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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我真的覺得,修士殺人太隨便了,『我覺得她會報復』,所以就殺人,『我覺得他在作惡』,所以就殺人,甚至蕭麗華那樣『我不喜歡』就要殺人……」飛英皺緊眉頭,喃喃道,「皇帝殺人都要個理由,但修士用不到,想殺就殺了,這樣真的對嗎?我總覺得不該以個人的喜惡作為殺不殺人的理由。」

  此話一出,殷渺渺心底的嘆息就變作了愕然。她以為飛英只是本性良善,看不慣修士動輒取人性命的做法,萬萬沒有想到,他居然已經思考得這般深入。

  他在想「法治」。

  「你覺得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殺呢?」她耐心地問。

  飛英想了想:「他做過很多壞事,可以殺。他要傷害我或是別人,可以殺。但我討厭他,不喜歡他,希望他不存在,或者他只是說謊騙人,出爾反爾,那就不必殺他。」

  殷渺渺頷首,又提出了兩個疑問。

  「那麼,同一件罪行,所有的人都應該付出同樣的代價嗎?譬如,一個無辜的鍊氣修士被殺,殺他的人是鍊氣,他該死嗎?如果殺他的人是元嬰,那麼這位元嬰真君也該死嗎?」

  「除了加害者不同,受害者不同呢?一個人欺騙了自己的師兄弟,和欺騙了自己的師父,都是不該死嗎?」

  飛英張口結舌,一時答不上來。鍊氣殺了鍊氣,那麼要兇手伏誅很正常,可是從來沒有聽說過元嬰殺了鍊氣也需要付出代價的。而欺騙師尊是大逆不道的罪行,是以下犯上,亦不能和同輩間的謊言相提並論。

  「呃,這個……」他滿臉糾結。

  殷渺渺莞爾。飛英長於凡間,可是封建君主制的世界,固然有法,然尊卑有別,王子犯法,哪能真的和庶民同罪?她也不為難他,伸手蘸了蘸杯中的茶水,在桌上寫了一個「法」字。

  「凡間有種說法,叫『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意思是說,獎賞和懲罰都應該一視同仁,不該以人的身份尊卑而有區別。而用來判斷是非對錯的東西,既不是某個人的意願,也不是上位者的想法,而是法律。」

  到底是在凡間生活過,飛英很快就理解了,不過吐槽道:「我不覺得法律有這麼公平。同樣是殺人,庶民殺了要償命,權貴不過是賠點錢,而且這命還得是良民,奴僕死如牛羊,壓根不算是人。」

  「這就意味著人還在法之上。」殷渺渺沉吟少時,又笑,「這個法是人間之法,難免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我認為,有兩個『法』是始終高於人的。」

  飛英不曾聽過這樣的說法:「哪兩個?」

  「一是天地之法。春去秋來,日夜交替,天地間運行的規則始終如此,不會因為人喜歡不喜歡而改變,而人要是違反了天地的規則,就一定會受到懲罰,此所謂……天道。」

  凡人所謂的善惡有報是美好的願景,至少對於修士而言,殺個一兩個人遠遠算不上是「惡」,因為個體的價值對於天地來說是很渺小的。但是,修士如果做下什麼影響極大的惡事,那就會受到懲處了。

  因此,昔年歸塵子不敢殺卓煜,便是因為卓煜的安危身系凡間運勢,一人崩而萬人死,其反噬的力量,絕非一個鍊氣修士能夠承受。然而,這不意味著普通人的性命就沒有意義,神女祠救活的人皆是平凡的百姓,一個人的命雖如螻蟻,可千萬人相加,便成了善報的功德金光。

  所以說,眾所周知的「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不是一句空話,而是蘊含著天地至理。

  「那另一種呢?」飛英問。

  殷渺渺笑了:「是心中之法。你做了善事,心中便會高興,做了惡事,良心就會過意不去,很多事或許能昧天瞞地,卻過不了自己的心,所以,我們就有了心魔。」

  飛英尚未結丹,不曾直面心魔,一下就怔住了。

  「你迷惑的不是曲聽靈該怎麼處置,而是在這個世界裡要怎麼做人。」殷渺渺微微笑了起來,「修真界和凡間不同,造不出一套人人都能接受的人間之法,而天道高高在上,有許多難以顧及的地方,所以,你心裡的『法』,就是判斷一件事要不要做的標準了。」

  「我明白了。」飛英喃喃說著,腦海里有什麼東西一閃而逝,他緊追靈光而去,竟然就這樣入定了。

  殷渺渺長長吁了口氣,輕手輕腳地起身離開了房間,留他靜靜頓悟。

  飛英這一思考,就是足足五天。

  他想到了很多事,很多在許多修士看來根本算不了什麼的「小事」:凡人比及修士,真的是螻蟻嗎?殺人可以憑藉喜好而且不必受到任何懲罰嗎?為了長生道途,不擇手段是可以被原諒的嗎?

  有人嗤笑過,認為他糾結這些問題真是蠢不可言,也有人耐心回答過,可是答案卻無法讓他認同。

  他曾經萬分迷惘,懷疑自己是個異類。

  但是現在,他不這麼想了。世上本沒有什麼絕對的正確或是錯誤,很多人都這麼做,不意味著是對的,他不需要勉強自己按照別人的標準做事。

  做人,問心無愧不就好了?

  霎時間,茅塞頓開,築基大圓滿的境界圓融完滿,可以準備結丹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本卷中,飛英尋找自己「道」的路算是一條支線。他的想法很難被真正的修士認可,多會認為他心慈手軟什麼的,但他有自己的原則。下章結束本卷,這卷好長,終於快要完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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