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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們好好合計合計, 他噁心人,咱們不能也這麼噁心,得想想別的路子。」宋陽覺得他們要是約著一伙人再去干架,也不合適。

  李東陽笑了笑,現在笑起來很難看了,「我跟你說,那群人就看那樣子,手底下肯定不乾淨,到時候我去查一查,一定有蛛絲馬跡。」

  他是文明人,跟這些混混也不打交道,做生意遇上幾個也沒這樣的。所以當初也是沒想到,這些人這麼垃圾。

  這幾年以來,法制有點缺位,黑社會很猖狂了。

  他爸前一段時間還說,上面有點這個意思。

  跟宋陽倆人嘰里咕嚕也不睡覺,李東陽白天睡多了,當然不困,宋陽白天上班呢,好在明天休息。

  老三白天的時候就跟他說了,這事情辦的文明點,因為大環境在那裡,這些人總歸是要完蛋的。

  早上起來的很晚,黃鶯睡得特別多,就這樣下午還犯困,老三親自做的早飯,他身體好,睡七八個小時就夠夠的了。

  「你吃點東西,別吃的太多了。一會咱們一塊去逛逛,買點東西,你這肚子大了以前的衣服也沒法穿了,鞋子也不行。」

  看他巴拉的那個仔細,連這個都考慮好了。

  「姥姥也一起去唄?」

  郎菊南搖搖頭,人家小別勝新婚,她摻和什麼啊。

  「我有事,你爸也有事,我倆都不去。」看了黃煒業一眼,待會讓黃煒業去銀行買點金子。

  不是做首飾,怕店裡的金子不好,專門去銀行買,到時候找銀樓給做好了就行。

  老三抿著嘴笑了笑,開這車就就帶著黃鶯去買東西了。

  黃鶯本來就想著買衣服,不然怎麼搭配首飾,

  那群混混打了李東陽跑了之後,很大膽了,等著第二天還敢去警察局門口轉悠,看看什麼情況。

  畢竟人死了沒事,死人不會說話,活著的人才會說話,所以知道人沒死。

  那大混混就有點怕了,他自己就覺得李東陽肯定是報復他的,出入都跟著很多人,很珍惜那條命。

  等著李東陽能爬起來的時候,親自坐著輪椅去公安局,給郎花花送了錦旗,看著局長很欣慰。

  「我們局裡的年輕人是真的了不得,有能力關鍵是心眼很好,不是我說話難聽,你那晚要是沒有遇到她,可真的沒命了。」局長一把年紀了,就喜歡看著年輕人有上進心。

  郎花花站在一邊,看著李東陽那樣子,罵一句活該,然後還得給他解決問題。

  李東陽今天不是白來的,他是來報警的,還帶了畫像,那混混外號叫啥,還有那混混的畫像都有,準備好了。

  「是啊,所以我希望這件事情,還是由她來負責,我信得過,她也是當事人,乾脆就好人做到底吧。」

  李東陽跟局長說話,指明了讓郎花花跟進這個案子,他心裡有底,這是個大案子,而且東西他都準備好了,到時候辦成了那就是功勞。

  「不好吧,畢竟是新人,最好讓人帶一帶。」局長不放心,一個是女生,再一個還是新人,沒有這樣的做法。

  李東陽就有點嘰歪,跟著局長耗著,就是信任郎花花一個,別人就是不行,好說歹說,局長答應了。

  「那就由你負責吧,年輕人也是要吃苦,有什麼不明白的跟同事多請教一下。」局長拍了拍郎花花的肩膀就走了,很欣慰。

  看著人出去了,郎花花把門一關,恨不得把這個三等殘廢弄成植物人,「你幹什麼讓我跟進,什麼仇什麼恨啊,這麼折騰我。」

  郎花花聽著就愁死了,這不是一個人,是一群混混啊,她抓一年也不行,這不是為難她嘛。

  李東陽笑了笑,說的很神秘了,「你不用做什麼,等著抓人就行了,有我呢,一個都跑不了。」

  神仙有神仙之道,小鬼有小鬼的路子,李東陽肯定有別的渠道,有錢能使鬼推磨,那混混的行蹤他摸得一清二楚。

  郎花花半信半疑的,但是看著李東陽一臉的篤定,也沒辦法,只能這樣了,畢竟她根本無從下手,警察對於混混,那是束手無策的絕大時候。

  老三跟黃鶯買東西,得買鞋子,還得是老北京布鞋,穿著舒服,比皮鞋要舒服,就是一點不好,鞋底有點打滑。

  黃鶯坐在凳子上,彎著腰去試鞋,有點費勁,很仔細小心了。

  沒等著碰到腳面子,老三就拿著一雙鞋來了,他覺得這雙雖然不怎麼好看,但是防滑,「看看這雙吧,比那雙鞋底要好,而且還厚一點,你單位不知道冷不冷,先穿著唄。」

  蹲下身子,先把黃鶯腳上的鞋子給脫下來,然後給試試,覺得碼數有點小,又讓人去換了一雙。

  那女店員看傻了,這當爹的給閨女脫鞋的都少見,更何況是丈夫。

  有人結婚一輩子了,就只有結婚那一天丈夫給穿了婚鞋,然後到死丈夫都不帶給你脫鞋的。

  黃鶯試試很舒服,大小也合適,起來走了幾步,「挺好的,也不難看,就這樣的吧,拿兩雙換著穿。」

  包了兩雙,店員覺得有錢真好,買鞋子還能一樣的買兩雙,沒見過這樣的。

  「三哥,你待會去醫院的時候也做個檢查吧,看看身體怎麼樣?」黃鶯覺得老三瘦了,最近都是事情堆在一起了,她什麼也不能做。

  老三笑了笑,先陪著黃鶯做檢查,然後才自己去,醫生給摸了摸喉嚨,有點腫大,對著老三點點頭,「再去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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