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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只是遊戲的一個任務設定。但方靖早就想吐槽了。「太腐敗了。進城要五十隻野獸。不知道都進了誰的肚子!」
夜辰哭笑不得。跟NPC任務較真的樣子怎麼那麼可愛!「我看了一下論壇上的地圖怪物等級劃分。殺那個區域的怪掉落的東西有點兒用?」
方靖豎起了大拇指。賺錢得意識真強,不虧是老闆,就是不一樣!「咱們現在面向的左前方。大概過了小河,那邊有山狐和大腳兔。運氣好還能碰到幾條精英蛇。都是可以取下材料的。尤其是狐皮和大腳兔的皮,初期外觀披風就靠這裡兩個了。不過製作披風需要的毛皮數量非常巨大。可能得刷很久。但是愛漂亮的基本都要披一個。你看那邊。」
夜辰扭頭,就看到從聖坦城的方向走出來一隊人,其中有三個女性角色,都披著披風。不過只有一個是雪白的。一看就是BOSS狐王掉落的皮毛。這個東西掉率還是挺小的。方靖有些眼饞了。今天的話,這個披風小說能賣四五百呢。「白色得狐皮披風需要至少一隻狐王的皮才能合成。咱們要是打到狐王,再能掉一張狐王的皮,就能把方才買水果得錢賺回來了!」
總裁覺得可行。於是抬頭挺胸:「讓你看看我這自幼練武的人怎麼打怪!走!去刷狐王!」
第52章
狐狸和野兔分布在一個區域,而且數量差不多,這其實挺不科學。不過遊戲裡可以打的怪,尤其是前幾章走過得城鎮周遭,基本都是野獸和少量變異野獸。這些怪不吃不喝,也不會讓玩家走在森林山地了踩一腳髒東西什麼的,所以數量平衡這上面也無所謂科不科學。畢竟不可能跟真實世界設定一樣。全息遊戲整體必須不能超過百分之八十的真實度。否則就會被關閉。
狐狸好刷,因為是十級怪,同等級得怪物和玩家,玩家有碾壓的優勢。只要不是用武器平砍,帶個技能就能秒到。但十級之內可用的技能,最多就可以利用輔助技能將攻擊分一為三,非常簡陋的群攻,但刷狐狸和兔子還是很好用的。加上方靖在遊戲裡的歐皇BUFF,兩個人用了一個小時,就收集了六百多個兔子皮和兩百多狐皮。
只可惜,距離製作斗篷的標準還差太多。畢竟這幾百塊也不是那麼好賺的。要是沒有歐皇在,皮能掉這個的三分之一就已經不錯了。
很快,兩個人發現了狐王。一隻比普通狐狸大了十倍左右得巨大變異獸。別看他的毛皮是白色的,但看腳下就能看到變換蠕動著的黑色物質。屬於十級的小BOSS,對新手來說也是有一點點難度的。
方靖這個天賦在十級的時候只能用其他技能先頂著。前期主要是血量和防禦加成。所以攻擊力不高。但真的肉。夜辰這次選擇的就不一樣。前期借用天賦敏捷,用上弓箭,以他的走位可以完全不挨著狐王就把它給磨死。
本來總裁先生還要給方靖表演一下技術流的風姿,結果狐王的血剛下去三分之一,突然天上落下一個火球,狐王直接被秒了。
《聖途》里的怪物掉落都是有掉落權的。誰的傷害高,掉落權就歸誰。在同等級得情況下,夜辰之前在大號,他上手了,就沒有人會搶他的怪,因為持續輸出,他是全國服戰力第一,不可能有人能比他單體輸出多。所以他的隊伍不怕被搶怪,因為掉落權一定是他的。但現在不行。他一個十級的號。刷同等級的野外小BOSS,不能立刻秒掉。但對方秒了三分之二,掉落權肯定就是對方的了。
這下別說夜辰不幹了。方靖在遊戲裡的性格要比在現實中厲害一些。所以他也不幹了。尤其是當他們看到狐王掉落狐皮之後。歐神大大簡直氣炸了。「誰這麼缺德?十幾BOSS都跨級搶怪,還要不要臉!」
對方是三個人,帶頭得是個身材高大的魔族,撿東西的是兩個女號。但至於是不是真妹子,那不一定。遊戲裡的人物身材也可以捏,很多人知道是人妖號也不介意。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三個人看裝備就已經五十多級了。雖然距離滿級還很遠,應該連章節劇情都沒過完。但是來搶十級的野怪真的超級不要臉了!
