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八節 節前閒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張英夏則是假裝看著報紙。

  這時候插話就太不合適了。要是到飯點,還能說先吃飯。現在,剛吃完早餐,只能是當鴕鳥吧。等著莫媛媛電話響起來,她要工作了,那就雙胞胎姐妹就算解放了。

  這一次的搖滾青雲閣的主要表演會場,就在這「芙蓉假日」酒店的兩千米開外。

  整個青雲閣音樂節,二十七號是頒獎日。前面七天則是各種公演。但如果打算是訂從十九號開始算錢的房間,金芙蓉城這邊的酒店,基本都是很客氣的說沒有。

  一連找了七八家檔次不錯的酒店都是這樣。要訂的話,都是要求從十五號訂起。最遲也是從十七號訂起。

  喵了個咪的,這是趁機宰一波的意思啊。

  不過聽林展說過,每一次的搖滾音樂節,每個承辦城市的酒店的前面十天都是滿客狀態。

  張英夏找林展一商量,李政道跟張英夏一合計。最後三方都決定:那就訂吧。

  當一幫子人十七號在機場相遇的時候,居然是林展夫婦人最少,兩個人就帶著一個助理。

  張英夏這邊六個人,他,楊璇,兩個助理,加上兩個表妹。莫媛媛則是要來外事採訪,屬於公幹性質。只不過不跟攝製組湊一起而已。

  李錦文那邊,帶了四個助理。加上他經紀人李政道。

  一幫子人,當初直接訂下了半個樓層。十間客房。這樣倒是有點好處,那就是互相照應了。眾人晚上到了酒店之後,那就是一個睡叫的。早上起來,才有點精神頭。

  一眾人則是到了餐廳吃東西的,然後莫媛媛就開始訓人了。

  幸好這雙胞胎的苦難時間並沒有多久,救命的電話聲就響起了。

  莫媛媛接了電話後,跟兩個表妹撂下一句「回來在跟你們說」,然後就急急忙忙地往外走了。

  這一下,連中午都沒回來的。

  張英夏休息夠了之後。中午就到了酒店的一個休息區坐著。

  不光是他,其他人基本都在這裡聊天。

  =

  林展到了這裡,或是真是如魚得水一般。張英夏看著在一邊一個人看雜誌的李殷婷,一問才知道,林展一大早就出去了。說是找兄弟聚一聚的。

  仿佛就是為了驗證她的話一般,沒多久,林展果然帶了一個人回來。

  「這是我朋友,陳濤,搖滾圈子裡,也是總銷量千萬張的人物。」聽林展介紹說,來者叫陳濤的時候,其他人還沒什麼感覺,聞言的李政道眼睛已經眯起來了。

  聽林展介紹說,雖然都是當初的流浪歌手,但是兩人的風格完全不同。陳濤的偏重金屬,跟林展屬於輕搖滾類,但是不妨礙兩人成為朋友的。

  「沒有沒有,客氣了!」留著鬍子,帶著一絲頹廢感的男人笑道:「大家好,我是陳濤,是林展以前的兄弟。」

  「客氣什麼,這位當初可是十年內唱了萬場的人物!」

  張英夏還不名為這唱萬場是什麼意思!但是李錦文卻是眼前一亮。

  搖滾樂隊跟搖滾歌手,不同於很多流行歌手,他們講究的是現場表演。享受的是現場演唱的氛圍。他們喜歡跟聽眾互動的樣子。

  圈外的音樂人會以他們賣了多少唱片為成功的評價標準。

  但是在搖滾圈子裡。評價標準永遠都是:你唱了多少場次的現場!百場以下,那就是新手。百場到五百場,算入門,千場以上算是牛人。唱萬場以上的,那才是成名了。

  張英夏聽著李錦文對於各種搖滾界知識的科普的時候。

  那位陳濤也跟林展耳語則什麼。帶林展肯定的指了指張英夏後。

  陳濤徑直的向著張英夏走過來,沒等張英夏起身,陳濤說道:

  「我很喜歡你的歌!」

  「嗯?」張英夏一愣。隨即是一陣驚喜,特麼的老子也遇上這種大佬看上的好事了麼?

  不光是他,其餘諸位都是一臉驚訝加羨慕的看著張英夏。

  只見這位從包里掏出一張專輯:「能請你簽個名麼?」

  滿臉笑容的張英夏把專輯接過來一看,整個人都囧了。

  居然是當初海山唱片說是幫著張英夏發行的那張兒歌專輯。

  張英夏抬頭看看這位幾乎就是狂野裝扮的搖滾歌手。搖滾界的大佬。臉上的表情用一句話就能概括:大哥,你特麼逗我?

