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過午沒多久,他們的梨就全都賣完了。

  元寧身上沉甸甸的,全都是銅錢,粗略估計有四五千文。

  賣鞋的老大娘善意提醒:「孩子,你帶著這麼多錢很容易招惹是非的,還是去票號兌換成銀子吧。」

  元寧為難了,「可是大娘,我連票號在哪兒都不知道呢!」

  老大娘衝著對街喊了一聲,對街便是縣衙門的側門,那邊守著兩個衙役,其中一個聞聲跑了過來,問道:「娘,您有事?」

  老大娘指了指元寧姐弟,「你領著他們去一趟票號。」

  元寧想了想,跟那個衙役打商量:「大哥,能不能麻煩您替我們跑一趟?我們姐弟倆年紀小……這些錢也許對你們來說不值一提,可對我們來說就是一筆巨款了。」

  衙役想了想,點頭答應下來,元寧心算能力非常好,仔細回想了一下就知道自己今日收入了五千二百二十五文錢,她留下了零頭,把五千文錢都給了那衙役。

  衙役很快回來,拿給她幾個小銀角子,「總共是五兩銀子,你收好了。」

  銀角子小巧輕便,攜帶容易,元寧再三道謝,從筐子裡拿出預留的幾顆梨,「大娘這是孝敬您的,從我們姐弟開始在這邊擺攤,您多有照顧。」

  第三十七章 做鞋

  老大娘還不肯要,「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嘛!」

  元寧卻道:「往後還要麻煩您呢,您若是不肯收,是不是以後嫌我們麻煩不肯幫我們了?」一邊說著就紅了眼圈,可憐巴巴說道,「不瞞您說,我們姐弟五個,父母雙亡,族裡就算是有長輩也是隔了房的。我們家就是我當家,日子著實艱難……」

  伯鍾跟著小聲抽泣起來。

  老大娘不由自主紅了眼圈,「行啦,你這丫頭……別說啦,怪叫人難受的。那成,這梨我收下兩個。其餘的你也跟周邊這些鄰居分一分。」

  其實元寧原本也是打算要這樣做的,但人家老大娘一片好意她卻不能不領情,跟老大娘道了謝,給她裝好梨,轉身又帶著弟弟分別給周圍的攤位送梨。

  這些攤位上的人看他們姐弟不容易,並沒有什麼歪心思,就算是不能主動幫忙,也沒有說三道四。

  元寧不免感慨:這個時代,果真還是民風淳樸的。

  她給這些送梨自然也是心甘情願的,一邊送還一邊說著祝對方大吉大利之類的好話。

  眾人都很歡喜,這家送她一把菜,那家送她一把豆,這一圈走下來,他們送出去不少梨,但也拿回來不少東西。

  伯鍾咧著嘴笑個不停。

  因為他長得好,跟在姐姐身後亦步亦趨,說話也是有樣學樣,大家看著好玩,又覺得心酸,對他更多了幾分憐愛。

  隔壁的老大娘就主動送給了伯鍾一雙薄底布鞋,「娃兒啊,大娘送你棉鞋是送不起的,這個送給你,這會兒穿有點凍腳了,來年春暖了還能穿。」

  伯鐘不收,卻小聲詢問:「大娘,你能不能好好給我姐姐做一雙鞋?我給錢的!」一邊說著一邊摸出一文錢塞給老大娘,悄悄說道,「這是買飯剩下的錢,不是我的偷的哦。

  「大娘,現在我能拿出來的錢很少,但我會慢慢還給您的,絕對不會占您的便宜!」

  多懂事的孩子呀!

  老大娘也悄悄跟他說:「成!我保證給你姐姐做的鞋更結實!」

  一老一小相視一笑,仿佛擁有了共同的秘密。

  把梨子送完,五個筐子就全都空了。只有一個籃子裡裝著別的攤位送的東西。

  元寧原本想要去買點肉和稀罕東西的。不過想著,自己如今揣著五兩銀子,只怕有風險。

  琢磨了一陣,看到老大娘的小兒子跟人換了班,把身上的衣裳都換了,便和老大娘商量,想讓她曉兒子陪著一同去買東西。

  這也不是什麼難事,老大娘一口就答應了下來,招手讓兒子過來,如此這般叮囑了一番。

  小伙子就領著元寧他們出發了。

  路上不斷攀談,元寧才知道小伙子姓林名叫林越,是老大娘第五個兒子,是老來子。他大哥比他大了二十多歲呢。

  元寧就親親熱熱人叫「大哥」。

  林越也很少見到這樣會來事兒的小姑娘,很是歡喜,專門帶著他們去自己相熟的鋪子。

  人家一看是林越領來的人,還能多給一點折扣。

  如此這般轉了半個時辰,他們就買齊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二尺紅絨布,二尺藍絨布,三斤布頭,二斤肥膘,一斤飴糖,一斤紅糖、二斤白面,還有幾張紅紙、兩根蠟燭、一把香。

  就這些東西已經把元寧剩的那些零錢花了一多半進去,手裡還剩幾十文錢了。

  伯鍾心疼得不得了,不停地勸她少買一點。

  元寧去不肯聽他的,跟林越說:「林大哥,這不是快要八月十五了麼?我們雖然是沒爹沒娘的孩子,也不能不過節呀!再說,我還準備回去給我爹娘燒上兩炷香,告訴他們,我帶著弟弟妹妹過得很好。這燒香沒供品怎麼行?

  「我們窮,買不起別的,買點糖和白面,回去自己做也成啊!多少都是我們的心意。」

  林越便跟伯鍾說:「你姐姐說的對!你要是真心疼你姐姐,往後多給你姐姐幫幫忙,將來做個有出息的人,好好報答她。

  「等你再長几歲,我若是還在衙門口當差,一定介紹你過來做事,在衙門裡做事,又體面又威風,也給你姐姐長臉。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