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籃球不過是一個愛好而已
美國,某一書店。
「老闆,你這裡還有最新一期的漫威雜誌嗎?」
一名二十左右的男子快步走進書店,對著老闆直接問道。
「抱歉,就在剛才已經賣完了!」
書店老闆微笑著回應。「不過我已經聯繫漫威公司,正在補貨!」
男子「哦」了一聲,然後走出書店,拳頭緊緊一握,呢喃道:「該死的,這已經是第五家了!」
說著,男子又邁動步伐,朝著下一家書店而去。
與此同時。
類似這樣的一幕,在美國各地上演。
漫威公司總部。
原本冷清的公司電話,此時早已經變成了熱線,工作人員忙個不停。
「啊?對,是我馬丁,最新一期的雜誌還要加印十萬冊!」
「什麼?我沒說錯,就是十萬冊,你立刻幫我列印出來!」
「偶買噶的,我沒有瘋掉,就是十萬冊,你給列印出來,我會給你付錢的。」
馬丁咆哮著,兩隻手裡都是電話,他依舊同時聯繫了三家印刷廠,讓他們同時加工。
他是想到了《超人》會火,但是從沒想到過,《超人》會這麼火,簡直就是一夜走紅。
到此,他還是難以置信,《超人》這般火爆,完全足以支撐整個漫威公司。
而他心裡對林若楓,也是更加佩服,傳說中的「全能神」真是沒有說錯。
同一時間。
公牛隊訓練場。
相比之前的沉悶不同,因為林若楓在,強勢扳回兩局,打成2:2平之後,公牛隊訓練也是有說有笑,所有成員都歡笑著。
而且最主要的是,下一場他們還是主場作戰。
「今晚的比賽,我們一定要拿下!」羅賓笑著望向林若楓。「林,有沒有把握?」
林若楓淡淡一笑,道:「羅賓,你這個問題有些多餘了!」
「哈哈哈哈,我也覺得羅賓你這個問題很廢!」旁邊吉米補刀。
「我也就是這樣說說。」羅賓大笑,其他球員也跟著笑了起來。
「咦,對了,你們最近有些沒有看漫畫?」羅賓又發起了新話題。
「羅賓,你也喜歡漫畫嗎?」另外一名主力霍斯詫異道。「說話回來,我在看一本新漫畫,簡直顛覆了我對漫畫的想像,那主角太酷了。原本是我弟弟在看的,結果我好奇之下看了一眼,然乎就喜歡上了。」
「哦?這麼神奇?」吉米湊了上來。
「哈哈,霍斯,你說的是這個嗎?」羅賓下場,不知從哪掏出一本漫畫打開給眾人看。
「沒錯,就是《超人》,羅賓,你居然也在追!」霍斯驚喜道。
「你們這樣很不好,我會覺得有點誇張,讓我看看!」吉米一把將漫畫扯了過去,然後開始翻看,其他沒有看過的球員也湊了過去,然後一群人圍在一邊看起了漫畫。
「偶買噶,這傢伙居然不是人類?」
「氪星人?哈哈,是個外星人!」
「難道是外星人入侵地球嗎?」
「不是,貌似他在地球長大!」
一群人看了主角簡介,紛紛對《超人》好奇起來。而《超人》只連載了兩話,眾人很快就看完了。
「哦,該死的,怎麼會沒有了呢?」
「沒了,我想知道接下來會怎樣?」
「我也是,這《超人》真心好酷,與其他漫畫大不相同,超級有趣!」
「難怪我之前早上看博特的時候,發現好多人都在推薦這部漫畫!」
「天吶,我發覺已經喜歡上這部漫畫了,下一期什麼時候出?我要第一時間購買!」
「我也是,第一次發現一本對成年人也有極大吸引力的漫畫!太棒了!」
眾人議論起來,全部都落入了林若楓耳中,心裡得意一笑。
馬丁已經告訴他《超人》首發,但是沒想到,這部漫畫這麼快就火爆起來了,連他這些身邊的職業球員都知道,並且很快喜歡上,如此可見,美國人對超級英雄的情懷,有多麼深。
「林,你在想什麼?不想看看《超人》嗎?他們都在看呢!」羅賓瞧得林若楓發愣,不禁湊了過來。
「我已經看過了!」林若楓微笑著說道。
