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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鼓足勇氣走了一天一夜,到了縣衙告狀。

  沒想到,他竟然他從陸時秋口中得知另一番說辭。再看到他娘驚慌失措的神色,他心裡冒出一個可怕念頭。

  難不成陸時秋說的都是真的?

  李縣令拍了下驚堂木,沖於婆子道,「圍觀百姓不得喧譁。」

  圍觀百姓齊體噤聲。

  李縣令收回視線,看向於大郎,「殃榜有記錄,休書也是真的,可見被告所言句句屬實。你可要我傳人證?」

  於大郎跪下扣頭,「大人,就算有殃榜,但我人還活著。紅樹村的百姓皆可為我證明,我就是於大郎。我沒死。這休書就不能作數。」

  休書一般都是由男子或者地位明顯高於常人的女子(例:公主)出具的書面證明。

  除非於大郎已死,於婆子寫的休書才能作數。否則根本不能生效。

  李縣令點頭,看向陸時秋,「你可認得他是於大郎?」

  陸時秋一怔,問他?

  他點了點頭,「是,他是於大郎。」

  李縣令滿意一笑,「陸時秋,雖然你沒有強占他人1妻1女,但你娘子確實是於大郎之妻。念及你也是受害者,本官不準備責罰你。但是你和他娘子的婚約失效。還他娘子和女兒,你可認同?」

  陸時秋一怔。於大郎是明媒正娶的于氏。他們二人成婚先於他。李縣令所言倒也合情合理。

  可他還是不甘心。憑什麼他好好的家要被拆散?

  原以為他女兒分到四分之一的母愛就夠委屈的了,沒想到接下來竟連這四分之一也要沒了。

  甚至一想到自己細心呵護,溫柔賢惠的木氏不屬於自己,他心裡直冒酸水。

  於大郎沖陸時秋磕了個頭,「這些年我在韓廣平手底苟延殘喘,要不是心心念念娘子和女兒,根本支撐不到現在。現在我回來了,請陸秀才務必物歸原主。」

  眾人一陣唏噓。

  物歸原主?這意思是想要回娘子和孩子。

  這要求合情合理,可是木氏放著好好的秀才娘子不當,願意回去跟他吃糠咽菜嗎?

  而且木氏已經跟陸時秋生了一個女兒。手心手背都是肉,她能捨得?

  陸時秋低下頭,沉吟良久,才抬頭施了一禮,「可以。不過這幾年我養他們孤兒寡母不容易。於家必須把費用全部算給我。」

  李縣令表情微微有些驚訝,他拍了下驚堂木,看向於大郎,「主告可有異議?」

  於大郎知道陸時秋不會輕易放人,見他只要錢,當下點頭答應,「可以。」

  陸時秋拱手,「大人,那就叫木氏進來吧。」

  李縣令招了招手,衙役很快把人帶過來。

  木氏進來,看了眼陸時秋。沒想到他根本沒有看她,心裡隱隱有種不好的預感。

  果然,李縣令開了口,把判決說給她聽。

  木氏下意識抬頭看了眼陸時秋。她不敢相信他會這麼對她。

  明明前一晚他們還纏綿,今天就要把她拱手讓人。難不成他對自己是假的嗎?

  陸時秋沉著應對,「大人,我和木氏是奉元十一年八月十號成的親。據現在已有六年零十天,共2202天。」

  「四個人,我估且算每人每天吃兩斤細糧。」說到這裡,他看了眼於大郎,「你也知道二丫一人就頂三個,這兩斤都未必夠。」

  「2202天一共是17616斤細糧,細糧是一兩銀子一石,一石是120斤。算下來是一百四十六兩八錢銀子。」

  他話音剛落,於大郎表情一瞬間裂了,「你唬誰呢?誰家頓頓吃細糧?」

  他沒想到陸時秋居然落井下石。這明擺著是訛詐他。

  陸時秋蹙眉,「大人,我家中伙食如何,可以問三個孩子。」

  李縣令點頭,「把三個孩子帶進來。」

  三個丫頭進來,二丫傻呆呆地,四下亂瞅。衙役示意她跪下,她也不懂。

  還是大丫拉著她跪下,她才照做。

  大丫神色非常侷促,總覺得這事有些不妙。

  而三丫對於大郎一點印象都沒有,她下意識跪到陸時秋旁邊,扯了下他的袖子,小聲叫了聲,「爹?」

  陸時秋摸摸她腦袋,小聲湊到她耳邊,「乖,爹待會兒就帶你回家。」

  三丫點了點頭,學著姐姐一塊跪下。

  李縣令拍了下驚堂木,問三個孩子當中最大的那個,「於大丫,你告訴本官,你每天都吃什麼?」

  所有人全都盯著大丫看,大丫捏著衣角,先是看向親爹,又看向親娘,再然後是陸時秋,神色非常不安。

  她抿抿嘴,顫著嗓子回答,「早上吃一個肉包子和一個雞蛋,喝一杯羊奶,中午和晚飯吃米飯和菜。每五天吃一回肉。」

  眾人齊齊看向陸時秋。似乎都在說同一句話,又是肉包子,又是雞蛋,又是米飯。

  都是金貴東西,夠有錢的呀。

  於婆子在外面,把大丫臭罵了一頓,這孩子到底是養歪了。居然向著外人。

  陸時秋繼續報帳,「肉,我就不跟你們算了。咱們再來算四季衣裳和鞋子吧。」

  他指著大丫身上的衣裳,「就拿去年來說,我一共給四人置辦四套衣裳和鞋子。一套春裝,兩套夏裝,一套冬裝。合計花了三兩一錢銀子,六年就是十八兩六錢銀子。你們若是不信,可以跟我去我家把那些衣裳全都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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