  「趕緊簽名啊!」陳濤卻是一副『你為什麼用這樣的表情看著我』的表情,看著張英夏說道。

  「哦!」這時候,心裡再好奇,那也只能是按下去,簽名了再說。

  從楊璇哪裡接過筆,楊璇偷瞄了一眼後,也是一臉不能置信的表情。然後過去跟莫媛媛說了幾句後,莫媛媛又跟李殷婷說了幾句,幾個女人都壓低聲音笑了起來。

  =

  張英夏真的沒有那麼尷尬過。

  原本以為人家會誇耀一番的。結果夸是誇了,但是在這裡一眾都是搖滾圈子的地方,你一個搖滾大佬,跟我說喜歡我的兒歌,那是不是哪裡不對啊?

  「很奇怪麼?」陳濤一副『很正常』的樣子說道:「我不覺得奇怪啊,我女兒很喜歡。我也沒打算讓她以後玩什麼搖滾,跟她媽一樣,每天忙點的好。」

  張英夏擠出一個笑容:「那謝謝您女兒的喜歡了。」

  「好了,閒事做完了,我們來說正事吧!」陳濤在林展旁邊找了一個位置坐下後說道。

  「你們兩位的邀請函,是我下發的。」陳濤笑著說道:「張英夏老弟你的話,是本事到了,加上我女兒喜歡你的歌!而錦文老弟的話,成績是夠了,但是能入耳的,則是那首《一個人的決定》。」

  「那歌給我的觸動很大。我十幾歲開始玩搖滾,二十歲的時候,就覺得搖滾是我的一切。那時候,基本都是跟一幫子兄弟在一起,天天不回家。或者就是像歌詞說的那樣『天天回家卻不想家』,每天回家,那就是一種負擔一樣。看著老媽愁眉苦臉,聽著老爹個教訓臭罵。回家有意思嗎?當然沒有。」

  「當初我就跟他們說,我一定會混出名堂來的。」說到這裡,陳濤的聲音突然低沉起來:「我爸說,我要是能混出成績,他就不在說我了!就這樣,我離開了家。」

  「三十歲後,混出點名堂了,就想著回去給爹媽證明一下,老子玩音樂也是能玩出水平,玩出成績來的。結果,你們猜我看到什麼?」

  眾人搖頭。

  「其實也沒什麼,我回家了,爸媽一句話都不說我。因為他們說過,他們再也不會對我說一句重話。我說我要功成名就,我做到了,而他們也做到了!他們客套的招呼我,客套的讓我一起吃飯,客套的讓我去洗澡!感覺,感覺就不是一家人。你們知道這種感覺嗎?」

  眾人無聲。

  「我當時的心裡,就是一陣空落落的……。我整個晚上就是在想一個問題:自己在忙什麼?為什麼明明我成功了,卻更多感到的是失落。到底是錯過了什麼?」

  「我想不明白。為什麼我成功了,我分享了,但是父母卻不快樂?」

  這個問題沒人能回答,而陳濤也沒打算讓人回答,他繼續說道:

  「直到我有了孩子。」

  「人都說,男人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才會成熟,以前我就想,成熟幹嘛?年輕多好!可是隨著年紀的變大,年輕已經離我遠去了。而我,也交過不少女朋友,可惜,都沒走到最後。直到我遇見現在的太太。她是個開小飯館的,她不懂搖滾,她甚至不懂音樂。每天雞毛蒜皮的就是算計著進菜價多少,跟人砍價半天就為了省五塊錢。但是她知道我愛抽菸,一天幾包的好煙就給我留著。雖然是三千多一條的煙!比這更好的我都抽過,但是,她說,那是她在維持小店的情況下,能給我最好的了!」

  「就這樣,我開始學著省錢了。當初專輯的錢,每天哥們義氣的招呼著。基本多沒剩下什麼。」

  「這個我們都知道,搖滾,都是互相扶持著,不撐過前面幾年,那基本成不了事兒。一個火了,那自然不能忘了夥計們的!能省錢才怪!」林展開口說道。

  「到有了孩子,我才知道,我失去了什麼!失去的是親情。現在是該找補回來的時候了!」陳濤說道,頓了一下笑道:「老展,讓你看笑話了。也讓大家看笑話了!」

  「什麼看笑話不看笑話的,你只不過是先了一步而已。我也快了!」林展先笑道。今天沒什麼感覺!一更獸,還是短的……道歉體前屈!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