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小事(第三更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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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若蘭拿到父親的手令,走出門來,迎面撞上一人。

  「妹妹,怎麼這麼不小心啊?」

  來人是個妙齡女子,一頭長髮如瀑,身穿粉紫色羅裙,面貌和江若蘭竟有幾分相似。

  「姐姐?你怎麼在這?」江若蘭疑惑的看著姐姐江若水。

  江若水嫣然一笑,把江若蘭拉到一邊,低聲道:「聽說,家裡來了兩個人,是那個姓方的傢伙的婢女,而且還是來找咱們求助的?」

  不知為何,聽到姐姐用這種蔑視的口氣稱呼方浩然,江若水心頭隱隱有些不舒服,點點頭道:「來人確實是方浩然的侍女,方浩然在玉華縣被人陷害,她們正是來找我幫忙的。」

  「忙確實要幫的,畢竟那人跟我……」

  江若水點點頭,突然話鋒一轉,道:「聽說那個傢伙跟我有過婚約,但那都是父親年輕的時候衝動定下的,咱家跟他們方家十幾年都沒有過來往,我和那人也不認識,要我嫁給他是萬萬不可能的。所以我想讓你幫我一個忙。」

  「姐姐你的意思是?」江若蘭皺起了眉頭。

  江若水笑了起來,道:「你到了玉華縣,見到那人,幫我跟他說明我的心事,我已經將一顆心託付給了江陰王劉望,你叫他不要對我有念想,死了那份心。」

  頓了頓,江若水繼續說道:「你救他也不能白救,叫他把當初定下的婚書還給我,我可不想讓江陰王聽到什麼不好的謠言。」她來找江若蘭的目的也就只有這一個,想把婚書拿回來,否則他日方浩然拿著婚書來到錢塘府,若是被江陰王知道恐怕會惹江陰王對她不滿。

  江若蘭深深的皺起了眉頭,心中極為不舒服,暗道:姐姐你若是真的和江陰王兩情相悅,便自己去跟方浩然說明白,相信方浩然也不是那種死纏爛打的人,但是你卻連對方的面都不見就叫我去拿回婚書,這算什麼道理,婚書是父親定下的,我可不能這麼做。

  於是,江若蘭苦笑說道:「姐姐的要求我恐怕很難辦到。」

  「妹妹,怎麼連姐姐的這點小忙你都不願意幫?」江若水臉色陰沉下來。

  江若蘭搖頭道:「婚書是父親定下的,要取消婚書也應該由父親決定,我怎麼能越俎代庖呢?好了,時間不早了,我還要趕去玉華縣救方浩然,就不跟姐姐多說了。」說罷,江若蘭急匆匆的離開了。

  江若水怨恨的瞪了一眼,氣惱地躲了躲腳,自語道:「你一個丫鬟生的小賤人胚子,叫你一聲妹妹那是抬舉你,竟然敢不聽我的話,簡直豈有此理,我這就找爹去,我就不信在江陰王和一個窮書生面前,爹爹會不知道如何選擇。」

  這些,江若蘭當然不知道。

  江若蘭再次來到客廳時,見到大玉兒還在焦急的等待,而小玉兒又累又困,是在堅持不住趴在椅子上睡著了。

  見到江若蘭回來,大玉兒眼睛驟然一亮,急忙上前問道:「江姐姐,怎麼樣了?」

  江若蘭點了點頭,笑道:「事情辦好了,我們可以出發了!咦,小玉兒睡著了,我叫人送安排她去客房睡吧,在這裡別著涼了。」

  大玉兒看了看正在睡覺的妹妹,有些心疼,便點點頭聽從江若蘭的吩咐。

  門外,家丁已經牽好了一匹棗紅色的馬駒等著。

  江若蘭一躍而上,看著有些手足無措的大玉兒,笑道:「玉兒妹妹,我帶你吧這樣快些。」說著將大玉兒拉上嗎,鞭子一抽,朝玉華縣的方向絕塵而去。

  玉華縣的縣衙門口,整整齊齊的擺放著十三具屍體,其中十二具穿著捕快衣服,一具穿著囚服。

  此時周圍圍滿了看熱鬧的群眾,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這不是咱們縣衙的捕快嗎,怎麼會死呢?」

  「聽說昨晚江洋大盜李大嘴逃獄,這些捕快都是被李大嘴殺死的。」

  「嘖嘖,這些捕快平時欺行霸市,不干好事,全死光了才好!」有個高大男子憤恨道。周圍的人聽到立馬後退幾步,離他遠遠的。

  有衙役走過來,揮舞著棍子,叫罵道:「都滾,有什麼好看的?」

  人群稀里嘩啦的散開,全都躲到街對面去了。

  這時,兩個身穿官府的老爺買著螃蟹步走了過來。

  「縣令大人,縣丞大人!」

  衙役恭敬的上前,神情諂媚,就像狗見了骨頭似的彎著腰。

  縣令掃了一眼,極其不滿,聲音震怒道:「情況到底怎麼回事,查清楚了嗎?怎麼會有人逃獄,又怎麼會死了這麼多捕快?」

  「王大人,這些捕快死了倒不打緊,大不了多發些撫恤金就是,關鍵問題在這個李大嘴身上。」縣丞神情憂慮道。

  「哦?朱大人此言何意?」縣令不解。

  縣丞朱喜低聲道:「這李大嘴雖然是個江洋大盜,但不足以為道,可這人有個哥哥,乃是百里外惡人谷的首領之一,若是讓惡人谷的人知道他弟弟死在咱們手裡,那麼就麻煩了!」

  「惡人谷難道還敢殺到咱們縣衙來不成?」縣令狠聲道。但怎麼看都有種色厲內荏的味道。

  縣丞朱喜道:「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誰知道這些惡人會不會鋌而走險呢?要我看,不如把此事壓下,隱瞞住李大嘴死亡的消息,如此一來惡人谷的人以為他還在坐牢,也就沒事了。等過上幾年,咱們調任了,此事就算再起波瀾也與我們無關了。」

  「如此甚好,此計甚妙啊!」縣令高興的直拍手,要他撈錢還行,要他對上惡人谷的人他半夜都會被嚇醒。

  縣丞朱喜不屑地笑了笑,接著說道:「還有件事情忘記告訴王大人,昨天有個窮書生打傷了我外甥的家丁,還偷了他一千兩銀子,我就叫人將他抓了起來,請大人定奪。」

  縣令毫不在意的說道:「誒,這種小事不用來煩我。」

  縣丞朱喜微微一笑,道:「我已經準備好了,此人讀著聖賢書卻作奸犯科,簡直有辱聖人恩德,當罪加一等,我的建議是杖責一百,劓行,再流放千里。」

  杖責一百,人不被打死也得半殘,劓行更是惡毒,要將鼻子割掉,如此再流放千里,這是把人往死里整啊。

  縣令暗道:也不知此人如何得罪了縣丞,竟然要吃這般苦頭還不如死了算了,不過我可犯不著為這點小事跟縣丞鬧得不愉快,就讓他自己處理好了。

  「是關押還是流放,你自己決定,回頭把文書給我加印就行。」

  縣令揮揮手離去,留下縣丞滿臉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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