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的歌,我做主
譚福成在審核部混了這麼多年,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在極短的時間內,他就想到了解決方案,直接調出一個好友對話框,備註信息是『郵箱小飛』。
譚福成:「兄弟,江湖救急,你家郵箱附件文本顯示下載過期了,咋辦?」
郵箱小飛:「哥,好辦啊,讓對方再傳一下就行。」
譚福成:「廢話,能再傳一遍的話,我還問你?幫個忙,搞一下!」
郵箱小飛:「過期幾天了?」
譚福成:「三天。」
郵箱小飛:「可以,三千。」
譚福成:「兄弟,搶錢呢,幫哥哥一個忙,這麼貴?」
郵箱小飛:「這是市場價啊,哪個哥哥來了都一樣,搞不搞?忙著呢!」
譚福成:「搞搞搞,快點。」
郵箱小飛:「稍等。」
叮!
一個支付掃碼連結拍過來,郵箱小飛還貼心的備註了一句提醒:「付款後,兩分鐘之內,文件傳你。」
鑽心的肉疼。
譚福成咬著後槽牙付錢,冷著臉等待,兩分鐘之後,寫著那首《追夢赤子心》的文本文件就傳了過來。
列印到A4紙上,譚福成直接遞給自己家部長,然後又轉到於春陽手中。
這時候。
天色已黑。
審核部的落地窗戶外面,首都的繁華夜景,華燈初上。
於春陽很耐心的將歌詞和譜曲全部看完,作為一家唱片公司的執行CEO,於春陽自然是有音樂功底的,不敢說創作能力,但鑑賞能力是肯定沒問題的。
一首《追夢赤子心》。
於春陽一動不動的翻看了足足十遍。
每翻一遍,眼角的冷霧就會濃上一層,一個小時之內,審核部,冷若冰霜,是個傻子都能看出來,要出事!
終於。
A4紙被緩緩的放下,於春陽隨手遞給審核部的部長:「你自己看看,這是一首什麼級別的歌。」
解開自己的西服領帶。
於春陽跨步走到譚福成的電腦前邊,敲了敲桌子:「站起來。」
面對爆炸邊緣的於春陽,譚福成這次不敢再嬉皮笑臉,顫巍巍的站起身:「領導。」
「喊我於總。」於春陽冷冰冰的說道。
「於總,我錯了。」譚福成直接認錯,知錯能改就是好同志,萬幸,這封郵件自己找回來了。
「你懂音樂嗎?」於春陽問了一個很低級的問題,唱片公司審核部的成員,審核的就是音樂,哪裡有不懂的道理。
不懂音樂審個毛毛蟲啊!
「於總,我是音樂學院畢業的,全日制碩士。」譚福成很認真的回答問題,對於專業這方面,他還是很自信的。
「科班出身,那你沒道理看不懂樂譜啊,你是眼瞎了還是把這首歌賣給其他公司了?」於春陽指著那份A4紙,「這種程度的歌,你一個初級審核員就敢拒收,哼哼。」
譚福成綠豆般的眼珠子轉了轉,小聲解釋:「這首歌的投稿人實在是太囂張了,一個沒有任何成功作品的新晉詞曲作家,竟然張口就說,他要給查理斯樂隊投稿,而且說,這首歌一定會成為查理斯的代表作,成為公司起飛的最強臂膀,這實在是太大言不慚了。」
於春陽站在譚福成身前:「就因為這個原因,你拒收了投稿?」
譚福成點點頭,承認了。
啪!
