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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末,印尼開始對華人加以限制,排華越來越嚴重。甚至公開殺人搶劫,華人已經沒了立足之地。那時候很多人坐船轉道香港回國。六零年印尼政府開始驅逐華人,我們就打算去美國找大哥,發了一封電報我們就坐船走了。
那時候很急,你不走隨時會被殺被掠奪走你一生的財富。而我們到美國後才知道大哥帶著大嫂回去接我們和大嫂的家人去了。再想回去根本不可能,那時候很亂,回去也找不到」
原來還有這事?冰蘭知道印尼多次發生屠華人事件,原來六零年有發生過。
「等在美國穩定後,我們就想辦法找大哥他們。我們猜他們回去找不到我們應該跟著大嫂家人或獨自離開。我們不敢想他們遇到意外,那時候什麼都可能發生。
美國沒等到人,就去香港打聽,香港沒打聽到,就托人在國內打聽。回來的人大多定居在廣州、香港。還有去別的國家的,人海茫茫,打聽一個人很難。
六.四.年我們才收到一封由國內轉道香港再到美國他原來住所的一封信,那封信是大哥寫的,報著可能被我們看到的希望。
他說他跟大嫂已經到了國內,一直沒找到我們,也不知道我們有沒有事。總之他們都好,只是大嫂的家人不幸遇難了,他希望我們都活著。我們想來找他們,當時社會環境已經不允許了。沒想到一等就是二十年。」
很沉重,很無奈,老夫妻都沒看到自己已經沒了的孫子孫女,兒子最後一眼也沒看到,就是屍體都不知道在哪裡!歷史就是這樣殘酷又無情,一行人又返回了唐山,他們要去祭拜親人,卻不知道去哪兒祭拜。
經人指點,他們去了當時埋人最多的地方,那時候為了安全,都是挖一個大坑埋進一車或兩車人。他們悼念親人,也祭拜著無數亡靈。
程家參觀了兒子工作的地方,見了幾個與兒子相熟的工友和領導。看了夏家的小院子,那一車家電弄的院子更加狹窄。最後就涉及到程斌去留問題,程家是想帶著孫子走的,夏家不差這個兒子,大兒子就剩下一個孫子,當然要帶著。
夏志信沒意見,尊重程斌的選擇。老頭老太太跟孫子商量了多次都無果。
程思琪決定與冰蘭談談,她覺得冰蘭更能影響到侄子。「老太太是一定要帶走小斌的,我看他很聽你的話,這事請你一定幫忙」
冰蘭道:「你們不來,我的計劃是讓他去美國讀大學,美國的教育領先於國內,他今年剛剛初中,小提琴也是剛起步。我覺得你們不能逼他太緊,讓他有一段適應接受時間。
美國是春季開學吧,你們就是想帶走他也需要辦辦手續。我看不如暑期後接他過去,最遲過春節我一定說服他讓他跟你們走」
沒有更好的辦法,程家最終答應暑假接他過去,程斌要到寒假。寒假就寒假,總之是要年前去美國。程家留給夏家十萬美元,夏志信婉拒,老娘媳婦都戴著程家給的金鐲子呢,還有那一車家電,他怎麼還好意思要錢!程家誠心實意,夏志信意志堅定。
相持的最後程斌按冰蘭的示意將錢給了小叔叔:「我長大了會報答爸爸」
孩子都這樣說了程家只好收回去了,帶來的禮物夏志信都收了。東西是有錢都買不到。
「你有什麼想要我們做的嗎?」程思琪給了冰蘭一萬美金問冰蘭。
第271章 大姐23
