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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王氏那樣的繼母在,李淑然自然從小接受的就是「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教育,是真正的大字不識一個的睜眼瞎。如此靈秀通透的小姑娘不認字實在是太可惜了。
李淑然臉上終於有了些許血色,她有些激動,同時也有些猶豫地看向樂景:「可,我、我是女子……」
「女子又如何了?」樂景眼中閃過一抹譏諷:「女子就不能讀書識字了嗎?淑然你且記住,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一樣能做到。如今是新時代了,女人也能上大學,也能找工作,也能當官,也能自己選擇結婚或者離婚,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
少年琥珀色的雙眸里醞釀著深深的鼓勵和期許:「哥哥不求你功成名就,只求你能讀書明理,這輩子清醒的活著。」
李淑然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樂景的話對於這個自小被關在深宅的小姑娘來說有點太過超前了,也不怪她理解不了。所以樂景只是笑著摸了摸她的腦袋,說道:「總有一天你會明白的。」
待你享受過自由的權利之美妙後,你就一定會明白了。
自由是毒,是癮,是世界上最厲害的鴉片,一旦沾染上就再也戒不掉了。
作者有話要說:
上章留言說密室殺人的讀者你出來,我懷疑你窺探了我的大腦_(:з」∠)_
①民國真有《偷情分屍案》這本書,是我在舊書網發現的,覺得很有趣,就做了一定的改編後用在了文里,用來豐富細節。
雖然說是快穿,但是我覺得我很有可能會寫成慢穿……畢竟民國篇要寫的劇情太多了,而且主角要成為大作家(不敢稱文豪)的話,要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啊。
第6章 民國之寫文(5)
樂景提筆落下最後一個字,錘了錘酸疼的腰,終於鬆了口氣。是他之前想的太簡單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務對於他如今這個破敗的身體而言,並不是一個輕鬆的任務。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他足足寫了一星期才將初稿完成,在加上後續的修改和漫長的謄抄工作,即便樂景已經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寫文了,可還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還好《奉天雜聞》是日刊而不是周刊月刊(這也是他當初選擇《奉天雜聞》的最重要原因),只要被編輯選中,那麼第二天就能登上雜誌,很快就能收到稿費。
如果真的有個萬一——稿件被打回來的話,那麼樂景就只能先當了李淑然的首飾救急了。李淑然從小不受待見,吃食經常被王氏苛待,所以她隨身的首飾也都不值什麼錢,但也能換個兩三大洋,足夠他們去租個房子,並抵上幾天飯錢了。
他能讀會寫,英語還算流利,到那時候他可以隱姓埋名當個帳房文員之類的,也能賺些錢,不至於餓死。
雖然心裡已經把最壞的可能性想好了,但是樂景對自己文章的質量還是很有信心的,假若真的不符合《奉天雜聞》的編輯的口味,那麼一定會有別的報社喜歡的,只不過是時間的早晚罷了。
一旁一直摒聲靜氣不敢打擾兄長工作的李淑然此時也終於敢開口了:「哥,你是不是寫完了?」
見樂景點頭,李淑然用既期待又敬畏的目光看向放在書桌上的寫著密密麻麻文字的稿紙,「哥,你寫的文章是講什麼的?」
這些日子來樂景每天都會抽空給李淑然進行啟蒙,也教了她一些簡單的字,但是距離她能看書讀報還是有很遠的距離,放在現代李淑然現在的水平連一些幼兒園小朋友還不如呢。不過學習是一項漫長的事業,李淑然有一生的時間來努力,將來的學識不一定比那些從小開始啟蒙學習的人差。
樂景思索了一下,組織了一下語言,用李淑然目前的知識水平能聽懂的語言向她娓娓道來。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顧名思義講的就是一個發生在奉天市的密室殺人事件。
故事發生在一戶王姓富商家裡,為了慶祝王富商的六十大壽,眾多親朋好友生意夥伴前來給王老爺祝壽。
然後晚上的時候,主角鄭源因為住所偏遠,便和其他幾個朋友被王老爺熱情的留宿了。
也就是在當晚,住宅里的人突然聽到了庫房那裡發出的王老爺悽厲慘叫聲。眾人趕到庫房卻發現門上了鎖,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破門而入,卻發現庫房一片漆黑,不知為何停電了。而正對著他們的牆面上閃爍著四個冒著血光的大字——「血債血償」,眾人一陣驚呼,然後才發現發現王老爺已經躺在血泊中沒了呼吸。
李淑然小臉上的表情隨著樂景的敘說而不斷變化著,待說道牆壁上的血字時,小姑娘更是發出一聲驚呼,哆嗦著問道:「莫不是冤鬼索命?」
樂景笑著搖了搖頭,以主角鄭源的角度細細向李淑然描述此案的疑點,抽絲剝繭之下兇手的犯罪手法便呼之欲出了,直把李淑然震了個目瞪口呆,如此構思精巧的犯罪手法顯然顛覆了她的思維,讓她半天緩不過來神。
樂景看著小姑娘呆愣愣的模樣,心中更是大定。他這本書所設計的密室殺人詭計在後世其實已經是爛大街的套路了,可是這種來自後世的精巧構思對於民國人來說還是聞所未聞的詭譎之事。
當前時代雖然有很多歐美名家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涉及密室殺人的劇情,但是密室殺人這個概念還沒有被人提出,也沒形成什麼流派,更沒有像後世那樣發展出千奇百怪的密室詭計,所以《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中樂景寫出的犯罪手法可是超越時代的精妙詭計,李淑然的反應便是一個絕妙的例子。
