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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菜是你做的,怎麼是我功勞最大?」孟遠崢拿起筷子,夾著肉放進嘴裡。

  「你忘了這錢是誰出的麼,我這是跟你混飯吃的,而且米和肉都是你背回來的,對了等會吃了飯,我看看你背上被背簍繩子勒破沒,上回朱知青給的那個藥還在,擦點好得快,我看你前兩天挑糞,肩膀都青了。」

  不知不覺中,她感覺自己也開始關心他了。

  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裡,有一個人能陪著自己,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他對她好,她自然不是那拎不清的,只有她對他好,才能享受他的好。

  總之就是禮尚往來,互相關心吧。

  孟遠崢靜靜地聽著她絮絮叨叨,不動聲色地也夾了幾塊肉放她碗裡。

  「快吃。」

  見她小嘴叭叭個不停,他忍不住提醒道。

  林妙音一低頭,沒發覺自己碗裡怎麼這麼多肉了。

  饃饃雖然是中午剩下的,但是放在鍋里和粉蒸肉一起蒸的,也吸飽了肉香,一口饃饃一口肉,人生值得!

  見她微眯著眼一臉滿足,嘴裡包著大口的饃饃配肉,再塞一塊黃瓜進去,鼓著腮幫子嚼嚼嚼,孟遠崢眼神更柔和,還體貼地給她倒了杯水。

  她軲轆地說著謝謝,吃了一口土豆,又想起什麼來,瞪他,「你為什麼不吃啊,你不吃我也不吃了!」

  別以為她不知道,他就是讓著她,就像她小時候,她媽總說自己不愛吃肉一樣。

  「吃。」孟遠崢連忙夾了塊肉,也學著她的樣子,大口咬饃饃,再塞肉,再塞黃瓜。

  林妙音白了他一眼,「你這樣好醜啊,斯文一點行嗎,我又不和你搶。」

  孟遠崢……

  半斤的肉並不多,兩人各分了幾塊便沒了,好在土豆紅薯放得多,同樣美味。

  等桌上的東西一掃而空後,林妙音靠在椅背上,回憶起今天下午遇見的事來。

  「誒你說我表妹那對象,靠譜不?你以一個男人的眼光看。」

  孟遠崢沉吟,「看起來不像有心機的,但是也不像個有大擔當的。」

  「對!我也覺得!」她贊同地一拍手,「還沒結婚就鑽玉米地,什麼情意太深忍不住,呸,就是精……上腦,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孟遠崢面色不變,「確實。」

  「幸好我提醒了幾句他反應過來說自己有工資能養活紅月,不然,呵。」

  說罷,她倒是想起事兒來,這原作中孟遠崢可是一個幹得出鑽玉米地的事來的人呀,也不知道他乾沒幹過,反正原作里是沒有提到的。

  「話說這玉米地還不如後山上的那野草堆呢,玉米葉撓人得要死,還那麼多豬兒蟲毛毛蟲,玉米根根那裡還澆了糞的,要是我,我就選後山的野草堆,至少軟和啊。」

  孟遠崢……

  這女人在說啥。

  「咳,我去洗碗了。」他迅速收了碗離開。

  林妙音沒在意,她開始頭疼一件事來,就是如今的嚴紅月和金成仁是有娃娃親在的,嚴老爺子沒死,這婚約就不好解除。

  而朱晚沁現在住在金成仁家,按照原作劇情,現在兩人應該是相處融洽,金成仁對她很照顧,但還沒生出情愫來。

  目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看是朱晚沁和金成仁先生情還是梁松和嚴紅月先用愛感化嚴老爺子。

  過了一會她準備睡覺了,孟遠崢卻端著一個木盆進來了,擺在她面前。

  她不解道,「怎麼了?」

  孟遠崢扯了毛巾擦了下額頭上在灶屋熱出來的汗水,在她面前蹲下身道,「今天走了那麼久山路,泡泡腳,我給你按按腳底。」

  林妙音一駭,感覺受到了巨大的驚嚇,不可置信道,「你,給我洗腳?按腳?」

  孟遠崢抬頭,正經又溫柔地看著她,「對。」

  林妙音後退幾步,一想到他的手按自己腳底,就感覺腳底發癢,渾身不適。

  「我,我不要。」

  「不按明天會疼,明天還要干一天的活。」他非常好脾氣地像哄小孩子一樣哄道。

  「可是我不想給你按腳!」林妙音橫下心道。

  作者有話要說:  今兒個有讀者說我的女主有點婊,我陷入了沉思,覺得她說得對,但是我想起我和我對象平日裡的相處模式,我感覺我是一朵巨大的蓮花哈哈哈(開個玩笑)

  然後說下男女主感情狀態,目前就是搞曖昧,男主持續釋放自己的魅力,女主快要招架不住。

  當然現在你要讓女主把男主推給其他女知青什麼的,那是不可能,以前那純屬是犯傻。

  然後就是這就是一篇簡單的寵文,大家看得開心就多多支持,不喜歡就叉了就行,新人寫文,還請多多包涵,感謝感謝。

  第29章 捏腳

  林妙音的人生準則之一便是禮尚往來,平時的小事孟遠崢搶著幹了就幹了,捏腳這種事,總不能她心安理得地享受,卻不做點回報吧。

  再就是她心裡好矛盾啊!

  一方面隱隱約約有點期待,這不管怎麼說,一個帥哥給你捏腳,想想就挺激動的,另一方面她又覺得好羞恥啊,這人怎麼突然想起幹這事。

  正糾結著,孟遠崢卻突然站起來伸出手,抓住她的手往自己這邊一把,她猝不及防被拉了過來,並被按住肩膀坐下來。

  「孟遠崢,我……」她抬頭看著他,有點語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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