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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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前的黑暗,夜色是最深重的。

  四四方方的天歌夜總會,在黑黢黢的夜色中,如同一頭踞坐的猛獸,俯視著正向它快速靠近的十幾條黑影,仿佛要一口將他們吞噬下去。

  好在夜總會廊前,還亮著微弱的燈光,大堂里也有燈亮著。

  面對著十幾名忽然湧進來的警察,被拍醒的大堂服務員不由得一個機靈,濃重的睡衣一下子就飛到了九霄雲外,眼睛瞪得老大。

  「噓!」

  帶隊的耿波豎起食指放在嘴邊。

  正準備開口的大堂服務員硬生生將到嘴邊的話咽了回去。

  大夥雖然都穿著便服,但耿波和其他人手裡的手槍,他卻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馬世勇,認識嗎?這個人……」

  一名刑警掏出了馬世勇的照片,遞到大堂服務員眼前。

  這是臨時從戶籍資料中找到的老照片,相似度不是太高。

  不過大堂服務員只瞄了一眼那張照片,就很篤定地點頭,低聲說道:「認識,就是那個做玉石生意的馬總馬老闆?」

  「對,就是他。他是你們這裡的常客吧?」

  耿波大喜。

  「是,他是經常來我們這裡唱歌,昨晚上都在,還睡在這裡。」

  幾個人對視一眼。

  很好!

  看來這一趟不白跑了。

  「住那間房?」

  約莫十來分鐘之後,刑警們在大堂服務員的帶領下,躡手躡腳地向二樓208包廂靠近。據服務員說,昨晚上馬世勇帶了幾個人在這裡唱歌娛樂,還叫了幾名小姐相陪,很晚都沒走,後來就睡在包廂里。

  服務員還給他們送了許多啤酒,宵夜進去。

  據服務員說,當時208包廂里男男女女有十來個人,不知道後來走了幾個。但他沒見馬世勇走,應該是還在包廂里。

  除此之外,大堂服務員還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消息——其中一個男的,看上去很兇,像是道上的!

  所謂「道上」是一個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名詞,在不同的人心目中,有不同的解釋。

  比如在普通人眼裡,一個街頭混混就能被當作「道上的人」,在他們看來,任何不守規矩,喜歡打打殺殺的人都是一夥的。

  而在王為眼裡,差不多要青龍那種「級別」,才有資格自稱是道上的。被他活捉的二虎,親手擊斃的阿貓,雖然手上都有過人命,在王為看來,只能算是犯罪分子,還沒資格被稱為「道上的」。

  不過天歌夜總會的大堂服務員,別的不說,在看人這個方面,應該還是很有經驗的,各色各樣的人見得太多了。一般的街頭混混,絕對不會被他當成「道上大哥」,就算是經常打打殺殺好勇鬥狠的混混頭目,應該也沒這個「資格」。連他都認為是「道上的」,多半就是悍匪之類的了。

  這個消息讓在場刑警們興奮之餘也有一絲絲緊張。

  如果真是劫匪,那就隨時都有可能遇到強烈反抗,甚至爆發槍戰。

  當然,哪怕再危險,也必須行動。

  都已經到了這裡,哪裡還有讓他們溜掉的道理?

  走道上燈光昏暗。

  208包廂房門緊閉,看不到屋內的情形,也聽不到什麼聲響。

  離包廂還有幾米遠的時候,大堂服務員兩腿打顫,說什麼也不肯往前走了。

  他雖然不知道馬世勇犯了什麼事,也不知道208包廂里那個長相很兇的客人到底是不是道上大哥,單單看警察這邊的陣勢,就已經足夠嚇壞他了。

  十幾個人,十幾條槍啊!

  就算展開一場小型戰鬥也足夠了吧?

  這要一打起來,槍子兒可不長眼睛。萬一被流彈打死了,算白死還是算烈士?

  就算評為烈士,他也不樂意啊!

  耿波沒有強迫他,直接從他身邊繞了過去。

  大堂服務員身子緊緊貼著牆壁,渾身輕輕地逗,恨不得將自己變成一張薄紙,死死貼在牆上,不讓任何人發現。

  刑警們陸續從他身邊經過,腳下無聲無息。

  每個人都訓練有素。

  王為緊隨在耿波之後,處於第二位。

  十幾名戰友,他最年輕,耿波身為總指揮沖在最前邊,王為沒理由再落後於其他人。「王二愣子」的外號可不是白叫的,也不是說他只會耍橫!