那個魔族男人一臉鄙視:「升級慢怪誰?怪寫你名字了?」
方靖還想開口,夜辰拉住了他。「我記住你名字了。後天還是這裡,有種你再來。」
那魔族看著夜辰的名字更是一臉瞧不上:「就憑你那666?後天才能滿級,也好意思裝嗶?」
夜辰冷笑:「敢就開口,我錄下來做個見證。不敢就滾蛋,反正你搶十級BOSS這件事兒不要臉是板上釘釘得了。」
「小子挺囂張啊!行!那後天這個時候,誰不來誰死爹媽!」
約架就約架,上升到父母這真的太LOW了。這種人,不打他個生活不能自理也不知道自己吃幾兩乾飯的。「不用技能,單純打一架你敢嗎?」
雖然個頭都差不多,但魔族的身材上限比精靈魁梧的多。就算是不用遊戲裡的技能,單純用遊戲裡的身體幹仗,那也是有天然的角色天賦能力加持得。不過魔族和精靈都有力量加持,而且都不是很多得那種。從這一點看,誰也不吃虧。
那個叫皇諦的魔族直接就答應下來了。「行啊。你不怕死,大爺也不怕給你個痛快!現在上吧!」
方靖沒想到,從約好後天PK,到現在立刻就直接不用技能幹仗。這個升級的速度也太快了!他本能的為夜辰擔憂,但他又知道,夜辰自小是跟著夜爸爸習武的,而且天賦極高。真要是現實中跟誰打架,他不擔心夜辰會輸,只會擔心他會不會把人給打得太嚴重。可在遊戲裡不同,都是有不同角色天賦加成,他根本沒有那個信心。
夜辰哭笑不得。跟NPC任務較真的樣子怎麼那麼可愛!「我看了一下論壇上的地圖怪物等級劃分。殺那個區域的怪掉落的東西有點兒用?」
方靖豎起了大拇指。賺錢得意識真強,不虧是老闆,就是不一樣!「咱們現在面向的左前方。大概過了小河,那邊有山狐和大腳兔。運氣好還能碰到幾條精英蛇。都是可以取下材料的。尤其是狐皮和大腳兔的皮,初期外觀披風就靠這裡兩個了。不過製作披風需要的毛皮數量非常巨大。可能得刷很久。但是愛漂亮的基本都要披一個。你看那邊。」
夜辰扭頭,就看到從聖坦城的方向走出來一隊人,其中有三個女性角色,都披著披風。不過只有一個是雪白的。一看就是BOSS狐王掉落的皮毛。這個東西掉率還是挺小的。方靖有些眼饞了。今天的話,這個披風小說能賣四五百呢。「白色得狐皮披風需要至少一隻狐王的皮才能合成。咱們要是打到狐王,再能掉一張狐王的皮,就能把方才買水果得錢賺回來了!」
總裁覺得可行。於是抬頭挺胸:「讓你看看我這自幼練武的人怎麼打怪!走!去刷狐王!」
第52章
狐狸和野兔分布在一個區域,而且數量差不多,這其實挺不科學。不過遊戲裡可以打的怪,尤其是前幾章走過得城鎮周遭,基本都是野獸和少量變異野獸。這些怪不吃不喝,也不會讓玩家走在森林山地了踩一腳髒東西什麼的,所以數量平衡這上面也無所謂科不科學。畢竟不可能跟真實世界設定一樣。全息遊戲整體必須不能超過百分之八十的真實度。否則就會被關閉。
狐狸好刷,因為是十級怪,同等級得怪物和玩家,玩家有碾壓的優勢。只要不是用武器平砍,帶個技能就能秒到。但十級之內可用的技能,最多就可以利用輔助技能將攻擊分一為三,非常簡陋的群攻,但刷狐狸和兔子還是很好用的。加上方靖在遊戲裡的歐皇BUFF,兩個人用了一個小時,就收集了六百多個兔子皮和兩百多狐皮。
只可惜,距離製作斗篷的標準還差太多。畢竟這幾百塊也不是那麼好賺的。要是沒有歐皇在,皮能掉這個的三分之一就已經不錯了。
