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阿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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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後初晴,遍布落葉、青苔的林間地面夾雜著白雪,到處一片斑駁,北風輕輕吹拂,草木搖曳,發出「嘩嘩」的聲音,忽然一陣鑼聲在林間響起,打破了寧靜。

  鑼聲很吵,不一會,一個憤怒的咆哮聲響起,直衝天際。

  一顆大樹下,樹洞裡竄出一頭黑熊,這頭龐然大物剛進入冬眠沒多久,卻被外邊傳來的刺耳噪聲給吵醒,憤怒的衝出巢穴,向著聲源而去。

  幾名正在敲鑼的男子見著正主衝出來了,扔下鑼掉頭就跑,但逃跑的速度比不上黑熊追擊的速度,雙方的距離越來越近。

  為了過冬冬眠而大量進食的熊,此時是體重最重的時候,稱得上膘肥體壯,所以秋末冬初時,熊的力氣也是最大的,奔跑起來強健有力,數百斤的龐然大物跑起來居然仿佛飛一般。

  眼見著逃無可逃,幾名男子忽然分別向兩頭跑去,正面讓出一名手持雙管火銃的短髮男子,

  短髮男子距離黑熊不過二十來步,絲毫不為所動,持銃瞄準,隨後扣動扳機。

  「呯、呯!」

  接連兩聲炸響過後,男子側身一滾,滾到旁邊,瀰漫的硝煙中,黑熊中彈隨後身子一顫,前肢一軟栽倒地面,被巨大的衝勁帶著向前滾了十餘步,正好經過那男子原本站著的地方。

  黑熊胸膛血如泉涌,掙扎著起身,哀嚎著往林間深處跑去,那短髮男子提著火銃不緊不慢在後跟著,保持四五十步的距離。

  先前那幾個敲鑼的男子也陸續聚攏過來,看著前方那搖搖晃晃的黑熊,眼中充滿了期待,與此同時,林間出現更多的人,個個都背著弓箭,甚至拿著火銃。

  大家沿著血跡,跟著這負傷的黑熊走了一會,黑熊最後終於熬不住,頹然倒地。

  一群人興高采烈的圍上去,開始處理起這頭雄壯的成年公黑熊。

  只是粗略估算,這傢伙的重量就有將近三百餘斤,若要扛著下山會很吃力,所以要肢解。

  割下熊掌、剝下皮肉,然後取熊膽,將這些都裝在一個個背簍里,再把熊的四肢骨取下,一併帶走。

  熊皮能賣出好價錢,而一張完整的熊皮能賣出高價,熊掌和熊膽自不必說,自古都是寶貝,至於熊骨,因為據說能入藥,同樣也很值錢。

  這頭熊的肢解,都是那短髮男子「主刀」,其他人主要打下手,大概兩炷香時間,碩大的黑熊就肢解完畢。

  剩下血淋淋的骨架,還有部分內臟,遺留在血跡斑斑的地上。

  按照短髮男子的說法,這是用來獻給山神的「犧牲」,獵人們在山神的地盤打獵,不能把獵得的獵物全都帶走,總是要留一部分,以示對山神的敬意。

  這個說法,得其他人認同,大家雖然不清楚獵熊有什麼講究,不過都知道要對神鬼恭敬。

  作為獵人,無論如何,都不要觸怒山神,不然進山之後打不到獵物事小,丟了性命那就不妙了。

  一行人向著山下而去,一邊走,那短髮男子一邊說著自己的經歷:「這熊大麼?你們可能覺得大,可老子在海參崴見過的熊,那才叫大。」

  「你們想過沒有,六百斤重的熊,站起來有多高?」

  「六百斤重!那還是熊麼?」眾人聞言驚呼,「莫不是成精了?」

  「不是成精,真就是熊,就是老人常說的人熊,站起來時,遠遠看去就像一個巨人,可以嚇得你雙腿發顫,走都走不動。」

  短髮男子說著,指了指旁邊一棵樹:「諾,像這如人般粗細的樹,那人熊一拍就能拍歪。」

  眾人驚嘆著,大概想了一下那「海參崴人熊」的模樣,不由的後背發涼,隨後有人問:「那,張兄弟,你們是如何獵得如此凶物的?」

  「只能靠火銃,還得用陷阱,不然搞不定,而且,不能用一般的鉛子,要那種射進身體會變形的鉛子,否則打了對穿,多了幾個洞,皮毛可就掉價了....」

  短髮男子說起自己在海東以北那海參崴的見聞,眾人聽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覺間,走出山林,來到宿營地。

  宿營地里聚集了許多人,還堆積著大量獵來的野物,有鹿、獐子、狍子,其他諸如野兔之類小獸更是不計其數。。

  人們正忙著處理獵物,剝皮的剝皮,燒水的燒水,忙得熱火朝天,見著短髮男子一行進來,大家的目光很快就聚集在背簍上露出的熊皮上。

  「又得一頭熊,張兄弟,你可真行!」

  「哪裡哪裡,山里賞口飯吃。」

  短髮男子和同伴不住與聚過來的人打招呼,繼續向里走,來到一處帳前,卻見地上倒著一頭老虎,數人正在剝皮。

  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站在老虎旁邊,背向外,聽得旁人說「張山回來了」,轉過身。

  「阿舅!」

  短髮的張山及其同伴們,一齊向這面色黝黑的男子行禮,稱呼對方「阿舅」。

  劉霸道看著滿載而歸的張山一行,哈哈一笑,迎上前,關切的問:「諸位,有沒有誰受傷?若傷了,可得趕緊處理、包紮。」

  不問收穫如何,先問有沒有人受傷,如此關懷,讓張山及其同伴覺得心裡暖融融的,趕緊將背簍放下,拿出熊皮,讓「阿舅」過目、

  劉霸道,人稱「劉莊主」,劉家世代仕宦,因為喜遊俠、樂善好施,時常接濟江湖好漢,故而又得「阿舅」之稱。

  如今「阿舅」帶著好漢們「闖遼東」,頭一年,開荒還沒開出名堂,各位好漢便在新天地如魚得水,成日裡上山打獵,飛鷹走狗之際,收穫頗豐。

  他們獵得的大量毛皮,被「北羊」的駔主悉數收購,換得喝不完的好酒、吃不完的糧食,讓諸位好漢在定居點過起了「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好日子。

  這可比在豆子?打野鴨、野兔快活多了。

  如今,人人都說:果然還是阿舅有眼光!

  好漢們現在都覺得闖遼東是來對了,而「阿舅」劉霸道也是如此想。

  看著幹練的張山,他想起數年前,派張山等人混進北洋貿易公司當髡兵的情形。

  當髡兵,就得變成「髡人」,而張山這幾年在髡軍中歷練出來了,不枉費劉霸道的一番培養,所以待得時機合適,他便讓張山回來,成為他的左臂右膀。

  畢竟,劉家可不能一直守著豆子?這鹽鹼地過日子。

  豆子?,為一鹽鹼澤,負海帶河,地形險阻,自東魏以來,就是群盜聚集之地,劉霸道祖輩世居之地就在豆子?邊上,他特意結交遊俠、豢養食客,不是錢多沒處花,而是有想法。

  金刀之讖,讓劉霸道嚮往不已,所以,他覺得自己若默默無聞過一生,太虛度光陰了。

  看看那張熊皮,又看看已經剝下來的虎皮,劉霸道的注意力,最後全都集中在大家背著的雙管獵銃上。

  火銃,那可是原本只有官軍才能用的武器,威力巨大,既然現在有機會大量購買火銃,憑什麼就不能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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