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番外篇:提升等級是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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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de:悠紀

  呼~眼見羅修爾的近衛隊終於撤離了迷宮,我不禁比出勝利姿勢。

  太好了,那個囉嗦的單邊直筒卷女人也不在,終於可以重整我的戰力了。

  沒錯,艾爾修那個崇尚正面迎戰的姊姊賽拉莉亞帶著軍隊離開了。

  賽拉莉亞說的道理我也懂,不過實在不符合我的作風。

  誰要當那種等待勇者進攻的魔王啊。

  不過,根據賽拉莉亞所說的話聽起來,這個世界的前任迷宮主宰們和魔王之類的人都是笨蛋嗎?

  正面迎戰踐踏迷宮的對手,根本想自殺吧?

  然而那只是賽拉莉亞的說法,實際上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我也必須好好搜集情報才行。

  不過,現在還不能外出,也還不曉得那個分身的有效範圍。

  艾爾修的分身外出中,先觀察她的情況再說吧。

  如果一切順利,我才能展開驚奇異世界的冒險啊。

  「咕噗?」

  「嗶嘰?」

  部下哥布林和史萊姆在一旁見我陷入沉思,似乎感到有些奇怪,於是出聲(?)關切我。

  它們似乎聽得懂人話,但無法開口就是了。

  雖然相處時間不長,但好歹也一路共患難,我光看動作就大致可以猜測出它們想說什麼。

  眼見部下為我擔心,我可不會冷血地不理不踩。

  「嗯,之前也說過吧,只要有足夠的DP就可以外出。在這次事件中累積了不少DP,我也終於能使用分身了,說不定很快地就可以跟你們一起外出了。」

  「咕噗、咕噗!!」

  「嗶嘰!!」

  2隻部下似乎很高興地發出了聲音。

  聽到它們向我表達純粹的喜悅,也讓我感到很高興。

  「因此,我也想要藉這個機會進行戰鬥訓練。畢竟如果連劍也不知道怎麼揮,實在沒有勇氣前往野生魔物出沒的地方啊。外頭的世界,總是不知道在什麼時候、會遭遇到什麼危險,你們也不是隨時都會在我的身邊啊。」

  沒錯,雖然是讓分身影武者外出,但無法戰鬥的話,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此外,我的等級並無法反映在分身身上。

  因此非得強化分身不可。

  乾脆做一個和我一模一樣的外出用替身好了?

  以一般迷宮主宰或魔王的立場而言,應該會召喚注入大量DP的龍或礓屍吧。不過我必須低調行事,根本不可能帶那種引人側目的護衛出門啊。

  雖然我也能召喚龍,但在迷宮裡實在難以運用。

  畢竟上頭還有天花板,對於在空中飛翔的龍來說,實在相當不便。

  哎,我不是說龍派不上用場喔,但總不能把它關進鳥籠里吧。

  目前來說,落穴陷阱就很夠用了。既經濟實惠,成效也很棒。

  「不只是我,你們也要提升等級才行喔。」

  「咕噗?」

  「嗶?」

  它們兩隻都露出「要怎麼提升啊」的疑惑表情。

  儘管外頭的魔物只有半獸人,不過直到羅修爾軍來襲之前,我仍頻頻狩獵,藉以提升部下等級及進行實踐研究。

  目前來說,迷宮周遭的魔物對我的部下來說已經無法達到訓練的效果了。畢竟敵人的種類相當有限,不管哪一種它們都能輕鬆解決了。

  今後如果沒有找到便利的餌場,根本無法提升等級與實力。

  身旁那2隻大概也瞭解現況,因此才露出狐疑的表情。

  「我已經想好提升等級的方法了,所以你們要先學會使用這個。」

  我說著,把某樣物品遞給它們。

  它們不曉得那是什麼,從各個角度觀察起那樣東西。

  哎,它們應該沒看過吧。

  「看好囉,要這樣操作。」

  我拿起武器,扣下扳機。

  砰!