很快,兩個人發現了狐王。一隻比普通狐狸大了十倍左右得巨大變異獸。別看他的毛皮是白色的,但看腳下就能看到變換蠕動著的黑色物質。屬於十級的小BOSS,對新手來說也是有一點點難度的。
方靖這個天賦在十級的時候只能用其他技能先頂著。前期主要是血量和防禦加成。所以攻擊力不高。但真的肉。夜辰這次選擇的就不一樣。前期借用天賦敏捷,用上弓箭,以他的走位可以完全不挨著狐王就把它給磨死。
本來總裁先生還要給方靖表演一下技術流的風姿,結果狐王的血剛下去三分之一,突然天上落下一個火球,狐王直接被秒了。
《聖途》里的怪物掉落都是有掉落權的。誰的傷害高,掉落權就歸誰。在同等級得情況下,夜辰之前在大號,他上手了,就沒有人會搶他的怪,因為持續輸出,他是全國服戰力第一,不可能有人能比他單體輸出多。所以他的隊伍不怕被搶怪,因為掉落權一定是他的。但現在不行。他一個十級的號。刷同等級的野外小BOSS,不能立刻秒掉。但對方秒了三分之二,掉落權肯定就是對方的了。
這下別說夜辰不幹了。方靖在遊戲裡的性格要比在現實中厲害一些。所以他也不幹了。尤其是當他們看到狐王掉落狐皮之後。歐神大大簡直氣炸了。「誰這麼缺德?十幾BOSS都跨級搶怪,還要不要臉!」
對方是三個人,帶頭得是個身材高大的魔族,撿東西的是兩個女號。但至於是不是真妹子,那不一定。遊戲裡的人物身材也可以捏,很多人知道是人妖號也不介意。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三個人看裝備就已經五十多級了。雖然距離滿級還很遠,應該連章節劇情都沒過完。但是來搶十級的野怪真的超級不要臉了!
那個魔族男人一臉鄙視:「升級慢怪誰?怪寫你名字了?」
方靖還想開口,夜辰拉住了他。「我記住你名字了。後天還是這裡,有種你再來。」
那魔族看著夜辰的名字更是一臉瞧不上:「就憑你那666?後天才能滿級,也好意思裝嗶?」
夜辰冷笑:「敢就開口,我錄下來做個見證。不敢就滾蛋,反正你搶十級BOSS這件事兒不要臉是板上釘釘得了。」
「小子挺囂張啊!行!那後天這個時候,誰不來誰死爹媽!」
約架就約架,上升到父母這真的太LOW了。這種人,不打他個生活不能自理也不知道自己吃幾兩乾飯的。「不用技能,單純打一架你敢嗎?」
雖然個頭都差不多,但魔族的身材上限比精靈魁梧的多。就算是不用遊戲裡的技能,單純用遊戲裡的身體幹仗,那也是有天然的角色天賦能力加持得。不過魔族和精靈都有力量加持,而且都不是很多得那種。從這一點看,誰也不吃虧。
那個叫皇諦的魔族直接就答應下來了。「行啊。你不怕死,大爺也不怕給你個痛快!現在上吧!」
方靖沒想到,從約好後天PK,到現在立刻就直接不用技能幹仗。這個升級的速度也太快了!他本能的為夜辰擔憂,但他又知道,夜辰自小是跟著夜爸爸習武的,而且天賦極高。真要是現實中跟誰打架,他不擔心夜辰會輸,只會擔心他會不會把人給打得太嚴重。可在遊戲裡不同,都是有不同角色天賦加成,他根本沒有那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