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頁
而且方才也聽警察先生說了,他沒有別的親人,死亡也是病痛所致,唯一留下的就只有一道遺囑。
先前再多的怨恨不滿,這種時候花尋也罵不出口。
畢竟人都死了。
最後花尋還是懷著滿心的疑問睡著了。
長夜無夢。
次日花尋是被電話叫醒的。
大抵還是昨天的事兒,需要他走一趟。
花尋只答應了好,便沒再說什麼。
「您叫……花尋是嗎?」
「是。」
「來的正好,明予安是你什麼人?」
聽到這個陌生的名字,花尋頓了一下。
「看了系統記錄和監控,昨天您下午五點登機,八點四十五到達本市,緊接著上了計程車去了明先生的居住地。」
花尋立即反應過來這個陌生的名字指代的應當就是說來話長大哥。
「他是我一個朋友。」
「只是朋友?」
「只是朋友。」花尋總不能說:我穿到十八.禁小說里是他一手引導的,我們因此結緣。
只能說是朋友。
「但是對方把所有遺產留給了您。」
花尋聽聞之後一時間有點兒沒反應過來。
過了好一會兒,才緩過來了些。
別的不說,花尋其實挺擔心這些財產來路不明,背後有更大的利益,自己就是個被擋槍使的。
「屍檢結果已經出來了。五日前死亡,癌症晚期,算是自然死亡。」警官說完之後又抬頭看了一眼花尋,「這是遺囑,合法有效。不過明先生沒有親人,似乎也就你這一個朋友,後事打理的稍微體貼些罷。」
走出警局的時候花尋才看了一眼手上單子上的數額。
怎麼說,前半生花尋為了錢財二字可謂是操碎了心。
尤其是年少的時候,自己也是半大的孩子,書沒讀完還要再養活一個的時候。對金錢的概念甚至已經有點兒瘋狂到扭曲了。
要不是最賺錢的事兒全在《刑,法》上寫著,那個是非觀念不成熟的年紀大概真的可能做出些不可挽回的事兒。
但是現在花尋卻是高興不起來。
能活著還是活著好。
說不定再熬兩三年,醫學技術更加成熟的時候就有救了,只要人還在,就有無限的希望。
從市區到當地的殯儀館還有一段兒距離。
花尋坐在車上,又一次打開手機,開始搜索這本罪魁禍首。
這回到是有關於這本書的相關信息。
只是似乎年代久遠,想買書都只能收二手的,網上流傳的電子版本也只有零零散散的盜版。
關於作者的信息更是少之又少,只知道似乎不是大陸這邊的,名字起的也不是漢字。
書中最後的結局花尋找了個相對完整的版本掃了一眼,的確是花尋死在遠寒觀門口,沈驚蟄發現之後……再往後大開殺戒就是因果註定的事兒了。
說來沈驚蟄……
雖然是書中之人,白紙黑字上印好的,但一顰一蹙卻是鮮活的。
而且這些時間裡,這個人已經占據了花尋太多太多的時間和經歷。
一時間想要徹底放手,難免會有些覺得不適應。
抱著骨灰盒從殯儀館裡出來的時候還不到中午。
花尋想了想,也想不到到底把他放在哪兒合適。
最後思量再三,決定還是回到他原來的住所。
這一次花尋沒再抓著哪個倒霉的司機師傅,而是選擇自己租了輛車,畢竟這一趟在這個城市待得時間估計不會短,那個地方也沒有什麼公共運輸能夠到達。
白日的時候還是能在這兒看見不少人的。
的確如先前所說,有劇組也有專程來追演員的小姑娘。
只是住宅區還是一如既往地清冷。
因為草草結案,保留現場便沒有任何意義了,這兒的物業管理算得上不錯,上午結案,中午之前就已經將屋內打掃了乾淨,雖然東西基本沒動,但已經沒有昨天夜裡那番駭人的異味。
「大哥,回家了。」花尋對著左手抱著的骨灰盒說了一句。
環顧了一圈兒,花尋也沒找到放在哪兒合適。
推開昨天那扇發現遺體的房門的時候,花尋發現似乎這兒就是個病房,只有各種看不懂的儀器和用了一半的針劑藥品,似乎並不是主人起居的地方。
找了一圈兒,花尋才發現真正的主臥應當是在頂層。
推開門之後,花尋先是踢到了一個劣跡斑斑的舊皮球,一看就是給小孩子玩的那種。
這才抬起頭,發現屋內的陳設不僅凌亂,而且十分幼稚。
老式的遊戲機,搪瓷的盆和碗,還有一張二十多年前流行的嬰兒床和小推車。上面還鋪著百家被,能看的出是手工做的。
還有很多東西,一看就不像是成年人會用的,卻都在這個屋子裡出現了。
感覺不是有意收集,而是不捨得扔,要一遍一遍的看,所以才擺在房間裡。
床上也是一片凌亂。
家具還是孩童常用的款式,枕頭旁邊放著一個已經沒電的遊戲機和幾個毛絨玩具。
要不是花尋先前看過他的年齡,見此還真以為他是個未成年的孩子。
說來話長大哥並不缺錢,想換掉這些東西幾乎是輕而易舉的事兒。