  隨著聲響,遠處當作標靶的木頭人偶的頭就破裂了。

  「「!?」」

  不曉得是被聲音嚇到,還是震懾於威力,它們都受到了驚嚇。

  嗯,若不好好教會它們使用方法,根本是自我毀滅吧。

  槍比劍容易自爆多了。

  畢竟不需要揮舞,只要扣下扳機嘛。

  「看懂了嗎?雖然我不曉得你們為什麼感到驚訝,不過這個武器的威力,就像你們看到的,能穿透、粉碎木頭人偶的頭。要是一個不小心,可不是受點傷這麼簡單而已喔。現在我要教你們怎麼使用,你們去幫我召集其他人過來。」

  「咕噗!!」

  「嗶——!!」

  於是我們開始了槍枝訓練。

  當然,這件事沒有讓艾爾修或奧莉爾知道。我沒必要向她們呈報我們的戰力。

  哎——我也沒想到能這麼快取得槍枝呢。

  儘管彈藥和槍枝必須分別支付DP,不過DP仍是非常充裕。實際上,這都是拜羅修爾近衛隊所賜,讓我一口氣就賺了超過70萬DP。我花了10萬DP換取槍械與裝備,50萬準備用於迷宮整備,另外10萬……則是我的私房錢。

  拜此所賜,我能一口氣提升哥布林與史萊姆的性能。

  重新整頓迷宮時,來設置一條直線距離長的通道,作為長距離射擊場好了?

  這樣便容易製作活動標靶,可以安全地累積實戰經驗。

  話說回來,哥布林是人型的魔物也就罷了,但史萊姆能使用槍真的是很不可思議呢。

  那麼柔軟的身體,竟然能有力氣,而且能靈活地扣下扳機呀。

  魔物實在是太厲害了!!應該說,史萊姆太厲害了!!

  雖然我不清楚史萊姆的身體構造,不過如果能自由變化身體,別說是雙槍了,就算一次拿三、四把槍也都沒問題吧。

  甚至可以同時拿榴彈槍或火箭筒之類的,真是太方便了。

  遭到一般槍擊時,只要不命中核心就沒有大礙,愈想愈覺得史萊姆真的太厲害了。

  儘管如此,我對哥布林的評價也不低喔。因為跟人很相近,所以它們能學會一般的用槍方法,而且比我更能夠跟史萊姆溝通,所以還會協助我教導史萊姆呢。

  最後大約花了兩三天,我支配的魔物便全員學會了用槍。

  不過僅限於瞄準、射擊、以及填彈,還無法拆解和保養。這兩個部分日後再慢慢教吧。

  話說回來,我也沒有拆解跟保養槍枝的經驗,自己得先學會才行。

  我在能以DP購入的技能中搜尋了一下,果然找到了。

  記得以前沒有這一項才對,應該是能讀取我的欲望並顯示的吧。

  「不過,果然還是有些半吊子……哎,畢竟槍有很多種,這也沒辦法。」

  在技能表上顯示的,是這次教魔物們使用的S&W M29手槍相關知識、使用方法及保養技能。

  如果用槍技能可以運用在任何一種槍上就更方便了,不過這麼一來,豈不就製造出超級士兵了嘛。

  這次花費的DP,S&W M29手槍一把大約是700DP。

  比血腥彌諾陶洛斯稍微便宜一點點。

  我不清楚這個世界的金錢概念,不過以一小時回收1DP計算,就是700小時份。嗯,10天有240小時……所以大約是30天份。以一個月實際勞動時間為150~200小時計算的話,則是三個月份。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月薪水是20萬日圓的話,一把槍就要60萬日圓。

  唔,這槍也太貴了吧。

  要是在外國,1萬日圓就可以買到不錯的槍了呀。

  日本自衛隊正式用槍也大概只需要10萬日圓。

  話說回來,要在中世紀歐洲風的異世界裡擁有近代兵器,價格高昂是理所當然的吧?

  在為數眾多的槍械中,我選擇S&W M29手槍最大的原因是堅固耐用又構造單純;比起自動手槍,易於保養,很值得信賴。

  此外,它還可以擊發麥格農子彈。

  順道一提,似乎有許多人搞錯了,事實上,並沒有叫作麥格農的手槍。

  麥格農是子彈的名稱.