「難怪你不和我們一起看,對了,你喜歡《超人》嗎?」羅賓問道。
「喜歡!」林若楓點頭。
「我也是,真不知道是哪個傢伙創作出來的,他的想像力真是豐富!」羅賓感嘆一句。
林若楓笑笑不語。
然而就在這時,吉米拿著漫畫過來,道:「羅賓,你快看看《超人》漫畫的作者!」
「怎麼了?」
羅賓歪過頭一看,只見漫畫首頁上面一個很顯眼的拼音名字,恰好就是林若楓。
眾人齊齊驚呆了,然後望向林若楓。
羅賓吞了吞口水,小聲問道:「林,不要告訴我,你就是《超人》的作者!」
「怎麼?我不像是會畫漫畫的人嗎?」林若楓反問一句。
「噢!上帝!林,你這個傢伙真的是《超人》作者?」吉米一把抓住林若楓。
「我沒有必要欺騙你們!」林若楓一笑,他並沒有掩飾自己。
登時,所有人都一愣,旋即露出狂喜之色。只見羅賓和吉米左右架起了林若楓,朝著場外走。
「林,你今天不要訓練了,你就坐在這裡,趕緊把《超人》的畫出來!我們都等著看呢!」
「就是!就是!」
「林,你那麼強,不用訓練了!趕緊畫漫畫吧!」
「是呀!你那一份,我幫你訓練了!」
其他隊員紛紛點頭說道。
林若楓哭笑不得,道:「我可是職業球員!」
「職業個屁,別以為我不知道,你還有好多職業呢,籃球不過是你的一個愛好而已,趕緊的,去畫漫畫!」羅賓吼道。
旁邊的吉米等人同感點頭,同時,心裡都在流淚。
籃球不過是你的一個愛好而已!
羅賓,你知道嗎?
你說出了真相,不過這個真相好殘酷啊!
話說,咱們是職業球員啊!連一個愛好者都不如,果真,林若楓就應該去畫漫畫!
經過了上一場的比賽,林若楓覺得自己體能還是有些不足,他需要有打滿四節的比賽,哪能現在畫漫畫。
無奈之下,他只好讓馬丁將後面兩話發了過來,讓羅賓等人看。
於是乎。
訓練場奇怪的一幕出現了!
球員都不訓練,都圍著看漫畫了!
「老闆,你這裡還有最新一期的漫威雜誌嗎?」
一名二十左右的男子快步走進書店,對著老闆直接問道。
「抱歉,就在剛才已經賣完了!」
書店老闆微笑著回應。「不過我已經聯繫漫威公司,正在補貨!」
男子「哦」了一聲,然後走出書店,拳頭緊緊一握,呢喃道:「該死的,這已經是第五家了!」
說著,男子又邁動步伐,朝著下一家書店而去。
與此同時。
類似這樣的一幕,在美國各地上演。
漫威公司總部。
原本冷清的公司電話,此時早已經變成了熱線,工作人員忙個不停。
「啊?對,是我馬丁,最新一期的雜誌還要加印十萬冊!」
「什麼?我沒說錯,就是十萬冊,你立刻幫我列印出來!」
「偶買噶的,我沒有瘋掉,就是十萬冊,你給列印出來,我會給你付錢的。」
馬丁咆哮著,兩隻手裡都是電話,他依舊同時聯繫了三家印刷廠,讓他們同時加工。
他是想到了《超人》會火,但是從沒想到過,《超人》會這麼火,簡直就是一夜走紅。
到此,他還是難以置信,《超人》這般火爆,完全足以支撐整個漫威公司。
而他心裡對林若楓,也是更加佩服,傳說中的「全能神」真是沒有說錯。
同一時間。
公牛隊訓練場。
相比之前的沉悶不同,因為林若楓在,強勢扳回兩局,打成2:2平之後,公牛隊訓練也是有說有笑,所有成員都歡笑著。
而且最主要的是,下一場他們還是主場作戰。
「今晚的比賽,我們一定要拿下!」羅賓笑著望向林若楓。「林,有沒有把握?」
林若楓淡淡一笑,道:「羅賓,你這個問題有些多餘了!」
「哈哈哈哈,我也覺得羅賓你這個問題很廢!」旁邊吉米補刀。
「我也就是這樣說說。」羅賓大笑,其他球員也跟著笑了起來。
「咦,對了,你們最近有些沒有看漫畫?」羅賓又發起了新話題。
