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八 香江之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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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思逸心中一動,面不改色地笑著問道:「怎麼了?」

  「方導又不是外人……」朱因用胳膊懟了一下黃冠中。

  黃冠中沒吭聲。

  最終,還是朱因說出了原因。

  「阿冠他們的組合之所以解散,還是因為樂隊的歌鬧騰的。」

  看著黃冠中,方思逸心中若有所思。

  說白了,還是因為財產糾紛鬧騰的。

  Beyond的歌曲,作為成員的他們,自然都享有演唱的機會。

  可問題來了。

  唱歌,尤其是唱以前樂隊的歌曲,是需要有版權的。

  其他人也要唱,那就需要支付一筆費用。

  可這樣一來,難免就涉及到了一個問題。

  Beyond的歌曲,是黃家駒生前寫的,這些歌曲,按理說應該作為Beyond的歌曲,或者是黃家駒本人的歌曲。

  換句話說,除去Beyond樂隊本身之外,黃家駒的弟弟享有哥哥歌曲版權理所當然地繼承權。

  當年黃冠中想要演唱這些歌曲,因為他是那個時候的Beyond樂隊的主唱,按照合同來說,一首歌的演出費用,應該是以一種比例進行支付給黃家駒弟弟的。

  因為這個次數較多,所以黃冠中就想著,是不是能將歌曲版權買下。

  可這樣一來,直接惹怒了對方,對方先發制人,製造輿論,罵黃冠中想要私吞Beyond歌曲帶來的版權盈利,以至於兩人隔空罵戰許久。

  兩人也都有著彼此支持者,也都有著各自的證據。

  雖然最終黃冠中贏得了官司,但顯然Beyond也因此解散了。

  換句話說,方思逸想要在一部電影之中,重聚Beyond,還真的難如登天。

  方思逸頭疼不已。

  帶著遺憾,方思逸只能先行離開。

  原本以為事情十分簡單的方思逸,萬萬沒有想到,竟然還出現了這種偏差。

  沒辦法之下,方思逸只能又去了Beyond樂隊其他人的住所。

  葉世榮好說,他算是當年的中立成員,雖然比較傾向於黃冠中,但基本上保持中立,接到方思逸的邀請,顯得十分高興。

  當然,方思逸的片酬也是值得開心的。

  客串一下,一百萬的友情價。

  誠意十足,自然也就很容易搞定了。

  不過搞定了葉世榮之後,當方思逸見到了黃家強,也就是黃家駒的弟弟的時候,突然間有了一點疑惑。

  彼時的黃家強混的可是風生水起,演唱會是一年接一年的開。

  雖然是炒著懷念黃家駒的冷飯,但錢款卻並不缺少。

  可讓人感到奇怪的是,黃家強的家卻似乎並不豪華。

  甚至都比不上葉世榮。

  這就很奇怪了。

  按理說,作為黃家駒的弟弟,又拿到了《海闊天空》等歌曲的版權,黃家強的生活應該十分富足啊。

  雖然黃家駒已經去世二十多年,但作為Beyond樂隊的經典曲目,還是不時被人傳唱啊。

  雖說天朝並沒有十分完善的版權制度,可這些年也開始注重起來,一些重要場合、一些節目裡面也開始主動繳費了。

  按理說,掌控著版權的黃家強,還真的不至於混成這樣啊。

  很快,方思逸見到了黃家強。

  出乎預料的是,和之前從黃冠中口中的黃家強印象完全不同的是,黃家強本人的性格倒是十分的灑脫。

  然後方思逸就從對方的口中,得知了當年樂隊解散的原因。

  原來,黃冠中夫婦撒了謊。

  是的,撒謊。

  當年Beyond解散的確是因為財務糾紛,但真實原因卻是……

  當年黃家駒離世,剩餘的三人在日本發展也受到了極大的衝擊。

  三人的實力,並不足以媲美黃家駒。

  以至於哪怕黃家強極力模仿哥哥的唱腔,可唱功就是唱功,這種東西是無法用親人這個名字抹去差距的。

  以至於樂隊的名氣越發不如從前。

  名氣小了,人氣也少了,而人氣少了,這收入也少了。

  經紀公司為了賺錢,自然不可能還按照之前的合約進行簽訂,所以減薪也就成了必然。

  這樣一來,三人自然不願意。

  三人一合計,乾脆單獨出來干。

  可這就要設計到一個版權的問題了。

  誰都知道,Beyond雖然已經人氣、名氣大不如前了,可抱著能撈一筆是一筆的想法,經紀公司提出了一個對於當時的他們,堪稱苛刻的條件。

  一大筆錢。

  樂隊剩餘的三個人咬了咬牙,終於湊齊了這一筆錢。

  並且成功得到了Beyond樂隊歌曲的所有版權。

  但問題來了。

  他們三人成軍的時候,自然沒有什麼,歌曲版權是樂隊的,三個人誰都能唱。

  可當他們三人成立的樂隊,名氣越發的衰落,甚至到後來已經接不到商演的時候,矛盾問題一下子爆發了。

  黃冠中是個富二代,他本人又娶了朱因,之前還當過演員,家裡是有著一些銀子的。

  黃家強因為有著包含黃家駒兄弟姐妹五個人的存在,家庭條件並不是太好。

  葉世榮也只是普通人家。

  所以當年在購買版權的時候,黃冠中是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樂隊版權的。

  因為那個時候,大家是樂隊,這件事情自然沒有什麼。

  可當樂隊再也無力維持下去之後,問題來了。

  要知道,國內是沒有專門的專利版權法的。

  或者說,版權專利,是這幾年才興起的說法。

  在他們當年解散的時候,法律是並不健全的,所以當年三個人各奔東西的時候,黃冠中就提出了一個問題。

  Beyond的歌曲,歸誰。

  黃家強自然是說自己的。

  葉世榮不置可否。

  雖然他也是樂隊一員,但他並不是主唱,所以和他關係不大。

  黃冠中就說,那我給你一筆錢,這些歌曲就賣給我吧。

  黃家強自然答應了。

  是的,他答應了。

  對於當時他而言,那一筆錢是巨款。

  尤其是在哥哥黃家駒離世之後,黃家的生活越發的困難了,所以那一筆錢很重要。

  但問題來了。

  誰都知道,歌曲版權這個東西,是很少有界定的,但實際上,在當時,三個人實際上已經進行了版權的交接。

  換句話說,在法律上來說,黃冠中持有著Beyond樂隊歌曲的所有版權。

  可問題是,當多年之後,黃家強突然間發現黃家駒竟然住上了小型別墅,竟然一場演唱會的收入高達幾百萬的時候。

  矛盾,徹底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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