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排簫經典——《山鷹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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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簫,其實嚴格來說,這東西並不是冷門樂器。

  只不過在尋常的音樂中用的不算很多而已。

  相對於鋼琴,架子鼓,笛子和小提琴這些樂器的出場次數要少很多。

  而搖鈴相對於排簫而言則顯得更加冷門了,尤其是對於華夏音樂而言,這東西不能說沒出現過,但是次數更少。

  因為這是一種西洋打擊樂器。

  這東西要想打擊響是很簡單,但是要想打擊出來好聽,那就真的很考驗一個樂手的實力了。

  誰也沒想到丁鵬會選用這兩種樂器。

  這直接讓現場的嘉賓和電視機前的觀眾都好奇了起來,都想知道丁鵬用這兩種樂器能演奏出來什麼曲子。

  趙月光和潘大寶幾個傢伙在會議室裡面認真的看著,突然歐陽山說話了。

  「你們說丁老弟會不會玩這兩種樂器?」

  金如海道:「你不廢話嗎?不會玩他能選這兩種?就是不知道玩的好不好。」

  趙月光咂了咂舌,道:「這兩個玩意咱們公司都沒人玩吧?」

  「沒人玩,劉宗勝他們應該玩不轉。」

  此時,劉宗勝他們一幫人沒什麼事情,一個個的也在觀看這場音樂盛宴。

  今天幾個傢伙對丁鵬的仰慕之情是徹底井噴了,當看到丁鵬寫的歌獲得一個又一個大獎的時候,一幫年輕人興奮的大喊大叫。

  現在見丁鵬又要演奏排簫和手搖鈴,一幫人是馬上興趣就起來了。

  「我跟你們說,丁先生絕對是上天派下來的音樂天使。」

  「是不是音樂天使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丁先生絕對是華夏百年難遇的音樂大師。」

  「反正我是已經決定了,這輩子就跟著丁先生了,除非他不要我,要不然別人給多少錢我都不會離開的。」

  「我也一樣,能夠跟著這樣的高手,絕對是這輩子的福氣。」

  「別說話了,丁先生要開始了。」

  現場,舞台上。

  已經有工作人員將排簫和手搖鈴給送了上來,雖然這兩種樂器不算常用,可是這幫人都是搞音樂的,這兩種樂器也是有人用到的。

  接過排簫和搖鈴,丁鵬先試了一下,然後清了下喉嚨,直接開始演奏了起來。

  等到丁鵬真正開始的時候,人們才是真正的被嚇到了。

  因為丁鵬並不是先演奏一種樂器然後再演奏另一種,而是兩種同時進行的。

  他的右手拿著排簫,左手拿著搖鈴,當排簫吹響的時候,手搖鈴也響了起來。

  這絕對是很有難度的。

  要知道能夠一心兩用的人太少了,當你的大腦控制排簫的時候,就顧不上搖鈴的節奏了,而照顧了搖鈴的節奏,很可能排簫就跑調了。

  可是現在丁鵬不僅僅將排簫控制的很好,同時左手裡的搖鈴節奏也是很好,恰到好處的和排簫的節奏相得益彰。

  簫聲起,搖鈴的聲音出現。

  剛開始人們還只是驚訝於丁鵬能夠左右手同時控制兩種不同節奏的樂器,可是慢慢的人們就將這事給忽略了,而是徹底陷入了丁鵬所演奏的這首曲子裡面。

  排簫的聲音剛開始低沉深邃,可是慢慢的高亢了起來。

  樂聲中,人們似乎看到了一隻蒼鷹,剛開始它很飢餓,它飛的很低,它沒有力氣,它沒有精神,似乎命運在故意的捉弄它。

  可是突然,它看到了一隻野兔子,於是急速的俯衝下去,用盡所有的力氣探出粗壯的爪子,狠狠的將野兔子抓了起來,然後朝著高空直接沖了上去。

  它需要找個安全的地方美美的飽餐一頓。

  它終於找到了一個山崖,停在那裡大快朵頤。

  等到吃飽喝足之後,它飛向了最高的天空,自由自在,音聲高亢!

  一頓飽餐,就是一個生命的勝利!

