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唯利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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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新禹思索了一會,說道:「二公子,我可以幫你,但是你也知道,現在辦什麼事,都要上下打點打點……」

  「錢不是問題,只要我能平安出去就行。」汪學霐心裡對姜新禹有些失望,當年那個憂國憂民的青年,換成了一張唯利是圖的嘴臉。

  姜新禹點了點頭,說道:「你這件事,我看怎麼也得……兩百塊大洋!」

  以往類似的案子,最多三五十塊就能辦成,但是對汪學霐必須要多收,萬一事情敗露,如果能和錢聯繫在一起,對姜新禹來說,影響不會很大。

  這種事見怪不怪,不收錢放人,才會惹人懷疑!

  汪學霐一點都沒猶豫,說道:「可以。我什麼時候能出去?」

  「最快今天下午。」

  「謝謝姜警官。」

  姜新禹淡淡的說道:「不用謝我,謝謝你自己是一個有錢人就行了。還有,出去之後,最好趕緊離開堰津,你要是被日本人抓了,我也沒辦法救你。」

  「我明白。」

  「那個抓你的警察如果來提審,你不用隱瞞身份,對他實話實說就行。」

  「他會不會把我交給日本人?」

  「看在錢的面子上,我猜他不會。哦,對了,錢什麼時候能送來?」

  「隨時。」

  汪學霐既然這麼說,他的同伴一定就在警察局附近,十有八九是汪家派的隨從或者保鏢。

  回到了緝私科,雷朋依然在呼呼大睡,姜新禹經過他身邊時,伸手拿起了那張報紙,說道:「都第二天早上了,你還睡?」

  雷朋閉著眼睛哼哼著說道:「你少唬我,哪有那麼長時間。」

  姜新禹拿起茶几上香菸,坐回辦公桌後面,從香菸盒裡抽出一支點燃,說道:「雷朋,有彩頭了。」

  在警察局,『彩頭』通常是指灰色收入部分,意思是有額外的油水。

  「緝私科的彩頭,和我有啥關係,存心氣我是不是……煙哪去了?」雷朋伸手在茶几上劃拉著。

  「不是緝私科的彩頭,是你抓回來的那個人!」姜新禹把香菸盒扔回去,不偏不倚正砸在雷朋的鼻子上。

  雷朋捂著鼻子坐起來,瓮聲瓮氣的說道:「新禹,你小子存心的是吧!」

  姜新禹笑道:「我都沒想到,能扔的這麼准。」

  雷朋揉了揉發酸的鼻子,想了想說道:「我抓回的人?誰?」

  姜新禹說道:「剛才閒著沒事,我去提審那個販私鹽的王有福,本想著查出點線索,抓到幕後的大魚,沒想到竟然有意外收穫。」

  「王有福願意繳納罰款?」

  「不是他,是另外一個叫鄭昆的人,他主動跟我提出來,願意拿錢消災。」

  「拿錢消災倒是可以……他會不會是反抗分子?」

  「我不知道,你要是不放心就去審一審。」

  「是得審一審,老子要是一天抓兩個反抗分子,那可出盡了風頭!」雷朋站起身,拿起茶几上的警帽戴上,準備去提審汪學霐。

  姜新禹叫住他,說道:「我提醒你一句,我跟他談好價錢了,你別傻不愣登把價錢降低了。」

  「什麼價錢?三十?五十?」雷朋一邊繫著警服扣子一邊說道。

  「兩百塊。」

  「多少?兩百塊?你說的是銀元?」

  「廢話,當然是銀元,兩百塊中儲券買包煙都不夠。」

  雷朋一屁股坐在沙發上,說道:「新禹,你小子是真夠黑的!我剛才還在想,是要他三十還是五十……那小子這麼有錢嗎?」

  「行了,我也不瞞你了,你知道他是誰嗎?」

  「誰?」

  「汪敬旻的二公子汪學霐!」

  「啊?汪家不是跑四川去了嗎?」

  「汪學霐說,他回來接他姑姑去四川,他說的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你要是不放心,就去審問清楚了,別將來出了事,埋怨到我的頭上。」

  雷朋嘿嘿笑道:「我不審了,萬一審出來他是反抗分子,你說我怎麼辦?是交給日本人,還是放了?多讓我為難啊!」

  姜新禹把菸頭熄滅在菸灰缸里,說道:「那我就不管了……雖然人是你抓的,但是也不能把我扔在一邊吧?」

  「瞧你說的,我雷朋什麼時候這麼不仗義過?這樣,四六分,不!咱哥倆一人一半,夠意思吧?」雷朋拍著胸脯豪爽的說道。

  姜新禹笑道:「別介,我就是一個牽線的中間人,分我三成就行,拿多了咬手。」

  雷朋大笑著說道:「那成,我也不跟你客氣了,我這就去把汪二財神爺放了!」

  「別忘了收錢。」姜新禹提醒著說道。

  「放心,忘了啥也不能忘了這個!」說完這句話,雷朋推門走了出去。

  …………

  第三天下午,一點五十分。

  三輛轎車依次停在大沽鐘鼓樓後面的馬路上,車裡都是紅橋警察局緝私科的人,今天是遵照姜新禹的命令,來大沽殺一個「回馬槍!」

  「玉虎,科長什麼時候到?」一名緝私警察問道。

  「我怎麼知道,等著吧。」趙玉虎坐在副駕駛座位,陽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感覺十分愜意。

  此刻,姜新禹正在鐘鼓樓上,他搬開偽裝用的枯樹枝,掏出匕首撬開兩塊青磚,把那支用油布包裹的中正步槍拿出來。

  在冀中受訓的時候,最開始接觸的槍都是中正式,雖然特工用手槍的時候最多,但是最能練習槍法的還要數步槍。

  姜新禹的槍法在特訓班一直能排進前十名之列,這種距離下射擊,對他來說就是小菜一碟。

  這支槍是讓他當警長時候,收繳上來的黑槍,槍號早就被賣槍的人擦掉,扔在警察局的證物室已經快一年了,從來沒人過問一聲。

  趁著值班的機會,姜新禹偷偷進了證物室把槍拿出來,順手連證物記錄卡都一併帶出來燒掉。

  負責證物室的警察,即使發現丟了槍,這種背黑鍋的事,沒人會主動去聲張。

  姜新禹事先檢查過,在證物室存放的相同型號槍枝里,自己這支算是比較好的了。

  他舉起步槍,槍托頂在肩窩上,槍管探出城牆垛口,對準了那間鐵皮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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