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頁
「最悽慘的是那些長相醜陋、外形怪異、似人非人的異族,被稱為俾人,就算是最差勁的學校也不會容納這樣的人,九成九的工作都會將他們拒之門外,很多店鋪都會拒絕將商品賣給他們,有些城市甚至用法律明文規定了俾人不得白天出現在市區範圍內,不得穿麻布以外的衣服,服裝中不得出現兩種以上的顏色等等。……啊,那就是俾人。」
林萊忽然指了指酒吧外面,街道旁邊,一個圓形的下水道井蓋被推開,兩個渾身黑不溜秋、只能看到白色眼仁的傢伙從裡面小心翼翼地鑽出來。他們兩個又矮又小,腦袋很大,身體卻瘦骨嶙峋,手指和雙腳都異常的粗壯而扭曲,身上覆蓋著鱗片,身後拖著一條又細又長的尾巴,長相宛如很久以前容遠在童話故事裡看過的小惡魔,但神情畏畏縮縮,像是隨時會受到驚嚇的樣子。
兩個渾身髒兮兮的傢伙不敢在外面多留,小心翼翼地將下水道井蓋推回去以後,拿出一塊灰色的布蓋在自己身上,除了一雙眼睛以外連腳趾頭都沒有露在外面,然後飛快地順著牆角的陰影溜走了。
「他們是修理下水道的工人?」容遠問。
「也許是,也許不是。」林萊說:「因為在城市裡的俾人大多數都居住在下水道里,所以那下面也許就是他們的家。也許他們是肚子餓了不得不出來找點吃的,一般是去翻找垃圾桶或者等在飯店後面弄一些剩飯剩菜;也許他們是有活兒要干,因為總有些老闆喜歡雇這些俾人去做一些誰都不願意乾的活兒,只要給很少的一點工錢就行了,有的甚至不給工錢,隨便給點什麼吃的用的就能打發了,萬一雇來的俾人不小心死了,也不用支付高額的賠償金。」
他的語氣淡淡的,仿佛對這樣的事情已經司空見慣。但在他的眼底深處,卻藏著抹不去的憐憫和傷痛。
容遠看了他一會兒,轉頭看著外面,喝了口飲料,說:「你攔著我,說要請我喝一杯,然後跟我說這些,目的是什麼?」
「我……」林萊卡住了,他咬了咬牙,看著容遠,說:「我希望能改變這些……我想幫幫他們,但我一個人做不到什麼,所以我……」
「所以就想藉助我的力量?」
「是。」
「你是天人族吧?」容遠問:「那你也是既得利益者,為什麼會想要幫助異族呢?」
「天人族……是啊,我是天人族,甚至……我父親還是這個國家的一個大人物,但那又怎麼樣呢?」林萊苦笑著說:「在他眼裡,我只不過是他二十三個孩子中一個微不足道的私生子而已,說不定他連我的名字都記不清楚。從小到大,陪在我身邊的,一直照顧我的,像真正的父親一樣愛著我的,就是一個連姓氏都沒有的俾人。因為我母親曾經在他快餓死的時候給了他一塊餅,他就一直默默守護在我們母子二人身邊。在母親去世以後,我的親生父親連看我一眼的興趣都沒有,他卻一直竭盡全力的在照顧我。可是……可是他能做什麼啊?他只是一個俾人。」
林萊哽咽了一下,伸手擋住眼睛。過了一會兒才說:「為了撫養我,他傾盡所有,什麼活兒都願意干。可是……小時候,我根本不理解他的付出,不知道他有多難。我討厭他只是一個俾人,埋怨他不能讓我像其他孩子一樣富裕,因為他的原因遭到了夥伴的嘲笑,我也只會回家沖他發火……結果後來……後來有一天,我放學回家,發現他渾身是血的趴在大門外面,來來往往的人那麼多,所有人都繞著他走,沒有任何人低頭看他一眼。」
「他就死在家門前,不到兩米遠的地方。他本來有機會得救的,但是……但是沒有人伸手救他。」
「傷害他的人,僅僅是因為看不順眼『大白天居然也有俾人敢在街上走』這種可笑的理由,就當眾毆打了他整整三個多小時,很多人都看到了,甚至還有治安部的警員,但因為他是一個俾人,就沒有人費力去阻止那個人。」
「我父親……他一生沒有做任何錯事,只是因為一個他無法自己選擇的身份,到死都得不到一個公正。我把那個將他毆打致死的傢伙告上法庭,上訴三次,最後只得到了兩百元的賠償,沒有道歉,沒有任何別的懲罰,只有兩百元——這就是一個俾人在其他人眼中的價值!甚至還不如一條狗。」
青年湛藍色的眼睛此時滿是陰鬱。容遠知道,這個剛開始遇見的時候感覺性格開朗灑脫的青年實際上在多次上訴、申告無門以後,懷裡揣了一把刀,深夜潛入將其養父毆打致死的男人家裡,殺死了男人的父母和妻子,唯獨留下了那個被砍成人彘的男人一條命。
之後,青年捨棄了自己原來的名字和姓氏,化名林萊(萊是他養父的名字),然後入侵到交通系統,找到了當時他的養父被毆打辱罵時,在一旁嬉笑看熱鬧的人,起鬨鼓掌的人,視而不見的警員,自拍發視頻的人……然後一一報復。在他被抓捕之後,手上已經有了十多條人命,是當年鬱金香國轟動一時的大案,也因此推動了一些關於異族人權法案的成立。
但實際上,法律條文改變不了人心和人性,在那之後俾人的處境幾乎沒有任何變化,反倒是亞人和明獸的環境稍稍得到了一些改善。