這一萬冰蘭收下了, 那是程斌的生活費和學費。「還真有,我是想麻煩你到深圳幫我們做點事,姑姑要是沒空,讓小叔叔幫忙就行」冰蘭道。程斌的小叔叔在美國金融機構, 對經濟有著敏感的嗅覺。
「什麼事」
「我跟堂哥做生意弄了一點錢,想在深圳買房子,可是深圳新開盤的兩個小區都是對外不對內。我們想讓你們幫我們買, 我們出錢」(當時深圳蓋的兩個小區都是與香港合作修建,蓋完的房子被拿到香港賣)
買房?程思琪將弟弟叫來,冰蘭將夏建文叫來幾個人商量,冰蘭拿出三十萬人民幣, 建文拿了三十萬人民幣跟著程鴻傑走了。
程思琪是大感意外, 真是人不可貌相!也許侄子跟著他們會更好。
程家人走了,那堆家電怎麼辦?有人出六千,有人出六千五。最後來了一個出到八千的, 那就賣吧!夏志信決定賣了, 一旁的李錦繡早就等的焦急。八千塊錢能幹很多事,十萬丟了八千不能再不要。
據別人告訴她,十萬美元相當於人民幣十七萬多, 那還是托關係對換。如果私下裡可能更值錢。李錦繡心中滴血,卻不敢表露。如果夏志信敢再拒絕眼前的八千, 她決定拼死也要護衛住。
八千到手, 夏志信拿了一千給李錦繡, 剩下的包起來放一邊。「你這是要存起來?明天我去吧, 家裡還有錢,不要留這麼多。」
「這是給程斌的,他在北京上學吃住都花錢,既然有了就不能讓建文老是搭幫。」
「給程斌?」李錦繡不知道自己是聽錯了,還是夏志信傻了。程斌有他的爺爺奶奶叔叔姑姑,還用得著他?
「呵呵,老夏,程斌已經親人了,他不需要我們養」
「咱們從沒養過那孩子,都是冰蘭和建文在養,我留下一千已經很多了」
「哈哈哈!真是高尚偉大!十萬美金你不要,為了臉面我理解。八千塊你也要送出去?程斌這幾年難道不吃不喝?夏志信,今天你要是將錢拿走,那你就帶著兒子喝西北風去吧!」李錦繡已經忍無可忍了。丟下莫名其妙的建偉就跑到了對門娘家。
那時候很急,你不走隨時會被殺被掠奪走你一生的財富。而我們到美國後才知道大哥帶著大嫂回去接我們和大嫂的家人去了。再想回去根本不可能,那時候很亂,回去也找不到」
原來還有這事?冰蘭知道印尼多次發生屠華人事件,原來六零年有發生過。
「等在美國穩定後,我們就想辦法找大哥他們。我們猜他們回去找不到我們應該跟著大嫂家人或獨自離開。我們不敢想他們遇到意外,那時候什麼都可能發生。
美國沒等到人,就去香港打聽,香港沒打聽到,就托人在國內打聽。回來的人大多定居在廣州、香港。還有去別的國家的,人海茫茫,打聽一個人很難。
六.四.年我們才收到一封由國內轉道香港再到美國他原來住所的一封信,那封信是大哥寫的,報著可能被我們看到的希望。
他說他跟大嫂已經到了國內,一直沒找到我們,也不知道我們有沒有事。總之他們都好,只是大嫂的家人不幸遇難了,他希望我們都活著。我們想來找他們,當時社會環境已經不允許了。沒想到一等就是二十年。」
很沉重,很無奈,老夫妻都沒看到自己已經沒了的孫子孫女,兒子最後一眼也沒看到,就是屍體都不知道在哪裡!歷史就是這樣殘酷又無情,一行人又返回了唐山,他們要去祭拜親人,卻不知道去哪兒祭拜。
經人指點,他們去了當時埋人最多的地方,那時候為了安全,都是挖一個大坑埋進一車或兩車人。他們悼念親人,也祭拜著無數亡靈。