  在另一個時空,上級領導對他的評價中有這麼一句:不怕困難,不怕危險,迎難而上,敢打敢拼。

  兩人一左一右,逼近208包廂,自然而然地側耳傾聽了一下,包廂里似乎有人說話,聲音壓得很低,聽不出來具體的情形。

  耿波和王為對視了一眼,輕輕點了點頭。

  「行動!」

  耿波下了決心,猛地一聲令下,隨即抬起了腳,想要一腳把門踹開。

  王為早已先他一步,身子微微一躬,腳下用力,整個人如同離弦之箭,直撞過去,肩膀重重撞在了包廂門上。

  轟然一聲巨響,本就不多結實的包廂門被重重撞開。

  「不許動,警察!」

  王為第一個衝進包廂,雙手持槍,直指而前,嘴裡一聲暴喝。

  「不許動!」

  「不許動!」

  緊接著,就是一連串的喝令聲,耿波和其他戰友,紛紛衝進了房內。

  剛衝進去的時候,包廂里黑黝黝的,幾乎完全看不清楚屋裡的一切,只能影影倬倬地感覺到,包廂的長沙發上橫七豎八地躺了好幾個人。

  緊接著,驚叫聲響了起來,不但有女人,也有男人的驚叫。

  「吧嗒!」

  有人打開了包廂里的燈光。

  一般來說,KTV包廂里就算燈光全開,也是非常昏暗的。

  天歌夜總會也一樣。

  不過已經足夠讓大家看清楚屋裡的情形。

  沙發上亂成一團!

  男女都有,穿得都不多,甚至有人衣不蔽體,在警察黑洞洞的槍口下躲躲閃閃。

  「不許動!」

  又有警察暴喝。

  這種拘捕的難度在於,人多混雜,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被捕的經驗」,尤其是一些在這裡陪唱的小姐,更是沒見過這樣的大場面,動不動就尖叫,就是不肯安靜下來。

  除非真的發現對方有槍,並且有攻擊性的動作,否則警察也不可能真的隨意開槍。

  這樣的情況,對警察素質的要求極高。

  不能隨便開槍,但萬一對方有槍並且反抗,又要能夠搶在嫌犯開火之前先制服他,否則就要承受難以預估的傷亡損失。

  好在現場雖然亂,卻沒有人反抗,也無人掏出槍來。

  王為等幾名刑警隨即亮出手銬上前,將幾個男子一一銬住。

  王為直接銬的馬世勇。

  儘管從戶籍資料上翻拍的照片,失真度很高,王為仍然一眼就將馬世勇認了出來。確定此人就在天歌夜總會,面對面了,照片再模糊,還是能認得出來的。

  就在這個時候,衛生間裡忽然傳來一陣聲響。

  王為,耿波,白嬌嬌幾乎是第一時間調轉了槍口,直指衛生間。

  九六年那會,夜總會KTV包廂自帶衛生間的還很罕見,天歌夜總會不愧是整個城關鎮最高檔的夜總會,配置很齊全。

  「誰躲在裡面,出來!」

  耿波一聲大喝。

  大夥都握緊了手中的槍。

  沒有人出來,卻聽到了開窗戶的聲音。

  王為疾步上前,一腳將衛生間門踹開,身子隨即閃向一邊。

  必須要提高警惕,以防嫌犯負隅頑抗。

  衛生間裡沒有人。

  「靠,跑了……」

  王為疾撲過去,身體緊貼牆壁,往外一掃,只見一道人影已經直接跳到了樓下,順勢向前打了個滾,抵消跳下去的衝擊力,翻身爬起來,撒腿就跑。

  「快追!」

  王為嘴裡大喊,身子已經直接翻出了窗戶,動作之敏捷,令人嘆為觀止。

  耿波已經在下邊留了三個人隨時準備接應和「檢漏」。

  但等那三名刑警回過神來的時候,王為已經一躍而下,採取和剛才那逃跑者同樣的姿勢,落地之後順勢往前翻滾,抵消掉大部分衝擊力之後,翻身站起,拔腿向前猛追。

  相繼又有兩個人跳了下來。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緊隨王為之後,從二樓衛生間窗口一躍而下的,居然不是男同志,而是一群刑警中唯一的女生白嬌嬌。

  白嬌嬌身手幾乎和王為一樣乾脆利落,毫不拖泥帶水,落地之後向前翻滾,隨即起身,拔腿直追。

  關鍵時刻,白大隊的真功夫就顯露出來了。

  這女孩能被洪峰看中,大力栽培,年紀輕輕就提拔到了重案大隊副大隊長的位置上,可不僅僅是因為在刑偵上有著傑出的天賦,基本功同樣非常紮實。

  沒兩把刷子,白嬌嬌憑什麼在重案大隊服眾?

  這麼行雲流水,一氣呵成的動作,宛如教科書一般經典。

  可惜沒有觀眾,也沒有掌聲。

  第三個從二樓窗口跳下的警察,是耿波。

  相對來說,耿波的年紀算比較大了,將近四十歲,骨頭基本都硬了,身手不能同年輕人相比,從三米多高的地方硬往下跳,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況且,他是現場指揮,縣局副局長,原本可以不跳的。

  但他還是跳下來了。

  原因很簡單,前邊跳下去的兩個,都是市局來的同志,縣局的人,不能就這樣被比下去了。

  市局有英雄好漢,通遠縣局也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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