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9章 白手的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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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手告訴常清揚和肖長河,他準備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回應《某某某報》對他的誹謗和誣陷。

  肖長河表示支持。

  常清揚表示有限支持,他提醒白手,可以針對《某某某報》和申風公司,不可以針對其他方面,以免樹敵太多。

  兩位前輩支持,白手心裡更有底了。

  還有一事。

  「老常,老肖,我能提出民事訴訟嗎?我的經濟損失能找回來嗎?」

  常清揚衝著肖長河問道:「老肖,你怎麼看?」

  肖長河思忖了一下,「索賠麼,首先要確定索賠的對象。我估計《某某某報》夠嗆,這次說不定連根都要被撥了,哪還有錢賠你。所以我建議,你直接對鄒真義和柳美岩兩口子索賠。針對人,而不是針對公司,這樣能提高索賠的成功率。」

  常清揚點頭贊同,「老肖說得是。對人不對公司,公司可以改頭換面。但人改不了,改了名還是你這個人。你不賠錢,我可以追訴你一輩子,除非你不在內地。」

  肖長河道:「現在,小白,你得算出你的損失是多少,每一筆損失與對方的關聯。要做到有理有據,能讓法庭接受你的說法。」

  白手道:「我的直接損失高達兩億,至於間接損失,少說也有八億。」

  常清揚擺著手道:「你別扯淡。間接損失索賠,法庭大概率不會支持。直接損失賠償,你也得一項一項的列出來。」

  「小白,你具體的說說。」肖長河道。

  白手說出了他的各項具體損失。

  聽罷,肖長河道:「你可以提出索賠一億,但估計法院能支持一半。」

  常清揚點了點頭,「老肖說得比較實際。小白,你的騰飛大廈被燒,也要人家賠償,這就有點過分了。提了沒用,不如不提。」

  「好吧,我聽兩位前輩的指點。」

  常清揚又問起白手今年的打算。

  白手也簡單的說了說。

  聽白手說到要走負債經營的路子,常清揚和肖長河都笑了。

  常肖二人不再追問。

  因為說到做生意賺錢,十個常清揚加十個肖長河,也抵不上一個白手。

  與常肖二人見面,讓白手得到了信心。

  那邊的案情進一步發酵。

  《某某某報》那幫人,毫無保留的交待了申風公司策劃的陰謀。

  申風公司企圖先壓垮上海的商品房市場,再以白菜價大肆收購房子和爛尾項目,接著再重新炒熱市場,拋出手中存貨從而謀取暴利。

  是白手識破了陰謀並扼殺了陰謀,才讓白手招來了一場橫禍。

  為了拉《某某某報》下水,鄒真義花了整整一百五十萬。其中五十萬歸《某某某報》,一百萬歸總編等七個人。

  不過,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鄒真義留了一手。

  自始至終,鄒真義都沒有現身,而是由他的夫人柳美岩一個人出面。

  事發後,柳美岩也選擇投案自首。

  柳美岩一個人扛下了全部。

  而鄒真義和申風公司安然無恙。

  柳美岩的國籍是東南亞某國,法律對她的懲罰,效果頂多只有一半。

  再說柳美岩選擇了認賠,法庭判她賠償騰飛集團公司七千兩百萬元,她也沒有上訴。

  有期待刑三年,實際上只服刑半年,柳美岩就被驅逐出境。

  三年後的一九九八年,柳美岩就又殺回到了上海灘。

  這是後話。

  慘的是《某某某報》社,終被有關部門取締。

  當然,最慘的是報社那幾個貨,總編和副總編被判十五年和十二年,兩個責編各判十年。

  至於三個記者,留在上海的這個被判五年。被帶到浙省審判的那兩個,各判了七年,上訴也被駁回,還得異地服刑。

  白手大仇得報。

  三月的一天,就在案子即將塵埃落定之前,白手在公司的會議室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共有三十七家媒體與會,國內二十一家,海外十六家,其中網絡媒體五家。

  公司總裁老顧主持新聞發布會。

  老顧簡單介紹了公司現狀,和公司接下來的一年計劃、三年計劃、五年規劃和十年規劃。

  接著,老顧請老闆白手上台。

  白手說道:「女士們,先生們,諸位記者朋友,我叫白手,白手起家的白,白手起家的手。」

  席間有些笑聲。

  「諸位,我來自浙省溫林縣的農村,生於貧窮,長於貧窮,沒有文化,只有志向。今年也就是一九九五年,是我闖蕩上海的第十一個年頭。應該說,乘著改革開發的時代大潮,我的事業小有成就。偉大的時代,幫我改變了自己的命運。」

  「今天把大家請來,主要是介紹我這個人。我不知道大家喜歡不喜歡聽,但我保證,我說的都是事實。在這裡,我要告訴諸位,《某某某報》上說的,關於我的童年和我的少年,基本上都是事實。關於我父親、母親、二弟和三弟的情況,也都是事實。」

  「說我不是好人,我不承認。說我是個做過不少壞事的好人,這我承認。我三十歲了,還沒結婚。說我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我承認,我也因此接受了相應的處罰。所以說,我不是絕對的好人,我的生活有點亂。」

  「但是,《某某某報》上說的兩件事,我要予以澄清。一是說我走私,我既承認又不承認。我參與過,但我不是為首的。我參與了,但我很快迷途知返,改邪歸正。所以說,把這種往事挖出來攻擊我,既無聊也沒用。」

  「二是說我挑動兩村械鬥致人死亡,卻能逍遙法外,我絕對不承認。那時我才十八歲,是村民委員會主任。在我們那裡,在冬天的時候,往往會發生乾旱。這時會有一件重要的工作,就是各鄉各村的護水行動。」

  「這個習慣自古有之,非做不可。因爭水發生械鬥並導致傷亡,也是自古有之。當時發生械鬥時,我並不在現場。事發之後,我引咎辭職,並從此離開了家鄉。這事早有定論,有案可查,是縣一級政府做出的。說我逍遙法外,那是在污辱法律。拿這個事整我,實在是幼稚可笑。」

  說到這裡,白手頓了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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