星、球星進行代言,這一次我覺得是很好的機會。這個品牌在全世界都有旗艦店,而且肯定會有大幅GG宣傳,那也是在變相宣傳張楚啊!」

  葉淑梅點頭贊同:「沒錯,我也覺得這是首選,這個筆記本電腦代言說起來還是挺高端的,而且沒有浪費張楚在全世界的人氣。」

  國內能跟張楚比海外人氣的明星寥寥無幾,那些基本上都是早些年功成名就的,比如成龍、鞏俐、章子依等等。

  新生代裡面那些所謂的巨星、小天王只能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面玩玩,走出國門之後幾乎沒人認識!

  「不過聯想的代言費有些低啊,全球代言人竟然只簽一年,而且還只有800萬人民幣。我們應該可以跟這家公司再談談。」

  其實他們倆人都知道聯想只不過是想要花小錢賺大錢而已,同等條件下中國人的代言費都是用人民幣進行計算,而外國那些明星、模特、球星都是用美元計算。

  如果找科比或者梅西、C羅這樣的球員,那代言費800萬美元肯定不夠,估計還得再往上點才行!

  張楚的影響力肯定比不上這樣傳奇級別的球員,但買電腦真沒幾個人是衝著代言人而去的。

  人們為什麼想要有代言?

  首先就是賺錢,其次就是增加曝光率,然後將個人形象跟品牌形象融合在一起。

  「我覺得一年最多兩到三個代言,再多的話就會出現視覺疲勞,也會讓讀者們反感。另外一個的話,你覺得選QQ閱讀還是選服裝?」

  周康以前可並不是明星的經紀人,他在夢龍文化傳媒那邊也是給作家當經紀人,只不過那會兒根本沒人請手下的作家代言。

  現在他跟葉淑梅都有摸著石頭過河的感覺!

  「選一個跟作家有關的比較好,QQ閱讀吧,到時候肯定會更加強調張楚的作品,而不是強調他的外表。」

  「說的也是!」

  「我們應該再找一個專門跟品牌方打交道的人才行,我們倆對這些事情都不怎麼清楚。裡面很多彎彎道道容易吃虧。」

  葉淑梅沒有接觸過這些事情,現在做起來無比麻煩。

  就算她願意學,也找不到學習的對象!

  「肯定要招人,最好是那種曾經在大公司呆過的。咱們公司挺適合清閒養老,應該有人願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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