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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初阮意說讓秦笙陪他上高一的時候,沒有一個人出來反對。
他身體不好,阮母走之前,特地囑咐阮父和阮蟄,一定要好好對待他。這就造成了阮父縱容溺愛,阮蟄視若無睹,以及…秦笙那段被校園霸凌的少年時光。
阮意被送去了醫院,秦笙永遠記得阮父看自己的眼神。
好像恨不得掐死他。
至於阮蟄…他沒有罵秦笙,可是在聽說阮意出事的時候,臉色也是百年難遇的難看。
畢竟是親弟弟,秦笙也理解他,所以從那之後,秦笙再也不反抗了。
能躲就躲,就算阮意欺負他,他也只能受著。
不是怕這傻逼死,而是秦笙不想阮意耽誤自己。
高考是他唯一的出路,只要上了大學,一切就都結束了。
秦笙也是那個時候才明白一個道理,在這種家庭,鋒芒畢露只會帶來無邊無盡的災難。
還不如做個弱小又委曲求全的人。
最起碼…日子可以好過些。
秦笙要的不多,但他要的,阮蟄給不了。
作者有話要說: 阮蟄:冒昧問一句,評論區說我直球,直球是什麼意思?【逼王的疑惑】
阮蟄:還有,悶騷又是什麼意思?
秦笙:……
第128章 秦笙&阮蟄(三)
阮意因為阮蟄給秦笙轉學的事炸了鍋,哭著喊著要阮父把秦笙轉回來。
但介於上次秦笙把阮意打住院了, 阮父倒覺得給秦笙轉學是個正確的決定, 正好他還住校, 平時不用回來,眼不見心不煩。
一轉眼,秦笙跟阮蟄同居已經快一個月了。
秦笙開門進去的時候,阮蟄正在廚房做飯。
秦笙把鑰匙放在玄關處, 換了拖鞋走過去。
廚房裡氤氳著水汽, 鍋子裡不知道在煮著什麼,蒸汽把鍋蓋頂了起來。
阮蟄圍著圍裙在案板上切土豆絲,他的刀工已經進步了很多, 再也不是最一開始秦笙說想吃土豆絲結果端上來一盤土豆條的人了。
秦笙倚著門看了他一會兒,心緒難平。
他從來沒想過阮蟄這樣一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業界精英,或者說一個從不會照顧人的富二代,竟然為了自己能吃的好一點, 去學習做飯。
他們倆沒有請保姆,阮蟄以前有一個阿姨, 每周過來兩次打掃衛生, 但秦笙來了後就辭退了。
因為關係特殊,避免人多嘴雜,而且他們倆在家裡總是膩歪在一起,阿姨過來也不方便,阮蟄就親力親為了。
阮蟄對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蟄對自己是個什麼想法。
喜歡麼?好像也不盡然,感覺比起喜歡, 阮蟄更喜歡和他上|床。
阮蟄幾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時候很快,二十分鐘就能結束,但有時候則會通宵達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遠都是新疊舊,好在都在鎖骨下,也就隨他去了。
…喜歡。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沒有問過他「喜不喜歡」這個問題,因為秦笙無所謂。
他只是想平靜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蟄在一起最大的好處就是,他可以幫自己過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轉學,比如搬出來住,比如遠離阮意那個絕世大傻逼……雖然這些都是阮蟄主動並自願的,但秦笙確實一定程度上,逃離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離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對自己的定義很簡單——一個乾淨的床伴。
可能阮蟄就是喜歡他年紀小又乖巧,沒有外邊那些社會上的人那麼多花花腸子吧。
注意到身後有人,阮蟄回頭看了他一眼,平靜的問,「回來了。」
永遠是這麼淡如水,阮蟄總是端著,不管幹什麼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種「居高臨下」的感覺,其實秦笙挺不喜歡他端著的,但這一切都可以歸結為逢場作戲,秦笙並不要求他對自己敞開心扉。
「嗯。」秦笙走過去,從背後抱住他,「今天吃什麼?」
「炒土豆絲,燉肘子,還有個豆腐。」阮蟄簡單的把菜名報了一遍,然後把秦笙摟在懷裡,和他接了一個淺淺的吻。
秦笙身上很軟,腰也細,阮蟄一手就能摟過來。
這小孩跟毒藥一樣,叫阮蟄上癮。
洗完澡出來,秦笙看到床上擺著幾個袋子。都是些名牌,不出意外的話,全是阮蟄給他買的。
阮蟄真的很喜歡給他買東西,好像真的把他當做一個床伴在養,企圖用這些名貴的東西來維繫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但是……少年根本不想要。
秦笙深吸一口氣,他走過去在床上坐下來,然後隨便打開了一個。
是某個品牌的經典手環,形狀是個釘子,之前他也送過自己另一款,售價要三萬,秦笙一次也沒戴過。
他把東西原封不動的放回去,又打開另一個紙袋,是件牛仔外套。
這件倒是挺和秦笙的胃口,只不過一想到是當做「床伴」送的禮物,秦笙瞬間就不想要了。
「喜歡嗎?」就在這時,阮蟄從隔壁房間走了進來,他聽到浴室門開的聲音,知道秦笙洗完了,也看到了禮物,這才放下手頭的工作走了進來。
秦笙不能表現出不喜歡,所以很虛偽的勾了下唇,看著那件牛仔外套說,「喜歡呀,這麼貴當然喜歡了。」
他身體不好,阮母走之前,特地囑咐阮父和阮蟄,一定要好好對待他。這就造成了阮父縱容溺愛,阮蟄視若無睹,以及…秦笙那段被校園霸凌的少年時光。
阮意被送去了醫院,秦笙永遠記得阮父看自己的眼神。
好像恨不得掐死他。
至於阮蟄…他沒有罵秦笙,可是在聽說阮意出事的時候,臉色也是百年難遇的難看。
畢竟是親弟弟,秦笙也理解他,所以從那之後,秦笙再也不反抗了。
能躲就躲,就算阮意欺負他,他也只能受著。
不是怕這傻逼死,而是秦笙不想阮意耽誤自己。
高考是他唯一的出路,只要上了大學,一切就都結束了。
秦笙也是那個時候才明白一個道理,在這種家庭,鋒芒畢露只會帶來無邊無盡的災難。
還不如做個弱小又委曲求全的人。
最起碼…日子可以好過些。
秦笙要的不多,但他要的,阮蟄給不了。
作者有話要說: 阮蟄:冒昧問一句,評論區說我直球,直球是什麼意思?【逼王的疑惑】
阮蟄:還有,悶騷又是什麼意思?
