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在細雨中呼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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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雪竹有些書呆子氣,也有些不通人情世故,但很聰明。

  她一下就感覺到秦詠梅的語氣裡帶有情緒了,立刻又緊張起來。

  「怎麼了?阿姨,是不是他出什麼事了?」

  「怎麼會呢?你不早上剛跟他聯絡過嗎?」

  「是啊,我也省思不會這麼快呢。」

  「你們交往多久了?」

  「兩年了。」

  「見過面沒有?」

  「還沒呢,他說他天暖和的時候就來京城看我。」

  「你應該有他的照片吧?」

  「有啊,有啊。」

  說著,喬雪竹從包里拿出個小相冊,把王明偉那一頁翻出來給秦詠梅看。

  秦詠梅仔細打量著。

  「看這頭型,個頭兒不矮啊。」

  「嗯,有一米七六。」

  「長得挺帥。」

  「是吧……」喬雪竹有幾分得意。

  「你長得也挺標誌的。」

  喬雪竹不好意思地抹一抹額頭的劉海:「他也這麼說……」

  「他具體在哪個單位上班兒啊?」

  「他沒有單位,他在工地里打工,每天都很辛苦……」

  「那你們怎麼寫信啊?」

  「他以前在你們奉天市農科所家屬院幹過,跟那裡的人挺熟。他就給我留了那裡的地址。」

  「他倒挺誠實,沒說自己在那裡上班兒。」

  「是啊,所以我們很聊得來。他有他生活的艱難,我也有我求學的不易。」

  「嗯,年輕人坦誠點好。」

  「他說春節後想到京城來,看看能不能在哪個大學裡找個保安的工作,可以一邊上班兒一邊學習,將來爭取考研。」

  「唉,好啊,你們也算是很投緣了。」

  「是啊,當初想交筆友,就是想認識有共同語言的人。」

  「你知道他具體是哪裡人嗎?」

  「具體也不太清楚,叫什麼酒店鄉……」

  詢問了一會兒後,秦詠梅和小崔告辭了。

  臨別之際,秦詠梅拍著喬雪竹的肩膀:「阿姨有個小小的請求。」

  「您真客氣,有事儘管吩咐。」

  「我們辦案的規矩您應該知道。」

  「是啊,公事公辦。」

  「我的意思,咱們這次的談話你不要透露給任何人。」

  「明白。」

  「包括王明偉。」

  「好的……」

  喬雪竹有些難過,再次問起:「他是不是……」

  「不一定,但無論如何,你都是個堅強勇敢的女孩子!對吧?」

  說著,秦詠梅掏出手帕把喬雪竹嘴唇上的黃豆醬擦掉了。

  喬雪竹咬著嘴唇使勁點頭:「嗯!我知道了!」

  回到省城後,秦詠梅先來微機房查詢王明偉的戶籍資料。

  根據姓名還有原籍,一下就查到了。

  王明偉生於1967年,高中文化。

  高中畢業後參加過三次高考,皆以10分到50分的差距落榜。

  眼下在省城從事建築工作。

  「他一個建築工怎麼買得起傳呼機?肯定有問題!」翟隊說。

  秦詠梅搖搖頭:「不一定啊,建築工一年也能賺兩三萬呢。」

  況玉林也說:「我那天看一個收破爛的腰裡還別著個傳呼機。」

  「你可別瞧不起收破爛的,他們個個都是萬元戶。」

  像王明偉這種情況,連犯罪嫌疑人都算不上。

  既沒有死者,也沒有作案工具,更沒有見證人。

  僅憑一件染血的毛衣,就覺得對方有罪,這個確實不行。

  只能先了解一下情況。

  省局這邊比較省事,不用公安下鄉,直接讓地方派出所把王明偉帶過來。

  秦詠梅還特意吩咐:「要客氣點,就說協助辦案。」

  新年剛過,鄉鎮派出所的公安就把王明偉領來了。

  王明偉留著平頭,穿著雖不時髦,但也乾淨利索,根本看不出是個民工。

  而且城裡的男青年,一般到了二十五六歲以後都會發胖。

  就像80年代以前東北地區流行扁頭一樣。

  眼下,東北地區流行肚子。

  男人挺著個肚子,被稱為芝麻肚。

  一看就是個小老闆。

  大姑娘小媳婦都會多看兩眼。

  王明偉沒肚子,反而比城裡的同齡人略顯年輕一些。

  二十七八歲的人,看起來就二十多歲的樣子,像個大學生。

  等他坐下來,他的雙手立刻就出賣了他。

  他的手很大,手指頭很粗,一根手指有女孩子兩根那麼粗。

  手是可以後天變大的。

  長期勞動的人手會比尋常人大很多,手指頭也會漸漸變粗。

  秦詠梅和翟隊跟他寒暄幾句後,翟隊拿出了那件羊絨毛衣。

  秦詠梅暗暗觀察王明偉的臉色。

  王明偉目光里有一絲惶恐閃過,但很快就恢復了鎮定。

  「這是你的吧?」

  「沒錯。」

  「哎喲,這毛衣不便宜啊,得三四百吧。」

  「是啊,快四百了。」

  「真捨得啊,這沾的是什麼啊?」

  「血。」

  「什麼血?」

  「雞血。」

  秦詠梅預料到王明偉會狡辯。

  但沒想到他這麼鎮定,以他的文化水平回答的這麼痛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說的是真話。

  這一樣一來,這個案子就不成立了。

  沒有被害人,沒有作案現場,更沒有兇器和兇手,哪來兇案?

  翟隊冷笑:「那你為何要千里迢迢把毛衣扔到飛機場?」

  「沒有千里迢迢啊。」

  翟隊這屬於廁所里摔盤子臭(瓷)詞亂崩。

  碰上王明偉這種小有文化的根本不管用。

  翟隊有些尷尬:「少在這裡狡辯!飛機場離市區這麼遠,不就相當於千里迢迢嗎?」

  王明偉笑了:「好吧。31號那天我回鄉下去,半路在機場附近換車,所以……」

  「這……」翟隊一時語塞。

  秦詠梅嘆口氣:「你一個鄉下的孩子也忒不會過了,幾百塊錢一件的毛衣沾了點血,隨便就扔了。」

  「是這樣。」王明偉不緊不慢地說:「我們鄉下有規矩,就是不把晦氣的東西帶到新年。馬上快過年了,所以我就把沾血的毛衣扔了。」

  秦詠梅不由得暗暗讚嘆:思維很縝密啊。

  翟隊撇嘴:「胡扯!你不是酒店鄉的嗎?我老家離你們那裡也不遠,怎麼從沒聽說這個風俗?」

  王明偉微微臉紅:「或許是我們家自己的習俗。」

  「不光毛衣沾血了吧?」

  「是啊,襯衣也沾了,也讓我扔了。」

  「扔到哪去了?」

  「就扔在大東路的一個垃圾桶里。」

  「為什麼要分開扔呢?」

  「唉,本來不舍的扔毛衣啊。襯衣才五六十塊錢,直接就扔了。拿著毛衣猶豫了好一會兒才下決心扔掉了。」

  這一回不光翟隊語塞,秦詠梅也一時不知說什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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