一般臥室這種地方最能反映一個人的心理年齡。
先前再多的怨恨不滿,這種時候花尋也罵不出口。
畢竟人都死了。
最後花尋還是懷著滿心的疑問睡著了。
長夜無夢。
次日花尋是被電話叫醒的。
大抵還是昨天的事兒,需要他走一趟。
花尋只答應了好,便沒再說什麼。
「您叫……花尋是嗎?」
「是。」
「來的正好,明予安是你什麼人?」
聽到這個陌生的名字,花尋頓了一下。
「看了系統記錄和監控,昨天您下午五點登機,八點四十五到達本市,緊接著上了計程車去了明先生的居住地。」
花尋立即反應過來這個陌生的名字指代的應當就是說來話長大哥。
「他是我一個朋友。」
「只是朋友?」
「只是朋友。」花尋總不能說:我穿到十八.禁小說里是他一手引導的,我們因此結緣。
只能說是朋友。
「但是對方把所有遺產留給了您。」
花尋聽聞之後一時間有點兒沒反應過來。
過了好一會兒,才緩過來了些。
別的不說,花尋其實挺擔心這些財產來路不明,背後有更大的利益,自己就是個被擋槍使的。
「屍檢結果已經出來了。五日前死亡,癌症晚期,算是自然死亡。」警官說完之後又抬頭看了一眼花尋,「這是遺囑,合法有效。不過明先生沒有親人,似乎也就你這一個朋友,後事打理的稍微體貼些罷。」
走出警局的時候花尋才看了一眼手上單子上的數額。
怎麼說,前半生花尋為了錢財二字可謂是操碎了心。
尤其是年少的時候,自己也是半大的孩子,書沒讀完還要再養活一個的時候。對金錢的概念甚至已經有點兒瘋狂到扭曲了。
要不是最賺錢的事兒全在《刑,法》上寫著,那個是非觀念不成熟的年紀大概真的可能做出些不可挽回的事兒。
但是現在花尋卻是高興不起來。
能活著還是活著好。
說不定再熬兩三年,醫學技術更加成熟的時候就有救了,只要人還在,就有無限的希望。
從市區到當地的殯儀館還有一段兒距離。
花尋坐在車上,又一次打開手機,開始搜索這本罪魁禍首。
這回到是有關於這本書的相關信息。
只是似乎年代久遠,想買書都只能收二手的,網上流傳的電子版本也只有零零散散的盜版。
關於作者的信息更是少之又少,只知道似乎不是大陸這邊的,名字起的也不是漢字。
書中最後的結局花尋找了個相對完整的版本掃了一眼,的確是花尋死在遠寒觀門口,沈驚蟄發現之後……再往後大開殺戒就是因果註定的事兒了。
說來沈驚蟄……
雖然是書中之人,白紙黑字上印好的,但一顰一蹙卻是鮮活的。
而且這些時間裡,這個人已經占據了花尋太多太多的時間和經歷。
一時間想要徹底放手,難免會有些覺得不適應。
抱著骨灰盒從殯儀館裡出來的時候還不到中午。
花尋想了想,也想不到到底把他放在哪兒合適。
最後思量再三,決定還是回到他原來的住所。
這一次花尋沒再抓著哪個倒霉的司機師傅,而是選擇自己租了輛車,畢竟這一趟在這個城市待得時間估計不會短,那個地方也沒有什麼公共運輸能夠到達。
白日的時候還是能在這兒看見不少人的。
的確如先前所說,有劇組也有專程來追演員的小姑娘。
只是住宅區還是一如既往地清冷。
因為草草結案,保留現場便沒有任何意義了,這兒的物業管理算得上不錯,上午結案,中午之前就已經將屋內打掃了乾淨,雖然東西基本沒動,但已經沒有昨天夜裡那番駭人的異味。
「大哥,回家了。」花尋對著左手抱著的骨灰盒說了一句。
環顧了一圈兒,花尋也沒找到放在哪兒合適。
推開昨天那扇發現遺體的房門的時候,花尋發現似乎這兒就是個病房,只有各種看不懂的儀器和用了一半的針劑藥品,似乎並不是主人起居的地方。
找了一圈兒,花尋才發現真正的主臥應當是在頂層。
推開門之後,花尋先是踢到了一個劣跡斑斑的舊皮球,一看就是給小孩子玩的那種。
這才抬起頭,發現屋內的陳設不僅凌亂,而且十分幼稚。
老式的遊戲機,搪瓷的盆和碗,還有一張二十多年前流行的嬰兒床和小推車。上面還鋪著百家被,能看的出是手工做的。
還有很多東西,一看就不像是成年人會用的,卻都在這個屋子裡出現了。
感覺不是有意收集,而是不捨得扔,要一遍一遍的看,所以才擺在房間裡。
床上也是一片凌亂。
家具還是孩童常用的款式,枕頭旁邊放著一個已經沒電的遊戲機和幾個毛絨玩具。
要不是花尋先前看過他的年齡,見此還真以為他是個未成年的孩子。
說來話長大哥並不缺錢,想換掉這些東西幾乎是輕而易舉的事兒。
一般臥室這種地方最能反映一個人的心理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