「羅賓,你也喜歡漫畫嗎?」另外一名主力霍斯詫異道。「說話回來,我在看一本新漫畫,簡直顛覆了我對漫畫的想像,那主角太酷了。原本是我弟弟在看的,結果我好奇之下看了一眼,然乎就喜歡上了。」
「哦?這麼神奇?」吉米湊了上來。
「哈哈,霍斯,你說的是這個嗎?」羅賓下場,不知從哪掏出一本漫畫打開給眾人看。
「沒錯,就是《超人》,羅賓,你居然也在追!」霍斯驚喜道。
「你們這樣很不好,我會覺得有點誇張,讓我看看!」吉米一把將漫畫扯了過去,然後開始翻看,其他沒有看過的球員也湊了過去,然後一群人圍在一邊看起了漫畫。
「偶買噶,這傢伙居然不是人類?」
「氪星人?哈哈,是個外星人!」
「難道是外星人入侵地球嗎?」
「不是,貌似他在地球長大!」
一群人看了主角簡介,紛紛對《超人》好奇起來。而《超人》只連載了兩話,眾人很快就看完了。
「哦,該死的,怎麼會沒有了呢?」
「沒了,我想知道接下來會怎樣?」
「我也是,這《超人》真心好酷,與其他漫畫大不相同,超級有趣!」
「難怪我之前早上看博特的時候,發現好多人都在推薦這部漫畫!」
「天吶,我發覺已經喜歡上這部漫畫了,下一期什麼時候出?我要第一時間購買!」
「我也是,第一次發現一本對成年人也有極大吸引力的漫畫!太棒了!」
眾人議論起來,全部都落入了林若楓耳中,心裡得意一笑。
馬丁已經告訴他《超人》首發,但是沒想到,這部漫畫這麼快就火爆起來了,連他這些身邊的職業球員都知道,並且很快喜歡上,如此可見,美國人對超級英雄的情懷,有多麼深。
「林,你在想什麼?不想看看《超人》嗎?他們都在看呢!」羅賓瞧得林若楓發愣,不禁湊了過來。
「我已經看過了!」林若楓微笑著說道。
「難怪你不和我們一起看,對了,你喜歡《超人》嗎?」羅賓問道。
「喜歡!」林若楓點頭。
「我也是,真不知道是哪個傢伙創作出來的,他的想像力真是豐富!」羅賓感嘆一句。
林若楓笑笑不語。
然而就在這時,吉米拿著漫畫過來,道:「羅賓,你快看看《超人》漫畫的作者!」
「怎麼了?」
羅賓歪過頭一看,只見漫畫首頁上面一個很顯眼的拼音名字,恰好就是林若楓。
眾人齊齊驚呆了,然後望向林若楓。
羅賓吞了吞口水,小聲問道:「林,不要告訴我,你就是《超人》的作者!」
「怎麼?我不像是會畫漫畫的人嗎?」林若楓反問一句。
「噢!上帝!林,你這個傢伙真的是《超人》作者?」吉米一把抓住林若楓。
「我沒有必要欺騙你們!」林若楓一笑,他並沒有掩飾自己。
登時,所有人都一愣,旋即露出狂喜之色。只見羅賓和吉米左右架起了林若楓,朝著場外走。
「林,你今天不要訓練了,你就坐在這裡,趕緊把《超人》的畫出來!我們都等著看呢!」
「就是!就是!」
「林,你那麼強,不用訓練了!趕緊畫漫畫吧!」
「是呀!你那一份,我幫你訓練了!」
其他隊員紛紛點頭說道。
林若楓哭笑不得,道:「我可是職業球員!」
「職業個屁,別以為我不知道,你還有好多職業呢,籃球不過是你的一個愛好而已,趕緊的,去畫漫畫!」羅賓吼道。
旁邊的吉米等人同感點頭,同時,心裡都在流淚。
籃球不過是你的一個愛好而已!
羅賓,你知道嗎?
你說出了真相,不過這個真相好殘酷啊!
話說,咱們是職業球員啊!連一個愛好者都不如,果真,林若楓就應該去畫漫畫!
經過了上一場的比賽,林若楓覺得自己體能還是有些不足,他需要有打滿四節的比賽,哪能現在畫漫畫。
無奈之下,他只好讓馬丁將後面兩話發了過來,讓羅賓等人看。
於是乎。
訓練場奇怪的一幕出現了!
球員都不訓練,都圍著看漫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