於春陽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指著譚福成的鼻尖,歇斯底里的怒吼道:「你這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蛀蟲,如此優秀的作品,竟然會壓在你手裡這麼多天,你……」
「你給我滾!」
「我不想在公司里再見到你!」
「永遠!」
一個巴掌。
一段怒吼。
差不多直接就嚇壞了整個審核部的員工。
一點小小的失誤,於春陽竟然就打算讓譚福成滾蛋,審核部的部長,這時候也看完了《追夢赤子心》,他一眼就能看出來,這首歌分明就是替查理斯樂隊創作的,並且極具穿透力。
能量密度極高。
這是一首可以主推的歌,絕對的好歌,比之前查理斯樂隊專輯裡的歌好了兩個級別,沒有可比性。
趁著於春陽咒罵譚福成的間隙,審核部部長趕緊在版權網上查了一下,果不其然,投稿的作者已經將版權註冊走了。
只不過,盯著那個作者的名字,總覺得有些耳熟。
足足發泄了五分鐘,於春陽才吐出一口濁氣,直接摔門而出,出門就給孟軻掛了一通電話:「喂,孟先生,我於春陽。」
「您好,於總,簽約的事情就不多聊了啊,我現在有事。」
「不是簽約的事情,是《追夢赤子心》的事情,我看到那篇投稿了,非常適合查理斯樂隊,不知道您心中的理想價位是多少呢?」
「那首歌啊……不是已經被拒了嗎?我投了三次,都被拒了,你們的審稿給我的回覆是,無法達到公司要求,請繼續努力創作,期待下次合作。」
「不用下次,這次就可以,下面的人不會做事,我親自來盯,這首歌我要了,你開價,絕不二話。」
「真的?」
孟軻停頓了一下。
然後等著於春陽給出明確答覆:「真的,我可以全權做主。」
孟軻笑了笑:「好啊,拿一百萬,這首歌就是你的了。」
於春陽:「……???」
很諷刺。
很高昂。
很氣人。
一首歌一百萬,這在業界絕對是非常罕見了,幾乎就是翻倍溢價。
三秒鐘之後,孟軻笑呵呵的說道:「嫌貴了?那好吧,期待下次的合作,怎麼說呢,一百萬,確實是有些貴哈,一個《潮流音樂大賽》的冠軍才獎勵一百萬,比一首歌的價值可高太多了。話說回來,我也是沒有辦法,萬一我拿不到比賽的冠軍呢,總要有個保底的收入吧,你知道的,我很需要錢。」
「頂級作曲家的歌也就賣三十萬,而且,我的樂隊只要原唱,並不要作詞作曲的提名,查理斯並非創作型的樂隊。」於春陽皺著眉頭說道。
「可我想賣一百萬,我不管其他人的價格,我的歌,我做主。」
「我無法現在答應你。」
「你有一周的考慮時間,《潮流音樂大賽》決賽之前,這首歌我都會留著,過了決賽夜,可就說不好了。」
嘟嘟嘟……
電話掛斷。
於春陽直接將手機摔在了地上,原本二三十萬就能拿下的東西,直接跳價三倍,獅子大開口啊。他不是拿不出來這些錢,但公司有公司的規矩,職業經理人有職業經理人的底線,不可能為所欲為的。
譚福成:「兄弟,江湖救急,你家郵箱附件文本顯示下載過期了,咋辦?」
郵箱小飛:「哥,好辦啊,讓對方再傳一下就行。」
譚福成:「廢話,能再傳一遍的話,我還問你?幫個忙,搞一下!」
郵箱小飛:「過期幾天了?」
譚福成:「三天。」
郵箱小飛:「可以,三千。」
譚福成:「兄弟,搶錢呢,幫哥哥一個忙,這麼貴?」
郵箱小飛:「這是市場價啊,哪個哥哥來了都一樣,搞不搞?忙著呢!」
譚福成:「搞搞搞,快點。」
郵箱小飛:「稍等。」
叮!
一個支付掃碼連結拍過來,郵箱小飛還貼心的備註了一句提醒:「付款後,兩分鐘之內,文件傳你。」
鑽心的肉疼。
譚福成咬著後槽牙付錢,冷著臉等待,兩分鐘之後,寫著那首《追夢赤子心》的文本文件就傳了過來。
列印到A4紙上,譚福成直接遞給自己家部長,然後又轉到於春陽手中。
這時候。
天色已黑。
審核部的落地窗戶外面,首都的繁華夜景,華燈初上。
於春陽很耐心的將歌詞和譜曲全部看完,作為一家唱片公司的執行CEO,於春陽自然是有音樂功底的,不敢說創作能力,但鑑賞能力是肯定沒問題的。
一首《追夢赤子心》。
於春陽一動不動的翻看了足足十遍。
每翻一遍,眼角的冷霧就會濃上一層,一個小時之內,審核部,冷若冰霜,是個傻子都能看出來,要出事!
終於。
A4紙被緩緩的放下,於春陽隨手遞給審核部的部長:「你自己看看,這是一首什麼級別的歌。」
解開自己的西服領帶。
於春陽跨步走到譚福成的電腦前邊,敲了敲桌子:「站起來。」
面對爆炸邊緣的於春陽,譚福成這次不敢再嬉皮笑臉,顫巍巍的站起身:「領導。」
「喊我於總。」於春陽冷冰冰的說道。
「於總,我錯了。」譚福成直接認錯,知錯能改就是好同志,萬幸,這封郵件自己找回來了。
「你懂音樂嗎?」於春陽問了一個很低級的問題,唱片公司審核部的成員,審核的就是音樂,哪裡有不懂的道理。
不懂音樂審個毛毛蟲啊!