沉默一陣後,林萊看向容遠,說:「你知道嗎?鬱金香國帝都有八百多萬人口,其中百分之三十左右都是異族,但有正式居住地並且擁有國家承認的身份的還不到百分之七。在你們來之前,大量的異族被趕出帝都或者驅逐到下水道,還有三萬多人遭到了屠殺。其中……大部分,都是俾人。」
林萊忽然指了指酒吧外面,街道旁邊,一個圓形的下水道井蓋被推開,兩個渾身黑不溜秋、只能看到白色眼仁的傢伙從裡面小心翼翼地鑽出來。他們兩個又矮又小,腦袋很大,身體卻瘦骨嶙峋,手指和雙腳都異常的粗壯而扭曲,身上覆蓋著鱗片,身後拖著一條又細又長的尾巴,長相宛如很久以前容遠在童話故事裡看過的小惡魔,但神情畏畏縮縮,像是隨時會受到驚嚇的樣子。
兩個渾身髒兮兮的傢伙不敢在外面多留,小心翼翼地將下水道井蓋推回去以後,拿出一塊灰色的布蓋在自己身上,除了一雙眼睛以外連腳趾頭都沒有露在外面,然後飛快地順著牆角的陰影溜走了。
「他們是修理下水道的工人?」容遠問。
「也許是,也許不是。」林萊說:「因為在城市裡的俾人大多數都居住在下水道里,所以那下面也許就是他們的家。也許他們是肚子餓了不得不出來找點吃的,一般是去翻找垃圾桶或者等在飯店後面弄一些剩飯剩菜;也許他們是有活兒要干,因為總有些老闆喜歡雇這些俾人去做一些誰都不願意乾的活兒,只要給很少的一點工錢就行了,有的甚至不給工錢,隨便給點什麼吃的用的就能打發了,萬一雇來的俾人不小心死了,也不用支付高額的賠償金。」
他的語氣淡淡的,仿佛對這樣的事情已經司空見慣。但在他的眼底深處,卻藏著抹不去的憐憫和傷痛。
容遠看了他一會兒,轉頭看著外面,喝了口飲料,說:「你攔著我,說要請我喝一杯,然後跟我說這些,目的是什麼?」
「我……」林萊卡住了,他咬了咬牙,看著容遠,說:「我希望能改變這些……我想幫幫他們,但我一個人做不到什麼,所以我……」
「所以就想藉助我的力量?」
「是。」
「你是天人族吧?」容遠問:「那你也是既得利益者,為什麼會想要幫助異族呢?」
「天人族……是啊,我是天人族,甚至……我父親還是這個國家的一個大人物,但那又怎麼樣呢?」林萊苦笑著說:「在他眼裡,我只不過是他二十三個孩子中一個微不足道的私生子而已,說不定他連我的名字都記不清楚。從小到大,陪在我身邊的,一直照顧我的,像真正的父親一樣愛著我的,就是一個連姓氏都沒有的俾人。因為我母親曾經在他快餓死的時候給了他一塊餅,他就一直默默守護在我們母子二人身邊。在母親去世以後,我的親生父親連看我一眼的興趣都沒有,他卻一直竭盡全力的在照顧我。可是……可是他能做什麼啊?他只是一個俾人。」
林萊哽咽了一下,伸手擋住眼睛。過了一會兒才說:「為了撫養我,他傾盡所有,什麼活兒都願意干。可是……小時候,我根本不理解他的付出,不知道他有多難。我討厭他只是一個俾人,埋怨他不能讓我像其他孩子一樣富裕,因為他的原因遭到了夥伴的嘲笑,我也只會回家沖他發火……結果後來……後來有一天,我放學回家,發現他渾身是血的趴在大門外面,來來往往的人那麼多,所有人都繞著他走,沒有任何人低頭看他一眼。」
「他就死在家門前,不到兩米遠的地方。他本來有機會得救的,但是……但是沒有人伸手救他。」
「傷害他的人,僅僅是因為看不順眼『大白天居然也有俾人敢在街上走』這種可笑的理由,就當眾毆打了他整整三個多小時,很多人都看到了,甚至還有治安部的警員,但因為他是一個俾人,就沒有人費力去阻止那個人。」
「我父親……他一生沒有做任何錯事,只是因為一個他無法自己選擇的身份,到死都得不到一個公正。我把那個將他毆打致死的傢伙告上法庭,上訴三次,最後只得到了兩百元的賠償,沒有道歉,沒有任何別的懲罰,只有兩百元——這就是一個俾人在其他人眼中的價值!甚至還不如一條狗。」
青年湛藍色的眼睛此時滿是陰鬱。容遠知道,這個剛開始遇見的時候感覺性格開朗灑脫的青年實際上在多次上訴、申告無門以後,懷裡揣了一把刀,深夜潛入將其養父毆打致死的男人家裡,殺死了男人的父母和妻子,唯獨留下了那個被砍成人彘的男人一條命。
之後,青年捨棄了自己原來的名字和姓氏,化名林萊(萊是他養父的名字),然後入侵到交通系統,找到了當時他的養父被毆打辱罵時,在一旁嬉笑看熱鬧的人,起鬨鼓掌的人,視而不見的警員,自拍發視頻的人……然後一一報復。在他被抓捕之後,手上已經有了十多條人命,是當年鬱金香國轟動一時的大案,也因此推動了一些關於異族人權法案的成立。
但實際上,法律條文改變不了人心和人性,在那之後俾人的處境幾乎沒有任何變化,反倒是亞人和明獸的環境稍稍得到了一些改善。
沉默一陣後,林萊看向容遠,說:「你知道嗎?鬱金香國帝都有八百多萬人口,其中百分之三十左右都是異族,但有正式居住地並且擁有國家承認的身份的還不到百分之七。在你們來之前,大量的異族被趕出帝都或者驅逐到下水道,還有三萬多人遭到了屠殺。其中……大部分,都是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