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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定唐面無表情。

  沈人傑:……

  他半天憋不出一句解釋,期期艾艾,吞吞吐吐。

  「這、這都是下邊的人看管不嚴,食物和賭具肯定也是嫌犯私下夾帶進去的!我馬上就把他們隔開來!」

  岳定唐一言不發,轉身就走。

  他覺得自己大半夜突如其來的那一丁點善意,一定是吃飽了撐的。

  等會兒出了門就應該把那點好心拿去餵狗。

  「誒,岳先生!岳先生!您彆氣,等等我啊!」

  ……

  凌樞伸了個懶腰,睜開眼睛,渾身酸痛。

  這裡肯定比不上家裡的床鋪舒服,睡覺的時候他隱約還聽見吱吱聲響,像是老鼠在啃頭髮。

  嶄新的羊絨大衣肯定也髒得不成樣子了,幸好本來就是灰黑色,看不大出來,不然回去肯定挨罵。

  昨晚剛進這間牢房的時候,他身上這件大衣立馬就被看中了,差點成了別人墊床的褥子,要不是他反應快,身手敏捷,把地頭蛇打趴,把其他人打服,身上的錢沒被搜走,加上他充分發揮八面玲瓏,與人為善的本事,昨晚能苦中作樂,填飽肚子嗎?

  凌樞摸摸肚子。

  昨晚吃的夜宵還在,餓是不大餓的,但牢飯他肯定吃不慣,按照時間推算,現在家裡人怎麼也該得到消息,過來保釋他了,也許他晚飯還能趕上在家裡吃。

  想到這裡,外面傳來一陣腳步聲。

  幾秒鐘後,牢門隨之被打開,幾名巡捕出現在他面前。

  凌樞掃了一眼,沒有沈人傑。

  也沒有昨晚跟他暗通款曲的巡捕。

  取而代之的是幾張陌生面孔。

  他忽然感到一絲不對勁。

  還未來得及想明白,為首之人抬手。

  「把他帶走!」

  凌樞一左一右被拽起來。

  他很快被帶到審訊室。

  還是昨天那一間。

  但審問他的人已經換了。

  也沒有史密斯或岳定唐在場。

  「說吧,老實交代,你為什麼要殺杜蘊寧?」

  對方冷著臉,語氣嚴厲。

  凌樞挑眉:「我沒殺過任何人。」

  砰!

  桌子被猛地一拍,狹小的審訊室內震天響。

  「還想狡辯!死者生前,你們就私相授受,勾勾搭搭,杜蘊寧死後,你又沒法提供不在場證據,甚至連她臥室窗台那個鞋印都是你留下的,論嫌疑論動機,只有你!」

  凌樞:「殺人這個罪名我背不起,希望各位能找到證據,早日還我清白。」

  對方冷笑:「證據?還你清白的證據沒有,能證明你是兇手的新證據,倒是有。」

  他將手邊的本子打開來,從中抽出幾封信件,扔到凌樞面前。

  凌樞拿起拆開。

  三封信,都是杜蘊寧寫的。

  凌樞認得她的筆跡,連落款最後「寧」字那一鉤,飛揚寫意,帶著杜蘊寧慣有的風情。

  打從很多年前上學的時候,杜蘊寧就很喜歡用各種花樣字體來書寫自己的名字,最後定的這一個,還是凌樞幫她選出來的。

  信中內容不多,一封是杜蘊寧寫的情詩,訴說自己想見而又不得見的思念之情。

  她在學校是出了名的才女,雖然這其中不乏男同窗追捧的成分,但文采的確不錯,帶著股新月派的清麗脫俗。

  另外兩封信大同小異,都是向凌樞訴說自己的苦悶之情。

  凌樞一目十行,在看見裡面某些字句時,不由揚眉。

  「第一,我從來沒有給她寫過信,第二,我也從來沒有向她提過多忍耐些時日,很快就可以解脫的話,這些都是子虛烏有的。」

  「但我們對照過字跡和簽名,確認過是出自杜蘊寧之手,你又怎麼解釋?」

  審訊之人雙眼盯住他,就像一頭牢牢看住獵物的禿鷹,不容許對方有片刻逃離的心思。

  凌樞:「長官,我既然是被冤枉的,又怎麼知道這些書信從何而來?這些不應該是你們需要查清的問題麼?自從杜蘊寧結婚之後,我就沒有跟她見過面了。兩個月前,她忽然派人找上我,說有事找我,約我到咖啡廳見面。」

  審訊者:「說了什麼?」

  凌樞:「她說袁冰抽了大煙就打她罵她,她很痛苦,不知道怎麼辦,我建議她離婚。」

  審訊者:「然後呢?」

  凌樞:「然後她便向我反覆傾訴自己如何與袁冰貌合神離,本來我看在老同學的份上,也想拉她一把,又跟她見過幾次。但後來,我見她根本沒有與袁冰離婚的心思,就沒再出去見她,直到前兩天下午,她再次派人來找我,語氣十萬火急,請我一定要出去見一面,我就去了。」

  「她跟我說,自己私藏的一筆財物被袁冰發現了,想將它寄放在我那裡,以免被袁冰拿去抽大煙,還說袁家家境已經沒有表面看起來那麼風光,袁秉道留下來的家產,早就被袁冰敗得七七八八,只剩下一個空架子。」

  「還有,她說很後悔當年沒有勇氣拒絕袁家的婚事,說想重新與我在一起,就是上回說過的私奔,當然,這個提議被我拒絕了。」

  審訊者:「財物呢?」

  凌樞:「不知道,我自然沒答應,只是建議她存放銀行,或者另托他人。」

  審訊者:「你為什麼不幫忙?你們以前的關係,不值得你對她留有舊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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