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頁
可仿佛一語成讖,他真的成了她生命里不重要的路人。
他總是想著再等等,卻沒想到他喜歡的人並不是非他不可,是他不夠勇敢,始終不能把愛說出,才會心心念念這麼久,還是把人跟丟了。
春去秋來,他默默守候了那麼多年的人,終是連心意都沒傳達出去,就要兀自逼自己甘心,拱手讓人了。
他從來不願意讓她為難的。
若是他的喜歡成了壓力,那便讓這場曠日持久的暗戀自行了結,無言而終。
她是幸福的就好了。
窗外纏綿的雨,像是他寥落的心情。
靜謐的房間裡,孟彥渝的手機忽然亮了一下。
孟子瑕:分享音樂《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孟子瑕:哥,你要想開點。
孟彥渝揉了揉眉心,若不是殺人犯法,他連謀殺親妹的心都有了。
什麼放手不放手,他根本連手都沒牽過。
未曾擁有過,就不能叫做放手。
苦笑了良久,孟彥打下了簡單明了的三個字。
孟彥渝:知道了。
頭疼的厲害,孟彥渝躺在床上,放空心神,不知不覺便睡了過去。
他睡著的時間本就是傍晚時分,隨著他的沉睡,時間越發的向著黑夜靠近,夜幕低垂,半拉著的窗簾也透不進光亮了。
孟彥渝睡的昏昏沉沉,門鈴聲忽的響起來,這陣子難得有片刻沉睡的他,太陽穴開始發漲,想要忽略那惹得人心煩的聲音。
可繞是他堵住耳朵,也架不住門外的人有耐心。孟彥渝被這番一吵鬧,繼續昏睡的念頭也被擾的一乾二淨,他打開房門,不善的看著門外的人,好脾氣也懶得偽裝,「有事?」
唐頌挑著俊眉,嘴裡的話一如既往的欠揍,「沒事。」
沒事還擾人清夢,孟彥渝的心情更差了。他想關門,他想把惡劣的情緒發泄出去,「有病,沒事快滾。」
唐頌卻還是笑呵呵的,像是信奉伸手不打笑臉人的信念一般,「沒事可以找事啊。」他也不去看孟彥渝不耐的眼神,縮著身子就往門裡鑽。
孟彥渝見著唐頌在他家看起了電視,也懶得趕這癩皮狗了,病怏怏的回房間睡自己的覺,把占領他地盤的人無視了個徹底。
唐頌在客廳心不在焉的看了半小時的電視,輕輕的轉開孟彥渝的房門,看著床上睡的懵然不知的人,忽的便笑開了,那笑容與以往的都不盡相同,無端的似是綴了份眷戀,他輕聲道:「你等不到喜歡的人了,所以到喜歡你的人身邊來吧。」
作者有話要說: 嗚嗚嗚嗚嗚嗚嗚 我可憐的男二
其實是個很溫柔的崽啊
我說唐頌和孟彥渝是社會主義兄弟情 你們信嗎?
第71章 番外 沈司嶼
為什麼會喜歡白汝汝,很多人問過沈司嶼這樣類似的問題。
沈司嶼曾想,如果真要回答的話,答案很長,即說不清也道不明。
可即便如此,若是問問題的人換做是白汝汝,那麼他喜歡她的點點滴滴,和心動的契機,他用一輩子的時間來來反覆向她訴說,都顯得時間太過短暫,不夠漫長。
在機場偶遇之前,更甚者在三年前白汝汝出道之前,沈司嶼就已經認識她了。
她不經意的出現在他的生活里,從此就有什麼東西開始不一樣,冷淡如他,也開始惦念一個人。
從遇見白汝汝的第一天起,她像是微風吹散的蒲公英的種子,輕飄飄的散落在他的心上,卻野蠻的生長著。
直到他意識到她的不可或缺,那顆種子已經再也無法移植。
只不過,他一直牢記著的,在他回憶里清晰可辨的女孩,卻一直不記得他的模樣,也不清楚他是誰。
初見的那一天,其實並沒有多麼的一眼萬年。
那時候沈司嶼還是個初中生,一個人去書店買資料,天色陰沉沉的,是個下雨天,紅燈亮起的時候,他撐著把灰色的傘,正等著穿過馬路去對面的書店。
忽然馬路對面有個穿著紅色連衣裙的女孩大聲向他喊「小心」,沈司嶼側目一看,馬路上一輛闖了紅燈的摩托車正加速向他的方向襲來。
那一聲「小心」終究沒來的及,沈司嶼沒及時避開,被撞到在地上,摩托的主人許是未開化的野蠻人,非但不道歉,反而想用兇惡的大嗓門聲音來證明,做錯事的人不是他。
從頭到尾,他一直騎在摩托車上,連下車扶一把人的意願都沒有流露出來,還罵罵咧咧的數落受害人。
沈司嶼本是想站起身和那大叔理論,可那人許是也有幾分心虛,不僅倒打一耙的時候不給他插話的機會,說完還一溜煙的跑了。
他試圖撐起手想要站起來,可剛才那一跤摔得有些嚴重,傷經動骨的,讓他牽扯到一處的肌肉就覺得很是痛楚。
沈司嶼跌在地上的時候,白汝汝便趕忙跑到馬路的這一頭,蹲在了他的身邊,想要扶他一把,「別動,我幫你。」
少女的掌心細膩白皙,在這個下雨天帶著特別的溫度。
沈司嶼本就不是熱絡的性子,和朋友的交往往往都會保留三分餘地,更別說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了,加之地上全是雨水,混著塵埃,髒兮兮的染黑了他的衣褲……為了不麻煩到人,他疏離的道,「不用,我自己可以。」
白汝汝直截了當的拆穿,「你要是可以的話,剛才就可以了,何必等到我現在跑到你身邊呢?」