  44麥格農是一種足以射殺中型及大型動物的高威力子彈。在某部電影中,使用了麥格農子彈的槍威力十分強大,從此許多人誤以為有「麥格農手槍」。

  當然,除了.44麥格農之外,還有多種麥格農子彈。

  而要是用.44麥格農朝人射擊,威力足以把人震飛出去,遭受槍擊的部位也會化為碎肉。即使沒有命中要害,槍擊的威

  力也很可能造成死亡。因此在*某部電玩遊戲中,便是用.44麥格農對付非人怪物,並當作最強武器。(編註:指遊戲《惡靈古堡》系列。)

  解釋到這裡,相信應該很清楚了吧,在這個人外出沒的異世界裡,這可謂得以隨身攜帶的最佳武器。

  它還能貫穿鐵製鎧甲,因此用來對付身著鎧甲的人也沒有問題。

  話題扯遠了。剛剛提到我試著透過技能獲取S&W M29手槍的使用方法,不過感覺卻非常詭異。

  因為腦袋裡突然增加了許多S&W M29手槍的相關知識。保養、射擊、槍的特性等等,全部一口氣裝進腦袋裡。

  有趣的是,腦子裡完全沒有使用過手槍的記憶,只單純知道使用方法罷了。

  有點像是平常大家說的兩腳書櫥的感覺。

  所以要實際運用技能,還是必須經過訓練吧。

  如果換成戰車或是直升機的話……我恐怕連碰都不敢碰吧。直升機要是操作錯誤,可是會掉下來呀。別說還有氣流不穩或有空中魔物等危險性了,就算擁有這項技能,在善加訓練之前,我絕對不願意駕駛直升機。

  不管怎麼樣,槍枝拆解和保養都不可或缺,之後再好好教會那些魔物吧。

  現在的首要目標是提升等級與實戰經驗。

  如果不加強實力,空有強大的武器也是枉然。

  「這也算是實驗,你們試著打倒這頭龍看看。」

  我拍了拍龍的鱗片,它便有所反應。

  召喚龍使用了1萬DP。

  不過只要支付一次1萬DP,之後就可以永久、無限次召喚龍,是相當便利的魔物。可惜一座迷宮只能召喚一頭龍。此外,還有當迷宮有入侵者時,不得召喚龍的限制……

  如果想要追加,似乎還能以3000DP代價召喚其他的龍。

  另外,追加召喚的龍雖然DP較低,但還需支付每天10DP的維持費。光從花費的DP來看,將近血腥彌諾陶洛斯的四倍,但等級卻只有150。此外,要是依照DP的比例,狀態數據也有血腥彌諾陶洛斯的四倍也就罷了,但事實上卻只有三倍左右。

  要是讓血腥彌諾陶洛斯兩頭連動的話,光看狀態表應該打得過龍吧。

  儘管如此,真不愧號稱這個世界魔物的頂點,看到龍出現在面前,我的部下們全都僵直了身體。

  「不用擔心,要是以現在的等級交戰,你們很可能會全滅,所以我不會這麼做的。」

  雖然有了槍之後,確實有微小的機會能夠戰勝龍,不過沒道理為了這微小的機會冒險,畢竟可能失去已培養深厚感情的部下。

  「我已經命令這頭龍不准動了,當然也不會對你們反擊,所以你們試試看能否打倒它。可以使用手槍,想只憑刀劍或弓箭也無妨。」

  雖然對於召喚出來的龍很抱歉,但為了我們的生存,只好犧牲它了。

  死了之後,我們也會好好享用美味的肉……說起來,迷宮裡的魔物死了之後,都會變成道具啊……

  嗯,為了節省維持費,請在召喚的當天就死掉吧。

  對不起,化為我們的經驗值吧。

  就這樣,哥布林及史萊姆的「新兵訓練營」開始了。

  我的目標是把它們訓練到能普通地打倒龍為止。

  那兩隻部下最後是把麥格農子彈射進龍的眼睛,破壞腦部後,才成功打倒了龍。

  真不愧是龍,不瞄準眼睛的話,可以靠鱗片的角度輕易彈開子彈。

  像這樣一口氣提升等級之後,我便再度召喚比部下們等級更高的魔物與之對戰。重複幾次之後,終於訓練出能單獨打倒龍的哥布林和史萊姆了。

  「咕噗——!!」

  「嗶嘰——!!」

  而且它們並沒有使用手槍,而是以獨特的方式完成了打倒龍的偉業。

  我自己也加入提升等級的訓練,不過我是專心致志地利用落穴陷阱,連續撂倒敵人的喔?

  儘管如此,我面對稍微強一點的對手,大致上也可以應付了。

  話說,繼續叫它們哥布林和史萊姆,實在沒有鑑別度啊。

  對了,這就是所謂的非路人角色吧?

  當有了專屬名字後,角色就會變得更強?

  我想起RPG的慣用設定,看著在一旁高興地大叫的史萊姆,腦子裡浮現出一個名字。

  正是那個傳說中的史萊姆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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