「於總,我是音樂學院畢業的,全日制碩士。」譚福成很認真的回答問題,對於專業這方面,他還是很自信的。
「科班出身,那你沒道理看不懂樂譜啊,你是眼瞎了還是把這首歌賣給其他公司了?」於春陽指著那份A4紙,「這種程度的歌,你一個初級審核員就敢拒收,哼哼。」
譚福成綠豆般的眼珠子轉了轉,小聲解釋:「這首歌的投稿人實在是太囂張了,一個沒有任何成功作品的新晉詞曲作家,竟然張口就說,他要給查理斯樂隊投稿,而且說,這首歌一定會成為查理斯的代表作,成為公司起飛的最強臂膀,這實在是太大言不慚了。」
於春陽站在譚福成身前:「就因為這個原因,你拒收了投稿?」
譚福成點點頭,承認了。
啪!
於春陽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指著譚福成的鼻尖,歇斯底里的怒吼道:「你這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蛀蟲,如此優秀的作品,竟然會壓在你手裡這麼多天,你……」
「你給我滾!」
「我不想在公司里再見到你!」
「永遠!」
一個巴掌。
一段怒吼。
差不多直接就嚇壞了整個審核部的員工。
一點小小的失誤,於春陽竟然就打算讓譚福成滾蛋,審核部的部長,這時候也看完了《追夢赤子心》,他一眼就能看出來,這首歌分明就是替查理斯樂隊創作的,並且極具穿透力。
能量密度極高。
這是一首可以主推的歌,絕對的好歌,比之前查理斯樂隊專輯裡的歌好了兩個級別,沒有可比性。
趁著於春陽咒罵譚福成的間隙,審核部部長趕緊在版權網上查了一下,果不其然,投稿的作者已經將版權註冊走了。
只不過,盯著那個作者的名字,總覺得有些耳熟。
足足發泄了五分鐘,於春陽才吐出一口濁氣,直接摔門而出,出門就給孟軻掛了一通電話:「喂,孟先生,我於春陽。」
「您好,於總,簽約的事情就不多聊了啊,我現在有事。」
「不是簽約的事情,是《追夢赤子心》的事情,我看到那篇投稿了,非常適合查理斯樂隊,不知道您心中的理想價位是多少呢?」
「那首歌啊……不是已經被拒了嗎?我投了三次,都被拒了,你們的審稿給我的回覆是,無法達到公司要求,請繼續努力創作,期待下次合作。」
「不用下次,這次就可以,下面的人不會做事,我親自來盯,這首歌我要了,你開價,絕不二話。」
「真的?」
孟軻停頓了一下。
然後等著於春陽給出明確答覆:「真的,我可以全權做主。」
孟軻笑了笑:「好啊,拿一百萬,這首歌就是你的了。」
於春陽:「……???」
很諷刺。
很高昂。
很氣人。
一首歌一百萬,這在業界絕對是非常罕見了,幾乎就是翻倍溢價。
三秒鐘之後,孟軻笑呵呵的說道:「嫌貴了?那好吧,期待下次的合作,怎麼說呢,一百萬,確實是有些貴哈,一個《潮流音樂大賽》的冠軍才獎勵一百萬,比一首歌的價值可高太多了。話說回來,我也是沒有辦法,萬一我拿不到比賽的冠軍呢,總要有個保底的收入吧,你知道的,我很需要錢。」
「頂級作曲家的歌也就賣三十萬,而且,我的樂隊只要原唱,並不要作詞作曲的提名,查理斯並非創作型的樂隊。」於春陽皺著眉頭說道。
「可我想賣一百萬,我不管其他人的價格,我的歌,我做主。」
「我無法現在答應你。」
「你有一周的考慮時間,《潮流音樂大賽》決賽之前,這首歌我都會留著,過了決賽夜,可就說不好了。」
嘟嘟嘟……
電話掛斷。
於春陽直接將手機摔在了地上,原本二三十萬就能拿下的東西,直接跳價三倍,獅子大開口啊。他不是拿不出來這些錢,但公司有公司的規矩,職業經理人有職業經理人的底線,不可能為所欲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