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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子又謝過眾人,背著她走了,她趴在漢子背上,慢慢想這是何年何月何日何地何事。

  想起自己臨死前反反覆覆做的一個夢,夢見一本小說里的情節,如今把結合腦子裡原主的記憶,正好對上了——她穿書了。

  這本書以七十年代的華夏國為背景,寫了一個下鄉的女知青和一個農村窮小子,兩人相愛並共同致富的故事。

  她成了一個女配,同名林妙音,原主是生產大隊隊長的女兒,她的丈夫孟遠崢是個反派男,除了長得好看,一無是處。

  孟遠崢作為一個男知青,想逃避勞動,又想混公分,就娶了林妙音這個生產大隊隊長的女兒,托隊長家的關係當上了鄉里小學的老師。

  但是他很討厭原主,覺得她土裡土氣,沒有共同語言,又脾氣火爆,粗俗無比,讓人倒胃口,而他自己自持風流公子,喜歡被姑娘們仰慕的感覺。

  原主是家裡的小女,很得寵,腦子卻挺笨,被孟遠崢花言巧語地騙了結了婚,當孟遠崢露出了本來面目,她又只會一哭二鬧,像一個潑婦,兩個人經常吵架打架。

  孟遠崢嘴巴厲害,原主嘴巴笨,他在外面都說是因為原主脾氣不好才吵架,他是受害者,別人看他一副斯文敗類的樣子,也就信了。

  後來,孟遠崢愛上了原文女主,想和原主離婚,原主覺得不是自己丈夫的錯,是女主勾引他,所以一直找女主的麻煩。

  時代變了以後,知青回城裡了,孟遠崢拍拍屁股走了,原主就慘遭拋棄。在後來當上了某個官之後的孟遠崢,又給經商的男主女主各種使絆子。

  反正孟遠崢在書中的形象就是一個好吃懶做,自私好色,貪生怕死的人。

  林妙音睜開眼,看著路邊的稻田,綠油油的,頭頂上的陽光也暖洋洋的,很真實,和她原來的世界一模一樣。

  自己怎麼會攤上這種事,雖說穿書讓她有了重生的機會,但是畢竟她是她,不是原主,她不會走原主的老路,珍愛生命才是對的。

  而她也不可能和這反派丈夫過下去,想到原作中的下場她心底就涼涼的,得想辦法離婚,遠離渣男才行。

  到了公社的衛生所,裡面只有一個醫生在,招呼著把她放在吱呀作響的病床上,簡單檢查了一番說,「沒什麼大事,救上來及時,就嗆了幾口水。」

  漢子問,「你可得看清楚了,真沒事了?」

  醫生低頭撥弄器具,回復,「你不放心就再留下來觀察下。」

  林妙音仰面躺著,說道,「哥,我沒事了。」

  剛剛一路走來,身上的衣服都被曬乾了,除了身上有點無力,她沒什麼問題了。

  「行,那咱回家去,哦對了,你可得和哥說說,到底咋回事,剛聽說你掉池塘里了,我鋤頭差點挖腳背上了。」

  漢子說著過來背起她,謝過醫生,往回走,林妙音有些拘謹道,「我自己能走,放我下來吧。」

  「沒事,哥有力氣,背我親妹子咋了?」

  今天林父林母都進城辦事去了,原主也是看準了這天父母不在才想把事鬧大,以前她和林母說孟遠崢的事,林母都是勸她忍忍,給她灌輸些出嫁從夫的觀念。

  這年頭,女人的思想還是挺封建的。

  要不是原主實在忍受不了,也不會決定魚死網破。

  到了林家,漢子就回地里幹活了,地里離不開人。

  她自己去燒熱水洗乾淨身上,找了件林母的舊衣服換上,回了出嫁前睡的屋子,也不管屋裡很久沒住人有薄灰在,倒下就睡了。

  醒來時已經黃昏,霞光滿屋,她坐起身,覺得已經好多了,剛巧大嫂崔芬進屋來看她的情況。

  「音音醒了啊,渴不渴?」

  她從開水瓶里倒了一杯熱水端過來。

  林妙音捧著搪瓷杯喝了一口,抿唇,「大嫂,我和大哥走後,其他人怎麼樣了?」

  「張慧被送到公安局去了。」

  「孟遠崢呢?」

  崔芬說,「他啊,當時周圍都是些老娘們,沒一個會水的,要不是他把你從水裡拖上來,你小命就沒了,所以爸和書記決定功過相抵,就不處罰他了。」

  林妙音從杯子裡抬起頭,「我因為他掉下池塘,他啥處罰都沒有?」

  崔芬說,「這也是沒辦法,老實說我也不喜歡這種不老實的男人,但是救人一命,是要表彰記過的,這功勞比他和姑娘拉拉小手這種錯誤比起來可大多了。」

  原作中原主是被其他人救起來的,當時耽誤得比較久,所以還進了醫院。

  醒來又大吵大鬧一場,原主要告張慧想故意殺人,告兩個人亂搞男女關係。

  孟遠崢跪下來哭著求她,賭咒發誓以後只對她一人好,最後她心軟了,給書記求情,只讓孟遠崢寫了檢討,而「狐狸精」張慧就沒這麼幸運了,被記大過。

  「哦對了,張慧說還想告你打人呢。」

  林妙音笑了笑,「打人?誰看見了?」

  她爸是生產大隊隊長,還想在這個大隊待下去的人,都不敢出來作證說她打了張慧,她很清楚這個年代,一個隊長,地位有多高,掌管著全隊人的生產生活。

  「可是她臉上的傷……」崔芬想張慧要是拿臉上的傷說事呢?

  林妙音正把腳塞進舊布鞋裡,站起來走了幾步,感覺不怎麼適應有點硌腳的手工鞋底,抬頭果斷道,「孟遠崢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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