李淑然臉上終於有了些許血色,她有些激動,同時也有些猶豫地看向樂景:「可,我、我是女子……」
「女子又如何了?」樂景眼中閃過一抹譏諷:「女子就不能讀書識字了嗎?淑然你且記住,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一樣能做到。如今是新時代了,女人也能上大學,也能找工作,也能當官,也能自己選擇結婚或者離婚,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
少年琥珀色的雙眸里醞釀著深深的鼓勵和期許:「哥哥不求你功成名就,只求你能讀書明理,這輩子清醒的活著。」
李淑然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樂景的話對於這個自小被關在深宅的小姑娘來說有點太過超前了,也不怪她理解不了。所以樂景只是笑著摸了摸她的腦袋,說道:「總有一天你會明白的。」
待你享受過自由的權利之美妙後,你就一定會明白了。
自由是毒,是癮,是世界上最厲害的鴉片,一旦沾染上就再也戒不掉了。
作者有話要說:
上章留言說密室殺人的讀者你出來,我懷疑你窺探了我的大腦_(:з」∠)_
①民國真有《偷情分屍案》這本書,是我在舊書網發現的,覺得很有趣,就做了一定的改編後用在了文里,用來豐富細節。
雖然說是快穿,但是我覺得我很有可能會寫成慢穿……畢竟民國篇要寫的劇情太多了,而且主角要成為大作家(不敢稱文豪)的話,要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啊。
第6章 民國之寫文(5)
樂景提筆落下最後一個字,錘了錘酸疼的腰,終於鬆了口氣。是他之前想的太簡單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務對於他如今這個破敗的身體而言,並不是一個輕鬆的任務。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他足足寫了一星期才將初稿完成,在加上後續的修改和漫長的謄抄工作,即便樂景已經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寫文了,可還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還好《奉天雜聞》是日刊而不是周刊月刊(這也是他當初選擇《奉天雜聞》的最重要原因),只要被編輯選中,那麼第二天就能登上雜誌,很快就能收到稿費。
如果真的有個萬一——稿件被打回來的話,那麼樂景就只能先當了李淑然的首飾救急了。李淑然從小不受待見,吃食經常被王氏苛待,所以她隨身的首飾也都不值什麼錢,但也能換個兩三大洋,足夠他們去租個房子,並抵上幾天飯錢了。
他能讀會寫,英語還算流利,到那時候他可以隱姓埋名當個帳房文員之類的,也能賺些錢,不至於餓死。
雖然心裡已經把最壞的可能性想好了,但是樂景對自己文章的質量還是很有信心的,假若真的不符合《奉天雜聞》的編輯的口味,那麼一定會有別的報社喜歡的,只不過是時間的早晚罷了。
一旁一直摒聲靜氣不敢打擾兄長工作的李淑然此時也終於敢開口了:「哥,你是不是寫完了?」
見樂景點頭,李淑然用既期待又敬畏的目光看向放在書桌上的寫著密密麻麻文字的稿紙,「哥,你寫的文章是講什麼的?」
這些日子來樂景每天都會抽空給李淑然進行啟蒙,也教了她一些簡單的字,但是距離她能看書讀報還是有很遠的距離,放在現代李淑然現在的水平連一些幼兒園小朋友還不如呢。不過學習是一項漫長的事業,李淑然有一生的時間來努力,將來的學識不一定比那些從小開始啟蒙學習的人差。
樂景思索了一下,組織了一下語言,用李淑然目前的知識水平能聽懂的語言向她娓娓道來。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顧名思義講的就是一個發生在奉天市的密室殺人事件。
故事發生在一戶王姓富商家裡,為了慶祝王富商的六十大壽,眾多親朋好友生意夥伴前來給王老爺祝壽。
然後晚上的時候,主角鄭源因為住所偏遠,便和其他幾個朋友被王老爺熱情的留宿了。
也就是在當晚,住宅里的人突然聽到了庫房那裡發出的王老爺悽厲慘叫聲。眾人趕到庫房卻發現門上了鎖,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破門而入,卻發現庫房一片漆黑,不知為何停電了。而正對著他們的牆面上閃爍著四個冒著血光的大字——「血債血償」,眾人一陣驚呼,然後才發現發現王老爺已經躺在血泊中沒了呼吸。
李淑然小臉上的表情隨著樂景的敘說而不斷變化著,待說道牆壁上的血字時,小姑娘更是發出一聲驚呼,哆嗦著問道:「莫不是冤鬼索命?」
樂景笑著搖了搖頭,以主角鄭源的角度細細向李淑然描述此案的疑點,抽絲剝繭之下兇手的犯罪手法便呼之欲出了,直把李淑然震了個目瞪口呆,如此構思精巧的犯罪手法顯然顛覆了她的思維,讓她半天緩不過來神。
樂景看著小姑娘呆愣愣的模樣,心中更是大定。他這本書所設計的密室殺人詭計在後世其實已經是爛大街的套路了,可是這種來自後世的精巧構思對於民國人來說還是聞所未聞的詭譎之事。
當前時代雖然有很多歐美名家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涉及密室殺人的劇情,但是密室殺人這個概念還沒有被人提出,也沒形成什麼流派,更沒有像後世那樣發展出千奇百怪的密室詭計,所以《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中樂景寫出的犯罪手法可是超越時代的精妙詭計,李淑然的反應便是一個絕妙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