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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牽著喜歡人的手,這麼親密地在一個小城裡慢慢走著。

  夜晚游沱江是這裡的經典之一,船上掛著一排大紅燈籠,在橋上看著別有趣味。

  「我們下去坐船。」時聿貼著夏拾柔聲說道。

  夏拾都好,她難得有一次完全放鬆下來,自然什麼都隨著時聿來。

  買好了票,時聿先走了上去,然後轉身牽著夏拾上來。

  夏拾也沒拒絕,她第一次坐船,心裡還是有點慌的。

  黃縣不靠山不靠水,從小呆在那裡的夏拾沒機會坐船。

  整個小船上只有他們兩個人,船尾是撐船人。游沱江其實只是城內的一段水路,可以看到鳳凰城內的大部分景點。

  「那是我們住的地方?」夏拾忽然指著一塊問道。

  時聿順著她的手指看了過去,果然船正在經過一排吊腳樓,他們住的那棟就夾在中間。

  不到十五分鐘的遊程很快就結束了,兩人又從下往上走去。

  一路上有一排酒吧街,時聿沒興趣,夏拾更不感興趣。周邊還有一些賣小工藝品的老奶奶,夏拾停下來看了一會。

  「夏夏,餓不餓?」兩人到現在還沒吃飯,剛好時聿看見周圍有一家飯店。

  夏拾把手上的小飾品放了下來,跟著時聿進去了。

  血耙鴨是鳳凰古城的特色菜,時聿也是第一次來這,皺著眉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點了一盤。

  他覺得這名字有點邪性,估摸著比較重口味,不知道夏拾會不會喜歡。

  菜端了上來後,時聿看著盤子裡那黑乎乎的方塊足足猶豫了半分鐘,然後說道:「我先嘗嘗。」不好吃就讓人撤了,他不願意讓夏拾先試。

  吃了一塊,時聿才發現裡面是米,不是什麼稀奇古怪的東西,味道還是可以的。

  「嘗嘗。」時聿立刻夾了一筷子給夏拾。

  鳳凰古城其實很小,地方就那麼大,白天逛一逛,晚上逛一逛也就差不多了,不過白天和晚上是兩個世界。

  第二天早上時聿牽著人出去了,還帶了單眼相機。

  「要扎辮子嗎?」一出來走到巷口,就有兩個中年大媽圍了過來,手裡拿著一大把彩帶,還有照片。

  「不用了。」夏拾搖頭,不知道這個有什麼意思。

  「哎,先生讓你女朋友扎一個吧,很好看的。」其中一個大媽鍥而不捨地遊說,「到了鳳凰都得扎個辮子,討個好兆頭哩。」

  「夏夏,你編一個。」時聿忽然道。

  夏拾也聽到了大媽剛才的後半句,她看著大媽手上的彩帶,同意了。

  「你也編。」夏拾接著說道。

  時聿猶豫了一下:「夏夏……」他不太適應別人碰他。

  夏拾牽住時聿的手輕輕搖了兩下,「我幫你扎。」

  時聿立刻改口:「好。」

  夏拾先坐在大媽給的小凳子上,然後大媽手腳麻利地把辮子編好。

  時聿蹲在那給夏拾拍照片,偶爾帶著溫柔笑意看著夏拾。

  從大媽手裡接過彩帶,夏拾開始給時聿扎彩辮。

  時聿的頭髮比普通男人的頭髮要軟上很多,摸起來並不扎人。但是因為才剛剪不久,頭髮沒那麼長。夏拾得把彩帶疊一次,才好編。

  最後兩人都頂著一頭彩辮在鳳凰古城裡晃蕩,尤其是時聿非常扎眼。不過他一點也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反而非常珍惜地摸了摸。

  當然時聿給兩人拍了不少照片做留念,順便用手機發給了他家的群里,絲毫不顧群里的反應。

  很快,一向安安靜靜,只有時家兩個女人偶爾說說話的群,炸了。

  第四十七章

  畫家, 尤其是出了名的畫家,總要和常人不一樣,大概是那種天生的藝術天賦導致他們的審美觀和普通人相差甚遠。

  但是時聿不一樣,他正常的很,從小到大表現的無非是對美的要求高了點。除了前幾年那頭長髮有點離經叛道外, 他一直都表現的非常貴公子。

  挑剔,愛乾淨,受不了別人碰他, 這些都是很正常的貴公子病。

  時聿小時候長得玉雪可愛, 又有一雙漂亮的藍眼睛。有些小男生看著就喜歡,覺得他比女孩子還要可愛。小孩子本身就沒有什麼性別意識,湊到時聿身邊就想要捏捏碰碰。

  當然,時聿是不會同意的, 所以每天都要揍一頓人。作為每天被一小請,三天一大請去學校的家長,時康是非常自豪的。

  他覺得自己二兒子像他,有男子漢氣概。不像老大,能用嘴解決從不動手。

  所以時康到現在還是非常認為自己二兒子非常男人的。男人就應該是坦坦蕩蕩, 一身陽剛之氣, 雖然小二長得太好看了一點。

  但是時康萬萬沒想到自家的兒子,有一天會綁了一頭小辮子!還是彩色的!這就算了, 發完照片還要@全體成員問好不好看!

  時康那個氣喲!坐在公司辦公室面沉如水, 手卻沒有停下, 連續發了好幾條消息, 讓時聿把辮子給拆了,還發了一張生氣的表情包。

  時盛揚也贊同的加一,說那一頭彩辮看起來太扎眼了,不好。

  當事人忙著遊玩,沒看到這些話。但是家裡兩個女人看到了,立刻開始管教自己的男人。

  余藝不像她大兒媳婦委婉,在微信是給時盛揚說。她和時康都是幾十年的老夫老妻了,一點也不帶怕的。直接一個電話打過去,噼里啪啦把人罵得狗血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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