程家參觀了兒子工作的地方,見了幾個與兒子相熟的工友和領導。看了夏家的小院子,那一車家電弄的院子更加狹窄。最後就涉及到程斌去留問題,程家是想帶著孫子走的,夏家不差這個兒子,大兒子就剩下一個孫子,當然要帶著。
夏志信沒意見,尊重程斌的選擇。老頭老太太跟孫子商量了多次都無果。
程思琪決定與冰蘭談談,她覺得冰蘭更能影響到侄子。「老太太是一定要帶走小斌的,我看他很聽你的話,這事請你一定幫忙」
冰蘭道:「你們不來,我的計劃是讓他去美國讀大學,美國的教育領先於國內,他今年剛剛初中,小提琴也是剛起步。我覺得你們不能逼他太緊,讓他有一段適應接受時間。
美國是春季開學吧,你們就是想帶走他也需要辦辦手續。我看不如暑期後接他過去,最遲過春節我一定說服他讓他跟你們走」
沒有更好的辦法,程家最終答應暑假接他過去,程斌要到寒假。寒假就寒假,總之是要年前去美國。程家留給夏家十萬美元,夏志信婉拒,老娘媳婦都戴著程家給的金鐲子呢,還有那一車家電,他怎麼還好意思要錢!程家誠心實意,夏志信意志堅定。
相持的最後程斌按冰蘭的示意將錢給了小叔叔:「我長大了會報答爸爸」
孩子都這樣說了程家只好收回去了,帶來的禮物夏志信都收了。東西是有錢都買不到。
「你有什麼想要我們做的嗎?」程思琪給了冰蘭一萬美金問冰蘭。
第271章 大姐23
這一萬冰蘭收下了, 那是程斌的生活費和學費。「還真有,我是想麻煩你到深圳幫我們做點事,姑姑要是沒空,讓小叔叔幫忙就行」冰蘭道。程斌的小叔叔在美國金融機構, 對經濟有著敏感的嗅覺。
「什麼事」
「我跟堂哥做生意弄了一點錢,想在深圳買房子,可是深圳新開盤的兩個小區都是對外不對內。我們想讓你們幫我們買, 我們出錢」(當時深圳蓋的兩個小區都是與香港合作修建,蓋完的房子被拿到香港賣)
買房?程思琪將弟弟叫來,冰蘭將夏建文叫來幾個人商量,冰蘭拿出三十萬人民幣, 建文拿了三十萬人民幣跟著程鴻傑走了。
程思琪是大感意外, 真是人不可貌相!也許侄子跟著他們會更好。
程家人走了,那堆家電怎麼辦?有人出六千,有人出六千五。最後來了一個出到八千的, 那就賣吧!夏志信決定賣了, 一旁的李錦繡早就等的焦急。八千塊錢能幹很多事,十萬丟了八千不能再不要。
據別人告訴她,十萬美元相當於人民幣十七萬多, 那還是托關係對換。如果私下裡可能更值錢。李錦繡心中滴血,卻不敢表露。如果夏志信敢再拒絕眼前的八千, 她決定拼死也要護衛住。
八千到手, 夏志信拿了一千給李錦繡, 剩下的包起來放一邊。「你這是要存起來?明天我去吧, 家裡還有錢,不要留這麼多。」
「這是給程斌的,他在北京上學吃住都花錢,既然有了就不能讓建文老是搭幫。」
「給程斌?」李錦繡不知道自己是聽錯了,還是夏志信傻了。程斌有他的爺爺奶奶叔叔姑姑,還用得著他?
「呵呵,老夏,程斌已經親人了,他不需要我們養」
「咱們從沒養過那孩子,都是冰蘭和建文在養,我留下一千已經很多了」
「哈哈哈!真是高尚偉大!十萬美金你不要,為了臉面我理解。八千塊你也要送出去?程斌這幾年難道不吃不喝?夏志信,今天你要是將錢拿走,那你就帶著兒子喝西北風去吧!」李錦繡已經忍無可忍了。丟下莫名其妙的建偉就跑到了對門娘家。