秦笙:……
第128章 秦笙&阮蟄(三)
阮意因為阮蟄給秦笙轉學的事炸了鍋,哭著喊著要阮父把秦笙轉回來。
但介於上次秦笙把阮意打住院了, 阮父倒覺得給秦笙轉學是個正確的決定, 正好他還住校, 平時不用回來,眼不見心不煩。
一轉眼,秦笙跟阮蟄同居已經快一個月了。
秦笙開門進去的時候,阮蟄正在廚房做飯。
秦笙把鑰匙放在玄關處, 換了拖鞋走過去。
廚房裡氤氳著水汽, 鍋子裡不知道在煮著什麼,蒸汽把鍋蓋頂了起來。
阮蟄圍著圍裙在案板上切土豆絲,他的刀工已經進步了很多, 再也不是最一開始秦笙說想吃土豆絲結果端上來一盤土豆條的人了。
秦笙倚著門看了他一會兒,心緒難平。
他從來沒想過阮蟄這樣一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業界精英,或者說一個從不會照顧人的富二代,竟然為了自己能吃的好一點, 去學習做飯。
他們倆沒有請保姆,阮蟄以前有一個阿姨, 每周過來兩次打掃衛生, 但秦笙來了後就辭退了。
因為關係特殊,避免人多嘴雜,而且他們倆在家裡總是膩歪在一起,阿姨過來也不方便,阮蟄就親力親為了。
阮蟄對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蟄對自己是個什麼想法。
喜歡麼?好像也不盡然,感覺比起喜歡, 阮蟄更喜歡和他上|床。
阮蟄幾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時候很快,二十分鐘就能結束,但有時候則會通宵達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遠都是新疊舊,好在都在鎖骨下,也就隨他去了。
…喜歡。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沒有問過他「喜不喜歡」這個問題,因為秦笙無所謂。
他只是想平靜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蟄在一起最大的好處就是,他可以幫自己過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轉學,比如搬出來住,比如遠離阮意那個絕世大傻逼……雖然這些都是阮蟄主動並自願的,但秦笙確實一定程度上,逃離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離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對自己的定義很簡單——一個乾淨的床伴。
可能阮蟄就是喜歡他年紀小又乖巧,沒有外邊那些社會上的人那麼多花花腸子吧。
注意到身後有人,阮蟄回頭看了他一眼,平靜的問,「回來了。」
永遠是這麼淡如水,阮蟄總是端著,不管幹什麼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種「居高臨下」的感覺,其實秦笙挺不喜歡他端著的,但這一切都可以歸結為逢場作戲,秦笙並不要求他對自己敞開心扉。
「嗯。」秦笙走過去,從背後抱住他,「今天吃什麼?」
「炒土豆絲,燉肘子,還有個豆腐。」阮蟄簡單的把菜名報了一遍,然後把秦笙摟在懷裡,和他接了一個淺淺的吻。
秦笙身上很軟,腰也細,阮蟄一手就能摟過來。
這小孩跟毒藥一樣,叫阮蟄上癮。
洗完澡出來,秦笙看到床上擺著幾個袋子。都是些名牌,不出意外的話,全是阮蟄給他買的。
阮蟄真的很喜歡給他買東西,好像真的把他當做一個床伴在養,企圖用這些名貴的東西來維繫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但是……少年根本不想要。
秦笙深吸一口氣,他走過去在床上坐下來,然後隨便打開了一個。
是某個品牌的經典手環,形狀是個釘子,之前他也送過自己另一款,售價要三萬,秦笙一次也沒戴過。
他把東西原封不動的放回去,又打開另一個紙袋,是件牛仔外套。
這件倒是挺和秦笙的胃口,只不過一想到是當做「床伴」送的禮物,秦笙瞬間就不想要了。
「喜歡嗎?」就在這時,阮蟄從隔壁房間走了進來,他聽到浴室門開的聲音,知道秦笙洗完了,也看到了禮物,這才放下手頭的工作走了進來。
秦笙不能表現出不喜歡,所以很虛偽的勾了下唇,看著那件牛仔外套說,「喜歡呀,這麼貴當然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