他總是想著再等等,卻沒想到他喜歡的人並不是非他不可,是他不夠勇敢,始終不能把愛說出,才會心心念念這麼久,還是把人跟丟了。
春去秋來,他默默守候了那麼多年的人,終是連心意都沒傳達出去,就要兀自逼自己甘心,拱手讓人了。
他從來不願意讓她為難的。
若是他的喜歡成了壓力,那便讓這場曠日持久的暗戀自行了結,無言而終。
她是幸福的就好了。
窗外纏綿的雨,像是他寥落的心情。
靜謐的房間裡,孟彥渝的手機忽然亮了一下。
孟子瑕:分享音樂《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孟子瑕:哥,你要想開點。
孟彥渝揉了揉眉心,若不是殺人犯法,他連謀殺親妹的心都有了。
什麼放手不放手,他根本連手都沒牽過。
未曾擁有過,就不能叫做放手。
苦笑了良久,孟彥打下了簡單明了的三個字。
孟彥渝:知道了。
頭疼的厲害,孟彥渝躺在床上,放空心神,不知不覺便睡了過去。
他睡著的時間本就是傍晚時分,隨著他的沉睡,時間越發的向著黑夜靠近,夜幕低垂,半拉著的窗簾也透不進光亮了。
孟彥渝睡的昏昏沉沉,門鈴聲忽的響起來,這陣子難得有片刻沉睡的他,太陽穴開始發漲,想要忽略那惹得人心煩的聲音。
可繞是他堵住耳朵,也架不住門外的人有耐心。孟彥渝被這番一吵鬧,繼續昏睡的念頭也被擾的一乾二淨,他打開房門,不善的看著門外的人,好脾氣也懶得偽裝,「有事?」
唐頌挑著俊眉,嘴裡的話一如既往的欠揍,「沒事。」
沒事還擾人清夢,孟彥渝的心情更差了。他想關門,他想把惡劣的情緒發泄出去,「有病,沒事快滾。」
唐頌卻還是笑呵呵的,像是信奉伸手不打笑臉人的信念一般,「沒事可以找事啊。」他也不去看孟彥渝不耐的眼神,縮著身子就往門裡鑽。
孟彥渝見著唐頌在他家看起了電視,也懶得趕這癩皮狗了,病怏怏的回房間睡自己的覺,把占領他地盤的人無視了個徹底。
唐頌在客廳心不在焉的看了半小時的電視,輕輕的轉開孟彥渝的房門,看著床上睡的懵然不知的人,忽的便笑開了,那笑容與以往的都不盡相同,無端的似是綴了份眷戀,他輕聲道:「你等不到喜歡的人了,所以到喜歡你的人身邊來吧。」
作者有話要說: 嗚嗚嗚嗚嗚嗚嗚 我可憐的男二
其實是個很溫柔的崽啊
我說唐頌和孟彥渝是社會主義兄弟情 你們信嗎?
第71章 番外 沈司嶼
為什麼會喜歡白汝汝,很多人問過沈司嶼這樣類似的問題。
沈司嶼曾想,如果真要回答的話,答案很長,即說不清也道不明。
可即便如此,若是問問題的人換做是白汝汝,那麼他喜歡她的點點滴滴,和心動的契機,他用一輩子的時間來來反覆向她訴說,都顯得時間太過短暫,不夠漫長。
在機場偶遇之前,更甚者在三年前白汝汝出道之前,沈司嶼就已經認識她了。
她不經意的出現在他的生活里,從此就有什麼東西開始不一樣,冷淡如他,也開始惦念一個人。
從遇見白汝汝的第一天起,她像是微風吹散的蒲公英的種子,輕飄飄的散落在他的心上,卻野蠻的生長著。
直到他意識到她的不可或缺,那顆種子已經再也無法移植。
只不過,他一直牢記著的,在他回憶里清晰可辨的女孩,卻一直不記得他的模樣,也不清楚他是誰。
初見的那一天,其實並沒有多麼的一眼萬年。
那時候沈司嶼還是個初中生,一個人去書店買資料,天色陰沉沉的,是個下雨天,紅燈亮起的時候,他撐著把灰色的傘,正等著穿過馬路去對面的書店。
忽然馬路對面有個穿著紅色連衣裙的女孩大聲向他喊「小心」,沈司嶼側目一看,馬路上一輛闖了紅燈的摩托車正加速向他的方向襲來。
那一聲「小心」終究沒來的及,沈司嶼沒及時避開,被撞到在地上,摩托的主人許是未開化的野蠻人,非但不道歉,反而想用兇惡的大嗓門聲音來證明,做錯事的人不是他。
從頭到尾,他一直騎在摩托車上,連下車扶一把人的意願都沒有流露出來,還罵罵咧咧的數落受害人。
沈司嶼本是想站起身和那大叔理論,可那人許是也有幾分心虛,不僅倒打一耙的時候不給他插話的機會,說完還一溜煙的跑了。
他試圖撐起手想要站起來,可剛才那一跤摔得有些嚴重,傷經動骨的,讓他牽扯到一處的肌肉就覺得很是痛楚。
沈司嶼跌在地上的時候,白汝汝便趕忙跑到馬路的這一頭,蹲在了他的身邊,想要扶他一把,「別動,我幫你。」
少女的掌心細膩白皙,在這個下雨天帶著特別的溫度。
沈司嶼本就不是熱絡的性子,和朋友的交往往往都會保留三分餘地,更別說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了,加之地上全是雨水,混著塵埃,髒兮兮的染黑了他的衣褲……為了不麻煩到人,他疏離的道,「不用,我自己可以。」
白汝汝直截了當的拆穿,「你要是可以的話,剛才就可以了,何必等到我現在跑到你身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