  很多人聽的都入神了,一直等到丁鵬那邊演奏結束了,很多人還沒有緩過來。

  丁鵬將搖鈴和排簫放在台子上,然後朝著台下深深鞠了一躬,就要下台。

  直到這個時候,現場的嘉賓才反應了過來。

  有人開始鼓掌。

  剛開始掌聲很少,可是慢慢的掌聲越來越多,越來越響,越來越熱烈,最後幾乎要將整個現場都給掀翻一樣!

  所有人都站了起來,所有人都興奮的不行。

  他們沒想到丁鵬用排簫和搖鈴竟然演奏出來了這樣一首曲子,這絕對是一首讓所有人聽一遍都會愛上的神曲!

  很多人興奮的大喊大叫,吹著口哨,舉著手瘋狂的拍巴掌。

  電視機前的觀眾也全都激動的起來,雖然這只是一首純音樂,可是好聽的已經讓他們忘記了一切。

  「牛逼,此時此刻,我只能說一聲牛逼!」

  「厲害了,我的丁先生,這也太厲害了。」

  「這到底是什麼曲子?聽著讓人血液狂奔。」

  「這曲子絕對不簡單,裡面的感情太豐富了,雖然我都沒琢磨出來。」

  「不知道為什麼,聽著這首曲子有一種想流淚的衝動。」

  劉宗勝一幫年輕人是徹底傻眼了。

  他們知道這註定是一首讓人無法忘記的曲子,此時,丁鵬的形象在他們的心目中是徹底變的頂天立地,將他們的內心塞的滿滿的。

  現場,石平海和青黛在一旁好半天才反應過來,這個時候丁鵬馬上就要走下領獎台了,青黛趕忙將他又給喊住了。

  「丁先生。」

  丁鵬站住甚至回頭笑道:「怎麼了?」

  「我......我能知道這首歌叫什麼名字嗎?誰的作品?」

  「山鷹之歌,丁鵬的作品。」

  「山鷹之歌?山鷹之歌?!我說剛才聽的時候怎麼好像看到了一隻蒼勁的山鷹在飛翔,也只有這樣的曲子才能配得上蒼勁雄渾的山鷹。」

  石平海嘆了口氣,道:「沒想到只是一次音樂節而已,丁先生竟然又讓兩首經典與世人見面,這絕對是這次音樂節最大的收穫!」

  他這樣說還真沒一個人能抬槓的,因為不管是《父親》還是這首《山鷹之歌》,都絕對是一等一的經典之作。

  聽到石平海的話,丁鵬心裡給這傢伙來個贊,心說這傢伙還是有點水平的,能夠聽出來這首山鷹之歌的內涵,要知道這首曲子在自己的那個世界上可是被列入聯合國文化遺產的神曲啊!

  不經典?

  再過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它都是經典曲子,在排簫音樂裡面,除了最後的莫西干人之外,能夠和這首曲子相提並論的幾乎沒有!

  你們能聽到,只能說是你們的幸運。

  丁鵬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劉華和梁偉看著他的眼光都有點發綠了。

  「喂喂喂,我說你們兩個想幹什麼?我告訴你們,我對男人不感興趣。」

  劉華哈哈笑道:「丁哥,這曲子可不可以讓我的公司發行?」

  丁鵬笑道:「可以啊,想發行你就發行唄。」

  「真的?」

  劉華也就是說說而已,因為這曲子畢竟太厲害了,他以為丁鵬不會答應的,沒想到這麼爽快的就答應了。

  如果這首曲子自己的公司真的能夠發行出去,那自己的公司名字就要跟隨著這首曲子流傳幾十年甚至上百年啊,那就厲害炸了。

  「什麼真的假的,不就是一首曲子嘛,想發行就發行唄,不過......版權我可要保留啊。」

  「那必須的,我只要發行權就可以了,另外收益三七分,你七我三。」

  「你小子會做生意。」

  丁鵬還真對劉華刮目相看了,這貨成功不是沒有原因的,他知道這首山鷹之歌如果發行出去,絕對能為他的公司帶來不少收益,可是他竟然捨得拿出七分給自己,這魄力可以啊。

  「我一直是這樣的,有錢大家賺嘛,對於我來說,賺錢永遠是次要的,交朋友才是最主要的。」劉華笑道。

  「同意!回頭我去你公司一趟,將曲子錄製之後再回去。」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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