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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成允「嗯」了一聲。

  關明櫻自幼有著點低血糖的毛病,早上五點鐘起床到現在一點東西都沒吃,她隱隱約約又覺得自己冒起了虛汗,偏偏一家子人都識趣地沒有進來打擾她和霍成允。她努力地讓自己集中注意力,卻不知怎麼眼前一再重影,最後她的視線只能勉強地落在霍成允的喉結上。

  他就像是繆斯最完美的作品,身上的每一寸肌膚都在叫囂著荷爾蒙的吸引。

  任晗總是很喜歡給小說里的男主分類,霸道的、溫柔的、冷漠的、悶騷的,有時候她會問關明櫻喜歡什麼樣的類型,關明櫻這個時候就會隨口說,她未來的男朋友,一定要是一個搖滾歌手。

  關明櫻從小就在男女之情這件事上缺一根筋,學校里那麼多追求她的男孩子,塞到她桌洞裡的情書,通通被她用來當作塗鴉本和作詞本,偶爾幾個寫得狗屁不通還會被她張貼出來,嘲笑一番。

  她和任晗同樣早早地認識到自己身上對同齡男孩的極大吸引力,只是任晗樂於同那些男孩周旋,享受他們的追捧,將青春期幼稚單純的情愫通通轉化為一場你猜我猜的遊戲。而關明櫻對此興趣缺缺,她更喜歡在有太陽的日子裡,賴在霍成允的房間裡,和他說上許多的廢話。每當他展露出無奈卻溫柔的神情,少女關明櫻心裡也會油然而生那麼一點點得意。

  也許也因為關明櫻的不解風情,那些猶如過江之鯽的追求她的男孩們,往往用不了一個回合就會宣告放棄,過後再見到她,總像耗子遇到貓一樣,臉上炸開了顏料桶,一陣青一陣白的,關明櫻還曾為此不解良久。

  但是現在,她的目光跟隨著霍成允的喉結緩慢地上下移動,最後看到他系歪了的領帶。她忍不住替霍成允正了正領帶。手指繞過領帶結的時候,關明櫻突然想到,像霍成允這樣看起來又斯文又溫柔的男人,領帶應該有更多的用途。

  數年前任晗孜孜不倦地給她灌輸的那些奇奇怪怪的霸總小說在這一刻突然集體顯靈。黃/色/廢/料淹沒了那些關明櫻原本想要說出口的話。直到霍成允扣住她纖細的手腕,輕輕地摩梭著她的手腕內側,問她:「你想和我說什麼?」

  關明櫻抽出手,在他面前低下頭:「我真的不記得我們之間的事了。」

  霍成允「嗯」了一聲,接著問她:「然後呢?」

  關明櫻抬起頭,看了他一眼,有些心情複雜地道:「所以我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

  可不可以什麼?可不可以離婚?

  假如眼前的是任何一個別的男人,關明櫻都能保證自己毫無心理負擔地說出這句話。

  可霍成允並不是。

  在他們很小的時候,他們一起玩過家家的遊戲,她曾經拉著他的手指,信誓旦旦地保證以後要嫁給他。只是隨著年齡的增長,關明櫻漸漸地忘記了這些幼稚的諾言。

  可是忘了就是不存在過麼?

  一個人忘了,另一個人還記得,又要怎麼辦呢?

  關明櫻不由一陣頭疼。

  她小心翼翼地觀察著霍成允的臉色,見他始終神色如常,才慢慢地舒了一口氣。「我想……我可能要在這兒多待一段時間,我實在不太習慣——」她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霍成允打斷了。他的語氣依舊溫和,說出來的話卻帶著幾分不容反駁的意味:「到我身邊來,我會一點一點地幫你想起來。」

  關明櫻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一聲:「那要是我一輩子都想不起來了怎麼辦?」

  「那也沒有關係,我們還有很長很長的未來,不只有過去的那些記憶。」霍成允說。他的眉目深邃宛若刀刻,說話的姿態溫和卻矜持。他伸手,慢慢地撫上關明櫻搭在肩上的發梢,而後俯身,親吻了一下她的側臉。

  「不記得了不代表沒有發生過,不然對我來說很不公平,對嗎,櫻櫻?」

  「要是你離開我的話,我會很難過的。」

  「回來吧,我們再也不要分開了。」

  關明櫻不說話了。

  她抬起頭,認真地審視起了眼前這張熟悉的臉龐。

  第10章

  她努力地將背挺得更直一點,直視霍成允:「你昨晚明明還說讓我待在這裡。」

  霍成允不說話了。

  沉默了足足有一刻鐘之後,他撇過臉,聲音沙啞:「如果你確實不想回去,那……」

  那就怎麼樣?

  關明櫻盯著他帶著傷痕的側臉,他的唇角緊緊地抿著,眼睛裡一閃而過受傷的神采。關明櫻在心裡嘆了口氣。是她做錯了嗎?可她真的什麼都不記得了呀?又或者,按照他說的那樣,回到湖心小築去,漸漸地適應作為霍成允的妻子和彬彬的母親的生活。

  也許有一天她會想起一切,然後皆大歡喜;也許她永遠也想不起曾經發生了什麼,但……就像霍成允說的那樣,他們還有很長很長的未來,也許她會在這個過程中重新愛上他。

  關明櫻十幾歲的時候曾經和任晗一起看過一部叫做《初戀五十次》的老片子。女孩患上了奇怪的失憶症,每天醒來都會忘記之前的記憶,男孩在無數次的重逢里假裝是初遇,一次又一次地獲得了她的芳心。關明櫻對愛情電影向來興趣缺缺,十幾歲的任晗卻宣稱,真愛的條件苛刻,如果真的是真愛,那麼即使忘記了一切,也會不顧一切地再一次愛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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