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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長聽了,問王律師:「原告委託人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嗎」

  王律師起身道:「我的當事人已經陳述了基本事實,我現在主要就被告人與羅女士之間的 關係進行幾點補充,第一,被告人與羅女士相識八年,雙方子女已滿六周歲,並且期間一直以 夫妻身份同居,這已經構成事實重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 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羅明聽到這裡,舉手道:「審判長,審判員我反對原告委託人在沒有事實證明的情況下誣 陷我的當事人重婚。」

  王律師一臉從容道:「是否是誣陷,之後我自會拿出事

  實證明。」

  羅明眉心一蹙,轉頭看向李伯山,李伯山沖他搖了搖頭:放心,他們不可能有證據,一切 他早就事先安排好了。」

  羅明見李伯山如此信誓旦旦,提起的心又放鬆了下來。

  審判長示意王律師繼續。

  王律師繼續道:「第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的共同財產有」

  王律師將之前白謙熠調查到的資產全都說了出來,不光是蔣芸現居的商品房、前年購買的 地皮、北京的兩套房子、三輛轎車、各種有價證券、各銀行存款金額數量,甚至包括李伯山所 合作的各單位公司拖欠款,全都以精確數字的方式說了出來。

  李伯山簡直難以置信,聽到後來一張臉都綠了,視線從王律師的臉移到蔣芸的,嘴中喃喃 :「怎麼可能,她怎麼會知道,怎麼可能知道」

  蔣芸唇緊抿成線,坐在那兒看著審判長的方向,目不斜視。

  觀眾台上的羅玲,臉色也冷厲了起來,她也沒想到蔣芸居然對李伯山的資產知道的這麼詳 細,這不可能是李伯山告訴她的,蔣芸之前一直是個伸手要錢的家庭主婦,她怎麼可能在短時 間內知道這些,除非

  羅玲將視線轉向李刃,心中憤怒:這一切一定都是李刃搞的鬼,看來兒子說的沒錯,李刃 跟他一樣,重生了。

  只是現在才知道,一切都晚了,羅玲抿唇一笑,微微抬起下顎神色傲慢,現在那些資 產有大半,此刻已經不屬於李伯山,而是屬於她羅玲的了。

  王律師那邊還在繼續,揭露資產過後,王律師繼續道:「而且,在我的當事人提出離婚、 被告人首次同意的過程中,被告人甚至有意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而轉移財產的直接受益 者就是羅玲女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 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 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也就是之前我當事人提出的淨 身出戶,並且被告人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就補充這些。」

  王律師這話一出,羅明都嚇了一跳,顯然李伯山事前並沒有跟他說這個,羅明的臉色一下 子變得十分難看,拇指搓弄著食指,羅明心裡暗罵李伯山混帳,然而此時此刻,也只能硬著頭 皮繼續了。

  問完原告,接下來就是被告的自述,羅明私下跟他探討了幾句,李伯山這才開口,先是說

  明了自己對蔣芸有多情深,無奈蔣芸心中猜忌太過,甚至出現被迫害妄想症。

  「我與羅女士確實早年相識,也確實有過一次酒後意外,關於這一點,我對我的妻子感到 十分抱歉,但是我們絕不是非法同居,羅女士與我家中兄嫂是表姐妹,我是出於對妹妹的照顧 ,才會讓羅女士以秘書及保姆的身份同住,並且,關於私生子,我其實也是去年十一月才從羅 女士口中得知,一直以來,她並沒有告訴我這件事,並且她自己也並無讓我承擔責任、拆散我 家庭的意思。」

  李伯山的一番話,簡直是與之前自己說過的話完全相駁,在他的口述中,他簡直就是個無 辜被蒙蔽、痴心不改、偶然一次誤入過歧途的可憐丈夫。

  而羅明也針對王律師的轉移財產做了說明,表明李伯山那麼做,不過是對羅女士的補償而 已,雖然這件事李伯山事先並不知曉,但既然現在知道了,李伯山覺得自己也應該承擔相應的 責任,給羅玲母子一些補償和保障。

  聽完這些,正如鄭小雪說的:「不要臉,太不要臉了,我今天真是大開眼界了。」

  審判長道:「好,下面進行舉證質證環節」

  王律師道:「審判長,審判員,我方的證人能到庭作證,請允許我帶我方第一證人」

  王律師叫來的人是李刃他們小區裡的保安人員,證明了羅玲與李老太太確實主動上門挑釁 過李伯山,而李伯山與蔣一德也確實發生過衝突,證明蔣芸所言句句屬實。

  羅明聽完,起身問道:「張先生,我想問你,之前是否有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子經常出入 蔣芸家中,並且將自己的兒子留在蔣芸家中留宿多日」

  審判長道:「被告律師,請注意你的提問方式,還有不要問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審判長,審判員,我所問的並非與本案無關,」羅敏道,「之前原告分明已經與我的當 事人協商過,表示不會追究我當事人一時犯下的過錯,只是事後突然反悔提出離婚,我的當事 人開始因為內疚,確實有意妥協,只是之後,卻意外得知自己的妻子竟然私下與其他男子交往 甚密,甚至該男子還將自己的孩子送與原告撫養,並多次深夜出入原告與被告家中,得知這一 點,我的當事人才深知原告突然提出離婚,甚至提出讓我的當事人淨身出戶,這其中怕是另有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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